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纳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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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企业投资、融资与经营活动的纳税筹划(3)

按照企业资金来源的权益性质,企业的融资方式可以分为权益性融资和负债融资两类。对于这两类融资方式在税法上的相关规定是不同的。通过负债的方式融资,负债的资本成本——借款利息可以在税前扣除,从而减轻企业的纳税负担。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而企业通过增加资本金的方式进行融资所支付的股息或红利是不能在税前扣除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①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因此,从节税的角度,负债融资方式比权益融资方式更优。

以下分析几种常见融资方式下的企业税负状况。

(一)银行借款的纳税筹划

银行借款是目前大部分企业最为常用的融资方式。向银行借款的成本主要是利息,一般可以在税前扣除,从而达到减轻所得税负的作用,其抵税效应明显优于依靠企业自我积累。

【例8-4】某公司计划兴建写字楼对外出租,预计每年租金500万元,写字楼使用寿命为20年。该公司有两套融资方案可供选择:方案一是用以前年度积累的留存收益4000万元兴建写字楼;方案二是从银行借款4.000万元兴建写字楼对外出租。假定银行贷款利率为8%,贷款期限为20年,每年年末支付利息。从节税的角度,该公司应当如何选择?

解对两套方案进行分析

方案一:用以前年度积累的留存收益4.000万元兴建写字楼。该方案下,纳税情况计算如下:

每年获得租金应纳的企业所得税=500×25%=125万元

20年累计企业所得税=125×20=2.500万元

方案二:从银行借款4.000万元兴建写字楼对外出租。该方案下,纳税情况计算如下:

每年应支付利息=4.000×8%=320万元

每年企业出租业务的净所得=500-320=180万元

每年应纳企业所得税=180×25%=45万元

20年累计企业所得税=45×20=900万元

方案二比方案一节税=2.500-900=1.600万元

通过计算,从税收负担角度,借款方式优于依靠自身积累方式,该公司应当选择方案二。

(二)企业之间拆借资金的纳税筹划

现实经济生活中,企业之间或经济组织之间的资金拆借可以为企业的节税提供比较有利的条件。因为只要利息的支付在财务制度规定的范围之内,企业和经济组织之间在拆借资金的利息计算和资金收回期限方面具有较大的弹性,这种弹性常常表现为提高利息支出,冲减企业利润,抵消纳税金额等方面,为纳税筹划提供空间。

【例8-5】甲公司与乙公司以相互融资的方式相互提供投资资金,甲公司为乙公司的一个项目投资1.500万元,乙公司为甲公司提供1.300万元的投资资金。假设甲公司的投资回收期为10年,乙公司的投资回收期为8年,乙公司每年支付的融资利息为年息140万元,甲公司每年支付的融资利息为年息120万元。假设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平均盈利均为100%,适用所得税税率均为25%,利息、股息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0%。

解甲公司与乙公司纳税情况分析

甲公司纳税情况计算如下:

在未支付利息前应纳所得税=1.300×25%=325万元

在支付利息后应纳所得税=(年利润-利息)×25%=(1.300-120)×25%=295万元

融资利息收入应纳所得税=140×20%=28万元

累计应纳所得税=295+28=323万元

比未支付利息前(即全部投资为自己筹集时)节税=325-323=2万元

乙公司纳税情况计算如下:

在未支付利息前应纳所得税=1.500×25%=375万元

在支付利息后应纳所得税=(年利润-利息)×25%=(1.500-140)×25%=340万元

融资利息收入应纳所得税=120×20%=24万元

累计应纳所得税=340+24=364万元

比未支付利息前(即全部投资为自己筹集时)节税=375-364=11万元

显而易见,企业之间互相拆借资金效果明显好于完全依靠自己筹资进行投资。

(三)发行债券的纳税筹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可以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3)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限定的利率水平;

(6)******规定的其他条件。

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发行债券的融资方式,由于对象广、市场大,比较容易寻找到降低融资成本和提高整体收益的方法,又由于债券的持有者众多,有利于企业利润的平均分担,避免利润过于集中所带来的较重的纳税负担。发行债券筹资存在发行价格不等同于债券面值的情况,即平价、溢价和折价。债券发行价格的形成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其中主要是票面利率与市场利率的差异程度。当票面利率高于市场利率时,以溢价发行债券,其售价高于面值的溢价额实际上就是购买者把将来多收的利息先行退还给发行公司;当票面利率低于市场利率时,以折价发行债券,其面值高于售价的折价额实际上就是发行公司给予债券购买者的额外利息;当票面利率与市场利率一致,则以平价发行债券。因此,溢价和折价的摊销要贯穿于债券发行的全过程,由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利息费用作为扣除项目,因而,利息费用的多少将直接影响到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多少。

(四)留存收益的纳税筹划

留存收益是由企业税后利润所形成的。公司以税后利润支付股东的股利后,余下的税后利润可供公司支配使用。留存利润已经成为公司日益重视的筹资方式。公司可以通过少发放现金股利或发放股票股利甚至不发放股利,保留更多的税后利润以满足公司的资金需要,促使公司发展。如果公司能够将留存利润投资于报酬率更高的项目,这将会给公司的股东带来更多的好处。同时,由于外部筹资的费用通常很高,而留存利润不必动用现金支付筹资费用。因此,留存利润筹资对公司来说是非常有益的。但从税负和经营的效益关系看,自我积累资金要经过很长一段时间才能完成,积累速度较慢,不能够满足企业规模迅速扩大对资金的需要,而且企业投入生产和经营活动之后,产生的全部税负由企业自负。这种筹资方式虽然对企业而言有诸多的益处,但税负却是最重的。

一般情况下,从纳税筹划角度看,企业间互相拆借资金方式产生的效果最好,金融机构贷款次之,权益筹资效果最差。但是在资金拆借双方或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时,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进行纳税筹划,而不能单纯着眼于某一个税种应纳税额的减少。

二、资本结构的纳税筹划

企业筹资决策的核心问题是最优资本结构的确定。所谓资本结构是指企业长期资金的构成,即企业的长期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和留存收益)的构成。因而,资本结构问题从本质上讲就是企业债务资金的比重问题,即负债比率的合理性问题。企业资本结构的合理与否,不仅制约着企业风险、成本的大小,而且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影响着企业的税收负担以及企业权益资本收益实现的水平。因此,企业在进行资本结构的纳税筹划中,必须充分考虑企业自身的特点及风险承受能力。

(一)资本结构理论

1.现代资本结构理论

现代资本结构理论的起点是MM理论,上世纪50年代末期,美国学者莫迪利安尼(Fralleo Modigliani)与米勒(Mertor Miller)提出了在融资结构理论发展史上经典的MM理论,为资本结构的研究开辟了先河,标志着现代资本结构理论的建立。后来的资本结构的研究与深入大多是建立在MM理论的基础上。

(1)无税的MM理论。MM理论的假设条件包括:完全资本市场,股票和债券的交易无交易成本,投资者和企业可以同等利率借款;所有债务都无风险;投资者对企业未来收益和收益风险的预期是相同的;企业的增长率为零,即息税前利润固定不变,财务杠杆收益全部支付给股东;企业的经营风险可用息税前利润的方差衡量;所有现金流量都是固定年金,且持续到永远。

无税的MM理论认为,在资本市场充分有效、不考虑市场交易费用,也不存在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情况下,企业价值取决于投资组合和资产的获利能力,而与资本结构和股息政策无关。因为资金成本并不取决于资本结构,也与公司价值无关,但资本会随收益率的不同而发生转移。这是一种抽象出来的理想状态,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

(2)修正的MM理论模型。1963年,无税的MM理论模型得到修正,将公司所得税的影响因素引入模型,从而得出了有公司税的MM理论。该理论认为,出于公司所得税的影响,尽管股权资金成本会随负债比率的提高而上升,但上升速度却慢于负债比率的提高,所以在所得税法允许债务利息费用税前扣除时,负债越多,即资本结构中负债比率越高,资金加权平均成本就越低,企业的收益以及企业价值就越高。这其中在起作用的是负债利息抵税效应。得出结论:由于债务利息在税前支付,具有减税作用,所以资本结构中负债比率越大,企业价值越大,当企业负债比率达到100%时,企业价值最大。但这与现实不完全相符,实际上企业为了生存和发展,必须保持一定的财务实力,按照一定的负债比率举债,MM理论的假设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做到。

(3)权衡理论。MM理论的后来研究者不断放宽MM理论的假设条件,形成了新的资本结构理论。其中最重要的发展是考虑了破产成本和代理成本的权衡理论。

破产成本。因企业财务拮据状态发生,无论破产与否,给企业带来的额外损失和费用,称为破产成本。破产成本包括直接破产成本(如律师费用、诉讼费用等)和间接破产成本(如机器带病运转、原有供应商取消合同造成的销售减少等)两类。

代理成本。企业负债经营存在两层代理关系:一是所有者或股东与企业经营者之间的代理关系;二是债权人与企业经营者之间的代理关系。企业为了为所有者谋取利益,往往负债经营,当负债比率过高,使企业陷入财务拮据状态时,债权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在订立债务合同时,会规定许多保护性和限制性条款来约束企业的若干经营行为。而企业为了保证这些条款的执行,要额外增加监督费用。企业因执行保护性和限制性条款而造成的经营效率的降低带来的损失和支付的监督费用构成了代理成本。

破产成本和代理成本的存在,一方面增加了债务成本,另一方面减低了企业价值。考虑了破产成本和代理成本因素后修正的MM理论,称为“权衡理论”。可用公式表示为:

有负债时企业价值=无负债时企业价值+利息减税现值-破产成本、代理成本现值

2.新资本结构理论

(1)信号传递理论。该理论代表罗斯认为,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企业资本结构就是把企业内部信息传递给市场的信号工具:资本负债率的上升意味着经营者对企业未来收益有较高的预期,企业的市场价值也会随着增大。因此外部投资者把较高的负债水平视为企业经营质量较好的一个信号,有利于企业价值的提高。

(2)融资优序理论。该理论是在信号传递理论的基础上由梅耶斯和迈基里夫提出的。他们的研究认为:非对称信息的存在使得投资者从企业融资结构的选择来判断企业的市场价值。经营者在股东权益被低估时不愿意为投资项目筹措资本而发行股票,而仅在股票价格被高估时才发行股票。因此,股票融资会被投资者视为企业经营不良的信号,投资者不愿购买该企业的股票,从而最终低估企业的市场价值。为避免股票定价过低的损失,企业的融资顺序为:内部融资>举债融资>股票融资。

(3)控制理论。该理论是从剩余控制权的角度研究资本结构与企业价值关系的理论。基本观点是:在交易成本和合约不完全的基础上,资本结构的选择就是控制权在不同投资者之间分配的选择,最优的负债率是在该水平上导致企业破产时将控制权从股东转移该债权人。由于过高的负债率会使企业更容易被收购,导致控制权完全转移。从一个对企业控制权有偏好的经营者来讲,有利的融资顺序为:留存收益>债券融资>股权融资>银行贷款。

总之,资本结构理论揭示企业资本结构与企业价值之间的关系,可为企业融资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以指导企业的融资决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