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地上的捕食动物,它们的侵犯行为是造成侵犯观念上大混淆的另一个原因。这一类动物在动物学上的范围很清楚:猫科,狗科,狼科和熊科。
实验资料告诉我们,捕食性的侵犯,在神经生理学的基础上是跟防卫性的侵犯不同的。娄化兹从性格学的观念提出相似的看法:
捕食者的动机与战斗者的动机基本上是不同的。水牛并不激起狮子的侵犯欲,正像贮藏室里挂着的火鸡,虽然引起我的食欲,却不引起我的侵犯欲。两种内在驱使力的不同,可以明显地在动物的表情上看出来:狗在追捕兔子的时候,他的表情是兴奋快乐的,和迎接主人或等待他渴望的待遇时一样。从很多传神的照片中,我们看到,当一个狮子在跃起捕猎的一刹那,一点也不愤怒。捕食动物只有在捕食顽强的动物,而深怕遭受强烈的抵抗时,才会咆哮,把耳朵贴在后面——这是大家都知道的战斗表情——其实就是在这种时候,也不一定有这种表情。
莫耶以神经生理学的资料为基础,把捕食性的侵犯跟其他的侵犯加以区别,他的结论和前面所提过的话相似:“实验上的证据迅速在增加,显示出来,这种(捕食性的)侵犯跟其他的侵犯,在神经生理学的基础上是不同的。”
捕食行为不仅在神经生理上与防卫侵犯不同,行为本身也跟侵犯不同。它并没有显示出愤怒的成分,它跟战斗行为不是一回事;它是有目的的,而且目的明确,达到之后紧张就结束。防卫本能是一切动物都有的,但捕食本能则只有某些动物才有,这些动物在形态学上生而具有捕食的配备。当然,捕食行为是一种侵犯,但必须说明,它跟威胁引起的、带着愤怒的侵犯是不同的。它近似于所谓的“工具性侵犯”,就是为了达到一种渴望中的目的而产生的侵犯。非捕食性动物就没有这种侵犯。
防卫侵犯与捕食侵犯的不同,在人类的侵犯问题上有非常的重要性。因为人类在种族发展史上不是捕食性动物,从他的神经重量学根源来看,他的侵犯不是捕食性的侵犯。我们应当记得,人类的牙齿“很不适应他的肉食习惯,他还保留着祖先吃水果、蔬菜的牙齿。同样有趣的是,他的消化系统,也完全属于素食动物,而不是肉食动物的”。即使到了原始狩猎者和食物采集者的时期,人类的食物大致上仍旧百分之七十五是素食,而肉食成分不及百分之二十五。杜渥尔说:“太古时期所有的灵长类,基本上都是素食者。现在在经济组织上最原始的人除了北极的爱斯基摩人之外,也都是如此……未来的考古学家在研究现代的业林人时,当他们发现业林人的箭头与敲击用的石头时,可能会以为这石头是用来打碎骨头取食骨髓的,实际上却是妇女用来敲核果的,这种东西是业林人百分之八十的经济来源。”
可是,最叫人联想到天生的侵犯行为的,却莫过于捕食动物;人类不仅从他们想像到动物的侵犯性是多么强烈,间接的也以为人类如此。这种偏见并不难懂。
人类好几千年以来,就围绕着驯养过的动物——如猫和狗——而这些是捕食动物。事实上,正因为他们是捕食动物,人类才驯养他们;用狗来捕猎别的动物,攻击来威胁他人;用猫来捉“他们”的组成部分,我应该担当我自己。而这被二个主观性当作它的为他意义担当的“他们”变成了“我们”。反思意识不可能把握这个“我们”。相反它的显现与“我们”的倾覆同时发生;自为表现出来并确定了它的自我性来反对一些别人。事实上应该设想,原来就属于对象——我们上的东西使人感到它是一种自为的更加彻底的异化,因为这自为不仅仅是被迫担当起它为他的所是的东西,而且还是一个它所不是的整体,尽管它是其组成部分。在这个意义下,这“我们”是把人的身份作为介入到一些别人中间的身份的体验,因为这身份是一个被确认的客观事实。即使对象——我们在一个具体的协同一致的时机被体验到了,并且处在这协调一致的中心(我非常明显地感到羞耻,因为我们突然发现我们在相互争打),这对象——我们还是拥有了个超越了特殊处境的意义,它在这处境中被体验,并且企图把我作为对象归并到同样被作为对象而被把握的人的整体(除去对第三者的纯粹意识)中去。因此,它符合侮辱和无能的经验:被体验为构成了一个与别人共在的“我们”的人,感到自己混杂到无数陌生的存在中间,他无可救药地被彻底异化了。
某些处境看上去比别的一些处境更适宜于体验到我们。尤其是团体的工作。在几个人协同一致地作用于同一个对象而体验到自己是被第三者体会的时候,被加工对象的意义本身归结到工作的集体,就像归结到我们身上一样。我做出的、并且被蒙太奇召唤而实现的动作,只有在我的邻人的这个动作先于它并且又被另一个个别的劳动者的另个动作连续下去的时候才有意义。这就得出了一个更容易理解的“我们”的形式,因为正是对象本身的要求,及其作为敌对系数的潜在性归结于劳动者们的对象——我们。因此我们通过应该“要创造”的物质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