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用心思考未来:李嘉诚商业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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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充分考虑小商人的利益

人要去求生意就比较难,生意跑来找你,你就容易做。那如何才能让生意来找你?那就要靠朋友。如何结交朋友?那就要善待他人,充分考虑到对方的利益。

——李嘉诚

在李嘉诚的经营过程中,他十分注重小商人的利益。他认为大的商人在有些时候要考虑小商人的利益,不能处处损人利己。给予小商人合理的利益,不仅可以赢得他们的信赖,还能赢得他们的心。

李嘉诚在股市纵横驰骋取得不凡的业绩后,又逐渐淡出股市。但是,他不是得利就走人,而是想办法把从股市上获得的利益让出一部分给那些散户百姓。

懂得照顾别人的利益赢得人心,这是一种经商的智慧。因为小商人们觉得有利可图,就会长期与你合作,这样你能获得的利润在长期的经营里也会常盛不衰。

“第一次私有化便走眼”

私有化是一个专用名词,即改变原有上市公司的公众性质,使之成为一间私有公司。按证券条例,公司上市必须拨出25%以上的股份挂牌向公众发售,即使是一间家族性的上市公司,本质上也是公众公司。

公司上市、收购公司以及供股集资,都是“进取”,将公司私有化,取消其挂牌的上市地位,即是“淡出”。“淡出”也是收购,即大股东向小股东收购该公司股票,使其成为大股东的全资公司。取消挂牌后的私有公司,不再具有以小搏大、以少控多的优势。李嘉诚所控的长实集团够庞大了,仅以长实、和黄、港灯3间巨型公司的规模,足以获准浩大的集资计划。私有化的公司,将恢复不受众股东和证监会制约监督的优势——李嘉诚正是基于这两点,先后决定把国际城市、青洲英泥、嘉宏国际私有化。

上市骑牛,退市借熊——熊市淡以充市,股价低迷,自然大大有利向小股东收购的大股东。道理谁都懂,要真正掐准时机,并非那么简单;要显出大度,更不容易。圈中人说:“超人是人不是神,玩股老手李嘉诚,第一次私有化便走眼。”

1984年中英就香港前途问题草签后,香港投资气候转晴,股市开始上扬。1985年10月,李嘉诚宣布将国际城市有限公司私有化,出价1.1元,较市价高出一成,亦较该公司上市时发售价高出0.1元。小股东大喜过望,纷纷接受收购。如两年前,或两年后的股市熊市,便可抢到“低价”收购的好价钱。

对以上议论,据传李嘉诚曾解释道,我们不是没想过,但趁淡市以太低的价钱收购,对小股东来说“唔抵数”(不值得、不公平)。

李嘉诚第二次私有化,是收购青洲英泥。

1988年10月,长江实业宣布将青洲英泥私有化。长实控有其44.6%股权,以20元一股的价格进行全面收购,收购价比市价17.7元溢价13%,共涉资金11.23亿港元。到12月30日收购截至期,长实已购得9成半股权从而可以强制收购完成私有化。全资控有后的青洲英泥自然成为该系全资附属上市公司,现在申请摘牌,就变成长实旗下的私有公司了。

不损害小股东的利益

李嘉诚的第3次私有化,一波三折,远不如收购国际城市、青洲英泥那么顺。

嘉宏是长实系四大上市公司之一,于1987年将港灯集团非电力业务分拆另组嘉宏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而上市。上市时,和黄控嘉宏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而上市。上市时,和黄控嘉宏53.8%股权,嘉宏控港灯23%股权,嘉宏综合资产净值为44.57亿港元。到1992年6月底即将完成全面收购时,市值为155.09亿港元。

1991年2月4日,控股母公司和黄宣布将嘉宏私有化建议,以每股4.1元价格将嘉宏收归私有,共涉资金118亿港元,被舆论称为本港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私有化计划。收购价比市价溢价7.2%,和黄当时拥有嘉宏65.28%股权,实际动用资金41亿便可完成收购。

舆论议论纷纷,李嘉诚解释主要原因,是嘉宏赢利能力有限及业务与长实、和黄重叠。并声称不会提高收购价格,如有人肯出5元的价收购,他会考虑出售。

证券界认为市场投入四十多亿资金,将会对1989年北京政治风波后香港股市的萧条带来刺激,有助于股市的复苏。嘉宏资产估值在每股5~6元的水平,和黄开价4.1元折让一成多收购,显然是肥了大股东,而损了小股东。

李嘉诚解释嘉宏赢利前景有限,应该是事实。但在4月10日嘉宏股东会议上,小股东质询:嘉宏1990财政年度业绩在(1991年)3月8日公布时,赢利状况甚佳,13.16亿港元年赢利比上一年增幅达29%。另外,嘉宏所控的港灯市值连月上升,也会造成嘉宏资产值增高,这都有益于嘉宏的发展。

小股东纷纷质疑,并表示反对,嘉宏私有化建议在一片鼓噪声中以不足1/4的支持而胎死腹中。证券界认为:“流产的原因,是收购价偏低,收购方对嘉宏的评估与实际业绩的差异。和黄出价太低,远不及1987年上市供股价4.3元的水平。李嘉诚素来关注小股东利益,而和黄的收购建议对小股东照顾不够,有失长实系的一贯作风。”

据传,一个英国基金趁机斥资吸纳嘉宏股票,嘉宏主席马世民表示不提高收购价,也是私有化失败的原因之一。小股东反对私有化,除认为和英黄条件“苛刻”外,看好嘉宏的前景,舍不得“忍痛割爱”,又是私有化失败的另一大原因。

这对嘉宏来说,无疑是鼓舞及鞭策。李嘉诚还会将嘉宏私有化吗?按规定,私有化失败,一年之内不得再提(私有化)建议——嘉宏何去何从,将一年后见分晓。

“大限”满后,1992年5月27日,和黄重提嘉宏私有化。收购价5.5元/股,较停牌前收盘价高出32%,涉及资金58.38亿港元。李嘉诚当日表示,私有化目的在于简化机构等。对和黄是否供股集资来筹措收购资金,李嘉诚不作表态。

7月10日的嘉宏股东会议,私有化建议以96.7%赞成票获得通过。这次私有化,和黄以5.5元的价格收购小股东36.6%股权,实际动用资金50.84亿港元。这次的收购价,比上一次出价的4.1元提高了36.62%,比资产净值每股6.4~6.5元的水平仍有折让。收购之所以成功,是大股东既保全了自身利益,又顾及了小股东的利益。

毋庸置疑,也无可否认李嘉诚有谋利之心,李嘉诚本人也这么认为。李嘉诚的高明之处在于,他既为自己谋利,又最终照顾了小股东的利益,并使对方心服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