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始终把人民群众看作是社会实践的主体和改革开放的主体。他指出,党和政府只有紧紧地依靠群众,密切地联系群众,随时听取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情绪,代表群众的利益,才能形成强大的力量,顺利地完成自己的各项任务。他要求,在领导工作和行政管理中,首先要强化公仆意识。领导干部和管理者,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不能高高在上、当官做老爷,而要做人民的公仆和勤务员。不管在什么时候,都要与群众打成一片,同群众同甘共苦,特别要关心群众的利益,为群众排忧解难。其次,要深入调查研究,倾听群众意见。邓小平认为,我们在工作和管理中会遇到许多问题和困难,这些问题和困难,归根到底只有充分走群众路线才能得到解决。
因此,我们在制定政策和解决问题的时候,应该运用毛泽东提倡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方法,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把群众的意见集中上来,然后制定一个切合实际的政策和计划,再到群众中去贯彻实行,并且在实践中加以检验。同时,还要始终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善于总结群众的经验。邓小平指出,群众中蕴藏着极大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有很多经验和办法。改革开放中许许多多的东西,都是群众的发明创造,由群众在实践中提出来的。他强调,我们的责任在于不断地总结群众创造的经验,使我们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民主化,使我们的政策符合实际和群众的根本利益。
3.强调行政管理要吸纳现代科技成果和管理经验
邓小平一贯重视科学技术,把它作为第一生产力加以强调,并要求贯彻到社会经济发展和行政管理之中。他以无产阶级政治家的高瞻远瞩,深刻地分析了当今世界科学技术飞速发展并向现实生产力迅速转化的历史趋势,反复告诫我们,“要提倡科学,靠科学才有希望”。他要求各级领导在管理和决策中,首先必须牢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他认为:“科学技术是生产力,这是马克思主义历来的观点。早在一百多年以前,马克思就说过:机器生产的发展要求自觉地应用自然科学。并且指出:‘生产力中也包括科学’。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使科学与生产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了。科学技术作为生产力,越来越显示出巨大的作用。”因此,我们一定要清醒地认识现代科学技术正在经历着一场伟大的革命,把科技教育放到战略重点的地位,实行科教兴国的基本国策,以科学技术的发展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其次,必须实现行政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这一方面需要不断地完善管理体制,运用先进的管理手段;一方面要注意学习和借鉴国外的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他特别指出:
“我们要向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学习先进的科学、技术、经营管理方法以及其他一切对我们有益的知识和文化,闭关自守、故步自封是愚蠢的。”
(三)创造性地论述了公共管理现代化的一系列重要观点
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都深刻地揭示了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和发展的历史必然性,并且科学地预见了无产阶级可以通过“巨大的组织工作”,在“管理国家、实现改革和改造方面,能够发挥创造性和主动性”。但是,对于怎样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进行现代化的行政管理,他们不可能做具体的描述。邓小平以宽广的眼光看世界,总揽全局,把握大势,对公共管理的现代化问题从多角度做了阐述。
1.现代化的公共管理必须面向世界,实行开放的管理
邓小平认为,我们过去是关起来门来搞建设,故步自封,夜郎自大,不善于利用国际条 件,因此耽误了国家的发展,导致了落后。他指出:“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有一个正确的开放的对外政策。我们实现四个现代化主要依靠自己的努力.自己的资源,自己的基础,但是,离开了国际的合作是不可能的。应该充分利用世界的先进的成果,包括利用世界上可能提供的资金,来加速四个现代化的建设。这个条件过去没有,后来有了,但一段时期没有利用,现在应该利用起来。”他强调,世界在变化,我们的思想和行动也要随之而变,我们的管理工作和管理人员也必须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充分利用国际环境和外部条件。
2.现代化的公共管理必须为现代化建设服务。公共管理现代化是由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性质决定的,是现代化事业发展的内在要求邓小平指出,我们要根据自己的特点,自己国家的情况,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但是,“现代化建设的任务是多方面的,各个方面需要综合平衡,不能单打一”。因此,我们进行政府管理也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基本路线,为实现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服务。
(1)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服务。就是坚持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就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人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后富,逐步走向共同富裕;坚持和完善对外开放,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2)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服务。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人民当家做主的基础上,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就要坚持和完善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一国两制”制度;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社会安定,政府廉洁高效,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和睦,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3)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服务。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为目标,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这就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教育科学文化水平;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重在建设、繁荣学术和文艺。建设立足中国现实、继承历史文化优秀传统、吸取外国文化有益成果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3.现代化的公共管理必须运用现代化方法,努力提高效率
行政效率问题直接影响行政管理的效果,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需要讲求效率,在现代化建设中这个问题更加突出。邓小平高度重视在反对官僚主义的同时,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和方法,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1)强调克服官僚主义,防止领导机关官僚化。他认为,“搞四个现代化不讲工作效率不行”,而讲效率就要克服官僚主义。官僚主义是过去人类历史上长时期剥削阶级统治的遗留物,在社会政治生活中有深远的影响。因此,应该实行责任制,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从体制的改革、方法的改革和思想教育几个方面加以解决。
(2)强调提高质量和效益,防止浪费。他认为,提高质量既是一个重大的政策,又是最大的节约。因此,要通过抓好管理和质量来提高效益。他指出,我们的政府管理和领导工作,必须以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准则。
(3)强调公共管理的综合平衡,防止片面性。他认为,现代化建设的任务很多,各种任务之间又有相互依存的关系,不能顾此失彼,而需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这个基础上实行综合平衡,协调发展。协调发展,从总体上说,是要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处理好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处理好各种经济关系。
(4)强调加强信息工作,防止决策失误和丧失机遇。他认为,以信息科学、信息技术为主要标志的现代科学技术,正在经历着一场革命。我们管理国家,搞现代化建设,“不要关起门来,我们最大的经验就是不要脱离世界,否则就会信息不灵,睡大觉,而世界技术革命却在蓬勃发展”。他指出:“现在不是讲信息重要吗?确实很重要。做管理工作的人没有信息,就是鼻子不通,耳目不灵。”那样,就难以抓住发展机遇,进行正确的决策。
五、邓小平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公共管理法制化的思想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分析国家产生和在不同社会形态下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的时候,曾经深刻地阐述了法律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性质和作用,以及它与经济基础的关系。他们指出,法律是社会统治的一种工具,是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邓小平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运用法律武器巩固政权、加强国家管理的思想,深刻总结了斯大林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的教训,深刻总结了我国由于热衷于搞政治运动和“人治”、最终导致“文化大革命”的教训,明确地系统地提出了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一系列理论。
1.明确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在现代化事业中的战略地位和作用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实行依法治国,建立法治国家,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邓小平高度重视这个问题,并在理论上做了全面和深刻的论述。具体说来:
(1)论述了加强法制建设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党的基本路线的客观要求,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成熟的健全的法律体系。
(2)论述了加强行政法制建设,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就是经济法制化的过程,如果没有法律的规范、引导、制约、保障和服务,就不可能有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生产力的快速发展。
(3)论述了加强行政法制建设,是促进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和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保证。只有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才能真正依照人民的意志来治理国家,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
(4)论述了加强行政法制建设,是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只有坚持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才能提高科学决策的水平.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保证社会安定团结,进而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
2.明确了行政法制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邓小平一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方针,把“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
作为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的指导思想。对于我国法制建设的总的目标,他指出:“……要在大幅度提高社会生产力的同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发展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和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制。”他在阐述这个总目标的基础上,还对我国行政体制、行政组织、行政机构和编制、行政职能、行政责任和行政行为等方面的法制化目标,做了具体的论述。邓小平强调,加强行政法制建设必须遵循几个基本原则。这些原则主要是:坚持以宪法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的原则;坚持通过政治体制改革处理好法治和人治关系的改革原则;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坚持民主的原则;坚持司法公正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等。
3.明确了行政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的要求及措施
邓小平认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这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坚定不移的基本方针,不允许有任何动摇,全党同志和全体干部都必须学会使用法律武器,以保证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1)加强领导,有步骤地进行。邓小平指出:“我们坚持发展民主和法制,这是我们党的坚定不移的方针。但是实现民主和法制,同实现四个现代化一样,不能用大跃进的做法,不能用‘大鸣大放’的做法。就是说,一定要有步骤,有领导。否则,只能助长动乱,只能妨碍四个现代化,也只能妨碍民主和法制。”他要求各级领导,必须从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出发,始终坚持“两手抓”的方针,做到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一手抓民主、一手抓法制,而且两手都要硬。
(2)加强教育,增强法制观念。邓小平认为,加强法制建设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提高人们的素质。加强法制教育,一方面要从基础抓起、从娃娃抓起;一方面要增强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坚决纠正重权轻法、以权压法的思想和行为。他指出:“全党同志和全体干部都要按照宪法、法律、法令办事,学会使用法律武器(包括罚款、重税一类经济武器)同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势力和各种刑事犯罪分子进行斗争。这是现在和今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过程中要求我们必须尽快学会处理的新课题。”
(3)加强立法工作,完善法律体系。邓小平针对我国法律不完备、不健全的状况,提出应该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集中力量制定各种必要的法律,逐步形成以宪法为核心和基础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各种法律相互配套的科学的法律体系。
他强调,立法要适应形势的需要,同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结合起来,经过一定的民主程序;要在抓紧制定和完善经济方面的法律的同时,切实加强行政立法,还要完善其他方面的法律。
(5)严格依法办事,查处违法案件。邓小平认为,加强法制建设必须做到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体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他强调:“不管谁犯了法,都要由公安机关依法侦查,司法机关依法办理,任何人都不许干扰法律的实施,任何犯了法的人都不能逍遥法外。”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邓小平认为:“正确的政治路线要靠正确的组织路线来保证。中国的事情能不能办好,社会主义和改革开放能不能坚持,经济能不能快一点发展起来,国家能不能长治久安,从一定意义上说,关键在人。”
他要求,为了加强法制建设,各级领导干部都必须学法和懂法;同时,要大力加强政法、公安部门的队伍建设工作,提高这些部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第三节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新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