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方面是强调了事件的突发性,即事件的不可预知性,另一方面就是强调了是卫生事件,即影响人类健康的事件。对于突发性公共事件处理,指的是为了保证公共卫生安全,保护民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由政府针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组织实施的一系列预防和控制行政措施,以及采取相应的医学防治和卫生监督行动等综合性的政府行为。由此可见,在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各级政府将承担重要的责任。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不是开始于非典疫情,只是从非典开始,人们才对其更加关注。近年来,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发生。在世界范围内,印度的鼠疫、日本的疯牛病、美国的结核牛、英国的疯牛病和口蹄疫以及其他需严防越境传播的流行性脑炎、森林脑炎、黄热病等疫情警报接连不断。美国的“9. 11”事件、炭疽事件这些恐怖事件让世界人民都在忧心忡忡。
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各有其不同的特点。按照影响范围分类,有的范围较广,可能波及全球;有的影响面比较局限,可能仅限于某一地区。按照性质分类,有的是传染性疾病,传染源可能是人、动物、昆虫等等;有的是食物中毒;有的是职业损害。按照造成损害的后果分,有的可能是致死性的;有的可能导致残疾;有的可能造成潜在性的损害等等。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人类的影响是巨大的。疾病或传染病大流行伴随着人类文明进程而来,并对人类文明产生深刻而全面的影响。它往往比战争、革命、暴动还要剧烈,因为它直接打击了文明的核心和根本--人类本身,打击了他们的身体,打击了他们的心灵。当人们面临这种打击的时候,当人们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是从政府那里得到支持与帮助。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作为政府需要做哪些准备,一旦出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又要开展哪些工作,政府应该扮演何种角色,在此我们将对这些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第一节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其突然性和不可预测性,对其进行处理,要做好充分的准备。这就需要有统一的处理突发事件的预防控制体系以及一套完备的应急预案。
一、被动应对策略的反思
“非典”的流行是典型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它对中国公共卫生的发展的影响将是深远的,具有划时代的意义。“非典”的肆虐充分暴露出我国公共卫生体系存在的各种问题,政府在公共卫生方面缺乏足够的重视等问题,同时也在某种意义上宣告,我们既往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被动应对策略终结。在“非典”流行之前,我国也时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也曾成功处理了相应的事件。在处理和解决这类事件上都采用了几乎相似的做法,即在重大卫生问题发生的一段时间内,紧急调动所有可能调动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在短时期内解决问题,在事后的反思中进行体制上的修正、完善。这一方面说明了我们的政府是有能力解决一些突发问题的。由于惯性,长期以来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在一定程度上还发挥着作用,还保留着短期内迅速集中力量完成某一件事的能力。随着经济体制转轨,随着传统政府职能的退出、市场为主体配置资源方式的确立,政府在如何配置公共资源、解决公共卫生方面存在着明显的职能缺位,而体制上的缺位往往会导致我们在问题和危机发生的前期缺乏紧急应对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延迟了解决突发事件的时机。具体反映到此次的“非典”危机中,就是政府的应急处理能力不强,尚未建立一个独立和常设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缺少专业的信息系统和危机的预警、处理机制。我们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越来越薄弱。交通的便利,人口的流动,信息现代化,给我们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带来更多的困难。被动的应对公共卫生事件已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会加剧事件的影响程度与范围。
二、建立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体系
该体系的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应当从组织领导、工作机制、疫情防治和舆论宣传等方面采取一系列措施,建设有权威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起全国性疫情特别是突发性疫情信息系统,加强防治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我国突发公共卫生预警与应急处理机制。
对于政府来说,应当从法律、机构、人员、社会意识、民众技能等多个方面,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准备、事件处理的快速反应、事件处理后的学习等不同环节加快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增强社会整体的危机意识和突发事件时的自我学习能力和自我适应性,构筑一个从政府、军队、媒体到民间组织等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和综合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网络。
三、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如何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
1.中央政府--国务院--对边远贫困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给予财政支持。
——鼓励、支持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反应处理有关技术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建立统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体系。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报告制度。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举报制度,公布统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举报电话。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发布制度。
2.地方政府
——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预警系统。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保证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物资储备。
——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的建设,配备和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救治能力。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设置与传染病防治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传染病专科医院,或者指定具备传染病防治条件和能力的医疗机构承担传染病防治任务,3.卫生行政主管部门(l)卫生部--制定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
——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报告规范,建立重大、紧急疫情信息报告系统。
——指定机构负责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
(2)地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对公众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专门教育。
——定期对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
——定期组织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
——指定机构负责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
4.其他有关部门
——应当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实际情况,做好应急处理准备,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保证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物资储备。
四、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此次“非典”疫情出现后,应如何对待国内外的传媒、应如何安排组织防疫治疗等等,相形之下,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等国家,对于突发性公共事件都有一套完善的防范应急体系。一方i酊各种应急小组能够很快成立;另一方面,其背后还有庞大的情报分析和对策研究机构。在这一方面,发达国家的经验值得借鉴。美国是在战略研究方面做得最好的国家。美国中央情报局既是一个情报分析研究机构,同时也是一个政策研究机构。除此之外,美国还有许多知名的民间政策研究机构,如最擅长公共策略研究的兰德公司。美国能源部仅能源战略研究人员就有2 000 ~3 000人之众;相形之下,我国从事这方面研究的人员不仅少,而且分散。目前,中国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专门战略研究部门。一些对特定项目的战略研究,如人口问题、环境污染问题、能源问题等,都零星地分布在各政府部门和大学科研所。在缺乏研究机构及机制的情况下,一旦出现重大事件,只能是在政府各机构内临时组成应急班子或小组,头疼医头、脚疼医脚。
在发展战略研究中,政府应该始终充当一个关键的角色,因为许多政策都必须由政府最终制定。政府应鼓励民间学术机构或战略研究机构的发展,对此类机构进行扶持,至少是不要限制,他们的研究成果是可以为我所用的。此外政府保持研究的独立地位也是非常重要的,不干预研究结果,从而保证研究结果的客观性。
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包括的内容: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组成和相关部门的职责:
——明确组织机构:决策领导机构,研究决定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日常管理机构,具体负责防治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管理与监督检查,同时承担日常疫情报告、信息沟通与组织协调工作。
——成立应急指挥体系:针对不同突发事件等级,建立相应的指挥体系;分级设立指挥部,明确其组成和参加部门的职责与任务。
——明确各级政府职责:各级政府对辖区内工作负总责,事件发生时,根据上级政府的部署启动辖区内应急预案;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辖区内各部门、各单位和市民群众落实处理措施。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与预警: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监测、预警工作,主要职责是:建立监测网络;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对相关资料动态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并做出预警。
——监测网络及监测哨点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CDC、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单位构成。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通报制度: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疫情及病情的监测与报告,必要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病原学检测或血清学检测;
——CDC、各级各类医院、城市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应建立信息报告责任制,明确报告责任人。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技术和监测机构及其任务。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和应急处理工作方案:
——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设置不同的响应级别,不同的响应级别有各自的组织领导体系、防控措施以及医疗救治手段等。
——针对不同响应级别,设置不同的应急处理工作方案以及具体开展防治疾病的手段。
(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现场控制,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以及其他物资和技术的储备与调度:
——各级政府分别设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库,由卫生行政部门编制物资储备明细表,并根据事件等级分别测算不同物资储备的需求量及其配比。
——事件发生时,政府根据防疫需要,可以征用社会物资并在相应范围内进行统筹使用。所有物资的使用实行审批制,专人负责,严格审批。
(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
(第二节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与信息发布
从此次“非典”的蔓延和各地的应对来看,在疫情发生初期,中国政府只将它视为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性事件”,并称之为当前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突出问题”,而未将它确认为公共卫生危机。这表明我们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缺乏识别能力,对其性质的认识不足,对其危害及其产生的经济和社会后果估计不充分,对突发事件的反应不够迅速。除认识上的不足外,在对待和处理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和报告方面也缺乏经验。在事件发生的前期,卫生部门和地区政府在工作中暴露出官僚主义作风,极个别地方出于“报喜不报忧”的心态和地方保护主义的原因,疫情信息上报不畅,疫情对公众的透明度很低,导致各地民众的“信息短缺”,容易走要么极端麻痹、要么十分恐慌两个极端。同时,在一个信息交流手段高度发达的社会环境中,关于突发事件信息的任何扭曲和遮掩都不可能持久,反倒可能会失去信息主动权,造成更大的混乱。痛定思痛,我们要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报告制度。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报告制度
1.各级政府
县级人民政府在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后2小时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各级政府有关部门
(1)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立即向国务院报告。
(2)其他有关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已经发生或者发现可能引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3.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发布制度
在传统的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等信息传播渠道的基础上,近些年随着网络的扩张,大众传媒在塑造价值观念、强化公众意识、反映和引导社会舆论等诸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当今信息技术及传播手段的多元化趋势,呼唤与之相适应的舆论引导方式。现代信息技术已经在社会上形成众多信息渠道,面对多元的信息渠道,政府应该主动寻求与媒体的合作,建立与媒体之间畅通的交流通道,及时向公众发布信息,这就可以大大降低公众获取信息的成本,稳定公众的情绪,增强他们的信心。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国家建立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向社会发布突发事件的信息,必要时,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信息。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全面。
(第三节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根据不同类别的突发事件,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军队的有关部门组成全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国务院主管领导人担任总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