书城养生看病就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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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输血的临床意义

(四)输血的临床意义

随着人们对血液认识的不断深入、输血技术的日臻完善,输血疗法已经成为某些疾病治疗不可缺少的有效措施,有时甚至是挽救病人生命的唯一治疗手段。如各类急性出血病人的抢救、手术病人术中出血的血液补充、许多疾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的治疗,都离不开输血。

当然,同许多事物都具有利弊的两个方面一样,当我们充分肯定输血疗法在救命、治病中发挥巨大作用的同时,更不应该忽略其存在的风险。

其一,血源缺乏,满足不了输血救命如救火的紧急之需,尤其是稀有血型(如Rh阴性血型)更是如此。最近,发生在山东某医院董明霞死亡案件,就是因不能在第一时间给患者输入同型的Rh阴性血导致死亡。

其二,血型不合导致溶血性输血反应。

其三,过敏性反应。此种反应最常见,占输血反应的第二位,约占输血的1%,主要症状表现为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噬酸性粒细胞增多、哮喘、呼吸困难,重者可发生过敏性休克甚至死亡。

其四,传染疾病。输血传染的疾病主要有以下几种:传染性肝炎(乙型肝炎、丙型肝炎等)、疟疾、梅毒、艾滋病等。

由此不难看出,输血存在的风险与医患双方都有直接关系。要做到安全输血,有必要让公众充分知晓献血、输血的相关知识。

1.适当献血的好处

要保证临床输血,要有充足的血源作保障。血液的主要来源为健康的义务献血者。虽然某些择期手术主张采用自体输血,但急救之需还是以他(她)人献血为主。

目前,我国某些地方的义务献血已基本能满足临床用血之需,但义务献血人群主要以大、中专学生为主,其次是部队战士、单位职工、外出务工人员等,而参加义务献血的农村居民相对较少。这就导致一旦学校放假,会出现血源紧张,难以满足某些疾病救治之需。所以,向公众宣传义务献血有关知识,消除献血的心理障碍,了解我国目前临床用血的有关规定,知道鼓励义务献血的奖励政策,对于完全满足临床用血之需,保证用血安全有积极意义。

一般成年人的血液总量为4000~5000ml,其中水分含量占80%左右,各类细胞、蛋白质、电解质等成分约占20%。据科学测试及多数献血者的感受表明:一个健康人一次失血量只要不超过10%(400~500ml),大多数人几乎感觉不到明显不适(个别人出现头晕、心悸等症状,是因见血紧张之故)。这是由于储存在肝、脾血窦中的血液会很快释放在外周血中,补充丢失的血容量,使献(失)血者无明显不适之感。其中,失去的水分会在数小时内得以补充,血中的红细胞、蛋白质等成分也会在数天内完全恢复。所以,健康成年人一次献血400ml,一年献血3~4次,不但对身体没任何损害,还有以下益处。

其一,适当献血可促进人体的新陈代谢,增强身体免疫力和抗病能力。

其二,会刺激人体骨髓造血器官,促进机体造血功能,提高红细胞、白细胞、血小板等的再生能力,使其始终保持青春时期一样旺盛的造血状态,收到延年益寿的效果。

其三,能有效降低血液黏度,防止动脉硬化等心脑血管疾病。据报道,有人对66岁以上的332名曾献血者与同样条件的399名未曾献血者作了比较,结果曾献血者存活率显著高于未曾献血者,献血总量较多的存活年龄还较长。

其四,降低输血费用,减少医疗支出。各地制定了义务献血的奖励办法:如本人参加义务献血,可享受献血量3倍的免费用血;如果献血量超过800ml,可终身免费用血,其直系血亲还可免费享受同等量的临床用血。这对减少某些病人的医疗费用有积极作用。与此同时,献血适龄人群未义务献血者,输血时则要双倍支付血钱,因此,义务献血只是付出爱心和小小的勇气,是对社会、对他人、对自己有利无害的善举。

那么,是否光有爱心和勇气都可参加义务献血呢?当然不是!献血者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性疾病,保证他人用血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2.不能献血的人群和献血注意事项

按相关规定,年龄在18~55周岁,体重:男≥50kg,女≥45kg。血压、脉搏、体温正常者,为符合献血的基本条件。具体能否献血,还要通过一系列严格的身体检查,方能决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献血。

(1)性病、麻风病和艾滋病患者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2)炎病患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者,丙型肝炎抗体阳性者。

(3)过敏性疾病及反复发作过敏患者,如经常性荨麻疹、支气管哮喘、药物过敏(单纯性荨麻疹不在急性发作期间可献血)。

(4)各种结核病患者,如肺结核、肾结核、淋巴结核及骨结核等。

(5)心血管疾病患者,如各种心脏病、高血压、低血压、心肌炎以及血栓性静脉炎等。

(6)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以及支气管扩张、肺功能不全。

(7)消化系统和泌尿系统疾病患者,如较重的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肠炎、急慢性肾炎以及慢性泌尿道感染、肾病综合征、慢性胰腺炎。

(8)血液病患者,如贫血、白血病、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及各种出、凝血性疾病。

(9)内分泌疾病或代谢障碍性疾病患者,如脑垂体及肾上腺病症、甲状腺功能亢进、肢端肥大症、尿崩症、糖尿病。

(10)器质性神经系统疾病或精神病患者,如脑炎、脑外伤后遗症、癫、精神分裂症、癔病、严重神经衰弱等。

(11)寄生虫病及地方病患者,如黑热病、血吸虫病、丝虫病、钩虫病、囊虫病及肺吸虫病、疟疾(治愈后满3年者可献血)克山病和大骨节病等。

(12)各种恶性肿瘤及影响健康的良性肿瘤患者。

(13)做过胃、肾、脾等重要内脏器官切除手术者。

(14)慢性皮肤病患者,特别是传染性、过敏性及炎症性全身皮肤病,如黄癣、广泛性湿疹及全身性牛皮癣等。

(15)眼科疾病患者,如角膜炎、虹膜炎、视神经炎和眼底有变化的高度近视。

(16)自身免疫性疾病及胶原性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皮肌炎、硬皮病等。

(17)有吸毒史者。

(18)同性恋者、多个性伴侣者。

(19)体检医生认为不能献血的其他疾病患者。

值得提醒的是,在全国范围内,义务献血均由各地的中心血站统一采集,虽然对献血者进行了严格的身体及相关化验项目检查,但就目前的设备条件及检测方法,对处于“窗口期”(详见第2章四、化验结果影响因素)的某些传染病带菌(病毒)者,是不能检测出阳性结果的,如果此时献血,其血液极具传染性。因此,任何一个献血者,除了具有爱心和勇气外,还要具有对他人健康负责的道德观,一旦发生过可能被感染的某些行为,尤其是五年内有输血及输入血液制品史、有吸毒史、同性恋、多个性伴侣者等人群,不要献血。

同时,献血前一天晚上不要饮食过饱,献血的前两餐不要吃肉、鱼、蛋、牛奶、豆制品及油腻食物。应吃一些清淡饮食,以防止血液浑浊,影响血液质量。要保持献血前一晚的良好睡眠,献血前也不要空腹,以免在献血过程中出现头晕、心慌、出汗等一些反应。献血前两天如有感冒、发热、咳嗽等应暂缓献血。准备献血前还可以阅读一些献血宣传资料,以解除和减轻思想负担,减少献血中不必要的反应。

3.输血安全 输血安全涉及诸多方面,其最易发生、备受关注的是稀有血源储备困难,难以满足应急之需、血型不合导致的溶血性输血反应及传播疾病等。

血型不合导致的输血反应是临床输血危险系数最大的安全事故。虽然卫生主管部门颁布了输血操作规范,各医院制定了严格的防范措施,但因种种原因(如受血者血中含有特殊血型抗原、血型试剂失效、血型鉴定错误、合血标本搞错、工作人员操作失误等)仍然无法杜绝,其发生率约为1.8‰,死亡率高达40%。因此,医患双方共同防范,对于尽可能杜绝血型不合导致的输血反应有积极意义。为此,特建议如下。

提倡人人都要知道自己的血型。这不仅只在紧急之需时,可减少血型鉴定及观察所需的“漫长”等待,为尽快输血赢得时间,还有助于患者或家属对输入血源的血型核对。这对杜绝输、献的血型误差有重要意义。

凡需要输血的病人,都要先做A、B、O血型粗筛试验,在进行交叉合血时,再次做血型鉴定,然后将准确的血型结果告诉病人及家属,并标明在该病人床头显眼位置,便于病人及医护人员共同查对。必要时可采取输血时床旁再次配血试验并进行生物学观察,即先输入少量血液,护士及家属密切观察受血者,一旦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并重新核对血型。

如果每一位受血者都知道自己准确的血型信息(尤其是稀有血型者),如果输血操作者在输血时,把询问病人“查过血型吗?输过血没有?知道自己是什么血型……”等内容作为制度,并将病人血型与献血者血型进行多次核对,这对避免血型不合的输血反应,是有价值的。

再说发生在山东的董明霞死亡事件。假如该患者具有血型一般常识,结婚时进行了必要的婚前检查,知道自己是Rh阴性血;假如董明霞在妊娠期间采取自体储血方式,准备了应急血源;假如董明霞首次入院的山东济阳县中医院及时查出患者是Rh阴性O型稀有血型,在清宫手术实施前,预见其大出血的风险并有应急预案,就可避免悲剧发生。

看来,要避免类似输血导致的医疗事故,病人(受血者)要注意、医生要警醒、相关的方法和措施要跟上,才能杜绝第二个“董明霞”死亡。

减少输血传播疾病的最有效方法是采取自体输血。如上述所言,虽然任何义务献血者在采血时都要进行严格的化验检查,同时,所献血液还需再次化验,必须一切指标正常后方能输给他人。但是,当某些传染性疾病,如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梅毒、艾滋病毒等的“窗口期”,感染的病毒数量极少,目前的检测方法别说是中国,就是在世界上使用当今最好的试剂、最科学的方法、最灵敏的仪器、最优秀的人员去检验,也不能查见其“踪影”,所献的血液同样具有传染性,尤其是当今吸毒、多个性伴侣的人数不是个别现象,其潜在的风险更大。所以,自体输血才最安全。

4.自体输血概念

所谓自体输血,就是输入病人自己预先储存的或失血回收的血液,也就是采集或收集患者自身的血液,经适当的保存或处理后回输给患者,以达到治疗目的的临床输血方法。100多年前就有人提出自身输血,因种种原因一直没有引起重视。20世纪80年代后人们普遍认识到自身输血有很多优点。

(1)可避免经血液传播的疾病。

(2)可避免同种异体输血产生的同种免疫反应。

(3)反复放血可刺激红细胞再生,使病人术后造血速度比术前加快。

(4)自身输血可缓解血源紧张的矛盾。

(5)可解决特殊血型病例的供血问题。

5.哪些人适合自身输血

(1)身体状况好,准备择期手术,而预期术中出血多需要输血者。

(2)孕妇或计划怀孕者。

(3)有过严重输血反应者。

(4)稀有血型或曾经配血发生困难者。(稀有血型采集的血液在特殊条件下可长期保存)

(5)家庭成员血型相符,准备预存血液以供家人使用者。

(6)远离中心血站的边沿地区供血困难而预计输血者。

6.国内外自体输血进展状况

目前,发达国家已广泛开展自身输血。从20世纪80年代起,一些国家已组成了自体输血专业组织,有的医院还成立了自体输血血库。澳大利亚、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的自身输血比例在择期手术中已占临床输血量的60%以上。

我国的自身输血还处于起步阶段,但已经引起业内人士的关注,某些地方如北京地区曾有明文规定:三甲医院患者的自体输血量要达到总用血量的20%以上。相信随着输血技术不断发展、人们对自体输血的重视,自体输血将会占重要地位,会有更多的医院广泛采用这种方式进行手术或外创治疗。

五、特殊疾病怎样看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