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组织机构
1949~1951年,四十七团政治处设保卫股,股长白田雨。1952年,保卫股撤销,在政治处设保卫干事。1953年2月,保卫干事改称保卫助理员。1955年,恢复保卫股。1957年政治处撤销,1959年恢复政治处,下设政法股,配政法助理员。1961年配1名户籍员。1975年,场政工科设保卫干事,1978年改称政法干事,1980年复称保卫干事。1984年10月1日,撤销保卫(股)干事,成立火石泉派出所,属驻场单位,隶属哈密垦区公安局。
二 治安管理
20世纪50年代,治安保卫工作主要是镇压反革命,打击贪污犯罪,保卫人民政权,维护国家统一和边境安全。60年代前期,维护社会治安,打击刑事犯罪,场政法股与上级公安机关执行党的“少杀、少捕、少关”的政策,实现了“捕人少,治安好”的要求。“文化大革命”期间,极“左”路线横行,大搞“逼、供、信”,制造冤、假、错案。“文化大革命”结束后,进行平反,落实政策。80年代初期,驻场派出所成立,与随后成立的红星二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简称综治办)共同担负起确保一方平安的重任。
火石泉派出所的治安管理工作立足于治安防范,建立健全各级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按照保护合法行为,限制和取缔非法行为,既要从严管理,又要文明管理,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制定落实各项防范制度和管理措施。对违反治安管理可以调解的案件,酌情处理。对严重违反治安管理的治安案件,火石泉派出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理。1984~2001年,火石泉派出所协同公安机关破获刑事案件计162起,查处治安案件计212起。
1996~2001年,火石泉派出所根据哈密垦区公安局的安排部署,相继开展了“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百日安全防范”、“争创人民满意政法干警”、“五百活动”(进百家门、认百家人、知百家情、办百家事、暖百家心)、“三项教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教育、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法制教育)等活动,密切了警民关系,民警的精神面貌、服务质量有了较大提高,并多次受到上级政法委、公安局的表彰(见)。
三 户政管理
(一)户口登记
1959年,红星二场政法股助理员根据195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进行户口调查和户口登记工作。1961年设专职户籍员负责此项工作。实行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四项户口申报制度。全场以连队为户口管理单位进行户口登记,建立户口册(小户口),政治股助理员(户籍内勤)统一掌握常住人口登记卡(大户口)。户口管理四项具体业务由基层连队统计员(后为户籍协管员,多为会计兼管)办理,每月、季、半年、年度给政法股(保卫股)上报人口统计表,户籍员再汇总上报哈密县(市)公安局。户口册记载的项目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公民的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及变更、更正,户主本人和亲属以及其他有关人员必须按规定持有关证件到户口管理机关申报办理。
(二)常住人口管理
1960年,根据自治区党委批转公安厅党组的《关于生产建设兵团所属单位户口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兵团户口移交当地公安机关管理,红星二场常住户口由哈密县公安局管理。1960~1963年,农场招收、安置的新职工多,办理常住户口较困难。农场对这些未被公安局落户的职工及家属,建立了“自管户口”,实行粮油自供。农场政法保卫部门,还对1963年以后收留的身份不明的无户口及无粮油关系人员,向其当地政府发函联系、调查身份和政治面貌,经来函查证无问题的或当地政府出具证明身份的,分期分批解决入户问题。
(三)暂住人口管理
1982年以前的计划经济时期,户口管理较死,农场人户分离的暂住人口不多。1982年兵团恢复建制,农场改革逐步推进,生产发展,农场外出、回城人员增多,劳动力不足,河南、甘肃、四川等地自动来场承包土地的农民工(合同工)增多。特别是90年代农场大面积种植棉花、洋葱,发展脱水菜、棉花加工业,由农场招收或自发来场的拾花季节工、临时工、自谋职业者数量大增,不少违法犯罪分子混迹其中,暂住人口管理问题显得较为突出。
1993年,火石泉派出所根据自治区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暂(寄)住人口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谁留宿,谁负责”的方针,对暂住人口进行清理、登记、建卡、建档管理。火石泉派出所对暂住人口的审查登记制度包括:
(1)审验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计划生育证、劳务输出证;
(2)要求承包土地的必须有经济、治安责任担保人;
(3)严格登记造册,并签发暂住证;
(4)对需要进一步审查的人员及时发函调查。
1995年,派出所、综治办根据(流动)暂住人口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与基层连队领导商讨,制定出《红星二场暂住人口管理办法(试行)》,从暂住人员的审查登记、管理办法、奖惩责任制3个方面,制定了21项规定,使暂住人口教育管理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1997年1月20日,红星二场出台《关于对场内寄住、暂住、流动人口的管理办法》。2001年,派出所、基层连队(厂)与3621名季节工、临时工等外来流动暂住人员签订了《遵纪守法保证书》、《中介责任人担保书》、《治安责任书》、《房屋租赁合同》,对不符合暂住条件的人员一律清退出场。
(四)居民身份证与人口信息管理
1988年1月8日,红星二场成立颁发居民身份证工作指导组和办公室,当年办理第一批居民身份证,制证3656份。1991年,办理第二批居民身份证,制证1050份。此后集中或零散办理一批居民身份证。1996年,火石泉派出所给辖区内各自然村、场部街道居民区编排、设立门牌号。当年,派出所开展农场(村)户口城市化管理,实现“六位一体”(一户一本户口簿、一户一个门牌号、一村一个村标、一村一本户口底册、一村一名户口协管员、一村一幅方位图,实行一体化)户口管理模式。
1997年,实行人口信息计算机管理,录入人口6905人,其中录入照片的3104人;当年,还开展居民身份证“快证”办理业务。1998年全面实行人口微机管理。2000年,火石泉派出所对历年档案进行规范化整理,共整理档案1016卷,并全部输入微机,进行计算机信息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