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上高一时,美国就已经关注高中篮球联赛的发展,有的比赛还进行全美直播。詹姆斯所在的圣文森特·圣马力高中在打俄亥俄州联赛,ESPN就进行了直播,所以上高中时詹姆斯就已经成名天下,家喻户晓了。当时在美国高中联盟有三雄,有三个人都是能打二三四号位,又能持球,身体又壮,且力量出色,技术全面,能攻能守,这三雄身高都差不多,两米出头,他们分别是勒布朗·詹姆斯,比詹姆斯大一岁,后来率雪城大学队拿了NCAA冠军,后进入NBA掘金队、现交换到纽约尼克斯队的“小甜瓜”卡梅隆·安东尼;还有一个叫兰尼·库克,现在说这个人的名字可能多数人不知道,但在当时来说身体条件也非常出色,技术好,能力强,只不过后来詹姆斯、安东尼成长起来了,成了绝代双骄,把兰尼·库克给挤出去了。毕竟,在历史的演进过程中,总有一些人曾经与名人、伟人并肩,但最终被淘汰了。一将功成万骨枯,詹姆斯打出来了,踩着多少人的肩膀、尸身和梦想过去了,成就了如今的伟业。
当初那些被淘汰的其实也都是好样的,否则,也体现不出詹姆斯的能力和价值来。咱们说过,科比在湖人试训时打邓台·琼斯,当时的邓台·琼斯可是全美大学响当当的一号人物,封神榜上有谱啊!这么一个人物让科比五分钟给打毁了,这就显出科比的能耐了,你要是打平庸之辈也显不出威风来。兰尼·库克作为与詹姆斯同时代的全美高中三雄之一,他的存在从历史意义来讲就是皇帝登基的垫脚石,詹姆斯就是踩着他过来的。
兰尼·库克是2000年在纽约举办的阿迪达斯ABCD训练营上的MVP,阿迪达斯是世界著名运动品牌,每年招来全世界最有天赋的一些年轻球员来打ABCD训练营,最后再在这个训练营打一场明星赛,打完明星赛之后选出一位MVP,兰尼·库克能得这个MVP,足以证明他的才华不可小视。到了2001年,詹姆斯上高中后名声鹊起,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兰尼·库克听后甚是不服,因为他比詹姆斯大一岁,与安东尼一样大,所以心里憋着一口气想教训教训詹姆斯。
兰尼·库克是纽约人,在纽约的布鲁克林上的高中,詹姆斯相当于乡下人,俄亥俄州的一个小镇阿克伦。平时纽约人看俄亥俄州来的,就跟城里人瞧不起农民一样,所以库克看不上詹姆斯,再加上詹姆斯天生一副抬头纹,长得跟四十多岁似的,就更不放在眼里了,所以,在2001年的阿迪达斯ABCD训练营的全明星赛上成了这两人的较量。虽然此前他们都打过高中联赛,但并没遇见过,因为每个地方的高中都太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注重发展校队,各种球队太多了就没法打全国联赛,没有全国联赛,只有各州的高中联赛,不像大学有全国的联赛。詹姆斯的学校在俄亥俄州,兰尼·库克的学校在纽约州,所以这两位后起之秀此前没碰到过。
在纽约这场阿迪达斯ABCD训练营的全明星赛上两人都暗憋着一股劲儿,而且也吸引来了很多大学和NBA的球探,大家都听说过詹姆斯还有兰尼·库克,这俩人可能高中打完后不打大学了,因为运动天赋太出色了,很可能直接就打NBA了,我们得好好看看。比赛过程是什么样的呢?和科比当年打邓台·琼斯一样,虽然没有留下影像资料,我也没有看见过这场球,但数据和结果留下了,詹姆斯全场拿了24分,在他的防守下兰尼·库克得了9分。最后詹姆斯以一记三分球上演绝杀,帮助自己的球队以85比83拿下了比赛,不但球队赢了,而且个人表现也摧毁了库克。全场比赛,作为明日之星的库克可以说在球探面前丢尽了脸。
赛后詹姆斯捧起了MVP奖杯扬长而去,从此锁定了他全美第一高中生的席位,等于从那个时候已经登上王座了,而此后再也没有人拿兰尼·库克跟詹姆斯、卡梅隆·安东尼比肩了。那场比赛也像是抽走了兰尼·库克的灵魂,使他整个人再也找不到自信心了。2002年库克也参加了NBA选秀,但是因为这场球给他造成的心理阴影创伤太重了,一上场就蔫头耷脑、心事重重的样子,结果NBA球队无人问津。那么好的天赋,2米03的身高,结果在那届选秀上愣是没人要,后来库克颠沛流离,去过发展联盟,去过菲律宾,去过南美一些国家。
好像是在2003年,库克辗转到了中国来打CBA联赛,看球时间比较长的资深球迷可能对兰尼·库克多少有点儿印象,来了之后他带领上海队打了一波五连胜。库克来之前因姚明的离队上海已经是六连败了,后来库克在上海待得也不顺。上海是一个很好的国际化大都市,外国人在上海的生活还是满舒服的,有很多舶来品和先进的文化,但兰尼·库克个人性格也太差,带领上海队打了几场好球后自信心又膨胀了,谁的话都不听,充大尾巴狼,结果与教练和队友的关系闹得很僵,在场上不按战术执行,主教练李秋平向来以计谋多端著称,连姚明都对其言听计从,你库克算什么!有一次在比赛中李秋平把战术板往地上一扔,跟翻译说,你告诉他,姚明都必须听我的,你算什么东西,就这样掰了。库克离开上海队后再次远走他乡,以后就淡出了大众的视野。
詹姆斯击败库克成为全美最出色的高中生,报纸杂志连篇累牍的报道,嚷嚷开了。其实,在此之前的俄亥俄州冠军争夺战中,詹姆斯也遇到过很大的麻烦,当时十五六岁的小孩儿都刚上高中,对方用联防来扼制詹姆斯的突破。只要詹姆斯往三秒区突,五个人就像一把钢爪似的过来抓詹姆斯,这样的防守詹姆斯再厉害也突不进去,在形势危急之际,教练德鲁·乔伊斯派上了儿子小德鲁。当时小德鲁·乔伊斯十六岁,身高却只有1米57,而詹姆斯身高已达1米95。这个换人让所有人的大吃一惊,特别是对手和现场的一万多名观众。心说这是怎么回事呢,怎么换上来一只小猴子啊?就这身材能直接从桌子底下走过去,对方要是中锋,还不从俩腿中间钻过去呀?
可是真到了比赛中,小德鲁却成了奇兵,詹姆斯突破吸引所有人的防守后把球分给他,这只小猴子在边角等待詹姆斯的传球,接球后起身便投,用三分破联防,结果是七投七中,把所有人都投傻了,也把比赛投赢了,刚才已经落后差不多十分的球,转眼间就被小德鲁的七个三分扳回来了。后来詹姆斯说,这是我人生中很重要的一场比赛,因为这是我赢得的第一个真正的荣誉——俄亥俄州的高中联赛冠军。这场比赛教会了我什么呢?就是一定要相信队友,在关键时刻教练派小德鲁上来,我就要充分信任他,因为我一个人解决不了问题。大家听听,这真不像一个十五六岁的孩子说出来的话。
到了2007年的NBA东部总决赛,詹姆斯第一次率领克利夫兰骑士以4比2力擒底特律活塞,那是他连续三年打活塞,最终翻过了活塞来到了总决赛。两队的这系列赛也是非常经典的恶斗,其中在第五场詹姆斯一人最后连得25分。到了第六场,2比3落后的活塞背靠悬崖摆出了铁桶阵,与骑士展开殊死搏斗,在防守端经常是两三个人死掐詹姆斯。詹姆斯就像七八年前第一次打州高中决赛时一样,遇到了个人无法解决的困难。在接下来的比赛中,詹姆斯像当初做的一样,突进去后把球分到外线,传给了队中的另一个小个子——丹尼尔·吉布森。吉布森没有辜负詹姆斯的信任,那一夜连中五记三分球,在最后打穿了底特律活塞的铁桶阵,帮助克利夫兰骑士进军总决赛。
比赛结束后,詹姆斯搂着丹尼尔·吉普森的脑袋说:你就是我的小德鲁·乔伊斯。当时很多记者拿着话筒和摄像机,想看詹姆斯说些什么,听到这句话后都感到有些纳闷,小德鲁·乔伊斯是谁呀?讲到上面那段往事,我们就明白詹姆斯为什么会这么说了。通过这些事我们能感觉到詹姆斯不忘本,这很不容易。有些人富了,有了地位之后原来的事全忘了。中国有句古训:“贫不忘志,富不忘本。”穷的时候不要忘了你的志向,唯有远大的志向,才有可能实现很大的成就。等有钱了,有地位了,有名望了,这时候就不要忘本,不要忘了当初的朋友。詹姆斯就不忘本,进NBA后把经纪人开了,自己开了一个经纪人团队,开了一个公司,给他运作商业的事,不用别的经纪人了,由詹姆斯的三个发小掌管着。这个公司的名字也很特别,由L、R、M、R四个字母组成——LRMR公司。第一个L就是勒布朗·詹姆斯的简写,第二个“R”是理查德·保罗的简写,第三个“M”是马弗里克·卡特的简写,最后这个“R”叫兰迪·米姆斯,这三个人都是和詹姆斯在阿克伦一块儿长大的发小。
三个发小里面,理查德·保罗和兰迪·米姆斯什么都不会,没有任何理财经验,在经纪、体育经营方面也没有专业知识,就是跟着掺和凑份子,只有马弗里克·卡特学过一些东西,他现在相当于詹姆斯经纪团队的一把手。其实,马弗里克·卡特这个名字也很有意思,很多NBA的球迷都知道,马弗里克(Mavericks)是指达拉斯小牛,而小牛也是我们翻译成中文后才这么叫的,实际上马弗里克(Mavericks)不是特指小牛,而是对一类小动物的统称,小牲口就行,如小马、小驴、小鹿等,简单来说就是小牲口。“小牲口”卡特是詹姆斯经济团队的头,但也是个狗头军师,这家伙给詹姆斯策划了很多东西,但最后却招人诟病,其中最著名的就是离开克利夫兰的方式。
按理说自由球员选择去哪里是人之常情,你追求更大的合同、更好的平台、更大的夺冠希望,或是更大的商业帝国,这都可以理解。再说克利夫兰本就是一座残破的城市,的确不是一个大市场,詹姆斯离开无可厚非,在克利夫兰的七年詹姆斯也给家乡做了不少贡献,给家乡的父老带去了不少欢乐,但是你选择离开的方式太伤害人了,竟然选择在ESPN做一个《决定》的节目,而且还公开播出,告诉喜欢你的城市和球迷说自己要走了,把自己的天赋移向南海岸的迈阿密,这等于羞辱克利夫兰人呀!这个馊主意是谁想出来的呢?就是这个“小牲口”卡特。后来詹姆斯也后悔了,并向球迷道了歉。
回到詹姆斯的生平,回到他年幼时候的这些故事,总结起来就是天赋的身体加上出众的篮球智商和理解能力,成就了这么一个篮球天才。虽然天赋在詹姆斯的成功当中占着决定意义,但只有天赋还是远远不够的,刻苦训练也是必不可少的,有的天赋占30%,苦练占70%,詹姆斯能成为今天这样的巨星,可以说天赋占90%,自己后天的确也苦练了,但天赋的成分太高了。2008年的时候,美国权威的《体育画报》曾做过这样一个调查,问在NBA赛场的450位球员谁最全能,也就是说能攻又能防,能投又能传,各种技术能力都有的球员是谁。最后,詹姆斯一人得到了66%的选票,其他所有人没有超过7%的,第二名是老鹰队的约什·史密斯,得了7%的选票,第三位是科比·布莱恩特,得了6%的选票。
这么全能的球员,有人问其他的明星,说你们最想拿走詹姆斯的什么,有的说我想拿走他的突破,还有的说我想拿走他的投篮,就像拿走雷·阿伦的投篮一样,而波特兰开拓者队的罗伊说了句实话:我想拿走他的身体。也就是说詹姆斯所有的这些技术都是建立在他的身体天赋、运动和对抗能力的基础之上的。身体是他的一切基础,打到现在詹姆斯身高2米03,而他的体重却是265~278磅,也就是说差不多120多公斤,这可是一般中锋的体重,但中锋却又没有他的移动速度。以前我们总说NBA这个球员练得狠,身体棒,最棒的要数卡尔·马龙了,2米06的身高,比詹姆斯要高三公分,可他的体重是116公斤,由此可知詹姆斯的体重有多大,可是他有这么大的体重不算,还有很快的速度,很棒的爆发力,很高的弹跳,当一个球员具备了所有的篮球天赋于一身时,那可真是百年难遇,亘古未见。
詹姆斯就好像是天外来客一样,所以从他的经历中我觉得大家也可悟出一个道理:人比人气死人,各有各的成功之道,你想成为詹姆斯却没有这个天赋,这辈子也学不了。成功之路,猫有猫道,狗有狗道,你有你自己的成功之路,而詹姆斯的成功之路就是老天给予的天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