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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枪炮玫瑰 (2)

罗斯的另外一个性格就是坚韧好战,有什么比赛和竞争都非得赢下不可,所以从罗斯身上我们能够看到迈克尔·乔丹、科比·布莱恩特的影子,全力以赴地训练,尤其是他的力量与速度,在NBA都是名列前茅的。

为什么说罗斯是NBA最好的后卫?看罗斯的攻击手段,他的投篮不算太稳定,他的传球意识跟基德、纳什这些老后卫相比也算不上优秀,但罗斯最出色的就是他的天赋,尤其是力量与速度的完美结合。在篮球场上最重要的就是力量和速度,而力量的一部分能转化为速度,大家看罗斯的肱二头肌是长方型的。力量一方面是天生的,另一方面主要还靠非常艰苦的对抗训练形成的。

美国有一个专门研究运动员的工作室,对足球、田径、篮球等方面的优秀运动员进行长期的实验跟踪。在2000年前后,这个工作室对整个NBA力量最好的核心后卫做了一次实验,结果当时力量最好的是史蒂芬·马布里,也就是现如今在中国CBA打球的马政委了。马布里的对抗力和爆发力都堪称完美,尤其是蹬地运球变向的刹那间,都能用这科学仪器精准监测出来,马布里的测试力量到底是多大呢?1.3吨!一般人才100多斤,但是蹬地刹那间的爆发力能达到1.3吨,实在有些恐怖!

在此后近十年的NBA核心后卫中,没有人超越过马布里,直到罗斯出现后才打破了1.3吨这个纪录,由此可知罗斯的力量到底有多大,这就像练气功一样,单手开碑,脚碎大石,杀伤力十足。很多专家评论员看了罗斯的比赛,都说和当初马布里很像,尤其是俩人的突破,那重心一低,抱着球腰上一拧劲儿突进去那个动作,那个力量和速度,俩人简直太像了。但罗斯比马布里还高5公分,马布里1米86,罗斯得有1米91,天赋比马布里还棒。罗斯不但有天赋,而且还勤学苦练,有坚韧的意志和好胜的斗志,就变得更加强大无敌了。

年少时的罗斯在英格伍德地区的西蒙高中,在校期间他带领西蒙高中赢得了高中总共132场比赛中的120场。高中毕业后到了孟菲斯大学,在孟菲斯打了一年就被公牛选为了状元,就去NBA了。在唯一一年的大学比赛里,他率队赢得了40场比赛中的38场,而仅有的两场败仗就包括加时输掉的总决赛。所以他没拿着NCAA的冠军,这对他来说是个遗憾。

在比赛中罗斯非常的好胜,他带队打球无论对手是强是弱,都会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去争取胜利,这一点和科比十分相似。罗斯的恩师卡利帕里教练在芝加哥公牛队挑中罗斯的时候跟当时的主教练德尔内格罗(现任主教练是锡伯杜)说:“你一定要告诉这个孩子,NBA一个赛季有82场比赛,而在大学打满一个赛季不过40场比赛,高中一个赛季顶多也就是三四十场比赛,这就意味着他不可能赢得所有82场比赛,所以你一定要告诉他这句话。不然他每天晚上都会玩命,都会百分之一百二地付出,这样他非得把自己累死。还有,训练的时候你得看着他,不然他会连续六七个小时不停地练习,不断地变速变向,要是这样他的膝盖承受不了几年。”总之,就是让主教练德尔内格罗看着罗斯,别累着了。有意思吧,别的球员教练都是严格要求,怕偷懒懈怠,而罗斯得盯着让他好好休息。

卡利帕里还担心罗斯会在暴富之后成为安东尼·沃克那样的败家子,也要求公牛队管理层对其要严加约束。庆幸的是罗斯很自律,很争气,有了钱并没有肆意挥霍,并没有交些狐朋狗友。罗斯还不忘本,经常回英格伍德地区,尤其是办葬礼的时候,因为不定哪天有亲朋好友去世的,回去得随份子,可是这两年回去的少了,为什么呢?死的人太多,这两年英格伍德地区这治安一天不如一天,光2008年片区登记就有446位,虽然也有正常死亡,但多数是枪杀等非正常死亡,每个葬礼都去,实在没工夫。

在罗斯到芝加哥公牛队的早期,他在主场联合中心专门租了一包间,给亲戚朋友看比赛用,除了母亲、哥哥,还有一些从小在这英格伍德地区长大的朋友。这些朋友有的是来看球的,有的其实就是来混吃混喝的,也不正经看球。因为此前没有享受过高档奢侈的生活,很多朋友在包间就是来享受生活来了,高档的洋酒,名贵的小吃,要啥有啥,反正全部由罗斯埋单。但是,这帮朋友胡吃海塞的时间长了后,罗斯也感觉到不对劲儿了,因为这些朋友又带朋友来,一来二去带的朋友太多了,难免鱼龙混杂,在包厢里就越来越不干好事了,有时抽烟吸毒的都有。

罗斯没有办法,怕这些人越来越刹不住,不但影响自己的声誉,也会引起公牛管理层的反感,于是干脆把包厢关了。以后如果母亲、哥哥要看球,就直接给买头排的票,家里亲戚朋友看着不错的,就给几张票;看着不成的,就拒绝给票,不与此类人为伍。事儿两头做,话也就两头听了,有人说了,罗斯你不仗义呀,你忘了从小长大的朋友了,你不如艾弗森,不如沃克。可如果罗斯像当年的沃克、艾弗森一样滥交朋友,不分好坏,让朋友吃自己的饭,花自己的钱,住自己的房,开自己的车,结果总有坐吃山空的一天。罗斯是个明白人,是个有理智的人,他知道自己不能像沃克那样。

罗斯把包间关了,除至亲好友外拒绝给票,愿意来看球的自己掏腰包,所以有些朋友指责罗斯不近人情,忘了当初在英格伍德的穷日子。尽管如此,真正理解罗斯的人说他身上永远留着英格伍德地区的印记。罗斯身上有多处文身,左前臂文着“英格伍德”,背后写的什么呢?背后是“天子”(god’s child),意思是上帝的孩子;肱二头肌上文着“只有上帝可以裁决我”(only god can judge me),这就是罗斯的信仰,他把自己的信仰已经融入到篮球场,一步一步地去接近、实现自己的梦想,一步一个脚印走到了今天,才换来了上赛季的MVP奖杯。

罗斯的故事告诉我们什么道理呢?球星成长的环境很重要,常言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但一个人只要洁身自好,也可以在不利于自己成长的环境中有所作为,所以说环境对人性格的塑造起不了决定性作用。我国历史上有个著名的故事叫“孟母三迁”,说的是儒家先哲孟轲之母为教子成才不断搬家,一开始看邻居是喜羊羊,搬家;搬完又遇到了灰太狼,搬家;搬完又与格格巫为邻,搬家。这是开玩笑,孟母开始是住坟地,孟子老看到有人在这里扛着棺材来下葬,就慢慢模仿下葬的各种礼仪,孟母不放心就搬走了,来到了农贸市场,结果孟子又天天跟小商小贩学做生意。春秋战国时期分士农工商四等,商是最末一等,孟母自然不高兴,最后又搬到了学堂的附近,学堂里边读书声琅琅,孟子每天跟着小朋友一块儿念书,这次孟母放心了。

孟母三迁的故事,告诉我们环境很重要,但是罗斯的故事告诉我们,环境是很重要,可它不是决定性的。那要看你自己有没有坚定的意志和决心,你能不能约束自己,你有没有内心深处的志向。我们很多朋友做错了事后往往不从自身找原因,而是辩解说是别人让我做的,其他人也都这样做呀……一屋子人都抽烟,我也就抽了;一屋子人都喝酒,我也就喝了;一屋子都胡来,我也就胡来了,那如果别人杀人,你也要学着去杀人吗?只有那些能够在复杂不利的环境中约束自己,去定位人生的奋斗目标和未来的人才有会成就大事。

这就是罗斯的故事,他是一朵沉默的玫瑰,虽然缄口不言,但却鲜艳欲滴地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