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中国向何处去
12415500000033

第33章 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发展奇迹的解释(30)

有的学者认为,中国城镇化超速。比较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城市化,我觉得这种看法是片面的,需要两方面分析这种现象。实际上中国目前的城镇化,行政管辖统计人口城市化超前,把许多区内农村农业人口统计了进去,实际工作居住人口城市化滞后,在城市中有长期租住和住房及稳定工作的人口比统计反映的少;规划圈地城市化超前,许多城市规划面积很大,城市圈地而不建,经济内容城市化滞后,创业活力不足,企业数量相对较少,市场繁荣度低。简言之,实际上是行政推进的城市化超前,市场调节的城市化滞后。

五、中国企业数量少和就业困难是政府体制造成的

微型和中小企业虽然对国民经济就业的贡献很大,但是,与大型企业相比,有其自身的特点:从资本有机构成看,为劳动密集性,全部收入中劳动收入的比例很大;利润相对于大企业水平较低,微利的企业很多;由于规模很小,抗风险能力较弱,分摊各种政府高税收和多种收费及各种社会成本的能力较低;并且在微型和中小企业生态结构中,每年注册登记的企业数量较多,停业、关闭和破产的企业也较多。由于这些特点,在微型和中小企业发展与一国就业水平,包括公平分配之间,政府体制和行为有着显著的促进或者抑制作用。为什么中国等国体制的转型和战略的调整在就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公平分配等方面没有获得满意的成效呢?我认为需要从政府和社会观念、行政规制、部门利益、政府和部门行为等微观制度层面去探讨其症结。

(一)中国创业和企业经营的体制和政策环境恶劣

从中国的情况看,在投资、创业、准入、企业运营等政府规制和管理方面,虽然对企业审批项目进行了大幅度的清理,但是,一是创业准入的门槛高、环节多、时间长的问题仍然存在,一些在国外不应该纳入管理的非正规个体和微型企业,也要注册登记;二是投资项目改为核准和审批制后,企业反映发改委以外各部门的规定没有配套改变,并且从土地、规划、环保、银行、海关等等有关部门通过有关审批后再到发改委核准和备案,比原来的审批时间还要长;三是能不能批准很大程度上仍然决定于与办事机构和公务员的关系,由于政府各种规定的弹性太大,并交叉重复和矛盾,能批准可以找一千个理由,不能批准也可以找一千个理由;四是对企业随意检查太多,而且政府执法部门也太多,容易或者已经形成机构或者公务员为寻租而恶意进行检查和执法的局面。

从世界银行在中国的实际调查看,中国的营商环境与世界各国相比,属于比较差的国家。世界银行《2008中国营商环境报告》对中国创业、投资和企业经营的环境,从开办企业、物权登记、获取信贷和强制执行合同四个方面进行了评价: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进行了改革,但是,环境仍然不是很理想。我们这里仅介绍其企业开办和与开办有关的物权登记方面的研究结论。1、在中国开办企业很难。在中国开办一个企业是件颇为耗时耗力的事情,不但要解决企业本身面临的场地、资金、市场等问题,还要通过一系列迷宫般的审批和登记程序,之后方可开始营业。开办一个内地企业平均要完成14个步骤、涉及10个部门、化费4-8周时间才能具备合法开业的条件,在银川和太原,更是需要55天。由于不了解规定细节,一个程序往往要申办者往返数次。于是许多创业者选取了由代理中介来办理,这样开办企业的成本就大大上升。2007年中国企业准入门槛仍然繁琐苛刻,在全球范围内,开办企业的综合便利程度排在第135位。一些政府部门为了免责并谋取部门,甚至私人利益,对企业合法登记设置障碍,并暗中默许非登记企业存在。比如,我在调查时发现,一些餐饮业开业,需要环保部门环评,工商局要求先进行环评;环保部门认为,没有工商局的注册登记,不能环评。这样企业就处于无法合法开业的境地。但是,一些餐饮业还是在营业,而且工商和环保部门过一段时间,以非法经营为由,罚一次款;执法人员也吃喝,并受收营业者的好处。然而,一旦企业真有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发生,则工商和环保部门都可以以非法经营为由而免责。这样的情况,在消防与工商、工商与环保、工商与公安、工商与文化等部门的审批环节上,在各地调查时,都遇到过。

2、在中国物权登记很难。企业开办和经营中,土地和房产投资、贷款抵押等等,都涉及到物权登记环节,在中国,这个环节在一些城市费时费力和费资,难度很大。从部门看,涉及土地、房管、税收、银行等部门,从调查的情况看,东南沿海地区,需要7道程序,36天,各种费用是资产价值的3.9%,东北和中部地区,分别需要54天,各种费用是资产价值的4.5%和6%,而西北和西南,则需要59天,各种费用分别是资产价值的5.3%和6.8%。各地的物权登记难度不一,最便利的上海,等同于全球排名28位的加拿大,而国内效率最低的一些城市,在全球178个经济体中,也只能排到倒数几名。

(二)企业数量少与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慢和第三产业扩张难

因为中国的统计数据出自各部门,并且不一致;而且,国家工商局2004年注册登记的企业数量与国家统计局普查的数据相差太大。有关部门的解释是,有的企业没有年检,可能已经停业和关闭,但是没有注销。因此,工商局的数据比统计局实际普查的数据要多。从中国企业法人和个体工商户增长情况看,按照统计局普查数据,1998年企业法人为262.8万家,2004年为325万家,1999-2004年期间,关闭与新增相抵后,只增加了62.2万家,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每年仅增加10万家法人企业。每个企业按大中小和微型统算,如果平均吸收20人就业,年平均由企业增加的就业关闭与新增相抵后,年新增企业解决的就业每年只有200万人。企业吸收就业的功能,在中国很弱。而根据国家工商局的登记统计,1999年时个体工商户为3160万户,2004年时,下降为2350万户,1999-2004年在工商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减少了810万户,平均年减少162万户。当然,工商局的统计中缺少一部分实际上没能管理的非正规个体经营户,但是,可以看出,无论是微型和中小企业数量,还是个体工商户数量,在现行的行政规制和管理体制及政策下,增加速度异常缓慢,甚至会萎缩。

从分析可以看出,凡是个体私营企业多的地区,农业中剩余的劳动力较少;反之,农业中过剩的劳动力较多。

表7-2  2007每千人口拥有私营个体企业数量与第一产业就业比例

地  区每千人口拥有私营个体企业数量第一产业就业比例地  区每千人口拥有私营个体企业数量第一产业就业比例

上  海32.726.1吉  林3.0946.8

北  京22.395.9四  川3.0946.3

浙  江9.6419.2河  北2.7241.7

江  苏9.4222.7内蒙古2.7152.6

天  津9.2518.0安  徽2.5645.9

广  东7.0029.2青  海2.4544.4

海  南5.3553.5黑龙江2.4446.6

辽  宁5.2934.0江  西2.3341.6

福  建4.8732.4云  南2.0464.8

山  东4.6537.2河  南2.0050.6

宁  夏4.1945.7甘  肃1.9354.4

新  疆3.6352.0湖  南1.9050.7

重  庆3.4339.3贵  州1.5652.9

陕  西3.3548.5广  西1.5355.1

湖  北3.1638.8西  藏1.4457.6

山  西3.1041.2

1、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8》,中国统计出版社,2008年9月第一版

2、第一产业就业比例=第一产业就业人数/总就业人数

分析表明,每千人口拥有私营个体企业数量和第一产业就业的相关系数为-0.822,在0.05的显著性水平下,拒绝该相关系数为零的原假设,即二者之间存在很强的负相关。也就是说,当个体私营企业多的地区,其非农业吸收劳动力就业的能力很强,农业中剩余的劳动力较少。当个体私营企业数量达到每千人22-33%时,在农业领域中就业的劳动力比例会下降到6%左右。

中国在人均GDP3000美元水平时,是第三产业增加值和就业结构非常扭曲的国家。与同样发展阶段的国家相比,我们滞后30个百分点左右。而第三产业为什么滞后,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个体私营企业数量较少。

表7-3  2007年每千人口拥有个私企业数量与第三产业就业比例

地  区每千人口拥有私营个体企业数量第三产业就业比例地  区每千人口拥有私营个体企业数量第三产业就业比例

上  海32.7254.1吉  林3.0933.6

北  京22.3971.1四  川3.0932.9

浙  江9.6435.1河  北2.7226.1

江  苏9.4233.7内蒙古2.7130.4

天  津9.2540.1安  徽2.5628.4

广  东7.0037.2青  海2.4535.1

海  南5.3535.8黑龙江2.4431.8

辽  宁5.2940.7江  西2.3332.0

福  建4.8732.3云  南2.0423.6

山  东4.6530.0河  南2.0023.7

宁  夏4.1931.6甘  肃1.9331.1

新  疆3.6334.3湖  南1.9029.7

重  庆3.4334.9贵  州1.5635.6

陕  西3.3531.6广  西1.5324.7

湖  北3.1638.8西  藏1.4431.9

山  西3.1032.1

1、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8》,中国统计出版社,2008年9月第一版

2、第三产业就业比例=第三产业就业人数/总就业人数

通过分析可以看出,每千人口个体私营企业个数和第三产业就业比例之间的相关系数为0.811,在0.05的显著性水平下,拒绝该相关系数为零的原假设,即二者存在很强的正相关。个体私营企业越多的地区,第三产业中就业的劳动力就越多;而个体私营企业数量越少的地区,第三产业就业的比例就越低。如个体私营企业数量达到每千人22到32个的北京和上海,第三产业就业比例分别达到54%到71%;而每千人个体私营企业数量只有1.53个的广西,则在第三产业中就业的比例只有24.7%。

六、中国现行的融资体制使中小企业无法发展

中国2008年共有企业971.45万家,其中外资43.49万家,私营企业657.42万家,个体户2917户,按照其从业人员10人折一个小企业,可折577.6万家小企业。这样2008年全国企业总量达1549.05万家,其中个体私营企业达1235.02万家,占企业总数的79.72%,全部企业解决的城乡就业人员达34610万,而个体私营企业解决的城乡就业达22638万人,占企业中总就业的65.4%。但是,2008年全国个体私营企业贷款余额仅为4221亿,占全国金融机构总贷款余额538406亿的0.78%。实在是非常之不公平!

2009年上半年,有关部门发布新闻,公布金融机构贷款的50%多一点贷给了中小企业。这是形式上的,是不真实的,也是不负责任的。从我的调查看,大部分中小企业根本就没有从金融机构中贷到款。为什么统计上还有大量的贷款贷给了中小企业呢?这是因为我们国家对中型企业的规模界限定得过大。比如,我国将工业、建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邮政业、住宿和餐馆业中型企业的人数标准分别定为300-2000人、600-3000人、100-500人、500-3000人、400-1000人。实际上这个人数范围的,除了零售业外,在国外一般定为大型企业。如美国中小企业的标准,法律认定雇员人数不超过500人;英国制造业从业人员在200人以下;欧盟雇员人数在250人以下;日本:制造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批发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零售业从业人员50人以下,服务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实际上,中国的金融机构将款贷给了中型企业中规模较大的企业,这样规模的企业在国际上,基本上都是大企业。从个体私营企业的平均规模看,一个私营企业的从业人员规模为13人左右,一个个体工商户的从业人员为2人,从大数统计规律看,实际上99%的个体私营企业是贷不到款的。个体私营企业贷款,只是贷给了那些规模较大的万科、希望等私营巨企。

(一)高度垄断的金融体制

那么,为什么个体私营企业贷不到款?原因在于我国目前高度垄断,并且将款主要贷给国有企业、政府项目、外资和大型私企的体制和行为。我国金融体制在历经20多年的改革之后,仍然呈现国家垄断性、集权性的特征, 4大国有银行占据了银行 <http://www.chinesetax.cn/touzilicai/yinhang/>业的多数份额,2008年末其金融资产占全部商业 <http://www.chinesetax.cn/fagui/fagui/bumenguizhang/shangye/>银行机构总资产的51%。占全部金融机构51% 以上的存贷款份额。国有商业银行拥有最庞大的分支机构,是目前信贷资金的主要供给者,在一定意义上实质是信贷资金的垄断性供给者。在全国中小金融机构中仅有城市商业银行136家、农村商业银行22家、农村合作银行163家、村镇银行91家,贷款公司6家及农村资金互助社10家。国有商业银行掌握着大部分的金融资源,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地方金融机构却由于数量规模小、金融资源占有较少。金融资源的现状导致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与银行 <http://www.chinesetax.cn/touzilicai/yinhang/>的资金供给之间缺口很大。美国3亿人口有4万家大中小银行,中国13亿人口,银行数量能数得过来。高度垄断的金融体制成为中小企业难以从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融资支持的深层次原因。

表7-4  2008年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与总负债(境内本、外币)

金融机构总资产(亿元)比重(%)总负债(亿元)比重

国有银行318358.051.0%298783.651.0%

股份制银行88130.614.1%83683.914.3%

城市商业银行41319.76.6%38650.96.6%

其他类型金融机构176104.728.2%164897.228.1%

合计623912.9586015.6

数据来源:银监会网站。注:国有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包括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东发展银行 、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 恒丰银行、浙商银行 、渤海银行。其他类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外资金融机构、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和邮政储蓄银行。

(二)大银行与中小企业之间贷款信息不对称

大银行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实际上分为两种:一是有关借款人的个人信息,以使有关中小企业的经营信息。个人信息主要指借款人的个人素质、经营能力、风险偏好等信息,个人信息是一种人格化的信息,只能在借款人的熟人圈子中流传。外界要想观测到必须付出高昂的代价。企业经营的信息包括会计信息、技术专利、组织结构、利润分配等各个方面。企业信息是一种可以以数据和书面资料反映的信息。但是,中小企业由于企业治理结构不健全,组织结构变动较快,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相对不规范、不稳定,对外财务信息披露不规范。并且由于经营历史较短,信用积累不足,缺乏品牌和信用历史所能发挥的间接传递信息的作用。大多数中小企业并不需要由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很难在融资时向银行提供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即使中小企业提供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银行还是会对中小企业的财务报表重新审查。因此,在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现象比较严重,国有银行不具备有效缓解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的优势。

融资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必然给借贷市场带来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在借贷合约签订以前,各种各样的中小企业混杂一起,不乏各种没有企业家才能或者骗取信贷资金的企业经营者,投资的项目也不排除高风险低收益的可能性;在借贷合约签订以后,中小企业往往会通过隐藏投资项目信息等方式,把资金用于高风险的项目。在这种经济现象重复多次发生之后,借贷市场自然出现了信贷配给现象。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信贷市场会自发地拒绝信息量不足和信息成本过高的信贷资金需求。结果使得国有银行缺乏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

(三)分摊成本高

中小企业经营灵活,资金周转快,以多样化和小批量著称。相应的贷款需求具有要得急、次数多、额度小的特征。这使得融资的单位成本大大提高,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中小企业少量的资金需求将使其融资利率比上规模的资金融资利率平均高出2-4个百分点。例如,美国小企业的贷款利率上浮水平高达3-6个百分点,欧洲小企业的贷款利率上浮1.5-3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