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4日下午,北京市丰台区公安分局会同区卫生、药监等部门出动执法力量600余人次,对丰台区无照营业、无行医资格的“黑诊所”实施规模化、根源性打击,一举铲除“黑诊所”105家,抓获非法行医人员112人,行政拘留80人。
2011年12月13日下午,北京市“打四黑除四害”专项领导小组再次召开打击“黑诊所”专项行动部署会,部署公安、卫生、药监、城管力量集中打击非法行医的“黑诊所”。警方透露,仅2011年,北京共查出“黑诊所”1312家。
专家认为,这种严厉打击非常有必要,但要彻底消除“黑诊所”,必须在加大监管力度的同时,加快医疗体制改革,从源头上消除市场对“黑诊所”的巨大需求,这才是治本之策。
低收入者构成消费群
全国到底有多少“黑诊所”?中国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2012年1月13日在北京透露,内地2011年共检查供血机构1700多户次,取缔无证行医4.1万户次。
据调查,“黑诊所”在中国已经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地下产业。近几年,“黑诊所”
致人死亡的案件全国各地时有所闻:无证村医菜刀“剖腹产”事件,兽医非法行医致使感冒患者过敏死亡,无证非法行医4针打死“三好学生”……
北京一位卫生监督部门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很多‘黑诊所’重操旧业,有的已经被取缔处罚过了五六次了,每次都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隐蔽性很强,查处起来非常困难。”
从记者调查情况来看,“黑诊所”基本上有三个典型特征:无行医资格、医疗设施简陋、卫生条件差。“‘黑诊所’的情况已到令人触目惊心的地步。”一位执法人员向记者透露,“在‘黑诊所’屋内和床下,经常会查到各类药品及大量输液药瓶,包装污秽不洁,难以辨别药名及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尽管如此,但依照这些“黑诊所”的招牌所示,记者暗访中却发现其“业务”几乎无所不能:妇科药流、人流引产、接生上环、性病专科、皮肤专科、内外儿科、牙病专科等。
记者在北京的一些城乡结合部采访时发现,类似情况极普遍。“黑诊所”与执法人员“打游击”,以致治理“按下葫芦又起瓢”。
“‘黑诊所’基本集中在城乡接合部和郊区区县,农民、低收入的城市居民、流动人口是其主要服务对象。”北京卫生部门的一位官员忧心忡忡地告诉记者说,“‘黑诊所’的泛滥,已威胁到人们的健康和医疗市场的法治秩序。”
“黑诊所”泛滥直戳医疗体制痛处
记者了解到,“黑诊所”的泛滥,有执法部门监督不力,失职之责,但最根本的还是医疗体制、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无法为低收入群体提供一个满意的医疗环境。
首先,医疗和医药价格虚高。目前,医院进入市场,生存靠利润,发展靠效益,在这种条件之下,医疗体制没有能保障在市场中的医院受到合理和严格的监督,导致医疗收费越来越高,低收入群体无法承受。
在木樨园附近的一家建筑工地工作,曾到“黑诊所”治疗的民工小王告诉记者:“大医院太黑了,手续也复杂,上次我感冒,挺了半天才到医院,挂号、看病、划价、交款,足足花了我一个月的工钱,后来再感冒,我就到工地附近的小诊所去看,只花了十几块钱就好了!”
在采访中,很多民工、下岗职工等低收入者表示,如果生病,一般会扛着,实在不行,首先选择的还是私人诊所。“我也明知‘黑诊所’没行医资格,医疗技术、卫生条件、消毒措施、诊疗安全没有保障,大医院谁不想去啊?可去不起。”
其次,一些正规医院缺乏对边缘群体足够的宽容与关怀。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很多低收入者不愿意到正规医院看病,除费用高的因素外,也担心受到歧视。
小杨来自山东农村,现在北京一家水店打工。当记者问他以前生病,是选择到正规医院还是私人诊所时,他很干脆地说道:“选择私人诊所,那里的医生态度比较好,不像那些正规医院,看到我们这些打工模样的,要么冷冰冰不耐烦,要么心不在焉敷衍了事。”
“我想不到与男朋友第一次发生那事就怀孕了。”小娟是大兴区某私企的女工,刚从安徽农村到北京打工,她告诉记者说,“我没告诉男朋友,就悄悄去一家正规医院做流产,医生居然当着很多人的面问我与谁怀孕的!那些护士和周围人异样的眼神,令我整个过程中感觉自己像被当场抓住的贼一样不自在。”
“后来我离开那家医院,在一家私人诊所做人流手术,收费比正规医院低,人家服务还特别热情。”小娟有些无奈地对记者说。
第三,相关部门监管上严重缺位。记者了解到,尽管国家对个体行医者提出了许多规范性要求,采访中一些知情人却反映:“很多私人诊所几乎没有任何手续,也没一个医疗卫生管理机构过问。”
另外,国家也禁止向不具备医疗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出售药品和医疗器械,但在调查中,几乎每一家“黑诊所”的大夫均自称药品、医疗器械进自正规医药公司。
一位“黑诊所”的“医生”向记者透露,药品如果卖给个人,医药公司的医药代表还能拿回扣。一般情况下,买的时候只要随便填一个医院的名字就可以了。正如这位“医生”所说,“不会有人和钱过不去”。
这名“医生”还说,所有私人诊所采购医疗器械,基本都是用这种办法。
从源头上消除需求
实际上,“黑诊所”的问题,背负着沉重的社会问题:社会边缘群体的生命权和人格权怎样受到尊重,社会怎样以一个“满意”的机制来实现,这不仅是我们社会进步的要求,更是人类生存的基本准则……
一位执法人员给记者讲过一件事,颇耐人寻味。在查处一家“黑诊所”时,附近一些居民不是大力支持执法人员的工作,而是替“黑诊所”说情:这里看病方便,价钱又低,为什么不让人家开呀?
显然,“黑诊所”的泛滥,是目前不合理的医疗体制所致。由此,必须正视这样一个现实:治理“黑诊所”问题之根本,在于从源头上消除市场对“黑诊所”的巨大需求。
第一,加快医疗体制改革。2005年7月29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医疗体制改革的评价与建议报告》指出,现时的以商业化、市场化为导向的医改与计划经济时代相比,出现了背离和错误,既降低了过去的公平性,也没有体现出宏观的效率,“基本上是不成功的”。
目前,低收入者还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在努力提高低收入者消费水平的同时,急需加快医疗体制改革,尽快解决医疗机构医药费用过多、门槛过高的问题。另外,要从抓公立医院服务态度、服务水平入手,真正让低收入者愿意来就诊,也能看得起病。
第二,健全基层医疗体系。对社会医疗机构的开办,首先要在严格审批的条件下,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即单位、个人只要具备从事医疗的条件,就要允许其进入医疗市场。通过市场的手段,对医疗机构的分布进行调节,这样一来既可以更好地满足低收入群体的就医需要,还可以形成竞争机制。
第三,加大打击力度。对“黑诊所”的惩罚性罚款还应提高,如果“黑诊所”
被打击一次,所造成的损失同其非法行医的收益之间不成比例,违法成本过低,从业者就不会把打击当一回事。
当然,对于执法部门来讲,打击“黑诊所”也面临尴尬。据了解,按规定,对“黑诊所”的处罚,包括扣压药械以及最多不能超过1万元的罚款。实际情况是,大部分“黑诊所”根本没有医疗器械,顶多有听诊器、血压计。“即便经济处罚,区区几千元的罚款与高额的利润相比,对其根本起不到震慑作用。”
另外,对向不具备医疗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出售药品、医疗器械的单位或个人,也应给予严厉打击。
成人文化的中国现状
可以预见的是,由于制度上的限制,成人文化在中国要合法化,尚待时日,而且会有反复。
这是一个被“成人文化”包围了的时代。“情”、“色”这两个字不仅挑逗着成年人,同样也在诱惑着那些正在成长的未成年人。可以说,成人文化作为“另类文化”在任何国家都或多或少地存在。那么,成人文化在中国是一种什么样的现状呢?早在2004年12月14日,号称中国“第一档深夜性节目”的《面罩》,原想以“性”赚取收视率,但其制片方一直以来的担忧,还是被国家广电总局的一纸《通知》应验了。于是,原定2005年1月1日起,准备在全国50多家电视台播出该节目的计划“胎死腹中”……
尽管国家广电总局叫停《面罩》的理由是制片方“没有制作经营广播电视节目的资格”,但许多人心知肚明,被叫停的真正原因,还是其内容太敏感。这也是此次“叫停事件”的微妙之处。该节目的制作方、北京世熙传媒总裁刘熙晨也承认:
“我们对《面罩》的定位,是成年人的性教育节目。”在此期间,人们将《面罩》这类节目归为成人文化,并把它放到一个更深更广的社会层面来探讨。由此,不少人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成人文化是否应该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一席之地”?可惜的是,这个话题至今依然处于暧昧的状态中。
成人文化存在并暧昧着……
何谓成人文化?词典里找不到这个词,也没任何权威的解释。在采访中,多位专家认为,成人文化是指特定在成年人中存在的、不宜未成年人接受的文化。其领域包括性爱、凶杀、暴力、恐怖等。
有专家指出,成人文化到底该不该有“一席之地”,是下一步讨论的问题,在实际操作中目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是法律上的定义。在这方面,中国的立法暴露出反应速度慢、相关立法滞后、法律条文不严密、监管部门责任不明确等诸多问题。在各种法规中,对性爱、凶杀、暴力、恐怖等成人文化的界定很模糊。
记者翻遍各部法规,也没找到一个成人文化的明确清晰的概念。在《刑法》中,记者看到“组织淫秽表演罪”这样解释“表演”:“是以体态动作表达色情意识,但歌舞等艺术表演中没有传播淫荡、下流意识的真情表演,即使有裸露或性行为动作,也不能以犯罪论处。”同样是性行为表演,有的是合法的,有的就是非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