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纳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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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营业税的纳税筹划(5)

从节税的角度,天达公司应当选择哪套方案?

解案一:租赁期满,设备的所有权发生转让,应缴纳增值税。天达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设备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在该方案下,应纳税额计算过程如下:

天达公司应纳增值税=30055÷(1+17%)×17%-355=4011.97万元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4011.97×(7%+3%)=401.20万元

由于征收增值税的融资租赁业务实质上是一种购销业务,应当按照购销合同征收0.03%的印花税。

应纳印花税=30000×0.03%=9万元

应纳税额合计=4011.97+401.20+9=4422.17万元

方案二:双方签订经营租赁合同,天达公司应当缴纳营业税。其纳税情况计算如下:

应纳营业税=28000×5%=1400万元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1400×(7%+3%)=140万元

根据规定,对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应按借款合同征收印花税,其他企业的融资租赁业务不征收印花税。所以,天达公司

应纳印花税=0万元

应纳税额合计=1400+140+0=1540万元

方案二比方案一减少税负=4422.17-1540=2882.17万元

通过比较可以看出,天达公司选择经营租赁方式缴纳营业税可以减轻税负。因此,天达公司应当选择方案二。

六、保险业的营业税纳税筹划

金融业内的保险业作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其纳税筹划的重点应放在营业额的控制上。保险理赔作为保险业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支出,如果保险企业能够合理减少保险理赔比例,就能实现成功的纳税筹划。可以选择一下思路:降低保险营业额,以减少应纳营业税税额,其减少的营业额用于防止保险理赔上;应当把如果没有发生理赔而返还部分保费的业务改为根据返还比例降低该类保险业务保费,这样就可以降低税负。

【例4-11】某保险公司2009年经营被盗险业务,全年营业额为700万元,发生客户被盗理赔支出200万元。2010年该保险公司经营被盗险业务状况与2009年基本相同。2010年该保险公司有两套方案可供选择:

方案一:维持2009年的状况;

方案二:减少客户保险费用,但规定客户要购买防盗设备并安装。该方案下,该公司全年营业额为500万元,但相应的保险理赔支出由于防盗设备的应用而降低到100万元。

从节税的角度出发,该保险公司应当如何选择?

解案一:维持2009年状况。在该方案下,纳税情况计算如下:

应纳营业税=700×5%=35万元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35×(7%+3%)=3.5万元

累计纳税额=35+3.5=38.5万元

方案二:减少客户保险费用,但规定客户要购买防盗设备并安装。在该方案下,纳税情况计算如下:

应纳营业税=500×5%=25万元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25×(7%+3%)=2.5万元

累计纳税额=25+2.5=27.5万元

方案二比方案一节税=38.5-27.5=11万元

通过计算可知,该保险公司应当选择方案二。

第四节营业税税收优惠的纳税筹划

一、营业税个人纳税人起征点的纳税筹划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为照顾小规模纳税人,营业税还实行有幅度的起征点制度。纳税人营业额未达到******财政、税收主管部门规定的营业税起征点的,免征营业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营业税。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仅限于个人。具体规定如下:

①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

②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在纳税人的营业额接近起征点时,通过降低价格或少量收取费用就可以避免缴纳营业税。

【例4-12】某直辖市规定的营业税的起征点为5000元。该市某下岗人员开设的烧饼店2009年1月的营业额为5100元,应当缴纳营业税,“服务业”的营业税率为5%。预计未来11个月内,经营状况差别不大。该烧饼店有两套方案可供选择:

方案一:继续保持月营业额5100元的水平;

方案二:通过实行每天前十位购买烧饼的客户可以享受每人免费得到两个烧饼的方式将营业额降低到4980元。

从节税的角度,该烧饼店应当选择哪套方案?

解案一:继续保持月营业额5100元的水平。在该方案下,纳税情况计算如下:

应纳营业税=5100×5%=255元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255×(7%+3%)=25.5元

合计应纳税额=255+25.5=280.5元

所得税前利润=5100-280.5=4819.5元

11个月累计利润=4819.5×11=53014.5元

方案二:通过实行每天前十位购买烧饼的客户可以享受每人免费得到两个烧饼的方式将营业额降低到4980元。

应纳税营业额=4980元

应纳营业税=0元

所得税前利润=4980元

11个月累计利润=4980×11=54780元

与方案一相比,利润增加=54780-53014.5=1765.5元

通过计算可知,该烧饼店应当选择方案二。

二、税收优惠政策

(一)免征营业税项目

(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服务、殡葬服务。

(2)残疾人员提供的劳务。

(3)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4)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5)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6)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7)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单独核算;未单独核算的不得给予免税、减税。单独核算减免税项目就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纳税筹划策略。对于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减征营业税的方法。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年可减征的营业税的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如果既适用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同时又适用于下岗再就业、军转干部、随军家属等支持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单位可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能累加执行。

【例4-13】某公司准备投资设立一家大型服务业企业甲企业,预计企业年营业额能达到2000万元,计划招募150名员工。由于部分行业具有特殊性,可以使用具有一定残疾的员工,该企业目前有两套方案可供选择:

方案一:全部雇用正常员工;

方案二:雇用15名残疾人作为本企业员工。

从节税的角度,该大型服务性企业甲企业该如何选择?

解案一:全部雇用正常员工。在该方案下,纳税情况计算如下:

应纳营业税=2000×5%=100万元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100×(7%+3%)=10万元

累计应纳税额=100+10=110万元

方案二:雇用15名残疾人作为本企业员工。依照现行营业税政策,单位雇用残疾人每人每年可减征3.5万元营业税。在该方案下,甲企业的纳税情况计算如下:

应纳营业税=2000×5%=100万元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100×(7%+3%)=10万元

减征营业税=3.5×15=52.5万元

应纳税额合计=100+10-52.5=57.5万元

方案二比方案一节税=110-57.5=52.5万元

通过计算可知,从节税角度,甲公司应当选择方案二。

(二)营业税政策性减免税项目

(1)对保险公司开展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

(2)对保险公司开办的个人投资分红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

(3)对保险公司开展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本利的普通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以及一年期以上健康保险免征营业税。

(4)对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营业税。

(5)对社会福利有奖募捐的发行收入不征营业税,对代销单位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

(6)对科研单位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

(7)对金融机构往来业务暂不征税营业税。

(8)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9)对外汇管理部门从事国家外汇储备经营过程中,委托金融机构发放的外汇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10)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在指定的委托银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11)对个人按照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用房,其应缴纳的营业税暂按3%的税率征税。

(12)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营业税。

(13)企业集团或集团内核心企业委托企业集团所属财务公司代理统借统还贷款业务,从财务公司取得的用以归还金融机构的利息不征收营业税;财务公司承担此项统借统还贷款业务,从贷款企业收取的贷款利息不代扣代缴营业税。

(14)对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15)2006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缴纳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其销售收入减去房屋的价款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

(16)自2009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时,免征营业税。

本章小结

营业税,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营业额(销售额)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货物和劳务税。营业税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广泛筹集财政资金;体现国家政策,促进各行业协调发展;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本章从营业税的基本法律制度的内容入手,通过案例分析,将营业税的几种主要筹划方法分别进行说明,使学生以掌握营业税纳税筹划的思路为线索,在对案例进行充分理解基础上,掌握营业税的主要筹划方法。

纳税人的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从营业税纳税筹划的角度,都有合理纳税、减少税负的空间。营业税涉及不同行业、不同类别,共设置了九个税目,每个税目又规定不同的子目,分别就其中比较重要的建筑业、娱乐业、房地产业、租赁业等行业中涉及的筹划方法进行介绍。营业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也使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成为可能。

复习思考题

1.营业税的征收范围有哪些?

2.营业税的纳税环节和增值税、消费税有何不同?对此应如何进行纳税筹划?

3.合作建房主要有哪些方式?选择哪一种可节税?

4.营业税中兼营不同税目的经济行为应如何进行纳税筹划?

5.对建筑业分包、转包行为应如何进行纳税筹划?

6.无形资产如何对外投资才能享受免缴营业税的待遇?

7.简述营业税的法定免税项目。

知识应用

1.某建筑设计公司的主要业务是绘制图纸,同时承揽一些工程建设业务。2009年4月,该设计公司承包了一项工程建设项目,即负责承建某服装企业的服装生产厂房,整体合同款3600万元,其中服装生产设备为2200万元,实际取得的收入为1400万元。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该设计公司必须按全额缴纳营业税。为了降低税负,请你为建筑设计公司进行纳税筹划。

2.某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3月共实现销售收入100万元,同时,又经营风味小吃,实现营业收入10万元,相应的货物购货成本为80万元(含增值税)。假设除了购货可以抵扣增值税外,无其他可以抵扣的项目(不考虑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因素)。请问该商场的行为是否属于兼营行为?是否应当分别核算货物和非应税劳务营业额?

3.某纳税人经营一个茶吧,按照娱乐业税目征收营业税,适用税率为20%。该纳税人为了降低税负,接受税务专家的建议,将茶吧改为“棋牌茶吧”,经营上以提供棋牌爱好者交流学习的场所为自身业务范围,把自己转换为文化体育业的纳税义务人。假设该茶吧月营业额为10万元,请你计算纳税人身份改变前后该茶吧的纳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