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贤注引《谢承书》:“唐羌字伯游,辟公府,补临武长。县接交州,旧献龙眼、荔支及生鲜,献之,驿马昼夜传送之,至有遭虎狼毒害,顿仆死亡不绝。道经临武,羌乃上书谏曰:‘臣闻上不以滋味为德,下不以贡膳为功,故天子食太牢为尊,不以果实为珍。伏见交阯七郡献生龙眼等,鸟惊风发。南州土地,恶虫猛兽不绝于路,至于触犯死亡之害。死者不可复生,来者犹可救也。此二物升殿,未必延年益寿。’帝从之。”传世“婴桃转舍”瓦当,也应当与此类运输活动有关。“婴桃”应即“樱桃”。王先谦《汉书补注》于巴郡朐忍“有橘官”注说之后,谓“《纪要》云阳县西五峰驿南有橘官堂故址”。“橘官堂故址”,应当是向甘泉宫供应南国果品的运输设施的遗迹。《太平御览》卷九六六引《东观汉记》:“建武中,单于来朝,赐橙橘。”是东汉时也有贡奉橙橘的制度。
《西京杂记》卷一记载,“初修上林苑,群臣远方各献名果异树”,据说上林令处曾登录“群臣所上草木名二千余种”。《三辅黄图》卷三也记述,“扶荔宫,在上林苑中,汉武帝元鼎六年,破南越起扶荔宫以植所得奇草异木”。所植有龙眼、荔枝,槟榔、橄榄等。“上木,南北异宜,岁时多枯瘁。荔枝自交趾移植百株于庭,无一生者,连年犹移植不息。”陕西韩城出土“夏阳扶荔宫令辟与天地无极”十二字方砖,该遗址已推定为汉扶荔宫所在。参见陕西省文物管理委员会:《陕西韩城芝川汉扶荔宫遗址的发现》,载《考古》,1961(3)。此处早期植物园的经营,在世界园林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所谓“远方各献”,所谓“移植不息”,虽然所转运的特殊对象不具有全面影响社会经济生活的普遍意义,但是仍可体现当时交通条件与交通制度的若干特色。曹植曾作《橘赋》,语云:“有朱橘之珍树,于鹑火之遐乡。禀太阳之烈气,嘉杲日之休光。体天然之素分,不迁徙于殊方。播万里而遥植,列铜爵之园庭。背江洲之暖气,处玄朔之肃清。邦换壤别,爰用丧生。处彼不凋,在此先零。”看来在曹植所处的时代,皇家园林仍借助交通条件,进行南方果木移种北国的所谓“播万里而遥植”的试验。
在司马迁提供的秦汉经济史料中,可以看到所谓“通鱼盐”、“通鱼盐之货”、“逐渔盐商贾之利”一类经营形式。从事鱼类等水产品转贩者可因此成为巨富。在司马迁所处的时代,以“鲐千斤,鲰千石,鲍千钧”为资产者,“此亦比千乘之家”(《史记·货殖列传》)。
《说文·鱼部》:“鲐,海鱼也。”可能因运程遥远,导致价格偏高。《说文·鱼部》中说到的海鱼,还有鲌、鳆、鲛等鲛,一说即海鲨。《西京杂记》卷三有“尉佗献高祖鲛鱼”的记载。,又“海大鱼也”。此外,“鲯鱼出东莱”,鱼“出辽东”,当然也是海鱼。又可见所谓:
鲕,鱼子也,一曰鱼之美者,东海之鲕。《吕氏春秋·本味》记伊尹说商汤以至味,说到“鱼之美者,洞庭之,东海之鲕”。陈奇猷《吕氏春秋校释》:“疑此鱼名鲕,体小,如小鱼,《说文》误分为二义也。”
鳆鱼为内地人以为美食,也见于记载。《汉书·王莽传下》:“莽忧懑不能食,亶饮酒,啖鳆鱼。”《后汉书·伏隆传》:张步据有齐地,为伏隆招怀,“遣使随隆诣阙上书,献鳆鱼”。《史记·秦始皇本纪》说,秦始皇陵地宫“以人鱼膏为烛,度不灭者久之”。裴骃《集解》引《异物志》:人鱼“出东海中,今台州有之”。秦始皇出巡途中崩于沙丘平台,李斯、赵高秘不发丧,棺载辒凉车中,“会暑,上辒车臭,乃诏从官令车载一石鲍鱼,以乱其臭”。可见,自沿海西运鲍鱼,是当时习见情形。居延汉简可见“鲍鱼百头”(2633)简文,说明汉代鲍鱼甚至远运至于河西。
《说文·鱼部》还列举多种出产于朝鲜半岛沿海的鱼种,可以进一步说明海鱼长途转输,或可至于数千里外。如:
,鱼也,出乐浪潘国。
,鱼也,出乐浪潘国。
,鱼也,出乐浪潘国。
,鱼也,出乐浪潘国。
,鱼也,出乐浪潘国。
,鱼也,出乐浪潘国。
,鱼也,皮有文,出乐浪东暆。神爵四年初捕收输考工。
,鱼也,出邪头国。
,鱼也,出邪头国。
鲜,鲜鱼也,出貉国。
段玉裁注:“邪头国,秽貊也。”其地当在《汉书·地理志下》所谓“邪头昧”一带,即日本海西岸的今朝鲜江原道高城附近。“貉国”,亦即貊。“东暆”,《汉书·地理志下》作“东”。其地在日本海西岸的今韩国江原道江陵。据《汉书·武帝纪》记载,元封二年(前109)发兵击朝鲜,次年夏,“朝鲜斩其王右渠降,以其地为乐浪、临屯、玄菟、真番郡”。颜师古注引臣瓒曰:“《茂陵书》:‘临屯郡治东县,去长安六千一百三十八里,十五县;真番郡治霅县,去长安七千六百四十里,十五县。’”“潘国”之称不知是否与“真番”地名有关。《史记·货殖列传》:燕“东绾秽貉、朝鲜、真番之利”。张守节《正义》:“番音潘。”若潘国在真番郡,其地则当在黄海东海岸,临江华湾。乐浪郡,王莽改称“乐鲜’,属县有“朝鲜”;又“水”县,“莽曰乐鲜亭”(《汉书·地理志下》)。应劭注谓所以称“乐鲜”者,“故朝鲜国也”。传说周武王封箕子于朝鲜。“朝鲜”地名,较早又见于《山海经·海内北经》及《海内经》。《山海经·海内北经》:“朝鲜在列阳东,海北山南。”《海内经》:“东海之内,北海之隅,有国名曰朝鲜。”其最初得名,很可能与出于“貉国”的“鲜鱼”这种水产品有关。
朝鲜半岛渔业产品能够远输中土,是可以说明秦汉时期运输生产水平的绝好例证。
居延汉简可以看到关于载鱼转贩的内容,《建武三年候粟君所责寇恩事》简册中,记述“为候粟君载鱼之得卖”事,一次即“载鱼五千头”(EPF22:6)。
秦汉时期渔产品运输的显著进步,使得“江湖之鱼,莱黄之鲐,不可胜食”(《盐铁论·通有》)。某些地区有时出现生产与消费未能合理衔接的情形,鱼价跌落至于悖乎常情的程度,如《论衡·定贤》所谓“彭蠡之滨,以鱼食犬豕”,也并非由于运输生产能力的落后,而另有其他的原因。参见王子今:《秦汉渔业生产简论》,载《中国农史》,19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