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娘往往在经历了接亲一夜的劳累后,会逗留在新房一天一晚嬉闹,男方的伴郎则和她们一起玩耍,因而婚礼还是未婚青年男女认识相知培养情感的一个机会。在结婚宴客这三天期间,新娘只与其送亲的姐妹或小姑伴宿,而新郎在整个婚礼期间负有艰巨的待客使命——陪伴款待前来恭贺的亲朋——这是他表示自己具备成人资格、争取长辈亲朋对他的好印象的一个重要场合。三天内客人散尽,第三天新婚夫妇一起回门,整个婚礼宣告结束,新婚夫妻这才会有肌肤相亲的机会。
3.离婚和丧偶
苗族人对家庭非常看重。婚前夫妻双方经过了长久对歌后的家庭,一般都会感情很好。过去哪怕是少数个性不和、彼此爱吵架的夫妻,有了孩子以后,也大都遵循“过日子”的逻辑,很少提出离婚。然而最近两年,苗乡人商品意识加强,出去打工挣钱的机会慢慢增多,夫妻双方由于彼此对财富的欲望和自身能力、条件不一样,在外面的世界中寻找到的机遇不一样,由此而仳离的夫妇开始增多。夫妻中单个儿出去做事的更容易出现这种情况。
根据我对山江民事法庭的调查,山江苗族地区现在民事诉讼案中离婚案相对较多,占一年内民事诉讼案总数的三分之二,并且离婚案件数每年都在逐步增长。吴庭长为我分析了离婚案增多的原因:一是出于经济利益,有些苗家女子在外面打工见了世面,嫌弃夫家太穷;二是出于一些民族习惯,如没有生育或只能生育女儿的人家,现在女方主动提出离婚的还多一点;三是现在年轻人法律意识强一点了,离婚都到法院来办理手续。以前夫妻双方合不来就各自找中意的人,不来政府办手续。
相应的,现在重婚的现象比较少了。
苗族人离婚的手续比较容易,先提出离婚者的一方只需给对方以赔偿就行了。如果男方先提出离异,他就不能向女方索取“定亲钱”,此外还要另外交一笔“赔礼钱”;如果是女方先提出离异,就得先付给男方的“定亲钱”和所花的“婚礼费”以后才能另嫁。
寡妇在山江苗乡有再嫁的自由。兄死而弟未娶的情况下,弟弟和嫂子有时会重组家庭,共同赡养老人、抚养孩子,村寨众人也没有异议。
这种婚姻,俗称“转房”,但仅限于同胞兄弟之间。据我对山江地区近一年(2004.11.15—2005.9.4)进行婚姻登记的246对新人的有关婚龄、男女年龄差别、通婚地域和文化程度方面的统计来看,发现有女方比男方大7岁、8岁、9岁和12岁的各一例。细细一问知情人,才知道这四例都属于弟娶兄嫂的情况,兄长过世后,留下几个幼小的孩子,当事人出于对孩子利益的考虑,在对嫂子不反感的前提下,就和嫂子重新组合成一个家庭。公公婆婆一般对这种安排也表示高兴。这种现象现在虽然存在,却并不十分普遍。如果寡妇选择另嫁他家,可以带走襁褓中的婴儿,产业由伯叔照料;孩子长大后,男孩必须回到原来的家中居住,女孩则听其自愿。
在苗乡,如果一个年轻女人守寡后独自抚养孩子而终身不嫁,就有可能因为家庭结构不合乡俗而被迫承受社会压力。花母亲的故事就说明了这一点。
花3岁丧父,姐妹三个一直靠母亲抚养,跟随爷爷奶奶一起生活,生活颇为艰难。然而,这样的一家子却饱受乡邻的歧视,人们传言媳妇和公公恐怕有奸情!甚至认为花的弟弟有可能是媳妇和公公的孩子。花的外婆一家曾经逼守寡的女儿另嫁他人,女儿不从,就把女儿告上法庭,状诉公公和媳妇之间有奸情。据说她的奶奶也为这种谣言增添了一些论据。当花和我聊到这个事情时,忍不住泪水涟涟:“我妈二十八岁时有过再嫁的念头。一户人家可以让我妈过去,但是只能让她带上妹妹,弟弟留在爷爷身边,我就没有地方可去了。我当时跟我妈说只要她嫁人,我马上就自杀,我妈从此不再提再嫁的事。”让我惊讶的是,在我和别的信息提供人讨论这桩事例的时候,他们倾向于认为这位公公和媳妇之间的关系说不清楚,极有可能真的有暧昧关系。
4.夫妻关系
山江苗乡的生活虽然艰苦,但夫妻之间并不缺少体贴和温馨。在苗乡,虽然一般情况下是男主外,女主内,但我很少见到那种在家里耻于做家务、酱油瓶子倒了也不扶一下的男人。哪怕是煮猪食、喂猪、洗衣服这类家务,山江苗族男人也会尽力帮忙去做。苗乡的母亲见到儿子干了媳妇的活,也会数落:“男干女工,一辈子受穷。”但是大多数男人都只不在意地咧嘴一笑。妻子也经常和丈夫一起去山坡除草、种地,甚至到田里干农活。
就拿信息提供人丰妹的舅舅舅妈夫妻俩来说吧:舅妈热情爽朗,每逢赶集日就到市场上摆摊向游客兜售苗族衣服和舶来的小手工艺品。她丈夫在农闲季节就会随了妻子在一旁充当“模特”,这个满身洋溢着快乐的苗家汉子,总能让游客笑笑地买下他身上所穿的衣服。有一次为了让妻子高兴地和我继续聊天,他饭后又主动跑到厨房洗碗。这虽然是件小事,但是苗族男人的勤快、对于妻子和女性的呵护和疼爱,却因此一览无疑。这和山江苗乡人对男女是否平等的看法有一定的关系。我在田野调查期间曾就“苗乡男女是否平等”做过调查,发出去300份问卷,收回有效问卷246份,分析的结果是:认为苗乡男女平等的有211人,占总数的81.3%,认为苗乡男女不平等的有35人,占总数的18.7%,其中认为男尊于女的有18人,女尊于男的有8人,持强权论的有9人。持强权论的这一部分人认为男女无所谓平等,两者必须存在强者机制,谁强谁主事,弱者也会得到强者的庇护而不是绝对受气,强者是可轮换的,结果说明男权思想在山江苗区并不重。
但苗家人普遍意义上对男孩还是有一定的偏好:“其实,无论如何,农村每家每户还是需要一个男孩的,要不以后女儿嫁出去,谁伺候老人家啊?地里的活,谁来做啊!但是国家政策只规定生两个。两胎之内没有生男孩子的,就会成为超生对象。不过现在人也学聪明些了,不和当地政府对着干了。生了两个女孩子后,夫妻俩十有八九就会到外面去打工,偷生孩子。有时候他们就被暂居地的基层政府给抓了,有时候那边政府也通报我们一声。回来补缴点罚款也就行了。”村里的支书乐风叔说。
山江苗区流传的傩公傩母这则起源神话也让我们对苗乡的夫妻关系有所感悟。这对祖先苗语叫“奶龙巴龙”,汉语意译是傩娘傩公。山江苗族说,“奶龙巴龙”是洪水滔天躲在瓠瓜内得以逃生的两兄妹。洪水过后,大地没有人烟,妹向兄求婚,兄不同意,顿时就脸红了。现在还保存的奶龙巴龙木偶神像与神话故事相互验证:巴龙的脸为红色,奶龙的脸为白色。后来兄妹商议隔山滚磨盘,如果磨盘在山脚重合,两人就结婚。而聪明的妹妹预先就将一个磨盘放到山脚。兄长后来只得与妹妹成婚。婚后,妻子生下一个怪物,无四肢无口眼,像一个磨岩,丈夫一怒之下用力将它劈开,抛弃到四野。奇怪的是,这些东西丢到哪里,哪里就升起了烟火,这就是苗家代熊、代萤、代稣、代穆、代芈、代卡、代边、代来、代肖等九祖九宗的起源。我们注意到,在这则洪水神话兄妹婚配的异文里,是妹妹掌握了男女关系中的主动权。
山江苗区流传着这样一个成语典故——“巴龙没有裤子穿”。在木偶巴龙神像装饰上,也只穿长袍,不穿裤子,意思是“管不得事”,奶龙的神像装饰有衣有裙,表示她能够主事理家。还傩愿时,送神时要讨筶,若得奶龙后走,祭主一家大小,万事大吉。若是巴龙后走,属不吉利。
人们解释说:奶龙事无巨细,都能管,所以家中会井井有条,但可能发不了大财。巴龙则贪杯好酒,懒散不管事,家里会比较乱,虽然有可能会发大财。
苗乡的夫妻关系中妻权较重,这和妻子在夫妻关系中性方面的权力有一定的关联。山江苗族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绝大多数都遵循一夫一妻制,并且不赞成婚外性行为。妻子如果在处理日常事务时过于劳累,或者对丈夫擅自处理家事不满,就会对丈夫晚上提出的要求敷衍、回避或者拒绝。这么碰上几回软钉子以后,丈夫一般就会学乖巧些,一是在家里手脚勤快,同时在任何家事的处理上都事先询问妻子,特别尊重妻子的意见。
访谈人美莲的话特别具有代表性:你看到我的爱人对我还是很不错的吧,我们刚结婚时没有这样好。有一回我们为一件事情拌嘴了,我一急,就不理他了。后来连续七八个晚上我都不让他挨近我,自己一个人跑到阁楼上去睡,把上下阁楼用的活动木梯也拖到阁楼上去了。随他在阁楼下面怎么嚷嚷,我都不理。白天我就到外面去玩,也不管家里的事情。头几天他还沉得住气,一整天只是绷着个脸做事情。我们彼此看见,都像两个仇家似的。一到晚上他就心急,我总抓住机会躲到阁楼上去,不让他捉住我。这些事情,他也不好意思去和别人说。后来几天看他急得实在有点过头了,我才从阁楼上下来。从此以后碰到什么事情,我爱人都要先和我商量。
苗族家庭夫妻关系中妻子的权力较大,还和整个苗区社会对女人的一致认识有关。在苗族人看来,女人一般都很能干,女人如果对家事不尽心,整个家庭就完全撑不起来。苗族女人较少有“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的思想,凡事都很努力地去操劳。对一个丈夫来说,娶到一个有能耐的妻子会助长他的自信心,增添他自身的光彩。在山江苗乡,当夫妻双方都有机会发展自我时,人们遵循“谁有能耐就服从谁”的原则,丈夫做辅佐也心甘情愿。我们可以从以下这则民间故事中读出苗族人对作为妻子的女人所寄予的期望。
从前一个木匠,家境贫寒,父亲早逝,只有老母健在。
木匠每天辛苦替人做工,所得只能勉强供给母子二人衣食。
有一次,他在一个员外家里做工,看到员外家从一个老渔翁手中买下一条金紫色的鱼儿来款待他,小鱼儿眼睛里一颗一颗的泪珠往下掉,同时眼睛不住的看着木匠,好像是求救似的。木匠心中很惊讶,便不忍心吃它了。他当面就向员外说明,请求放生,员外见他为人忠厚,就依言把鱼放入水中去了。后来木匠没有木匠活儿做了,就和母亲天天上山砍柴。
有一天,他母子二人从山上回到家中,正要做晚餐,没想到揭开锅盖,只见锅里装着一满锅的白米饭!他们尝了一下后就大胆地吃了。第二天他们回家时又有人煮好了米饭。母子俩感到非常奇怪。第三天,木匠母子仍然上山砍柴,木匠走到半路,就转回家,想看看到底是谁在给他们做饭。他走到屋后,悄悄地坐着。两三个时辰后,灶屋里有了响动。于是他轻轻地走到大门边,向内一推,屋内的人来不及躲避,屋里边那个美貌的女子只得笑笑地告诉他说,自己是龙王的女儿,那天他在员外家里救下的小鱼儿就是她变的。现在她来报答木匠的救命之恩,请求木匠娶她做媳妇。后来两人就结婚了。没几年工夫,木匠变得很富裕了。员外很嫉妒他的幸运和艳福,就想办法要害死木匠,将他的妻子占为己有。木匠在妻子的帮助下,战胜了老员外,一家人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
(二)男女的社会分工
山江苗族男女的社会分工,一般是男人负责干重体力活、打猎捕鸟编织以及参与乡村公共生活;妇女干较轻的体力活,一般也下地劳动,以辅助为主,同时负责大部分家务活和亲戚邻里的人情往来。由于长期以来苗族女性在农业生产和生活中都在扮演重要角色,在家庭经济生活中占据重要地位,很多时候甚至成为家庭的主要支撑者。相对应的,苗族妇女的社会地位要比汉族妇女高。
山江苗乡婚葬等大请客的时节,男人会统管厨灶的全部空间,而女人们则全部从家务中解放出来。办这些大事的前一天,青壮年男性至亲和邻居一般会到主家帮忙做些准备工作。男人们在之后的几天里承担里里外外的全部工作:准备桌凳、煮饭、炒菜、布菜、端盘、洗碗、收拾桌子、招呼客人。而女人只需负责照管好孩子或孙子,穿着漂亮的衣裳,聚在一起坐在火塘边烤火聊天,到了开饭的时候就走到桌边去吃饭。第一次见到这种场景时,我十分诧异:苗家女性的地位可真不一般!我记得在湘南的某些汉族地区,办大事时厨灶旁都是女人在忙活,端茶送菜的也全是女人,男人则聚在一起三五成群地聊天。后来才从还傩愿的仪式中了解到,这种安排缘于苗乡人的一种观念:做大事、发大财等都是男人该干的活;勤俭持家、操心细碎琐事和发小财是女人的义务。因此,清洗锅盆碗筷、料理饮食这类琐事在“办大事”这个语境里转变成了男人的职责。
由上一章的论述我们已经知道:长期以来,封建王朝对腊尔山地区控制很弱,苗族人的思想较少地受封建礼教的约束,使得苗区社会提供了一个宽松的环境使苗家的妇女得以顺其自然地生长,她们的社会作用客观上也得到相对的发挥。同时由于苗族在历史上,社会生产水平长期低下,经济落后,在具体的一个村落环境里社会分层不明显,几乎没有有闲阶层。艰难的生存环境迫使苗族妇女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斗争实践,共同承担繁重的生活重担,女人的经济活动有时候往往还起着主导作用。
最能体现女性权威是“母权主兵事”。
一个访问者给我说了这样一个案例:那是快解放的那几年,我们寨子一女子无缘无故被另一个寨子打得半死,寨子男人决定报复,可我们寨子人口远远没有那个寨子人多,于是,大家到寨尾主兵事的庙前占卜,结果出师不利。正当男人们犹豫不决之时,寨上一位一向老实的大娘,脱去上衣,袒胸露乳,拿起一把柴刀,拍打胸脯说:“我就不信邪了,不怕死的跟我去!”顿时大家明白只有战争年代才有的“母权主兵事”这一事件在本寨发生了!于是,全寨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只要能走得动的人,操起家伙,都跟大娘冲出寨子,浩浩荡荡,杀向对方。我们寨子这一“母权主兵事”的举动,震撼了路过的所有寨子和所有人,于是,有人快马前往那个打了人的寨子禀报,那个寨子的所有人都惊呆了——他们这才明白他们打人过重,欺人太甚,引发“母权主兵事”,若不礼遇对方,必将受到“血洗寨子”的灭顶之灾。为了缓冲矛盾、调和关系,那个寨子的寨主一方面要沿路寨子的头人马上出面说和,另一方面命令寨子杀猪宰羊准备谢罪、款待客人。最后,斗殴当然没有发生。我们寨子的人在那里吃饱喝足后,得到应有的赔偿,挣够了面子。
从此,我们寨子受到了近邻的敬佩和尊重呢!你看,关键的时候,我们女人是可以站出来主事的啊!
总的说来,山江苗族男性和女性的劳动分工虽然不同,但男女两性关系基本协调。
(三)家庭关系
1.父母与子女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