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学法学的概念
医学法学(MedicalJurisprudence)与医学法(Scienceofhealthlaw)是有密切联系的两个不同的概念。医学法从字义上讲是关于医学的法,即关于医药卫生的法。医学法学则是以医学法作为研究对象的一门学科,主要研究医学法的产生和发展;医学法的性质、任务和本质;医学法的范畴、要素、内容;医学法的渊源与效力;医学法的实施和诉讼;医学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作用以及与其他部门法的相互关系等等。概言之,医学法学是研究医学法这一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一门法律学科。
二、医学法学的性质和任务
人类在改造客观世界,特别是在改造自然界的过程中逐步认识到,为了社会和自身的生存、发展,必须也必然要调整人与自然界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其中包括人的健康与自然界的关系、与社会的关系以及与人类自身卫生行为之间的关系等等,以上这些关系都不同程度、不同层面地需要运用法律进行规范调整,为此,需要自然科学中的生物学、医学、卫生学、药物学、环境卫生学等同法学相结合,由此逐渐产生了大量规范医药卫生活动与医学行为,调整社会医学关系的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法律规范,即医学法律规范。20世纪以来尤其是60年代后期,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逐渐从分化走向综合,出现两大学科领域汇流,不断融合渗透的历史趋势,传统的生物医学模式日渐被蓬勃兴起的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所取代,就是在这一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下,孕育和形成了一门以医学法律规范为研究对象的新兴边缘交叉学科——医学法学。从医学角度看,医学法学属于理论医学的范畴;从法学角度看,医学法学则是法学科学中一门有关医药卫生问题的应用学科;从总体职能来看,医学法学具有阶级性和社会性;从具体内容来看,医学法学具有综合性,因为纷繁复杂的社会关系和日新月异的科学技术均融于这门学科之中;从学科结构来看,它又具有交叉性,因为它是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相互渗透的结果,是法学和医学的边缘学科。
因此,医学法学的任务是将医学、药物学、卫生学、生物学等基本理论和法学基本理论结合起来,服务于医药卫生实践,用法律手段促进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保护公民的健康和生命。
三、医学法学的构成和研究对象
医学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理论性学科,其构成可分为两大部分,一是理论构成,即综合运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阐述医学法学的基本理论,为医学立法提供科学理论,发挥正确的理论导向作用;二是实践构成,即制定和实践医学法律规范,发挥保护人体健康的作用。
由于医学法学产生较晚,关于其研究对象的认识尚未完全统一,但大体认为,医学法学以医学法为研究对象。具体说,主要研究下列问题:
1.医学法的产生及其发展规律。
2.医学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3.医学法的本质、特征、调整对象、基本原则、地位和作用以及医学法律体系。
4.我国现行的各种医学法律制度及其制定。
5.医学法的实施和监督。
6.医学法与其他相关学科的关系。
7.外国和国际医学法学理论、医学立法和司法实践。
8.如何运用医学法学理论来解决医学科学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实践中的新问题等。
随着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健康越来越受到全社会广泛的关注和重视,医药卫生事业和医事管理活动内容也将更加丰富,从而促使医学法学的研究内容不断得到充实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