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客家圣典:一个大迁徙民系的文化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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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歌仙

在客家山歌中,自然而然,也推出了它的“歌仙”或者“歌神”,这如同“葛藤坑”传说作为客家人的创世纪神话一样,刘三妹及其后演绎出的刘三姐,也就成了客家人山歌文化的创世纪。从她的身上,也可以看出客家文化的源远流长。

当然,刘三妹的诞生,也应与葛藤坑传说相去不远--同在唐代。据屈大均《广东新语·刘三妹》中称:

新兴子有刘三妹者,相传始为造歌之人。唐中宗年间,年十二,淹通经史,善为歌。千里内闻歌名而来者,或一曰,或二三日,卒不能酬和而去。三妹解音律,游戏得道……尝与白鹤乡一少年,登山而歌,粤民及徭、僮诸种人,围而观之,男女数百层,咸以为仙。七日夜歌声不绝,俱化为石……

这无疑是一个美丽的神话。在唐朝,正是诗歌兴盛的时代,出现这么一位“歌仙”,技压群芳,且又在客家人地区,可见并非偶然。正是这歌仙的出现,为客家山歌建树了一个完整的形象!

首先,是她的智慧,来自于民间的智慧,压倒了众多自以为博闻强记的秀才们,令他们“卒不能酬和而去”。

更为强烈的色彩,则在于她与白鹤乡少年之间那坚贞不渝的爱情,为了爱,可以竭尽全部的生命,“七日夜歌声不绝”,以至“倶化为石”,从此天长地久。民间传说中,更有官府认为他们的爱情是伤风败俗--因为白鹤少年是苗人,而当时不允汉苗通婚,从而千方百计拆散他们。他们则登上阆风岩顶高唱山歌,以示反抗,歌唱汉苗一家亲,一直唱个七天七夜,让官府无可奈何。

自然,后来的县志,亦称“新兴一女子刘三妹于此修行得道而去”,或称那里“有石方正如案,俗名唱歌台,闻仙姑修真于此,后飞升云”。

久而久之,不独新兴有三妹,梅州有三妹,及至广西贵县至柳州,三妹也长成了三姐。于是,所有客家人生活的地方,都有了这么一位歌仙--这,不正是广大客家人对山歌的执着,对山歌中的反抗精神及坚贞爱情的向往,对人类情感中的真善美的憧憬么?

河唇洗衫刘三妹,

借问阿哥哪里来?

自古山歌从口出,

哪有山歌船载来?

这里的“从口”,则暗合客家人住地“松口”,她又成了梅州人了。不过,山歌从口出,更是天经地义的。自古山歌从口出,看似平易,实际却道出了山歌的本源来,这才有日后大诗人黄遵宪的“我手写我口”。

从刘三妹到刘三姐身上焕发出的对爱情、对自由的不羁追求的精神,上千年来,始终在客家人中传扬。包括守寡的妇女,也不安于命运的安排,勇敢地嘲弄当时立贞节牌的世俗,并且唱了出来:

松树再高毋(没)粘天,

贞节妇女毋(没)变仙,

观音虽然得了道,

还在南海受香烟。

连观音菩萨也要食人间烟火,何况人呢?所以,她们公然蔑视名教传统,追求人的自然本性,在山歌中唱:

六月难过当昼心,

守寡难过五更深,

唔想贞节牌坊竖,

只愿嫁郎结同心。

于是,民国初年,便有了这么个传说:兴宁有一位很会唱山歌的寡妇,被官府以“奸情”案提去过堂,她则在堂上髙唱山歌,维护了妇女的尊严与权利,从而留下了(闹公堂)的山歌故事。

她怒斥区长罗某:

你爱过堂就过堂,

莫把案桌紧去榜(敲),

交情唔系人命案,

你莫吓倒我亲郎。

她机智地斥退了区长,并且光明正大地宣布了自己的爱情是患难与共而滋生的,赢得了人们的同情与支持:

两个四月难捱哉,

又有(没)白米又有(没)柴,

朋友六亲都有(没)借,

好得倨(我)郎救里倨(我)。

终于取得了闹公堂的胜利。

客家山歌中,这类反抗封建陋俗,包括对“等郎妹”不幸的揭露等,可以说都是非常有力度,有分量的,字字看来皆是血:

等郎妹,真苦凄,

等到郎大妹老哩,

等到花开花又谢,

等到团圆月落哩。

幸好,如此悲剧,已于今不再了。

新的山歌,亦脱口而出,活跃跳脱,令人激赏:

妹子搭起山歌台,

唱起心头快乐来。

唱到画眉跳落树,

唱到人人心花开。

不卖祖宗言“

语言学家、客方言专家谢栋元有一次对我说,其实,人们常说的客家人的格言,“宁卖祖宗田,不忘祖宗言”,是以讹传讹,正确的说法是,宁卖祖宗田,不卖祖宗言。他的家乡自古以来就是这么说,他小时候就这么一直听过来的。这个“卖”字,包含有毁弃、丢掉,以及忘却等多重意思。

这自然不会有误。

只是这一纠正,却令我心头一颤。

别看是一字之差,却分明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语境。仅仅是“忘”的话,是一种自然而然发生的现象,这需要与遗忘作出顽强的抗御,拒绝遗忘。但不管怎样,这不存在强力的压迫。但“不卖”,则完全不一样,这有舍生取义的气概,有面临千钧重压而凛然不屈的骨气。田物质的一切都可舍弃,言精神的记录却不可以叛卖!不可毁弃!不可丢弃!

我不想评判“忘”与“卖”各自的寓意,但我更激赏后者。尤其是经历了自明清以来我们这片土地上登峰造极的以言治罪的“文字狱”之后,我更感这一格言所包含的历史意义与人格意义之伟大。

毫无疑义,这十个字,只能出自这样的年代--而众所周知的是,客家民系的形成,恰好就是宋元年间,所立即面临的便是明清之封建末世,无可规避的“文字狱”。

言者,记录下的是人的历史,凝聚的是人的思想,因此,它才丰富,它才瑰丽,它才庄严与神圣。这里用“神圣”一词,与宗教无关。中国自古以来,老人总是教诲孩子要“敬惜字纸”,因为字是圣人所创造的,字本身包含有说不尽的神奇。

而言,还在“字”之先,先有言后有字。不少方言,都是不可以字来表达的,只是口耳相传,它包含有更多的内涵或意义。禅宗的“不立文字”说,应该说是看到了文字的局限性。不过,这篇文章不想在这上面展开,点到为止。言,是无形而有声的,如风如水一样飘忽,可它也如风如水一样柔韧,甚至像大山一样坚实,像大海一般浩瀚,它顽强地锻造着一个民族或一个族群(如客家民系)的历史记忆与文化记忆--正因为这样,它不仅要对抗遗忘,也同样要对抗虐杀与困厄。因此,从“言”的诞生开始,它便具有一种悲剧性的特质,演绎着其悲壮的历程。

而它顽强地以无形的形态生存至今。

言,虽然无形,却有分量,而且是沉甸甸的分量。

早在《论语·先进》中,便有夫人不言,言必有中。”一开始,便可以掂量出其有如金子般贵重的分量。

而《孟子·尽心下》则有:“言近指远。”指者,旨也,就是意义深远的意思,可见言听起来“近”,可其包含的意义有多么的“远”。

可见中国古代的哲人,对言是何等地看重,及至有“言为心声”、“言之成理”、“言而有信”等等,言与心,言与理,言与信,都是密不可分的,言代表了思想、道理、信誉,或者说,代表了真理--言必有中,务必讲在真理上,绝不可戏言、虚言、巧言、伪言。言的价值、分量,是无法估量的。

因此,《左传·襄公二十四年》中便有:

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

孔颖达疏:立言,谓言得其要,理足可传。

仅此,可见立言摆在了怎样崇高的位置,与立德、立功并列,而且须传之不朽。故后来有称文章为:“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

立言,成了古之圣人、哲人立身之必须。其实,本身也包含有立德与立功。

立言,不可以是虚的--虽言者无形,但不可为虚,虚言不属立言之列,亦不足为言。真正是立言,无形,却可传之不朽,让后人效法,具有巨大的精神能量。

中国古人之所以如此重视立言,是因为我们毕竟是一个古老的、文明的国度,我们所传下来的“言”,包含有所有的历史文明的信息。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言代表了先进的、正义的、文明(或科学)的一切,更代表了智慧与真理。

而“祖宗言”,便是指祖先们的遗训,祖先们从所获得的真理中提炼出的所有遗训,不仅仅教后人怎么立德、立功,更包括怎么立人--做人。这便是立言的力量,无论怎么髙估也不为过!

立言,不是随便任何人所能做到的。自古以来,惟有仁人志士,才有资格,以自己的鲜血与生命,代圣贤立言,为生民立命,为宇宙立心,为万世开太平--这样的言,方称为言,惊天地,泣鬼神,垂千古!

言,在这东方古国,就这么获得永恒的声誉,超拔的位置。

其实,并不止中华民族如此,而是所有的古老民族,都一般看重自己的立言。

克娄巴特拉,被史学家们称之为埃及艳后,更甚者,叫做妖后,看来,一位女皇的惊艳绝非虚言。她的爱情,也同样惊天动地。无论后人怎么诋毁她,丑化她,可她在维护古埃及的历史文化这一点上,却感人至深。

公元前31年,那是她已经面临王国及个人生命的最后关头,却仍忘不了要保住亚历山大的图书馆,说保住了这个图书馆,便保住了古埃及的整部历史,不至于让埃及在未来湮没。一位被视为骄奢淫逸的女皇,临死前仍有这般见识,可见古埃及的文化底蕴有多么的深。

图书馆里能有什么?当然是古人的立言了!

而在这之后,即公元70年前后,罗马人很快便攻进圣城耶路冷,城破后,免不了会有一场大屠杀。犹太人面对这么一场前的民族浩劫,在无力抵抗之际,只提出一个似乎是微不足道的要求,那便是:只留下一个能容纳10个拉比的学校,请求不要破坏它。

罗马皇帝攻破圣城之后,遵守诺言,向军队下了一条命令只留下一所小小的学校。”

犹太人全城几近灭绝了。然而,就留下这么一所学校,有能“言”的地方,其知识留下来了,历史留下来了,传统文化也留下来了。这样一来,犹太人也因此在地球上存在下来了。

犹太人被视为“书本的民族”,上千年流离失所,惟有希伯莱文成为他们心灵的寓所,精神的故乡。

客家人也没有了自己的故乡,他们拥有的,只是纸上的故土,只是作为“祖宗言”的这样一个精神的圣殿。祖上的“敬惜字纸”成了一种神圣的仪式,是决不可以悖逆的。“言”对于他们而言,是一个无形的却又无所不在的家园。哪里能听到熟稔的客家话,那里便是可以安身立命的地方。所以,才“处处无家处处家”,“日久他乡是吾乡”。言,是他们民系精神的故土,也是作为一个民系品格的外化。因此,客家人所到之处,也就有了“人文秀区”的美称。

“不卖祖宗言”,既是一种固守,也是一种自觉。哪怕这种“言”被视为异端,被称之为“鸟语”,他们也要顽强地加以扞卫,万死不辞,万难不屈。

在这个蔚蓝色的星球上,在“言”上如此大气又如此坚忍的族群或民族,又能有几个?正因为“言”,它们才奇迹般地生存下来,成为人类文明进程中高耸入云的里程碑!

言从来就不是保守的,它在不断地坚持与开拓中丰富着。埃及女皇看到这一点,犹太人在灭顶之灾前夕看到这一点,客家人当然更看到这一点……

言与史

言,同美、同真理一样,在历史的进步中永远有如犀利的箭镞。而任何恐惧言的统治者,都是开倒车的历史罪人。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自古以来,尽管志士哲人都告诫历代的统治者,不可以堵塞言路,应该广纳进言,方可以做到兼听则明,方可以当明君,方可以令海晏河清……

为此,古老的中国,历来有一条放之四海而皆准(这个词曾经一度用得太滥,但这非这个词的罪过)的法则,这便是--

言者无罪!

言者,何止无罪,而且是有德、有功才是。

但这四个字的法则,这颠扑不破的真谛,并不是人人所能遵循的。

公元221年,秦始皇统一了中国,修万里长城,统一度量衡,统一钱币、车轨,他满以为,可以进而统一“言”了,于是乎来了个留下千古骂名的焚书坑儒。结果呢?“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不读书的刘、项,却是不可以用焚烧的方法去禁其言的。秦二世而亡,与其禁言是分不开的。

埃及女后克娄巴特拉死后,图书馆是保住了。但是,在她之后几百年,到底还是没保得住。这段历史,鲁迅先生有言:阿拉伯人攻陷亚历山德府的时候,就烧掉了那里的图书馆。那理论是:如果那些书籍所讲的道理和《可兰经》相同,则已有《可兰经》,无须留了;倘使不同,则是异端,不该留了。

看上去,这当是“充足理由律”,毋庸置疑,斩钉截铁,干净利索,任何抗辩都无法提出来。专制极权的逻辑,便是如此地明白。

于是,记载有几千年古文明的埃及史之“言”,便在烈火中消失殆尽了。如今,人们只能在考古中,缀连、拼凑起这曾有过的人类之辉煌。

同样,古巴比伦,还有,古玛雅……当然,还有无数湮没的文明,都是因为其“言”的消失,如今变得残缺不全,似是而非了。

恐惧言者,正是恐惧人类自身创造的文明!在他们来说,言者无罪是不可容忍的,以言治罪,才是他们的金科玉律,在这上面,他们做的,可谓得心应手。

作为中国古代海洋文明的绝响,郑和七下西洋,为何反而在中国自己本身没了记录呢?如今,海外的研究沸沸扬扬,认为郑和比哥伦布还早近一百年发现了新大陆,可我们自己却找不出历史记录。原来,是因为当时有人馋言,认为郑和下西洋耗尽了国库,不可以再容忍了,正因为“不可容忍”,所以才把已有的记载--要知道,这是何等宝贵的历史资料--统统付之一炬。他们满以为,不再下西洋,便可以令国家太平无事了。结果,中国在世界大洋上全面退缩,一个海洋大国就此萎缩,而人家却开始在海洋上横行了起来,最终有了鸦片战争之辱,别说海洋,连陆地也岌岌可危了。

及至“康乾盛世”,箝制言论,更是登峰造极。中国的“文字狱”,自古有之,愈是封建末世,便愈是蝎虎。龚自珍当年有题为《乙丙之际箸议》的一组短小精悍的政论,不妨重复录下几句,看看当时是如何禁言的:

当彼其世也,而才士与才民出,则百不才督之,缚之,以至于戮之。戮之非刀,非锯,非水火。文亦戮之,名亦戮之,声音笑貌亦戮之。戮之权不告于君,不告于大夫,不宣于司市,君大夫亦不任受。其法亦不及要领,徒戮其心。戮其能忧心,能愤心,能思虑心,能作为心,能有廉耻心,能无渣滓心。又非一日而戮之,乃以渐,或三岁而戮之,十年而戮之,百年而戮之。

照录下来,连笔者也录得心惊胆战。这何止是“康乾盛世”呢,简直是写“形势大好,而且越来越好”的“文革”。幸而“文革”只是“十年而戮之”,未有康乾“百年而戮之”,不然,今日的中国不知会变成什么样子?

龚自珍说得对,禁绝人言,便是戮心,让人不能思想。连忧国伤时也成了大罪,那这个国家又能有什么希望?

当年的纳粹德国,就曾公布过一大批禁书的书目,共列出100多位作家,12000多种书籍的清单。于是乎,成千上万的民众,包括大学生、着名教授,更不要说冲锋队员了,全冲上广场,点燃了所有的书籍……彼时德国的名城,柏林、汉堡、慕尼黑、波恩、法兰克福,等等,全是一个个焚书的火海,火光映彻夜空。

此情此景,我们这一代人也仿佛亲历过。那是1966年的夏秋之间……作为一位客家人的后裔,我虽然没亲手焚过书一自己的书稿,却被家人、朋友所焚,可他们是为了保护我免受其害--却也不曾对此提出过抗诉。倒是记得一位同班同学,他是一位着名的国民党将领的小儿子,写了一封信给戚本禹--当时正红得发紫的历史学家,他以为一位历史学家当然懂得史籍的重要,对大规模的焚书提出质疑。那时,我们都是中学生,运动刚开始,还真不知道国家将面临怎样的命运。后来,戚本禹倒是假惺惺地回了一封信,无非是说一些历史经典当然还得保留下来之类不得要领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