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故乡旧事
13842100000066

第66章 灵武县委、县政府办公场所的变迁

1949年9月23日灵武解放,之后,建立了新的政权,县委设在东街(今县城小学南侧),县政府仍用旧政府办公地点(今公安局大院)。1957年县委、县政府合署办公,经请示甘肃省吴忠自治州同意,建设新的县委、县政府办公场所。经过选址,将县委、县政府办公地址确定在县城西南角。这是一块好地方,民居少,只有一户人家,是农民张勋家的一个小四合院。这里还有十几间兵营用房,是解放前国民党暂九师的师部用房,解放后收归公用,属兰州军区管辖。这块地方西边是西操场,东边基本都是平地,靠西边有一个坑,但不是很大。地址选好后,县委、县政府抽调了季森、李九儒两个干部负责基建,吴忠自治州下拨了资金8000元用于建房。1957年8月,工程开始动工。先是雇佣了毛驴车拉土填坑,将场地平整好后,开始了施工。图纸是灵武几个工匠画出来的,他们是瓦工余剑英、岳才,木工韩永先等人。

县委、县政府办公场所的建筑以大门正中为中轴线,分东西而建,东边是县委用房,西边为县政府用房。沿两排房子中间的通道进去,最北边是3间的大会议室。县委、县政府的房子样式相同。基建时考虑到县委办公人员少,所以县委的办公用房面积偏小一点,每间18平方米,比县政府的少2平方米。

县委、县政府各部门的办公室为土木建筑,以30厘米的石头为基础。

为防潮,从西湖边砍来了芦苇,切成37厘米长的小节,铺在基础上。用青砖砌成山墙、砖柱,中间墙全部用土坯砌成。除从外地采购了一部分木料外,还拆除了崇兴镇丁生奎的寨子,将拆后的木料用于此处。

整个工程由县委、县政府安排人员统一施工。那时最高的技工是4级瓦工余剑英,每天工资是2元3角,普工是1元。开工时已是8月。20世纪50年代,灵武的技工很少,为赶工期,又从吴忠招了一批技工。待将一些房子主体工程完成后,天就凉了,因此停止了施工,等到第二年的4月上旬又开始了续建。1958年的8月工程全部结束。按照当时县委一位负责人的指示,门窗的油漆全部刷成天蓝色。同年9月,县委从县东街搬来,各部门分布在大院东边32间土房内,县政府搬在大院西边的32间房子内。随即县政府办公室从上海给县委书记、县长办公室购买了两套细条绒沙发,给两位领导每人购置一辆进口的兰羚自行车,还为各办公室、各科局购买了一些新式的办公桌椅。旧政府的一些办公桌和椅子木料很好,非常结实,所以仍旧使用。自此,灵武县委、县政府开始在这里办公。

1980年,为改善办公条件,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开始建设县政府办公大楼。办公大楼工程由灵武县建筑工程公司承担。灵武县建筑工程公司承揽了这项工程后,领导班子非常重视,精心组织,抽调了精兵强将进入工地。工地前期工程由韩文寿负责,后期工程由余万成负责。县政府抽调了张建帮、白克勤等人验工及收料。办公楼在县政府原址动工,地基采用条基处理,毛石基础砌筑,砖混结构,共4层,建筑面积5499.60平方米。车库、宿舍为砖混结构,共两层,建筑面积553.45平方米。土建工程施工人员60余人,由买占魁、马自江、马海龙等人负责,木工由王清等人承担。工程自1980年9月中旬开工,当年完成基础开挖、条基现浇、毛石基础砌筑,到了冬季停工。1981年3月15日开工,至当年10月彻底完工,县政府一些部门陆续搬入。

1986年县委楼基建工程开始施工,由县建筑工程公司承揽,技术负责人是朱承志。工程自1986年开始至1987年竣工。县委办公楼共4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3615.10平方米,附属建筑有锅炉房、车库等。

1988年,经过房屋普查查明,县委办公楼包括附属设施,总面积是3615.10平方米,政府办公楼及附属设施的面积是5499.60平方米。2004年在城市化建设拉开序幕的日子里,县委、政府搬出了这座大院。这个县委、政府办公50年之久的场所被江苏南通集团公司第二分公司开发,作为宏泰住宅小区开发建设。

2001年5月14日,市委、市政府决定在灵州大道的东段建设新的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工程由江苏省南通集团公司第二分公司承建,总投资2300万元,高度41.60米,建筑面积10012平方米。工程自2001年5月14日开工,2004年12月20日竣工。自此,一座巍峨壮观、功能设施齐全的办公大楼耸立在灵州大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