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节无功而返
公心而说,可爱之处是有的。如相貌,同学都说我很帅,在小小的粮校不仅是挂得上号的,而且名列前茅。如个头,我有一米八的大个子,非常令他们羡慕。这些都是与生俱来的,看得见摸得着的优点。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长处,则别人无可比拟,即我的文笔,在上学期学校组织的“五四”征文大赛中,我竟获得了全校第一的好成绩。这个情况,夏雪是知情的,我向她展示大红证书时,她非常高兴,目光炯炯的眼睛、神采奕奕的脸,无不显示出认可、佩服和惊讶。她甚至还多此一举地劝我坚持下去,争取在此方面有所建树。
其实,凭着这些或大或小的软硬件,一年来,我已引起了一些在别人眼里还算不错的女孩子们的兴趣,本班的有,外班的也有。虽说我性格腼腆,在异性面前有点不合时宜的胆怯,甚至还有点反应迟钝,对她们那种有意无意的暗示从未回应,但闻弦歌而知雅意的能力还是略有二三的。不过,在爱情方面,我的看法很理想化、很自我化,甚至不乏偏执。我始终认为,爱情是讲缘分的,是可遇而不可求的,绝非随随便便。闯入心灵的那个她,一定是命中注定的,是唯一的。
我幻想,在合适的时候、合适的地点,不期而遇一个合适的她。而夏雪,正好符合这种期待与幻想。不仅如此,夏雪与我同学、同乡,毕业后至少不会因工作分配而天各一方,被迫分手。谈恋爱是为了结婚的,是为了找一个终身相伴的伴侣,而不是为了一时的欢情、欢娱而置那些非常不现实的困难于不顾。更难得的是,经过几个月来的相处,我觉得身边的女孩儿,谁也比不了她,她是我从小到大遇到的最好的、最让我动心的姑娘。
客观地讲,世上有没有容貌比她更出众的?肯定有!有没有学历比她更高的?一定有!有没有性情比她更好的?当然有!有没有心地比她更善良的?一点问题也没有!但若将上述诸因素取最大极值,集于一人,恐怕就不多见了。至少直至目前,我自认为,夏雪是唯一一个。如果将她比作一朵花的话,她一定是这世上最美的一朵。
一度时期,无事、无聊的我,为培养和锻炼自己在异性面前敢于直面的勇气和胆子,曾多次和本班几个浑头小子,于周末的傍晚,坐在学校大门口的花池旁,对途径脚前的女生用荒诞不经的目光大盯特盯,甚至大饱眼福,老韩说这叫公开睹秀。但自打上学期邂逅夏雪之后,我就再也不参与这种令人滑稽的游戏了。没什么奇怪的,在夏雪面前,所有的女孩无不黯然失色,再也不经一看,五岳归来不看山,黄山归来不看岳嘛。而且短短的几个月来,我对夏雪的这份爱,已到了刻骨铭心、不能自已的地步。真的,我的心里只有她。
经过一番分析,我觉得,应不断增加自己的可爱之处,并及时向夏雪展示,然后抓住时机向她求爱。但这求爱实在不好意思张口。不仅不好张口,还担心一旦挑明并遭她拒绝,就彻底完了。怎么才能自自然然地向她表达出这份感情而又进退自如呢?只能用一种含蓄的方式了。
写封信怎么样呢?这种方式,既可以避免当面表白可能出现的尴尬,又可以趁机向她展示一下我在写作方面的优势。对,就这么办!这是最好的办法。接下来的几天,我一边实习,一边在脑子里用心构思,很快就完成了有生以来的第一封这种信:
夏雪:
你好!也许你想像不到我会给你写信,写这样一封既在情理之中又似意料之外的信。亲爱的夏雪,请允许我这样称呼你,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我实在找不出比这更能体现我心情和心意的称呼。雪,还记得初次见面的那个星期天吧?那次的偶然相遇,成为我刻骨苦恋的开始。坦率地说,从见面的第一刻起,我就深深地爱上了你,我就决定此生要与你相依相伴,直到生命的尽头,我就决定将自己的一切毫无保留地献给你。你知道吗?那个下午,在异性面前一向不善言辞的我却突然变得异常健谈,这让我自己都深感吃惊!这就是爱,这就是爱所创造的无所不能的奇迹。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当年毕业之后,你我一别就是五年,让我无法想象的是,五年之后的你与五年之前,竟完全判若两人。昔日那个土里土气的乡下小姑娘再也寻之不见,而挺立在我眼前却是一位端庄秀丽、举止文雅、青春娇艳的都市姑娘。那一刻,你脱胎换骨的变化如刺破苍穹的闪电,在我的思想和灵魂深处,激起了一串连续不断的爱的火花,撼动并照彻了我向来封闭的情感世界。而那个平淡星期天的寻常一刻,也一跃成为我求学以来最觉不凡的日子。此后,频繁的接触使我对你有了更多、更全面的了解,你善良的心灵、得体的言谈、纯朴的性格、坚强的意志,都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在你面前,我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有一种“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感觉。
世上有一个词,叫“神魂颠倒”。在你之前,我曾对之不以为然,但现在才真正领教了其含义。因为我目前的许多可笑之处无不验证了此词的精妙。独处一室,我曾多次情不自禁地一遍遍地喊着“我爱你,夏雪”,“夏雪,我爱你”。许多、许多次,我想逼迫自己当面向你表明心迹,由衷地说一声“我爱你,你是世上最美的花”,但一见到你,一望见你那清澈如水的目光,就不由得低下了胆怯的头。你知道吗?雪,从见面的那一刻起,你就彻底改变了我,说句让你见笑的话,以前的我,独自在女孩子面前一说话就脸红心跳,甚至连正眼都不敢瞧一下,但你的出现,却在瞬间就粉碎了我在异性面前早就不该有的羞涩,让我立即变成了一个像模像样的男子汉。
美丽的并城一遇,成为我全新生活的开始,成为照亮我人生的灯塔,成为我有爱人生的起点。从那天到现在,不知不觉已过去了四个多月。这期间,为拜访你,我不惜精心编造出一个又一个看似合理却经不起丝毫推敲的漂亮借口。你不知道,我是多么渴望与你交流啊,多么渴望对你有更深的了解啊。同时,也更加渴望你能更多地了解我,接受我这颗火热而真诚的心。我一直觉得,我俩相处得很融洽、很和谐,每逢呆在一起,就总有说不完的话,真的是那种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感觉!
我越来越觉得,你就是我寻寻觅觅的知音与知已。每次见到你,心情都是那样的激动和兴奋,觉得人生是如此的美好,而一旦与你分别,心里就空空如也,被浓重的惆怅与焦虑堵得片隙不留。我不知道,我这种情感你是否也曾有过?在这一百多个日日夜夜里,我的情感因你而变得越来越丰富,但也越来越脆弱,我的思想与心灵无时无刻不在饱受着这种单相思的折磨与煎熬。我深知,这种如火如荼的爱如果长时间憋在心里,将会把我烧得片甲不留、一无所有,但尽管如此,却终究没有足够的勇气当面对你说一声“我爱你”,所以就有了以上这段不得不写的文字,望你能理解我的用心。
深爱却羞于表达的人
9月7日
信写好以后,接下来要做的事,就是择机送出了。按上学期形成的交往惯例,这周该轮她来看我,所以我打算在这周见面时,将信夹在为她新借的那本书里,趁机出手。星期六这天上午,实习活动结束后,我匆匆吃过午饭,就和带队老师请假,提前返回了学校。在宿舍,我从一点半等起,一直等到了六点,从空无一人等到了室友们鱼贯而归,却始终都等不来夏雪。我失望,却又百思不解,不明白她为什么会不来。“也许明天会来的”,想不通的时候,我只好这样安慰自己。
第二天早饭后,一夜无眠的我,如灵魂出窍一样,呆头呆脑地戳在了窗户前。遥望着远方那片灰蒙蒙的天空,我本已显乱的思绪愈加显得纷乱。茫然中,我觉得自己的心情比那天空还要灰,灰得一塌糊涂。不知何故,好动的室友们今天一个也没有外出,使得往日此一时间清静的宿舍又吵又闹,乱成一团麻。赵鸣这个混混,不知从何处得来雅兴,竟弄来一副扑克蛊惑着众人跟他玩起了牌。顷刻间,喊叫声、甩牌声此起彼伏、声势振天。
我本来就烦得不得了,让这一刺激,情绪更坏了,恨不得立马冲上去,把牌夺来,撕个粉碎。烦得无可奈何的时候,我忍不住举起双手,使劲捂住了耳朵,但耳边的聒噪很有穿透力,简直如雷贯耳,顽强地形成一浪高过一浪声势。如此景象,即便是世界上再麻木的人也不可能无动于衷。
我脑子越来越乱,乱得像大水漫过的荒草滩。最烦的时候,甚至连以头撞墙的心思也有了。我愤怒地望着窗外,眼睛如火舌一般在楼前那排无辜的白杨树上喷扫着,恨不得将其变成一片火海,化成一片灰烬。忽然,崔耀文闪了过来,伸开五指在我眼前比划了几下。也许是我扭曲的表情引起了他的注意,才引得他过来添乱了。他这么一弄,就像划了一根火柴,瞬间就引燃了我心里的怒火,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什么也没说,但心里却恨不得抽他一巴掌。其实,若在平时,我是不会这样的。我俩是很要好的朋友,闲来无事的时候,相互之间什么玩笑都开。我最爱玩儿的游戏是,当他熟睡时,凑在他脸边,张开口,一口一口地将他吹醒。吹不醒时,干脆捏住他的鼻子,把他憋醒。而他也常以此法回敬我,把我弄得欲睡不能、哭笑不得。可今天我哪有闲心跟他玩!
望着我这副吓人呼呼的样子,崔耀文马上就明白了,劝道:“别等了,快去吧,站在这儿胡思乱想有啥用?”
“去哪呀?你知道个啥!”我不耐烦地说。
“你看,都快下雨了,”崔耀文指着窗外说,“怎能让人家淋着雨来呢,还是你主动点吧。”崔边说边向我做了个鬼脸,然后一转身,又去看打扑克了。
天越阴越黑,落雨的征兆已相当明显。我想老崔说的也对,怎么能让夏雪冒雨前来看我呢,还是自己主动点,做点牺牲,这样也好让她看看我的求爱精神和诚意。想到这里,我从书里取出那封信,插入了裤兜。形象是情场的第一名片,虽说情绪不佳,但我还是强打精神,把自己认认真真地打理了一番,尽量显出一副很阳光的样子。唉,心里如此扭曲,表面上还得装作一副其乐融融的样子,这恋爱简直就是演戏。我心事重重、行色匆匆地走在街上,不时与迎面而来的路人擦肩而过。3路电车还像往常那样拥挤不堪,乘客比平时多了好几倍。
历经了一番挨肩擦踵的折磨之后,我心情复杂地见到了夏雪。和她一起的感觉自然很好,但让我厌倦不堪的是,那些说了无数遍的不疼不痒的话题。话说三遍淡如水,这些老生常谈的大话空话,我越来越不想提。所以,跟她说话时,我难免嘴里一套,心里一套,有时甚至有点言不由衷,不知所云。
在毫无激情的状态中说一些连自己都觉得乏味无聊的话,是无法感染对方的,更是无法谈得投机的。没有多久,我竟无话可说了。想起此行的任务,就忍不住把手伸进裤兜,捏捏那封信,但捏来捏去,捏得手心直冒汗,也始终没有勇气掏出。信不敢掏出来,但脸色却因做贼心虚而越来越红,心也突突地狂跳不止,如一只活蹦乱跳的兔子。唉,怎么才能交给她呢?见我没来由地脸红了,夏雪也不自然起来。我想,也许她已猜出我要做什么了。
正当我心里七上八下、左右为难时,忽见她转身从床上取出那本上学期向我借的《红楼梦》,说要还给我。我问她是否看过。她说还没有,不过不想看了。这是为什么?我有点不解了,难道我无意之中说错了什么吗?这下,我不光是手里冒汗了,脑袋也开始冒起了汗,心里也很快大汗淋漓了。不知不觉间,我再次将手伸进口袋里。不妙的是,一触到那封信,手里的汗顿如揭去瓶盖的汽水,喷涌而射。唉,我哪还有取信的勇气啊?捏着这封被汗水浸得越来越软的信,我感受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不知所措。
在这种气氛与心情下,我更加无话可说,夏雪也语塞了,一个话题也找不出来。两人只好干坐着,漫无目的的目光在屋里毫无交集地扫来扫去。长时间的沉默,使得屋里的气氛更加尴尬。这是几个月来两人头一次遇到的情况。我使劲想着法子,想着话题,以求火速打破这种史无前例的灾难性局面,但脑子却像凝固了一样,每一个细胞都僵着,连组织一句话的能力都没有了。我觉得,如此无谓的空耗,对谁都是一种难以忍受的折磨,与其这样,还不如乘早离开,回去好好想想,之后再作计议。
就在这时,推门进来一位女孩儿。这女孩儿我见过几面,知道她是夏雪的好友,但还不能叫出名字。女孩儿进来以后,先跟我打了个招呼,然后就紧挨着夏雪坐下了。尽管多了一个人,气氛稍微缓和了一些,但彼此的话还是多不起来,只能勉强凑个不间不断。我只好暂时打消了走的念头。女孩儿的目光随着彼此的话语,在我和夏雪之间不停地游走着,但一落在我手里的《红楼梦》上,就立马兴奋地说:“哦,《红楼梦》,我可以看看吗?”“可以呀。”我不加思索地说,边说边把书递给她。女孩儿伸手接书时,我很随意地望了夏雪一眼,见她满脸都是不悦。我心里忍不住一哆嗦,不明白她是怪那女孩儿手长,还是怪我“情长”。
见此,我赶忙起身,告辞而去。今天的会面很不如意,我料想夏雪不会送我,但她还是像以前那样,再次把我送出了研究所大门,那女孩也跟着送了出来,使无谓的两人行变成了更无谓的三人行。下楼的时候,铅灰色的天空,已零零星星地飘起了雨丝。由于没带雨具,一出大门,我就赶紧加快步伐,连走带跑直奔3路电车站。
从大营盘站下车时,恰是雨势正大的时候,站棚下躲满了避雨的人,满得都没地方挤进去了。我像个锥子似的,在篷边扎了一处刚够容纳一脚的地方,摇摇晃晃地立着身子,希望等雨小一点后,再赶回去,但雨不仅不善解人意,反而越下越大,大得连站棚都彻底失去了功用。天阴得像锅底一样,马路上车灯闪烁,刺耳的喇叭声不停地大鸣大放。自行车道和便道上,五颜六色的雨衣和雨伞挤压着,交错着,重叠着,碰撞着,随着人流的节奏或快或慢地移来移去,一些没带雨具的行人在人流中见缝插针,飞快地奔跑着。
看来,今天我这落汤鸡是当定了。于是,我没再多想,就一头扎入如注的雨中,用三步跨篮的步式,跃上便道,然后又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向粮校跑去。无论跑得多快,都不及雨点落得快,没跑多远,浑身上下就湿了个透,身上的水落得比雨还下得大。
满身是水的我,一撞开宿舍门,就忍不住想要大叫一声。可刚一张口,还来不及发出声响,就赶紧闭上了嘴。原来,早上出发时还满怀豪情打牌的室友们此时正一个个窝在被子里,呼呼大睡。听见我进来,几个睡觉轻的一下就被惊醒了,睁开惺忪的睡眼,望了望我,然后略微翻了一下身,就又一动不动了。我轻手轻脚地走到自己的床前,取来一块毛巾,赶快擦了擦还在不停淌水的脸和头发。之后,赶忙心疼地从裤兜里掏出那封胎死腹中的书信,抖了抖水,小心翼翼地放在了被子边。衣服已完全湿了,我将其脱下来,搭在床边的小椅上。
受室友影响,我来不及多想就翻身上床,钻入了被窝。我紧闭双眼,恨不得马上进入梦乡,以忘记刚才那窝囊和不快的一幕,但越是这样,越是睡不着,甚至越睡越心亮。我怎么也想不明白,夏雪的态度为什么这么快就发生了天壤之变,她今天的表现分明是在拒绝我呀,难道我有什么令他讨厌的表现吗?下一步我该怎么做,才能扭转局面?但想来去,也想不明白,脑子里除了茫然,还是茫然。看看枕边那封让汗水和雨水浸得湿漉漉、皱巴巴的信,窝在心里的火瞬间就爆发了。“干嘛要做这种丢人一等的蠢事儿呢?劳神费力,枉费心机。”我暗骂自己。边骂边伸手抓起那封无辜而可怜的信三两下就撕成了碎得不能再碎的碎片,然后手一甩就扬在了黑乎乎的床下面——“妈的,见鬼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