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国文明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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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宋朝(1)

历经了唐朝的辉煌,五代十国的动荡,当历史的车轮驶向宋朝时,华夏文明迎来了一个新的开端。宋朝有北宋和南宋之分,宋王朝一直被认为是个柔弱的王朝,因为与国威远播的唐朝相比,它可谓是望尘莫及。宋不但不能对其周边国家造成强大的威慑,相反自己却处于一种朝不保夕的恐慌之中。然而有一些史学家则认为宋朝是个重要的王朝。陈寅恪说过:“华夏民族之文化,历数千载之演进,造及于宋之世。后渐衰微,终必复振。”他之所以这样认为,是因为宋朝有着前朝所无法比拟的发达的经济,且其科技文化也成就突出,在中国古代文明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

北宋的建立及其统一中原的战争

960年春,后周的禁军统帅殿前都检点赵匡胤在开封东北的陈桥驿被众兵士“黄袍加身”,代周称帝,建国号为宋,定都开封。此即“陈桥兵变”。赵匡胤即宋太祖,而他所建立的宋朝史称“北宋”。北宋建立之时,外部环境十分恶劣,北有强大的辽及其控制下的北汉,南方林立着后蜀、南平、楚、吴越、南唐、南汉和闽等诸多割据政权;其内部形势也不容乐观,有心怀不轨的后周节度使李筠、李重进之流。面对这样的局面,宋太祖用了三年时间平息了内部的叛乱,巩固了其在中原的统治,然后制定了“先南后北、先易后难”的统一方针。

963年正月,宋太祖出兵湖南,开始了他的统一征程。他用了十三年的时间先后灭掉了楚、后蜀、南汉、南唐等割据政权。宋太祖曾三次发兵北汉,但都未获得成功。976年10月,宋太祖赵匡胤驾崩,其弟赵光义即皇帝位,是为宋太宗。太宗继续着太祖未完成的统一大业。978年先后征服漳泉(闽)与吴越,基本上统一了南方。同时他用了三年的时间进攻北汉,并于太平兴国四年(979)正月迫使北汉归降。至此,除了北方辽控制下的燕蓟十六州以及西北的高昌、龟兹和西南的吐蕃、大理之外,宋朝将原“五代十国”重新纳入自己的版图之内。中国从“安史之乱”至“五代十国”的分裂割据局面得以结束,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得以建立。

北宋中央集权的加强

“五代十国”的分裂混乱给宋初统治者以警惕,他们思考着怎样才能使自己建立的宋王朝长期而稳定地统治下去。对于中唐以来分裂割据、战乱不断的根源,宋初宰相赵普认为是“节镇太重,君弱臣强”。为了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宋太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强中央集权,其核心举措是“削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

首先,加强中央的军事权。宋太祖赵匡胤是通过发动兵变夺得的帝位,他深知军权的重要性,在他即位之初,一些禁军将领所拥有的强大的兵权令他深感不安。为了防止陈桥兵变的重演,建隆二年(961),宋太祖设酒宴请石守信、王审琦、高怀德等禁军将领。酒酣处,“上曰:‘人生如白驹之过隙,所以好富贵者,不过多积金银,厚自娱乐,使子孙无贫乏尔。汝曹何不释去兵权,择便好田宅市之,为子孙立永久之业,多置歌儿舞女,日饮酒相欢,以终其天年。君臣之间两无猜嫌,上下相安,不亦善乎?’”众将听完,“明日,皆称疾,请解军权”。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杯酒释兵权”,宋太祖就这样轻而易举地解除了石守信等人的军权,从而把军队的最高统帅权牢牢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同时宋太祖对禁军进行了改革。他淘汰了禁军中的残弱者,并命令各地长吏将本地的精兵选出来,用于补充中央禁军。这一措施使得各地精锐尽入中央,地方再也没有与中央对抗的优势兵力。改革禁军的措施之二是禁军不再设最高统帅,改由“三衙”,又称“三司”(殿前都指挥使、侍卫马军都指挥使、侍卫步军都指挥使)统领。同时设置枢密院,统管全国军政。“三衙”长官统称为“三帅”,由皇帝任命,负责军队的管理和训练,有领兵权而无调兵权和发兵权。枢密院则恰恰相反,“有发兵之权,而无握兵之重”。这样,“三衙”和枢密院相互独立,互不统属且相互制约,从而有利于皇帝的直接控制。

除了领兵权与发兵权相分离外,宋朝还对禁军实行“更戍法”。即不断更换士兵的戍守地点,通常每三年更换一次,但将领并不随之调动。从而造成“将不识兵,兵不识将”的局面。这些举措虽然消除了地方将领拥兵自重、威胁中央的可能,但也为后来宋朝对外战争的连连失利埋下了伏笔。在兵力的布置上,宋朝采取“守内虚外”的政策,即禁军的一半戍守京师,另一半戍守全国各地,造成了一个“强干弱枝”的局面。

其次,加强中央的行政权。宋以前,宰相位居“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权力极大。宋太祖即位后,大大削弱了宰相的权力。他把相权一分为二,分为中书和枢密院。中书为最高行政机关,枢密院为最高军事机关,这就分割了宰相的军事权。稍后,设“参知政事”为副相,逐渐使其地位和职权与宰相相近,以分割宰相的行政权。此外,设三司统管全国财政。这样,宰相、枢密院、三司共同对皇帝负责,相权所剩无几。地方官吏的权力也大为削弱,宋太祖规定各州郡长官只负责本州事务,而其“支郡”(节度使所管辖的除其驻地以外的州郡)归中央管辖。朝廷选派文臣担任该地区的知州、知县。随后,建隆四年(963),在知州之外又设“通判”,用来监督牵制知州。

科举制度历经隋唐的发展日益成熟,已成为统治者笼络人才、巩固统治的一项重要举措。宋朝在继续推行科举制度的同时,又对它进行了一些改革和完善。宋朝大大增加了科举取士的名额。太祖在位时,共开榜15次,取进士188人。到太宗时,开榜仅8次,共取进士1487人。不仅如此,录取者的待遇较之以前也有很大的提高。为了避免徇私舞弊的现象,北宋创立了“糊名”、“誊录”制度,使科举考试更加公平、公正。为了杜绝官员们通过科举考试结成错综复杂的关系网,宋太祖后期,举人通过“省试”后还必须要通过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才算合格。这样,新中的举人就是“天子门生”而不再是那些主考官的门生。

宋朝还实行官、职、差遣相分离的制度。“官”用来表示官位和俸禄的高低;“职”指文官的荣誉头衔,并无实际职务;“差遣”则指官员们担任的实际职务。这一制度的实行,一方面有利于统治者选拔贤能人才身居要职,维护中央的选拔管理权,但另一方面造成了管理的混乱和官僚队伍的迅速膨胀。

最后,加强中央的财政权。自中唐以来,地方财政大权几乎都由方镇把守,他们把收缴的财富一大部分供自己享用,只向朝廷供奉其中的一小部分。宋太祖即位后,着力改变这种状况。他下令规定:各地所收的财赋留一部分充当地方政府的必要开支,其余的悉数上交中央,不得私自留用。宋初将全国划分为十五路,陆续在各路设转运使司即“漕臣”,掌管地方的财政收入并监察地方的管理,以保证地方对中央的足额上供。同时设提点刑狱司、安抚使司、提举常平司分管地方的司法、军事以及生产等事务。此外还禁止地方政府互通贸易,经商获利。

宋初所采取的一系列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对巩固统一、稳定政局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弊端日益显露,给宋朝带来严重的统治危机。

北宋中期的社会矛盾及其变法

宋初实行“不立田制”和“不抑兼并”的土地政策。即:允许土地买卖,不限制地主阶级占有土地的数量。这一政策使“富者有弥望之田,贫者无立锥之地”,并且成为北宋社会矛盾的根源。北宋农民的赋税负担也是极为沉重的,宋朝在沿用唐朝两税法的同时,还采用了“支移”和“折变”的苛法。“支移”是指官府借口需要,强迫农民把所要缴纳的税粮送往他处,途中所需费用自付;“折变”是指官府借口需要将征收之物换成其他的物品征收。不仅如此,宋朝的农民还要缴纳丁口税,服劳役。

繁重的苛捐杂税再加上对外战争的失利,迫使农民的反抗斗争不断。993年有王小波、李顺义起义,他们不但建立了农民政权,还发行了“应允元宝”和“应运通宝”两种货币,1430年有山东的王伦起义,京西的张海、郭邈山起义和湖南的瑶民起义。1407年又爆发了河北的王则起义。这些起义虽先后都遭到镇压,但极大地震撼了北宋的统治者。

北宋中期社会问题严重的另一个表现是“三冗”和“两积”,即:冗兵、冗官、冗费和由此带来的积贫、积弱。宋朝为了应对严重的边患,军队数量猛增,从太祖时期的20万增至仁宗时期的140多万。军队数量虽多,但素质很低,战斗力十分低下,是为“冗兵”。官、职、差遣相分离的制度致使宋朝官僚机构重置,官僚队伍膨胀。再加上科举取士的增加及恩荫制度造成宋朝官僚机构臃肿庞大,官吏泛滥,出现“冗官”现象。庞大的军费开支和官吏的俸禄再加上每年要向辽、西夏缴纳的钱物,使宋朝的财政出现危机。国库从略有盈余到收支相抵再到财政赤字,是为“冗费”。“三冗”使北宋社会呈现积贫、积弱的状态。为了改变这一状况,许多有识之士开始呼吁变法,进行改革。于是便有了历史上著名的“庆历新政”与“王安石变法”。

1.庆历新政

庆历三年(1043),范仲淹任参知政事,富弼、韩琦为枢密副使。范、富二人联名上书宋仁宗《答手诏条陈十事》,陈述改革的意义及内容:明黜陟、抑侥幸、精贡举、择官长、均公田、厚农桑、修武备、减徭役、覃恩信、重命令。这十项内容大体可分为三个方面:整顿吏治、发展经济和加强军备。“庆历新政”的重中之重放在了整顿吏治上,改革者希望通过提高官僚队伍的整体素质,进而达到克服统治危机、稳定封建统治的目的。

新政的推行触及了大官僚、大地主的既得利益,遭到他们的极力反对。1045年初,范、富、韩等人相继被排挤出中央政府,“庆历新政”宣告失败。“庆历新政”没能改变北宋积贫积弱的状况,相反,它在某种程度上使北宋的社会矛盾更加激化。在这种局势下,王安石带着他的变法思想和变法举措登上了历史舞台。

2.王安石变法

王安石的改革变法呼声由来已久。早在嘉祐四年(1059),王安石就曾上书宋仁宗要求变法,但未被采纳。1067年,宋神宗即位。他很想有番作为以改变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于是力排众议,启用王安石进行变法。

1069年,王安石开始逐步颁行新法,并推向全国。新法的内容可概括为三个方面:“富国”、“强兵”、“育才”。“富国”方面的举措主要有:均输法、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募役法、市易法、方田均税法和免行法。“强兵”方面的举措有:保甲法、保马法、设置军器监和将兵法。“育才”方面的举措有:改革科举制度,对太学实行“三舍法”和编纂并颁行《三经新义》。由于王安石变法是在熙宁年间推行的,因此又叫做“熙宁新法”。王安石变法的主要目的在于“富国强兵”,其中的一些举措也确实收到了不错的效果。如青苗、募役等法,大大增加了国库的收入;农田水利法也促进了宋朝农业的发展。强兵方面的措施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军队的素质和战斗力。总之,王安石变法的推行使北宋的国力有所增强。

然而王安石变法并非一帆风顺。他所推行的新法沉重打击了大地主、大商人以及一些大官僚的既得利益,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再加上后期改革派内部的分裂,新法的推行更加困难。但在宋神宗的支持下,并未中断,然而元丰八年(1085)宋神宗去世,年仅十岁的哲宗即位,改元元,由反对新法的太皇太后高氏把持朝政。高太后很快任用司马光入朝执政,逐步废除新法,并将变法人士相继排挤出中央政府。史称“元祐更化”。

1093年,哲宗亲政,改元“绍圣”。他一方面重新启用原变法官员,另一方面沉重打击守旧大臣,史称“哲宗绍述”。但哲宗的举措并未达到理想的效果,北宋的社会矛盾依然尖锐。王安石变法虽然失败了,但仍不失为中国11世纪的一次伟大改革。

北宋的灭亡与南宋的建立

宋王朝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说并不能称为一个大一统的王朝,因为在它周边先后建立起来的辽和西夏同宋形成鼎立之势。北宋与辽、西夏都发生过多次战争,但相互之间也有和平共处之时。不论战与合,都对双方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太祖建宋之初制定的“先南后北”的政策也包括了对辽所占领的燕蓟地区的征服。然而他还未来得及实现自己的宏图伟业就已驾鹤西去,收复燕蓟的重任就落在了其继任者太宗的肩上。979年,北汉降。太宗认为此时是收复燕蓟十六州的最佳时机,于是御驾亲征,趁胜北伐。战初还比较顺利,但在进攻幽州(今属北京)时受阻,久攻未克。太平兴国四年(979)七月,辽军在高粱河大败宋军,就连御驾亲征的宋太宗也负箭逃命,宋军损失十分惨重。高粱河之战后,辽又数次南下,但未能最终占据上风,双方相持不下。

982年,辽景宗耶律贤去世,12岁的辽圣宗即位,由萧太后执掌实际权利。太宗认为此时辽政局不稳,正是收回燕蓟地区的有利时机。于是雍熙三年(986)春命宋军兵分三路向辽进发,结果再次惨败。史称“雍熙北伐”。两次对辽战争的失败,使太宗放弃了收复燕蓟十六州的计划,逐渐采取“守内虚外”的政策,对辽只作消极的防御。

宋对辽的消极态度使辽的气焰更加嚣张,辽军多次南下大败宋军。1004年,辽军进逼州。宋真宗在宰相寇准的坚持下御驾亲征,使宋军士气大振。宋辽双方相持不下,最终议和。合约规定:宋辽疆界不变,两国为兄弟之国,但宋每年向辽缴纳银十万两,绢二十万匹,成为岁币,史称“澶渊之盟”。“澶渊之盟”是宋朝用屈辱换来的和平,但另一方面,也促进了宋辽经济文化的交流与发展。

西夏是由党项人建立的一个少数民族国家,早在唐朝时就与中原王朝有联系,其“李”姓乃唐太宗所赐。982年,李继捧朝见宋太宗,向宋献出夏、银、静等州,并携眷留居开封,以示其归顺之心。他这一举动遭到其族弟李继迁的反对,李继迁转而向辽称臣,被封为夏国王。宋真宗时,李继迁遣使求和。1004年,其子李德明即位,臣服于宋、辽两国。1031年,李元昊即位。1038年,李元昊正式称帝,都兴庆府(今属宁夏),国号大夏,史称西夏。

元昊称帝后不断向宋发动战争,双方均损失惨重。1044年,双方订立合约,李元昊取消帝号,在名义上向宋称臣,宋册封其为夏国主。宋每年给西夏银7.2万两,绢15.3万匹,茶1.5万公斤,称岁赐。并在沿边重开榷场进行贸易。此后宋夏两国虽仍有战争,但总的来说是以和为主。和平期间,两国的经济文化也都得到了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