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的人身体发育各方面不平衡?为什么有的人情绪容易不稳定?为什么有的人智力高、有的人智力低?……许多问题不能完全归于胎教有没有、是否得当,但科学家们已经可以得出结论,这些问题都可以从胎儿父母和家庭的人格、氛围、智力、生活起居方式及对胎儿的关爱等方面找到相应的线索和一定关系。
②胎教就是大人在外面教,胎儿在里面学吗?
这么理解胎教是片面的,胎教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是直接效果的胎教,即直接针对胎儿的教育,指用音乐语言等直接刺激胎儿,以促使胎儿在音乐、语言及身心各方面得到更好的发展,如在胎儿听力发育的关键时期,通过经常给胎儿听优美的音乐,来提高胎儿的音乐反应能力、接受能力和辨别能力;在胎儿有语言感受能力的时候,给他读优美的散文诗歌等情调性美文,来提高胎儿的语言感受能力。直接效果胎教的要点是增加对胎儿的智力、情感方面的良性刺激。
二是间接效果的胎教,即主要针对孕妇的教育,指母亲及胎儿的其他亲人通过改善胎儿生长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来促使胎儿更好地成长。如关注每日胎儿营养的全面性,母亲尽可能不偏食,并适当补充容易不足的营养成分;母亲关注自己的情绪调理,尽量保持开朗乐观心情,不自寻烦恼、不与人吵架;母亲自己适当阅读一些优美的散文诗歌,以此自娱并使自己处于欣赏美的情绪状态;家人尽可能创造快乐宁静的家庭氛围,使母亲心情恬静、愉快;母亲尽可能注意天气冷暖,保证自己气血调和等等。间接效果胎教的要点是为胎儿创造全面、和谐、愉悦的良好的内部和外部生存环境。
其实无论是直接效果的胎儿教育,还是间接效果的胎儿教育,最终效果只有一个,就是为胎儿的成长创造更好的内部、外部条件,使胎儿接受更多的良性刺激,从整体上提高胎儿的身体和智力素质。
③什么是直接效果的胎教?
目前中外有不少专家在进行直接效果胎教的研究。它主要包括音乐胎教、光照胎教、抚摸胎教、语言胎教、夫妻共同做的胎教等方法,目的是给胎儿提供积极的刺激,尽可能消除不经意的消极刺激。
日本科学家在研究中发现,胎儿时常能聆听母亲、父亲进行的语言胎教,出生后对母亲父亲的声音会有较明显的辨别力;通过显像屏还可以观察到,胎儿听到经常对他说话的母亲或父亲的声音时会有动一下、扭过头去等反应,有时甚至会露出很安静聆听的样子,而对别的声音却没有这样的反应。
美国科学家发现,经常对他诵读诗文的胎儿,出生后对语言的接受能力会明显比没有接受过语言胎教的孩子强,开口说话时间会提早,今后对语言的理解能力也会比一般孩子高。
给胎儿提供良性的外界刺激
可见胎儿对外界刺激是有一定反应能力、有一定接受能力和记忆能力的。我们所说的直接效果胎教,其实并不如有些人理解的那样狭隘,是大人在外面教,胎儿在里面学,即今天你教胎儿一首唐诗,明日他出生后不用人教就会背这首唐诗,并且明白其中的所有意思;或天天给胎儿听优美的音乐,他日后长大就一定会成为一个大音乐家。这样直接的功利效果,一般是不可能从胎教中获得的。胎教不同于孩子出生以后的文化教育,即使是直接效果的胎教,它的作用也只能从间接效果,即给胎儿带来了什么深层次的影响这一点上去理解。给胎儿提供良性的信息刺激和影响,尽早开发和锻炼他的各种能力,这就是直接效果胎教的主要内容和真正意义所在。
胎儿是有感觉的生命体
进行直接效果的胎教,首先要理解的一点是,父母必须明白胎儿不是一个无感觉的东西,而是一个有感觉的、他的感觉经过不断的外界良性刺激会得到更好发展的生命体。父母明白了这一点就会很好地理解胎儿和胎教的关系。科学家们发现,在胎儿听力发育的关键阶段,父母如经常放优美的音乐给胎儿听,胎儿的听觉能力就会比一般的胎儿发育得好,今后孩子的音乐辨别力也会比一般的孩子强,有的经过胎教音乐训练的孩子甚至会出现出生后能记得某些音乐片断的现象。所以科学家认为音乐是直接效果胎教的最好手段,至少它所创造的情调和氛围会对胎儿的情绪起到很直接的影响,甚至可能由此而影响胎儿的智力和个性。
胎教产生的是一种潜移默化的影响在胎儿教育实践中,像婴儿出生后能记得胎教时常听的音乐——这类明显的、直接出效果的现象并不多见,而且通常只有在音乐胎教中才有,光照、抚摸、语言等胎教的结果只表现为间接的效果,有的孩子身上甚至连间接效果也不明显,但对胎儿素质的潜移默化的影响还是可以在以后观察出来的。所以我们所说的直接效果胎教,其实也还是一种间接效果胎教,只不过是用直接刺激方法来取得间接效果而已。
适当的胎教对孩子身体、智力的发展肯定是有积极意义的,它增加了对胎儿的良性刺激,给胎儿成长创造了更好的环境和氛围,为胎儿锻炼并增加了自身发展的潜力,提高了胎儿的综合素质,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
研究者发现,在胎儿视力发展的各个过程中,不时对胎儿进行光照刺激,胎儿会转头寻找光源,会表现出兴奋或自动转头避开光源,认为这样做会有助于孩子对刺激作出反应,提高肌体的活动能力和大脑与肌体的反应能力。
抚摸胎教对孩子会有非常好的情感教育意义。从超声显像屏上可以看到,胎儿是一个有感觉能力的活体,当父母亲用充满温柔、充满爱意的手抚摸时,胎儿会显得安静,显然这样做有助于消除胎儿的不安,会使他感到舒服和平静,这自然会有利于胎儿的睡眠,有利于胎儿形成良好的个性心态。
语言胎教具有相同的刺激功效,当母亲一边轻柔地抚摸,一边用充满爱意的、温柔的语调对胎儿说话时,胎儿会显得很愉悦很安静,会静静地谛听,他自然不可能理解父母在说些什么,但他对语言的语调会有感应,这对他今后理解语言是肯定会有帮助的。
有些国外的专家认为,夫妻共同对胎儿做胎教,对胎儿更有好处。父亲的音质、语调与母亲的不一样,父亲的情感、性格与母亲的也不一样,如果双方能配合起来共同对胎儿实施胎教,对胎儿的最初影响就是多方面的,这会有助于胎儿性格情绪的全面、平衡发展。
胎儿在其不同的生长发育阶段,他的六种感觉能力——耳朵的听觉、舌头的味觉、皮肤的触觉、鼻子的嗅觉、眼睛的视觉和躯体的运动感觉,会处在不同的发育水平,有的在胎儿发育早期形成,有的则较晚一些;不同的身体发育阶段,其大脑的功能也处在不同的发展阶段,这些感觉能力的发展,大脑活动能力的发展,都要靠外界提供的信息来刺激,才能得到不断的发展。一般适当刺激越多,这些能力的发展就会越好,没有刺激,感官和大脑的发育发展都会受到延缓,显得平平。这个规律,和孩子出生后如把他放到没有光线、不与人接触的环境,就会变成傻子是一样的。
所以我们提倡对胎儿进行直接效果的胎教,不是说向胎儿直接教授点什么知识,而是增加对胎儿的外界良性刺激,以促进胎儿各种感官和大脑的更好发展。这是对直接效果胎教的正确理解。
④什么是间接效果的胎教?
间接效果的胎教,也就是从广义上理解的“胎教”一词的意义,指的是关注给胎儿提供更好的内部和外部环境。胎儿成长必须有好的内部和外部环境,既然胎儿是在母亲腹腔中成长的,他与母亲的肌体健康、心理状况、感情,以及生活方式、生活环境就会有必然的联系,所以胎教就有了广义上的内容,也就是环境胎教、情绪胎教、智力胎教、品格胎教,以及源自中国古代的气血胎教,所有这些胎教方法关注点不是教育胎儿本身,而是教育与胎儿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母亲,包括母亲自身的调理和修养,通过这一点,来影响胎儿的身体、感情、智力和性格。
外在环境对胎儿影响很大
国外专家经研究发现,婴儿出生时往往就已具有明显的性格特征,有些具有胆小、忧郁内向、暴躁、情绪不稳定性格特点的婴儿,往往与其母亲在怀孕时经历过恐惧惊吓、情绪不安、经常与人争吵等场面有关。如不少孩子所具有的孤僻、******倾向、暴躁心理问题与母亲怀孕时经历父母争吵、离异的境况有关。美国著名教育家、心理医生罗宾·K·赖斯在其《育婴室里的幽灵》一书中,就介绍了十几位专家经过调查发现的一个事实,即许多因少年暴力而被收容的孩子,他们的家庭环境、父母的个性脾气、他们在胎儿时期和幼儿时期的经历,都有十分相似的地方,由此他们得出了这样的结论:胎儿期如果大脑经常受到频繁的有害的暴力性的刺激,或生长在有暴力氛围的环境中,孩子长大后也就容易有暴力倾向。
中国的古人强调孕妇要在生活起居、为人处事方面保持端正的心态和姿势,也是关注到了母亲气血是否通畅和端正对孩子品格、情绪及智慧上会有很大影响这一点。一位整日心情愉悦安定,不时对胎儿进行充满爱意的抚摸和对话,不时静听优美的音乐,不时阅读精美诗歌散文,适当劳动并散步,起居有规律,关注给胎儿提供全面的和更好的营养的孕妇,与一位整日处于不安定的生活之中,内心充满了忧愁和失望,对人对生活充满了仇恨,不时与人为琐事争吵,精神懒惰懈怠,起居无规律,饮食无节制的孕妇,她们生出的孩子必定会在智力、能力等天赋素质和个性气质上存在极大差异,这一点是不用怀疑的。
所以关注广义上的胎儿教育,对整体提高胎儿素质、培养胎儿良好的先天禀赋、性格,无疑会是很有意义的。
二、古代的胎教
(1)古代的胎教记载
我国许多地方惯用“虚岁”,即把人在妈妈肚子里“成长”的那一年也算进去。这说明我国是一个重视胎教的国家。我国最早论及胎教的著述是公元前100年的《大戴祕礼》和《烈女传》。两书均提到:准妈妈的言行举止宜端庄纯正,并注意饮食起居及精神情绪;还强调“慎胎”,认为母亲的行为会影响胎儿。
在妇女怀孕的过程中,中医重视体质的调理,只有妈妈的体质调好了,胎儿的健康自然才有保障,出生后一些遗传性疾病表现也不会那么明显。
在父母体质与优生方面,护胎、养胎出于《千金要方》,古人认为:“盖儿之生,受气于父,形成于母,父母俱强者,则形气有余;父母俱弱者,则形气不足。”说明父母体质强弱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父母健康强壮,则婴儿健康,父母羸弱者则婴儿体弱,即我们常说的“先天不足”。所以古人云:“男精女血,混合成胎,子形之肖于父母者,其原因有所自矣。”
生育者,必阳道强健而不衰,阴癸应候而不愆,阴阳交畅,精血合凝,而胎之易成矣。因此小儿是否健康成长,与先天禀赋强弱,后天调养适宜有很大的关系,尤其先天禀赋因素,更为重要,说明父母体质与优生有密切关系。
关于晚婚晚育与优生,褚澄曰:“合男女必其当年。男虽十六而精通,必三十而娶,女虽十四而天癸至,必二十而嫁。皆欲阴阳充实,然后交而孕,孕而育,育而子坚壮强寿。”由此可见祖国医学在400年前就已认识到,晚育有利于优生。这与我国1991年5月12日提出的女性婚龄23,育龄24相当接近,封建社会能有这样的认识是难能可贵的。
在婚前检查与优生方面,唐孙思邈《求子论》:“凡人无子,当为夫妻俱有五劳七伤,虚羸百病所致,故有绝嗣之患。”宋陈自明《求男论》:“凡欲求子,当先察夫妇有无劳伤痼疾,而依方调治,使内外和平则有子矣。”《大戴礼·本命》“五不娶”中就有,“世有恶疾不娶”的说法,因此婚前检查就是保证优生的第一关,也是实施胎教的第一步。
近亲结婚与优生方面,在我国春秋战国时代的典籍中,就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的说法。《礼记·内则》中指出:“娶妻不娶同姓”,表明对近亲通婚的危害已经有所认识和总结(在古代,同姓的往往有一定的亲缘关系)。
性生活卫生与优生方面,论述更多。唐孙思邈《千金方》:“大风、大雨、大寒大暑、阴晦日月蚀,皆不易交接,所生男女,痴聋,四体不完矣。”
宋自明《妇人良方》:“凡求子宜吉良日交会,当避丙丁及弦望晦朔,大风雨雾,寒暑雷电霹雳,天地昏瞑,日月无光,虹霓地动,日月薄蚀,及日月火光星辰神庙,井灶圊厕家墓尸柩之旁,若交会,受胎多损,父母生子,残疾夭枉,愚顽不孝,若交会如法,则生子福德智慧,验如影响,可不慎哉。”
明万全《广嗣纪要》:“已上时地禁忌,切须慎之,不可交合,犯之者,令人寿夭,小则生病。或若生男,令其丑貌怪相,形体不全,灾疾夭寿。”并明确指出性生活禁忌“神力劳倦,愁闷恐惧,悲忧思怒,疾病走移,发赤面黄,酒醉食饱,病体方痊,女子行经。”
古人认为以上交合禁忌,不可犯之,犯之则令人虚损,子嗣不良。虽然不一定科学,但足见古人早已充分认识到性生活的卫生对男女双方及子嗣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