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红星二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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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优抚助残

一 优抚

(一)拥政爱民,拥军优属

1950年,四十七团入疆进驻哈密后,保持人民解放军拥政爱民的优良传统,尊重当地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维护民族团结,为各族群众大办好事,每年元旦、春节、肉孜节、古尔邦节邀请地方党政领导开座谈会,与地方群众联欢,加强与地方政府和群众的密切联系,地方政府和人民群众也在元旦、春节和“八一”建军节到部队进行慰问,开展拥军活动,部队指战员在原籍的家属享受军属待遇。1953年,部队集体转业后,一直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指示,开展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活动。农场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到哈密军分区和周边友邻单位进行慰问、座谈,增进了解,加强团结,畅谈兵地关系,鱼水情深,亲如一家。70年代初期,空军某部八航校军官的20多名子女在场部学校上中学,校领导和老师们对他们特别关照。

1968年2月,国家首次在农场征兵,农场内部的拥军优属工作由此展开。此后,逢年过节,农场领导都要带领慰问组全体人员带上礼品到军烈属、革命残废军人家中慰问走访。

1970~1982年,共慰问军烈属、伤残军人300余人次。每年“八一”建军节前后,农场组织慰问团慰问空军某部八航校和哈密军分区官兵。

1983~1985年,二场学校开展拥军活动,排练文艺节目,到空军某部八航校去慰问演出,与官兵们一起联欢,各班给解放军官兵写慰问信,还送去慰问品,表达了对解放军的热爱之情。

1986年,农场实行土地承包责任制后,有的军属家中缺少劳力。为解决他们的困难,1987~1992年,农场武装部组织民兵帮助军属大办好事,如拉沙、运肥、播种、收玉米、挖洋葱等。

1993~1995年,全场青年有26人应征入伍,农场发给军属优待金共40300元。

1996年,根据《哈管局现役士兵的优待办法》通知,农场规定:凡红星二场职工子弟在部队服役的士兵,被评为“优秀士兵”的每次奖励300元,荣立三等功的每次奖励500元;在部队服役期间,按年限发给优待金,超期服役的,每年发给900元。农场对义务服兵役家庭有困难的优先研究,及时解决,使军人家属生活舒心,让军人在部队安心。

1996~2001年,农场按以上规定,支出优待金38700元(见)。

1998~2001年,农场对现役军人立功者,按等级奖励其军属,共奖励三等功臣3名,优秀士兵7人,支出奖励资金3600元。

(二)扶贫济困送温暖

红星二场党委关心群众生活,每到元旦、春节都要开展“送温暖”活动,由场领导、工会、财务、劳资、生产、宣教等部门组成慰问团,加上由各单位的书记、连长、会计、工会主席组成的慰问小组,深入到贫困户中进行慰问。

1997年元旦、春节期间,慰问团给12个单位332户以新工人为主的贫困户送去衣物3137件,给45家特困户、97家贫困户、10家困难户送去现金34500元,面粉80袋,猪肉426公斤,清油710公斤。各慰问组给146家歉收户分别以补助、借支等形式,送去现金58400元,平均每户400元。

1998年给贫困户送去面粉、猪肉、清油等物品,折合人民币21351元。

1999年底,农场开展送温暖活动,慰问贫困户502户,计1633人,送去面粉1400袋,清油1500公斤,肉1000公斤,煤150000公斤,现金7万元,总计合人民币18万元。春节前夕,又给156户送去毛衣390件,棉衣370件,毛裤129条,棉裤140条,羽绒服20件,大衣16件,棉被10床,毛毯1条。

2000年3月,场工会给9个单位发送扶贫衣服总计2386件。11~12月慰问团走访困难职工家庭513户,其中有老八路3户,老劳模3户,孤残人8户,一线职工50户,发放慰问金21万元。

2001年,春节慰问人数335人,发慰问金75万元。

二 助残

(一)建立助残组织机构

1993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红星二场成立了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简称残协)。党委副书记、政委王万生担任残协主任,并设专职民政干部一人,即程曦,具体工作由民政办牵头,工会、宣传、劳资、医院等有关部门协调工作。

残疾人现状:2001年全场有残疾人159人,其中有劳动能力的18~59岁残疾人110名;在残疾人中,肢残74人,视力残疾65人,聋哑7人,智残13人。

(二)助残活动及残疾人就业

1991年5月15日,“残疾人保障法”实施以来,农场党委始终把助残工作列为议事日程,对残疾人的学习和就业给予照顾。在教育上,对残疾儿童从不歧视,按时让他们入学,学校积极设法为残疾儿童提供就学方便,全场残疾儿童入学率100%。患小儿麻痹的李铭,在农场学校读完了小学、初中和高中。1996年,李铭高中毕业时,在班主任林文鑫老师的带领下,随全班同学一道去敦煌旅游,同学们背着他上了鸣沙山,观看了月牙泉,外国游客看见同学们轮流背他,情不自禁地伸出大拇指,啧啧称赞“Great!Great!”(意为“了不起”或“太棒了!”)农场制定了残疾人就业三项优惠政策:(1)对具有中专学历以上的专业知识残疾人优先安排适当工作。如将大专毕业的残疾青年蒋某安排到五连当政工员,财会中专毕业的柴某在二连当会计,哈管局教师进修学校毕业的苏某安排到学校任教;(2)对有经商能力的残疾人给予优先批地、办证,免收土地使用费。如残疾人代某,办起了个体无线电修理店,苗某办起了个体餐馆,王某办起了个体综合商店;(3)对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从事自种自养者,免收土地管理费、使用费,不上缴利费;从事大田承包者,免收义务工费;亏损者,优先救助。如在五连从事大田承包的谭某,在四连先从事大田承包后又从事养猪业的姜某都享受此项优惠政策待遇。

红星二场残疾人就业情况:从事农业生产的64人,搞养殖的10人,个体运输2人,从事商业的34人,占残疾人应就业人数的95%以上。1993年给195人发了不同等级的残疾证,1997年换证159人。每年的助残日,农场领导亲自带队到贫困残疾人家中走访慰问,全场开展“青年志愿者”和“红领巾”助残活动。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扶残救助活动。1994~2001年,全场职工群众、离退休人员、在校学生自愿捐款累计达28678.09元,完成师(局)助残专项募捐福利彩票4万元。2000年5月,农场学校在“扶贫、帮困、助残、活动”中,共捐款1858.6元,学校将这一笔饱含爱心的捐款一部分捐给了本场的残疾、特困生,另一部分捐送给了二堡镇学校的贫困、残疾民族学生,使他们深切感受到民族大家庭的温暖,都能在爱的海洋里健康成长。2001年5月,红星二场被兵团评为“爱心助残”专项募捐先进集体。程曦被兵团评为“爱心助残”先进工作者。

1999~2001年,台湾“曹氏基金会”的爱国人士曹仲植,先后向农场残疾人捐赠了两辆交通车(由李铭、蒋小勇使用)和四辆轮椅(由霍保山、葛建娥、刘建新、廖豫使用),农场领导和残协都做了及时妥善安排。2000年,农场领导和残协为保障残疾人的生活,优先照顾30名不同类别的残疾人进入最低生活保障线,占全场享受低保人数的83%,累计发放保障金5.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