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9月25日,国民党新疆警备总司令陶峙岳率部队通电起义,新疆宣布和平解放。当年底至次年初,四十七团随六军十六师进入新疆,驻哈密大营房。
1950年3月,国民党残匪头目乌斯满、尧乐博斯、贾尼木汗等匪首,在美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的支持下,在新疆阴谋发动叛乱。这伙穷凶极恶的匪徒,偷袭人民解放军,残害干部战士,骚扰、抢劫人民财产,杀害人民群众,裹胁民族群众加入叛乱,妄图颠覆新生的人民政权。面对国民党反动分子的顽抗,人民解放军必须坚决予以沉重打击,平息叛乱,保卫人民政权,维护各族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与和平安宁的生活。
同年4月,四十七团一营二、三连由芨芨台(今哈密市芨芨台子乡)出发到河西沟参加剿匪斗争。5月3日,四十七团奉十六师命令,配合四十六团作战,进剿乌斯曼匪徒。当日22时出发,4日4时在镇西县(今巴里坤县)境内红山与前山间与敌匪相遇,七连与机炮连主力控制阵地,八连迂回包围,与匪徒激战10分钟,敌100余人马向东北溃逃。八连猛追1.5公里,敌人向后山逃窜,当即俘敌22人,缴获步枪两支,击毙敌人6名,战马4匹,缴获马、牛、羊计400余头(只)。5月5日,三营七连提前出发,扫清镇西县达子沟、南山残余敌人,掩护主力部队向伊吾进发。七连在山顶与敌遭遇,一排二班带机枪一挺,突然向敌人开火,步兵猛扑,毙敌1名,缴战马一匹。
同年5月18日,四十七团二营参加镇西县境内大芨芨剿匪战斗,匪徒是名叫卡赛的部队,此次二营俘敌22人,缴获子弹354发,马、牛、羊、骆驼等牲畜计13128头(只),帐篷450顶。第二次在大芨芨由一营、二营、炮兵连同匪徒哈台部队战斗。此次战斗中一营俘敌1人,缴获牲畜86头(只),三营俘敌86人,缴获枪支6支,子弹507发,马187匹。
同月,四十七团赴尖子口、黑山头、前山子、石门子沟、东墩子、八大石、白石头等地追剿匪徒。在前山子战斗中,四十七团八连俘敌22人,毙伤敌人6名,缴获“七九”式步枪2支,子弹330发,马、牛、羊、骆驼计404头(只),帐篷14顶。在黑山头战斗中,四十七团三营俘敌87人,各类枪6支,各类子弹502发,牲畜272头(只)。在东墩子和八大石战斗中,俘敌13人,各式枪支3支,各式子弹270发,牲畜2021头(只)。
是年11月,哈台部匪徒(简称哈匪)数十名由敦煌窜入哈密地区,当月15日在哈密以西22.5公里的梧桐河、10公里的圪塔抢走村民骆驼100余峰,骡马数十匹,向哈密西南逃走。16日晨8时,十六师决定,由四十七团派一步兵连乘车进剿,团长电话令二营派一个连执行剿匪任务,二营接令决定由营长率领六连进剿哈匪,六连受命后,立即进行动员和调剂枪械弹药、冬装,准备粮食,部队经过动员后情绪高涨。16日19时,六连装车出发,当晚抵达苦水。17日7时,六连从苦水乘车向道道水进发,途中发现有骆驼和马蹄印迹向道道水方向走去,判断有散匪逗留。当日19时到达道道水北5公里处下车,留一班掩护,其余士兵徒步向道道水形成包围态势进行搜索,未发现匪情,即用信号指挥车辆到道道水,配备警戒进行休息。
18日6时,侦察出结果是:道道水各路口没有骆驼、马匹新足迹,确定哈匪未经过道道水,根据情况判断,哈匪由哈密抢劫后,定会折转向东南(西南为大戈壁、千里无水),必经道道水附近取水后,再向东南进入敦煌。六连领导估计,哈匪直奔道道水尚有2.5公里,最快亦在18日夜或19日晨方能到达,当即向老乡询问道道水附近地形和水源情况后,召集排连干部将水源地形进行了研究,哈匪由黑山头东来,经下苦水一带发现汽车印迹,可能不会来道道水,将会往野骆驼滩找水源(在道道水西南15公里)。
六连的指战员们综合以上两种情况,决定堵守野骆驼滩和道道水两地水源。由连长王国秋带领一半兵力(步兵班2个、机炮班2个)进抵野骆驼滩,商定发现有敌情燃火三堆,如道道水发现情况燃火两堆,无情况则燃火一堆。政治指导员刘择海、副连长邵顺元带领另一半兵力在道道水埋伏,并确定如发现野骆驼滩有情况,由道道水以两辆汽车28人进行增援。
19日10时,在野骆驼滩发现敌情,敌人骑20余匹马带100余峰骆驼,由西北缓缓向东南而来,当即报告王连长,一面监视,一面灭火,装车做战斗准备。当时王国秋连长决定待敌深入,以左右夹击以求全歼,即令蔡洪印带领八班附带一挺机枪,由右侧隐蔽迅速向敌后迂回包围,令季威带领九班由左侧迅速截击敌人,王国秋连长率机炮一班于中央堵击,当部队左右两翼相距1400米时,因司机用水灭火冲起烟雾,使敌发现我方兵力,未深入伏击圈即挽马向东逃窜,左右翼兵力都未到达指定位置,情况急迫,中央火力向敌展开射击,敌人一部赶逐骆驼逃窜,另一部依北山顽抗,于是由左翼的九班强占左侧山地以机枪压制敌人,八班进攻占领敌后,以机枪杀伤敌人,哈匪立即溃逃,九班即沿敌人右侧山地勇猛追敌,六连部队即占领敌人阵地。战斗约经2小时,八班、七班机枪组掩护骆驼,其余部队追击溃逃哈匪至古峒山峡,此次战斗打伤敌匪2人,缴获骆驼96峰。
1951年12月,四十七团二营127人奉十六师命令去火石峡一线堵击匪徒,途经骆驼圈、苦水、星星峡,最终到火石峡,历时8天,胜利完成阻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