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7月,遵照国务院领导的批示,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和国家统计局组织开展了第一次全国城镇房屋普查工作。经过组织准备、资金筹措、普查人员培训,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对323个市、1951个县(旗)、5270个城镇的房屋情况开始进行普查。
1985年,我在县城乡建设科工作。4月份,时任城乡建设科科长的石彬同志找我谈话。他告诉我按照有关上级部门的布置,灵武县也即将对城关镇1平方公里、石沟驿煤矿1.3平方公里、马家滩石油钻井三公司4.2平方公里、磁窑堡煤矿0.9平方公里、县城北门工业区3.4平方公里范围内的835285平方米的房屋进行第一次城镇房屋普查。石彬同志和我谈了很长时间,目的是要我有思想准备,负责带领一支普查队伍,完成此项工作。灵武县要求普查的区域有5个,分布极为分散。普查时要对房屋逐幢逐户实行测绘、丈量、登记,统计每座房屋的产别、结构、层数、建成年份、用途等方面的数据,同时还要分析统计出居民居住水平、缺房、公共设施情况的数据。普查的数据还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即1985年12月3日前进行校正和逐级汇总、上报。数据上报要求严格,不许产生误差。所以,这次房屋普查工作量是非常大的,我当时确实感到困难重重,压力很大。看到我有畏难情绪,石彬同志鼓励我要迎难而上,挑起重担,并说组织上将予以人力、物力的支持,以顺利地完成这项工作。由于这项工作是建国后第一次开展,涉及面广,专业性强,难度大。为扎实搞好这项工作,县人民政府非常重视,成立了灵武县房屋普查领导小组,副县长马玉清任组长,城建科科长石彬任副组长。为了动员各方面的力量支持配合此项工作,提高居民对房屋普查工作的认识,我编写了广播稿,送到了县广播站,通过有线广播向全县居民宣传房屋普查的意义、目的及普查的要求。县政府又召开了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出台了关于房屋普查工作的安排意见。同时,以领导小组的名义,从各单位抽调了14名同志组成了房屋普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了县房产公司。抽调来的14名同志都很年轻,文化程度较高,素质较好。他们是李亚飞、马忠山、马建忠、白艳芳、李磊、吴国林、马占宁、马耀强等人。1985年5月13日开始举办学习班,除抽调来的14名同志外,还邀请石沟驿、磁窑堡、马家滩三个矿区及北门工业区一些工厂的同志参加,学员达到36人。在为期15天的学习班上,有关老师系统地讲解了房屋普查的专业知识,为下一步全面展开房屋普查打下了基础。
灵武城是一个历史古城,在过去没有系统搞过城市规划,形成了城乡居住混杂的格局,而且自解放后没有完整系统地建立房屋档案,很多房屋几易其主,建筑年代和一些基本数据都很难确定,给房屋普查带来很大困难。但是,这14名同志迎难而上,反复走访调查,力争统计到的数据准确无误。无论是丈量员、统计员还是绘图员,大家都做到了责任明确,认真负责。
经过前期的学习培训,我们很快地投入到工作中了。一天我们正在野外丈量,忽然天下起大雨,为了保护图纸、表格不被淋湿,丈量员马忠山、马建忠脱下衣服包裹图纸,自己却被雨淋成落汤鸡。白艳芳、马占宁为了及时将当天普查的数据汇总,有时工作到深夜。普查员马耀强的父亲因病动手术,他去吴忠只呆了半天就赶回来,积极投入到工作中。最累的是到矿区工作的吴国林、马耀强、李亚飞三位同志了,他们克服生活与工作中的很多困难,在矿区指定的同志的带领下,一户接一户地进行普查,一年中几乎没有星期天。上班时间,一些住户家中没有人,他们就利用晚上和休息日上门登记普查。在工作中,有时被狗咬、被不理解的一些居民谴责,受了很多气,但这些同志以大局为重,不气馁,继续干下去,努力完成了自己的任务。
通过这次普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掌握了灵武房屋的具体情况。灵武县城镇房屋的建筑面积是835285平方米,其中马家滩钻井三公司房屋20589.22平方米、石沟驿煤矿房屋38998平方米、磁窑堡煤矿房屋68209.49平方米、县房管部门管辖的公房28406平方米。而且通过这次房屋普查获知,50年代建筑的房屋有12852平方米,60年代建成的房屋面积为68481平方米,70年代建成的房屋面积为385096平方米,80年代建成的房屋面积是368859平方米。县城1平方公里内平房的建筑面积为669634平方米,占这次房屋普查总面积80.20%;1层至3层楼房的面积是102266平方米,占房屋普查总面积的12.2%;4层至5层楼房的高层建筑面积是63388平方米,占房屋普查总面积的7.6%。根据这次普查的数据,可以看出灵武县的老旧简易房屋占的比重很大,危旧房屋很多,城市居民居住水平很低。当普查资料第一次汇总上报时,就引起了县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一些领导表示,今后要作出更大的努力,使城镇居民的平均居住条件和居住水平逐渐提高。自房屋普查后,灵武城镇的住房情况经过方方面面的不懈努力,改变了过去简陋、破旧的现状,一些设计新颖、基础设施健全的生活小区不断增多。
这次普查的收获确实很大。一是查清了灵武县城镇房屋的现状和居民的居住水平;二是积累了房屋普查工作的经验;三是形成了1949年至1985年灵武县城镇房屋的完整的档案,为计算国民财产提供了重要依据,填补了过去灵武房屋及统计资料库中的空白,为房屋产权、产籍、产业的三产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四是为房管部门和一些单位健全了房管机构,使一些从事房管工作的职工对房屋价值的评估、质量鉴定、结构区分、分类统计、勘查制图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知识得到了提高。更重要的是,这次房屋普查为灵武县制定经济计划、城镇规划、住宅建设、住房制度改革提供了比较准确可靠的依据。房普工作即将结束时,我被自治区建设厅抽调了去,在建设厅副厅长韩永文的亲自带领下,和城建处处长康广庚、工程师张致伦、吴忠的马金霞等人组成了自治区房屋普查工作验收组,先后奔赴银川、石嘴山、大武口、吴忠、盐池、隆德、固原等市县,对这项工作进行验收。在验收中,灵武县房屋普查资料顺利通过,全部资料合格,质量定为优秀。当灵武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李建中代表县政府接过韩永文副厅长颁发的房屋普查合格证时,我们14名房屋普查员都非常高兴。
1985年10月28日,在灵武县招待所召开了宁夏城镇房屋第一次普查总结会。在这次会议上,鉴于灵武县的房屋普查质量优秀,房屋普查员成绩突出,县房屋普查办公室被评为先进单位。
这一年的工作,渗透了14名工作人员的心血和汗水。尽管这件事已过去了21年,但那些个难忘的日日夜夜让我们14名普查员至今记忆犹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