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成立后,国民党一党独裁的局面即将结束,台湾将会出现两党或多党竟争的局面。民进党虽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不可能取代国民党的地位,但可对国民党起一定的制衡作用。国民党则企图通过“法律”手段来抑制民进党的发展及活动。民进党则挟其拥有一定的群众力量和美国支持与之抗衡。双方初期斗争的焦点围绕着制定“国安法”展开。蒋经国强调,处于“非常时期”,中共“没有放弃侵犯我们并吞并我们的野心”,因此,必须在“解严”后制定、实施“国安法”,并遵守“遵宪”、“反共”和“反对分离主义”三原则。而民进党则主张“回归宪法”,取消“临时条款”,反对制定所谓“国安法”,尤其强烈反对把上述三原则写进“该法”。双方就此问题不仅在“立法院”发生严重争执,而且在街头也出现了摩擦。
1987年3月18日,200多名“五一九绿色行动本部”队员及部分民众集会在“立法院”门口,要求立即解除“戒严”,但反对制定“国安法”。民进党“立委”与抗议人员进行沟通时,声称于17日晚已通过“解除戒严,恢复宪政之实施程序草案”。由于台湾当局放慢审查“国安法”,民进党决定4月19日发动党员及群众到“总统府”示威。蒋经国对此高度重视,指令“安全局”专门设立了“思微专案”小组,负责研拟对策。“安全局”对“总统府”部署三层警、宪人员,全岛情治单位,包括“警总”、“调查局”和宪兵队等都进入戒备阶段;美国在台协会也委婉向记者表示反对4月19日示威行动。民进党本身对此行动意见也不统一,加之国民党保守派企图利用此次行动制造镇压民进党的借口。在此情形下,民进党宣布示威延期。
5月19日,民进党组织5000多人在台北“国父纪念馆”举行示威游行,抗议“戒严”,抗议制定“国安法”。游行从下午1点开始持续12小时,民进党领导人谢长廷、尤清、朱高正、江鹏坚、周清玉等带队,因当局事先布置,未发生流血事件。继五一九示威行动之后,民进党于6月12日又在“立法院”发起反对制定“国安法”示威活动。由于两个亲国民党的团体“反共爱国阵线”及“全民爱国会”联合参与反制行动,致使“立法院”所在地段(包括台北中山南路、济南路、青岛东西路一带)人群集聚,交通中断。由于双方从叫骂到动手,致使流血事件发生,后警察也卷进冲突之中。直至深夜,游行队伍才开始散去。
民进党两次游行事件之后,各界多有评论。台大法律教授李鸿禧称:“五一九行动的产生,完全起源于‘国内’长期‘戒严’及‘议会’功能不彰所造成的。执政党应积极推动‘解严’工作。…‘总统府顾问”陶百川也发表谈话称:鉴于民进党的活动,希望当局赶快通过“国安法”,以便解除“戒严”。
对于民进党愈演愈烈的街头示威,国民党最高当局态度较为严厉。5月27日,蒋经国在国民党中常会上讲话时,情绪比较激动。他说:
“正值‘国家’全面精进及本党推展‘革新’之际,我们深感本党责无旁贷且任重道远,更应在既有的基础上,加强团结,不让任何因素分化我们的力量,也不容任何问题破坏我们的和谐。”“上周在台北东区发生的街头活动,引起社会不安。”宣称无论民进党怎样反对,凡是当局决定要做的,“必须全力贯彻执行”。解除“戒严令”之后,必须制定“国安法”。因为此项政策“适应当前情势所需”。
6月13日,“行政院长”俞国华秉承蒋经国旨意称:六一:二街头“动乱”将“依法”惩处,追究刑事责任。他指示“内政部”、“司法部”尽速处理此一事件,并提出4条处理原则。6月17日,“法务部长”施启扬也表示:当局将“依法”公平处理六一二事件。施还宣称:台北地检处已对六一二事件的首谋分子谢长廷、洪奇昌、江盖世、许承东发出传票,于6月20日到庭应讯。这几人的罪名是“涉有妨害公共秩序等罪嫌”。
针对蒋经国与当局领导人的严厉口吻与措施,党外人士立刻反击。6月15日,民进党籍“立委”尤清、黄煌雄、康宁祥、朱高正、许荣淑等在“立法院”审议“国安法”时提出抗议,会场发生混乱,费希平等人退席。18日,民进党籍“国大代表”声称将于20日强行晋见蒋经国。蒋经国见状决定加快“国安法”的审定工作,及早解除“戒严”,以缓和同党外势力的冲突。7月8日,蒋经国在国民党中常会上作报告时,态度较为和缓地说:
“现在已经决定‘解严’,解除‘戒严令’是我们‘国家’的一件大事”,“是早已决定的大方向”,“在这大转变的时代,我们不必去计较那些小地方,要从大处和远处看。诚然目前仍有许多困难,但我们要克服这些困难”。
与此同时,“立法院”根据蒋经国的一系列指示,通过了“动员戡乱时期国家安全法(草案)”。事后,蒋经国亲自召见俞国华及各“部会”有关首脑,指示两点:
(1)原在“戒严”期间施行的各种相关“法令”,尽速在短期内修正或废止“解严”后不能继续适用的“法令”;
(2)各部门对“解严”后的情势要有正确的评估,定出切合实际的措施。
在一切准备就绪之后,蒋经国于7月14日正式宣布:台湾地区自7月15日零时起解除“戒严”。与此同时,新制定的“国安法”及施行细则也正式生效。同日晚,“行政院新闻局长”邵玉铭奉蒋经国令举行记者招待会,宣称解除“戒严”有三方面实质性的意义:
(1)军事管制范围的减缩与普通行政及“司法”机关职权的扩张;
(2)人民的权利大幅增进;
(3)行政必须依据“法律”。
邵玉铭还说:解除“戒严”是指解除台湾本岛及澎湖地区,并不包括金门、马祖等地。解除“戒严”是指解除“戒严令”,“戒严法”仍存在有效。他还宣称:“解严”后因“戒严令”而产生的30种行政命令也随之“永久废止”。与此同时,“司法院”发布减刑明朗复权案审核结果:计有许南古等237名受刑人获减刑,23人刑满开释,70人移“司法”监所继续执行;70名侦审中的被告,分别由检察处侦察和法院审判。许信良、傅朝枢等15名原被军法机关通缉的“叛乱”罪案嫌犯移由高检处下通缉令。
蒋经国宣布台湾解除“戒严令”,代之以“国安法”,维持统治,这是国民党迁台40年来政治上的一件大事,对于蒋经国此举评论颇多。
台湾当局大肆宣传“解严”是台湾“民主宪政”发展史上划时代的大事,“也是执政党过去数十年来不断努力奋斗的希望达成的目标”。蒋经国本人也宣称:“‘解严’将使台湾迈向一个更民主、更自由、更进步的时代。”
美国对台湾当局解除“戒严令”表示欢迎。国务院发言人称台湾解除“戒严令”后,台湾人民的政治生活会有非常重大的改变”。美国《基督教科学箴言报》则认为台湾当局“扩大公民自由的幅度太小,而且太慢”。日本舆论界称“‘解严’是迈向民主化的历史性的步骤”,它将影响亚洲的政治局势,其中包括台湾和大陆的未来关系。
“解严令”实施当日,台湾《民众日报》刊载海内外学者谈“解严”与“国安法”。美国一大学教授称此举有换汤不换药之感。谢善元先生认为用“国安法”代替“戒严令”,是多此一举。台大政治系主任蔡政文则认为“国安法”是大杂烩,其作用类似古时的尚方宝剑,以吓阻“解严”后混乱的局面。
民进党对国民党当局以“国安法”取代“戒严令”始终持坚决反对态度。他们认为“国安法”是“恶法”,与“戒严令”相较,是换汤不换药。民进党负责人康宁祥对记者称:“我们小心地观望着‘政府’的下一步,在很大程度上目前政治环境仍不明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