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针对特权的巨大危害性,历届中央领导集体始终保持高度警觉。毛泽东多次提出防止特权、防止腐败的问题。在20世纪60年代国家最穷困的那些日子里,他的女儿李敏、李讷都与全国人民一样,吃不饱肚子。
毛泽东还从端正党风和廉政建设出发,提出了反对党内特权的思想。他认为共产党员和干部,必须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严格要求自己,反对特权思想和行为,为人民无私奉献,做人民的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并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
邓小平对特权一贯深恶痛绝。1980年8月18日,他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中就指出,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是党和国家领导制度、干部制度的主要弊端之一。“有一些干部,不把自己看成是人民的公仆,而把自己看成是人民的主人,搞特权,搞特殊化,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损害党的威信,如不坚决改正,势必使我们的干部队伍发生腐化。”
2002年11月8日,江泽民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报告中指出,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胡锦涛在2011年“七一”讲话中再次指出,全党同志都要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观念,认真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
显然,对于当前的党内生活实际,反特权具有特殊的重要性。但本次调查结果显示,有76.6%的被访者认为现有的相关规定对反特权“效果不明显”,认为“效果明显”的占13.3%。调查过程中,很多受访者表示“目前特权现象很常见,而且越来越严重,很难说中央的规定得到了有效执行”。
对于特权现象顽固存在的深层原因,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中也一针见血地指出:“我们今天所反对的特权,就是政治上经济上在法律和制度之外的权利。搞特权,就是封建主义残余影响尚未肃清的表现。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主义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
同时,邓小平还指出:“解放以后,我们也没有自觉地、系统地建立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各项制度,法制很不完备,也很不受重视,特权现象有时受到限制、批评和打击,有时又重新滋长。”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针对特权存在的主要原因,有64.6%的被访者认为是“权力没有得到有效约束”,这一比例最高;其次是“干部选拔制度不科学民主”,提及率为57.6%;对“法律制度不健全”的提及率为51.7%,处于第三位。
“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从根本上否定了特权。但由于旧社会习惯势力和专制思想的影响,在一部分干部中仍然存在特权观念、特权现象。”鄢圣华分析道,“一切权力都试图制造特权,除非它受到了有力的抵制,因而特权产生于权力固有的劣根性--自私性、压迫性和扩张性。绝对的权力绝对地会制造特权。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国家,本质上是要保障人民的权利免受权力的侵害,不允许有特权存在,要让每个人都活得有尊严。”
在鄢圣华看来,目前中国反特权还是在要求观念和道德自律的层面居多。他举例说,比如在检察系统、公安系统,已经进行了多次反特权思想的专项教育或教育整顿活动,也出台了一些相关规定。
“但书面规定与权力互动、权力运行的实际规则相比,还有很大距离。”鄢圣华说,“一个制度在书面上建立后需要干部学习制度,如果通过反复地学习,也没有办法达到书面上规定的目的,就证明权力运行的实际规则或制度有问题。”
“当前在我们的各种党内教育活动中,反特权教育还不够深入,或处于一种边缘化状态,使有些党员干部特权意识特权行为有恃无恐。”沈友军说。
“反特权教育的根本缺失,主要根源是某些特殊利益集团的干扰。”沈友军直言,“有些领导干部的权力缺乏有效约束,他们把权力带来的种种好处,看成是自己的特权,并想方设法地要去维护和扩大这种特权,甚至不惜为此去损害党和人民的整体利益以及社会公平正义。”
力促公权力回归本位
记者调查发现,要遏制特权就需要按照中央要求有效约束公权力,使其回归本位。这不仅要从思想上根除“特权思想”,更要从制度上破解权力运行的“特权机制”,这是中国未来反腐的着力点。
在本次调查过程中,被访者纷纷对反特权发表了自己的看法。62.7%的被访者认为首先应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这一比例最高;其次是“认真贯彻群众路线,强化对“一把手”的群众监督、媒体监督,提及率为58.1%;加强思想教育,提高“一把手”自觉接受监督管理的自觉性,“构建和完善党内民主制度,并与人大制度相对接”的提及率也比较高。
受访专家认为,建立健全权力相互对等制约的机制,建立健全公众监督权力的可操作渠道,只有法律得到充分的尊重,公权力的自由裁量权才可能得到有效约束,也才可能从根本上消除特权现象。
需要加强党内反特权教育。“要在执政党内,尤其是在领导干部中大力进行反特权教育。”鄢圣华说,“在党内进行反特权教育,一方面要强调领导干部的带头表率作用,另一方面要重视不以领导干部的意志为转移的制度建设。”
“需要切实把在党内进行反特权教育规范化、制度化。”李成言说,“加强对领导干部群体和特权群体的教育管理、监督制约,提高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的贪污腐败、渎职犯罪的预防和惩治力度,将有效引领反腐倡廉建设,将反腐败斗争不断推向深入。超越法律法规的特权,要坚决剥除,而并非变相使之合法化。否则,只能让少数既得利益者满意,而导致多数人积怨重重,这将毫无社会进步的价值,也严重偏离了反特权的初衷。”
积极稳妥地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克服消除特权,关键要解决思想问题,更要解决制度问题。”鄢圣华说,“深化各领域体制改革,从思想上和制度上遏制和消除政治和社会领域中存在的特权现象。要着力于法治及制度建设,着力于大力推进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对公权力进行有效的约束。同时要不断建立和健全公民维护权利的制度,让公民能低成本地维护自己的公民权利。”
沈友军建议,要结合国情选好反特权的突破口。可行的选择是,先发展党内民主,然后带动人民民主,因为中国“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在官本位的社会氛围中,官员占有最多的资源。”中国人民大学政治系张鸣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用制度限制官员的特权,至关重要。因为趋利是人的本性,这种本性,只靠道德约束,是根本管不住的。”
加大对公权力的监督力度。“反特权就是使公权力回归本位,因为各级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李成言说,“公权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前提,是要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教授认为,对于反特权,人大监督、法律监督及舆论监督也都担负着不可或缺的重任。唯有让“特权”时时刻刻处于“阳光”之下,变得“透明”起来,那些掌权者才会心有所惧,慎用特权,收敛贪欲,“消除特权”才会叫好更叫座。
附:调查说明
调查机构:北京美兰德信息公司
调查时间:2011年9月23日至10月7日
有效样本量:3642
调查范围:北京、上海、广州、沈阳、南京、武汉、成都、西安、昆明、太原、兰州、吉林、秦皇岛、章丘、延安、绵阳、荥阳、鹤岗城市市区
抽样误差:95%置信度下抽样误差±1.4%
样本构成:男性59.0%,女性41.0%;20~29岁21.2%,30~39岁28.6%,40~49岁
28.2%,50~59岁13.1%,60岁及以上8.9%;小学及以下6.6%,初、高中及同等学历50.4%,专科21.8%,本科及以上21.2%;中共党员17.5%,共青团员12.2%,群众69.7%,民主党派0.6%
政务中心离“阳光”有多远
政务中心率先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行政审批环节上取得突破,在推进政务公开,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天就半小时,没想到这么快。以前办个证要跑多个部门,花一周或更长时间,有时甚至还要四处托熟人。”2012年2月17日上午,记者来到北京市大兴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暗访,刚办完事的张女士说,“现在少了‘门难进,脸难看’的问题,‘一站式’办公人性化,服务也主动热情。”
近年来,政务公开不断提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全方位推进,而各级政务(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政务中心)迅速发展,服务功能不断完善。
“政务中心率先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行政审批环节上取得突破,推进政务公开,也对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发挥了重要作用。”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教授评价道。
全国人大代表、长春皓月集团董事长丛连彪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各地建立政务中心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立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客观要求,也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举措。
记者在北京、吉林等地调研发现,政务中心在发展中同样存在需要破解的问题,比如法律依据尚不健全、运行模式仍不统一、职能定位不够明确等。
在受访专家看来,政务中心要健康发展,还需继续转变执政理念、进一步完善制度。如何加强政务中心建设、推进体制创新,是当前和今后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政务中心普遍设立
1998年6月和2000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先后联合发出《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关于在全国乡镇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
200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又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2008年5月1日,关注度极高的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明确规定了公民的知情权和政府的信息公开义务。
从1998年至2008年,10年的立法进程,伴随着中国政府的变革和成长。
2006年1月1日,中央政府门户网站正式开通,至今全国县级以上政府和政府部门基本已建立了门户网站。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卫生部、审计署等国家部委还在官方网站开设了信息公开的专栏。点击进入后,可看到这些部门信息公开的目录、公民申请信息公开的路径、指南等。
同时,中国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也在中央各部委和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建立。有些地方政府还在图书馆、档案馆等公共服务场所,配置了微机查询终端、电子显示屏等设施,以方便群众查询政府信息。
在各种政务公开渠道中,政务中心的建立备受瞩目。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一些地区特别是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纷纷出现了政务中心,对审批事项实行集中、公开办理。
2004年6月28日,在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之后,地方政府在行政审批工作机制上积极探索“一站式”办公,各级政务中心发展迅猛。
据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31个省(区、市)共设立政务(行政)服务中心2912个(含各级各类开发区设立的服务中心)。其中,省级中心10个,市(地)级368个,县(市)级2534个。30377个乡镇(街道)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
目前,各地政务中心名称不一,有的叫行政审批中心,有的叫行政服务中心或便民服务中心,还有的叫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或政务大厅。但不论是何种形式和组织归属,在其职能和工作内容方面,均大同小异。
从总体而言,不论是行政审批及收费,还是政府采购及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务中心的普遍建立,使不少地方政府由过去传统意义上长期分散、独立行政行为模式,变为开放、集中、规范的现代行政行为模式。
2011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指出,政务中心是实施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重要平台。从全国层面来讲,这是第一次以中央文件的形式,对政务中心做出规定。
据了解,对于没有建立政务中心的地方,中央提倡和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发展。
“之所以不做强制性规定,是考虑各地情况差别较大,一定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稳步推进,不宜一刀切。”2011年8月,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
“当前,博客、微博等新媒体迅猛发展,也倒逼着政府信息公开。”李成言说,“真正到位的政务公开,是对传统权力运行方式的一次颠覆性革命,必然会触及权力核心,遇到的阻力可想而知。”在他看来,目前有些地方尚未建立政务中心,其根本原因仍有待当地政府职能转变。
成为政务公开的新窗口
“当初设立政务中心具有一定自发性,旨在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投资环境,而今各地政务中心已成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实施政务公开的主渠道。”长春市政务中心副主任何群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据了解,各级政务中心的内部结构和工作机制,与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区别较大,其内部分为两个层次。
一是中心管理层,其工作人员的行政关系、工资关系、组织关系基本转入政务中心,工作经费由财政全额供给。“管理层代表政府对各部门进驻、委托事项办理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对进驻窗口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日常考核。”何群说。
二是窗口服务层。由窗口单位派驻中心的工作人员组成。“工作人员除组织关系转入中心外,其行政、工资等关系仍在原单位。”何群说,“窗口服务层具有执法资格,代表单位行使法律赋予本单位的审批权力。”
北京市大兴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田兴华认为,各级政务中心的建设原则,一开始就具备“廉洁、规范、高效、便民”等特点,均以“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阳光下作业”的运行模式亮相。
“政务中心是地方政府转变职能,建设服务型、法治型、责任型、效能型政府的一个重要窗口。”田兴华认为,政府通过政务中心这个“一站式”平台,提供公共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近年来,各地政务中心相继推行驻厅窗口授权制、集中限时办结制、窗口专用公章制和窗口互动服务制等运行机制,抓好服务环节,简化审批手续。”田兴华说,“承诺类项目压缩时限,即办类项目更加快捷,并实现部分承诺类项目变为即办类项目。这大大减化了程序,压缩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