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机构队伍
1985年4月16日,红星二场司法办公室(简称司法办)成立,工作人员2人,主任蔡卓超,司法干事刘岗。随后,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1986~1988年,曾令福、李聚义、任家法先后任司法办主任。1991年,司法办公室改称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农场还成立仲裁领导小组,除司法所3人外,另配有8人组成。1993年9月,农场成立经济合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农场司法所。1994年,方博任司法所所长。1996年,红星二场与二堡乡兵地联合调解委员会成立。2001年底,司法所工作人员2人,副所长刘岗,司法助理员霍红霞。
二 人民调解
1985年以前,场内的各种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工作均由单位党支部协同场保卫股共同解决。
1985年,农场司法办成立后,场、连两级分别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以防激化为重点”的方针,开展民调纠纷排查和调解处理工作,做到一般民事纠纷不出连队,疑难纠纷不出农场。当年4~12月,场司法办调解处理各种纠纷61起,其中经济纠纷18起、婚姻纠纷9起、遗产纠纷1起、其他合同纠纷、民事伤害纠纷33起;调解经济纠纷总额达173280元,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90830元。
1987年,场司法办对全场25个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整,选拔了一批有朝气、有热情、愿意做群众工作的人担任基层调解工作,大单位配备5人,小单位配备3人,并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各单位至少有1名妇女和1名退休干部。
1986~1987年,人民调解工作共受理150余起各类纠纷。1988年,处理各种纠纷104起。1991、1992年分别调解各类民事纠纷52起、119起。
1996年6月,经哈密地区司法局、哈密市司法局、哈管局司法局联合牵头,红星二场与二堡乡联合调解委员会(简称联调会)成立,办公室设在场(乡)司法所,成为全疆、全兵团第一个场乡兵地联调组织机构。
为把联调工作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红星二场司法所陆续建立和完善了《红星二场、二堡乡联调委员会工作规程》、《场乡联调联席会议制度》、《重大矛盾快报制度》、《场乡联调纠纷排查化解制度》、《民调台账制度》、《联调工作检查考考评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此外,每年为基层调委会订阅《人民调解》杂志30份。通过试点,村连级联调会能及时有效预防和化解种种矛盾纠纷,实现周边地区安定团结。1996年6月~1998年6月,场乡(镇)逐步建立了10个村连级联调会,场乡(镇)、村连之间发生的民事纠纷都通过联调解决。
2001年9月,红星二场出席了兵团召开的“兵地联调经验交流会”。当年10月,红星二场被哈密地区行署、兵团农十三师授予“兵地联调工作先进集体”。
三 普法
1986年1月,红星二场根据中央《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成立普法领导小组,在司法办设立普法办公室,连队成立普法小组。普法教育抓了“五落实”(任务落实、教材教员落实、宣传工作落实、措施落实、组织落实),制定了《红星二场第一个五年普法规划》,以“十二法一条例”为主要内容,以干部和青少年为重点,坚持“农忙挤时间学、农闲集中学”,“自学为主,讲课为辅”的方针,农场和连队领导主动参加学习,职工群众积极参与。
场司法办(普法办)采用灵活多样的办法,把普及法律知识作为一项首要任务。购回2000本普法教材,免费下发。干部每人1册,职工每户1册;订购4套法制图片,制作了41个宣传橱窗,还利用有线广播、《前进报》、墙报、幻灯等形式进行广泛的法制知识宣传。司法办还组织了4人的普法宣传小组,深入连队上法制课26场次。开展“遵纪守法光荣户”评选活动,按照《遵纪守法公约》的条件,评出光荣户1548户,占总户数的98.9%。当年,红星二场司法办被评为哈管局普法、司法先进单位,黄静仪被评为哈管局普法先进个人。1986~1987年,举办“法律知识有奖竞赛”活动3次,培训法制宣传员50余人,全场有3000余人参加普法学习。1987年进行4次普法考试,应试者每人平均得分90分。
为配合学校教育,司法办、派出所双方配合,利用课余活动时间,给学生和教职员工宣讲“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宪法”、“刑法”等法律知识12次,并进行“五讲、四美、三热爱”教育,会同教师和家长对“后进生”进行帮教工作,及时刹住了学生中的违法乱纪的苗头。
1990年,是“一五”普法规划结束、验收的一年,红星二场参加普法验收抽样考试的306人全部合格,取得“一五”普法验收合格证。
1991年,普及法律常识第二个五年规划开始。“二五”普法以宪法为核心、专业法规为重点。农场普法办(司法所)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场各个部门专业法规学习的通知》,进行法律宣传讲座15场次,受教育人数达3500人次。1992年,以讲课、看录像片的方式进行法制宣传18场次。1995年1月,农场党委重新调整普法领导小组。当年,“二五”普法结束,红星二场司法所被哈管局司法局评为普法先进单位。
1996年10月,红星二场成立“三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制定《“三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标准》、《“三五”普法依法治理五年规划及年度计划》。1997年6月,农场与哈管局、农场与各基层连队分别签订《“三五”普法依法治理目标责任书》。实现普法机构落实、规划落实、责任制落实、经费落实、教材落实、奖惩考核落实“六落实”。
1997~2001年,红星二场司法所(普法办)举办普法培训班9期,培训普法骨干115人,到基层连队授课280小时,全场出法制黑板报480块,利用广播进行法制宣传200小时,购买、征订、编印普法教材7754册,举办法律知识竞赛3场次,普法对象受教育面达95%以上,普法经费实际支出36699元,达到了兵团普法办规定的普法对象年人均0.2元的标准。
2001年12月,红星二场司法所被农十三师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授予“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称号,被农十三师司法局授予“先进集体”称号。
四 法律服务
红星二场司法办(法律服务所)开展法律咨询、担任法律顾问、诉讼代理、非诉讼代理、协办公证或见证、代写法律事务文书等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农场、连队、职工的合法权益。
1985年4~12月,场司法办解答法律咨询11人次,参加诉讼代理2起,非诉讼代理1起,代写法律文书4份,协助公证机关审查、公证承包合同69份,有偿法律服务收入2989.4元。
1988年,农场司法办解答法律咨询83人次,诉讼代理18起,非诉讼代理69起,代写法律文书15份,协助公证合同23份,审查经济合同13份,受聘担任13个基层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挽回经济损失21838元,避免经济损失155058元;服务收入3150元。
1992年,红星二场司法办,受聘担任15个基层单位的法律顾问,为单位或公民诉讼代理6件,代写法律文书23份,接待来访325人次,解答法律咨询93人次,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1万余元。
1996年6月,红星二场司法所开通了“148法律服务热线”(法律服务电话号码尾数为148,谐音“要司法”),工作人员履行“有问必答、有纠必解、有诉必帮、有困必助”的服务承诺,坚持“把法律交给群众,送服务进入千家万户”的宗旨,认真对待职工群众来信、来访、来电。至2001年12月,“148法律服务热线”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45人次,接答法律咨询求助电话156人次。
1993~2001年,红星二场司法所进行诉讼代理32起,非诉讼代理196起,代写法律事务文书187份,解答法律咨询962起,接待来信来访群众1023人次,避免、挽回经济损失89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