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中国古代的传统男耕女织生活,遂造成了农村衣食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曹魏建安九年(公元204年)曾下令除亩收田租四升外,每户当出绢二匹,绵二斤。西晋时规定每年每户应纳绢三匹,绵三斤,可见魏晋时代的家庭纺织工业已相当发达。
上述时期之纺织工业主要是丝织业。其发展较蓬勃的地区包括河南、河北、山东、四川、浙江等地。左思《魏都赋》云:“锦绣襄邑,罗绮朝歌,锦绩房子,缣总清河。”
又《蜀都赋》云:“阛阓之里,伎巧之家;百室离房,机杼相和;贝锦斐成,濯色江波;黄润比筒,赢金所过。”曹操曾说:“吾前遣人到蜀买锦。”①《隋书》亦云:“蜀人多工巧,绫锦雕镂之妙,殆侔于上国。”足见四川地区织锦事业之发达。
此一时期对纺织工业亦有所改进。如《三国志·魏志》记载马钧对绫机的改进,缩短了纺织的工时。
南北朝时有描写织妇诗曰:“调丝时绕腕,易镊乍牵衣;鸣梭逐动钏,红妆映落晖。”①
当时的纺织工业,即使是家庭的手工业,亦有所改进,至于织工精巧的丝织物,乃由北方传播至南方。
丝织物可说是当时政府财政上的重要收入之一。如蜀汉败亡时,有锦绮彩绢各20万匹为邓艾军中所搜去,此种贵重丝织物数量之巨,原为对外输出的蜀锦,实为蜀汉政府的重要财政收入②。
此一时期,除丝织物外,亦产麻布,如江南人喜用麻布;新疆省的吐鲁番一带,却盛产棉织物,产量亦巨。
5.西晋藤纸通行全国
自从东汉蔡伦发明造纸以后,至魏晋南北朝对造纸业已有所改进。如东晋时用大麻造纸,纸色洁白,纸质坚韧。1500年前晋安帝时用大麻造成的纸抄写佛经,至今不黄不脆,当时长时期使用麻造的纸,由于古时已认识到麻造的纸纤维特佳。
西晋时又有用藤造纸。张华《博物志》云:“剡溪③古藤甚多,可造纸,故即名纸为剡藤。”至东晋时,藤纸产量大增,制纸成本亦降低,当时王羲之担任会稽内史,谢安向他求纸作信笺文书等用途,王羲之即将库存藤纸九万张,悉数赠之④,因当时土纸不及藤纸质佳。当时藤纸一直营销到长安、洛阳等地。唐舒元舆《悲剡溪古藤》文曰:“剡溪上绵四、五百里,多古藤。溪中多纸工,刀斧斩伐无时,擘剥皮肌,以给其业。异日过数十百郡,洎东雒(洛阳)西雍(长安),历见言书文者,皆以剡纸相夸。”当时桓玄①曾下令:凡一向用简帛者,一律改用黄纸②。可见当时纸已普遍使用。
西晋时候尚有一种“苔纸”(又名发笺),纸浆加入一种绿色苔纹或如黑色发菜一般的纤维物质,使纸面带有黑色或浅绿色的纹理。晋武帝曾赐赠张华此类纸张,为独特之艺术造纸。
南北朝时,中国新疆、内蒙古及东北等地出产椴树皮所造之纸,纸质较粗。但此时期河北亦产精美之纸。正如徐陵《玉台新咏》所记:“五色花笺,河北胶东之纸。”梁代萧绎《咏纸》诗曰:“皎白犹霜雪,方正若布棋;宣情且记事,宁同鱼网时。”当时很多书艺家,即能自己造纸。此时造纸术进步,已有五色纸出现。
中国南方,竹为造纸的主要原料。晋代王羲之献之父子同为中国大书法家,主要是用会稽竖纹竹纸。到了唐宋,南方各省已普遍用竹造纸。
6.产盐业多为官管
三国时代,盐亦以官卖为主。魏、蜀、吴三国均有司盐之官。以司盐都尉、司盐校尉官职较高;司盐监丞则较低。
晋代沿袭魏制,将盐务隶于度支尚书③,以后唐代盐务隶属于尚书省,亦秉承此意。自东汉末年至西晋,一直以专卖制为主。东晋至南朝则为征税制。北朝的东魏与齐则仍行专卖制。
南朝宋、齐、梁各代准人民制盐,因此煮盐业甚发达。至陈文帝(公元6世纪中)时,将盐收归官营。当时产盐最盛者,江南为吴郡、浙江海盐等地;所谓“海滨广斥,盐田相望”,即指江南多产盐④。江北产盐最多之地,厥为江苏盐县,当地有盐亭123所,当地人民“以鱼盐为业,略不耕种,擅利巨海,用致饶沃。公私商运,充实四远,舳舻往来,恒以千计”①。
四川产井盐亦有名。朐忍县有盐井100所,使巴川食盐足以自给。郦道元《水经注》记述当时又有岩盐,谓:“有石煮以为盐,石大者如升,小者如拳,煮之,水竭盐成。”可见四川产盐之丰盛。
北朝制盐业由官府主持,河东郡有盐池,《水经注》曰:“今池水东西七十里,南北七十里,紫色澄渟,潭而不流,水出石盐,自然印成,朝取夕复,终无减损。池西又有一池,谓之女盐泽,东西二十五里,南北二十里,在猗氏故城南。”此盐池已早有官府管理。
北魏孝文帝曾“开盐池之禁,与民共之”,但为豪强垄断,贫民受害,遂再改为官营。
东魏北齐时期,海盐增产,《魏书》曰:“自迁邺后,于沧、瀛、幽、青四州之境,傍海煮盐。沧州②置灶一千四百八十四,瀛州置灶四百五十二,幽州置灶一百八十,青州置灶五百四十六。又于邯郸③置灶四,计终岁合收盐二十万九千七百二斛四升。军国所资,得以周赡矣。”于是海盐的收入成为当时主要财政来源。北周制盐业仍由官营,有海盐、池盐、形盐(掘地而得)及饴盐,民众取之,皆须纳税④。
7.造船业及制茶业均盛
江南多水泽,因此南朝的造船业颇发达;且较前朝有较大发展。陶季直《京邦记》记载:“宋孝武度六合,龙舟翔凤以下,三千四十五艘,舟航之盛,三代二京无比。”足见刘宋时造战船极盛。陈朝时华皎亦在湘州造金翅大舰200艘。当时民间造船业亦甚发达,因此隋文帝恐吴越之间私造的大船因势力结众而造成乱事,遂下令江南凡有三丈以上之船,悉由官府没收①。
隋代前后的船,载重量达万斛至二万斛。据《唐御览》所记,孙吴时外来之船可载六七百人,载物可万斛。《颜氏家训》中说明南朝已有载重二万斛之大船。当时船速亦甚快,每船棹手有100余人者,《梁书》载“捷如风电”云。
南北朝时,战船之装备已相当完整。当时另造火舫、火车,以加强海战军力。此时之战船上已装拍竿,以攻击敌船。故隋灭陈以前,杨素所造大船,各船装置六枝拍竿,其技艺乃袭用南朝。
南齐祖冲之乃当时大发明家,他发明千里船,可日行百余里,其法今已失传。此外,又发明水碓磨,可用水力推动碓和磨。他又创制指南车。《南齐书·祖冲之传》云:“以诸葛亮有木牛流马,乃造一器,不因风水,施机自运,不劳人力。”
南朝制造漆器也相当流行。南齐时有刺史崔庆绪者,死后“家财千万,散与宗族,漆器题为‘日’字,‘日’字之器,流乎远近”②。可见漆器之多。
南方产茶亦盛,唐代陆羽《茶经》中亦提到茶为南方之佳木。所谓茶者,槚、蔎、茗、荈,都是茶的别称。古代亦有宴饮时以茶代酒者。如吴主孙皓“或密赐茶荈以当酒”③。
晋代士人饮茶甚为流行,《刘琨致弟书》说:“吾体中烦闷,常仰真茶,汝可信致之。”至南朝,饮茶更为盛行,制茶业亦随之而发达。《齐民要术》中已有详述。
七、魏晋南北朝的黄金使用情况
1.金银饰物手工制作精巧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金矿银矿亦多。北方的金银矿藏,以山东、陕西、山西为主。如山东的金乡县多山,“所治名金山,凿而得金”①。陕西郑(汉中)“旧有金户千余家”②。《魏书》又载:“长安骊山有银矿,二石得银七两。”《水经注》载陕西临潼一带“其阴多金”。《魏书》载:“(山西大同)白登山有银矿,八石得银七两。”
至于南方的金、银矿藏,主要产于云南、四川、江西及江苏四省。如《水经注》载:“兰仓水③出金沙,越人收以为黄金。”又四川绵县的潺山,水源有金银矿,洗取火合之,以成金银。又如江西德兴亦“出黄金,凿土十余丈,披沙,所得,大如豆,小如粟米”④。又江苏吴县地区,“晋宋间凿石得金”⑤。可见当时金银产区分布之广。
当时用金量亦颇多,尤以铸造佛像及有关佛教器物,颇为耗金。如《魏书》载,当时“天宫寺造释迦立像,高四十三尺,用赤金⑥十万斤,黄金六百斤”⑦。不但耗铜量大,耗金亦多。又如“铸铜为大鼓,飞帘、翁仲、铜驼、龙兽之属,皆以黄金饰之,列于宫殿之前”⑧。
魏晋南北朝时以金银制造赐赠大臣者亦多。在书中有赐金100斤的记载。豆代田“以战功获赐奴婢十五口,黄金百斤,银百斤”⑨。又《隋书》载:“梁初,交、广之域,全以金银为货。”《南史·武陵王纪传》载:“武陵王纪镇蜀,既东下,以黄金一斤为饼,百饼为簉。”可见当时金银器物制造和赐与的普遍。
当时黄金之用途,除了铸造佛像及佛寺饰物及金银器物赐赠外,尚有铸造货币及打制装饰品。如《说郛》中记及的各种金饰物如灯钩锁、交刀、镜、环钮等;又如《邺中记》载有镶嵌金银的斗帐、香炉、屏风等。上述所制作的金银器物极为精巧,如当时的“薄打纯金如蝉翼,二面彩漆,画列仙、奇鸟、异兽”。一面显现出当时工艺的卓越,同时表示皇家豪富的奢靡铺张。
2.金饰的货币用途
魏晋南北朝,战乱的频繁,产金量随之减少。由于此一时期金银的使用开始兴盛,主要是南方为交、广之地,是为中国海上贸易集中之区,北方则为河西地区,是为中国的陆路贸易大门,因此黄金仍有生产。
东汉以后,帝王赐与黄金给臣民虽已减少,但掘金者仍多。如汉中有金户千余家,常以汉水之沙淘金,生产不断①。
东晋产金以梁州(陕西、西川)、益州(四川)及宁州(云南)三地为主。取金之法除了沙中淘洗外,尚有火熔法。陶宏景《重修政和证类本草》言:“金之所生,处处皆有。梁、益、宁三州多有,出水沙中。建平、晋安亦有金沙,出石中。”建平与晋安均在今福建省,可见除上述三州外,福建亦产金,《魏书》中亦有提及。
五胡十六国中,产金较为积极而技术也有所提高的是前秦世祖苻坚时期,苻坚允许民间可以自由开采黄金白银。前秦灭前燕、前凉及代国,疆域扩展至陕、甘、冀、鲁、豫、蜀、黔、苏、皖、鄂各省,且均为古产金之地。
除前秦外,尚有夏国世祖的赫连勃勃,他曾设将作大匠,制作黄金装饰物,并曾用铜铸造大鼓、铜驼、龙兽等物,对于炼铜业和黄金加工技术均有发展。总的来说,两晋南北朝时,黄金仍保持了当作货币的作用,但用器饰的形式来流通。如南齐高帝萧道成建元二年(公元480年)时,帝赠周盘龙金钗20枚②。上述金钗的器饰即是当作货币之用。
白银在汉代,除汉武帝与王莽时曾当作货币外,民间仅当作宝藏。魏晋以后,因黄金供应不足,遂用白银补充之,故用银者渐多。
汉代金银的形式,除武帝的麟趾裹蹄外,就是圆形的饼,如《三国志·魏志》中所载的“赐银千饼,绢千匹”等记载甚多。南北朝时多为模仿笏的铤形,为长方形的板,故后代称白银一铤为一笏,当时也有将金银铸成饼形的,亦有铸成钱形的。
如北魏孝文帝之子汝南王悦曾有散银钱的故事。如近代在六朝墓中曾掘出银铸的五铢钱。可见当时的金银饼、金银铤及金银钱,均具有货币的作用。
3.佛教用黄金最多
魏晋南北朝时产金量较汉代为少。因此黄金的计算单位已由“斤”而改为“两”,如《晋书·食货志》记“愍皇时斗米二金”,即《愍帝纪》所记的“斗米值金二两”。当时帝王赏赐臣下已不用黄金,而改用铜钱、布帛、绢、谷米等。如《北史·高昂传》云:“西魏赏斩昂首者,布绢万段,岁岁稍与之。”可见当时已不用黄金,且是分期付给。
汉代帝王婚嫁用金,如“汉高后制,聘后黄金二百斤、马十二匹。夫人,金五十斤、马四匹。”但到了曹魏,王娶妃时已改用绢190匹。晋则用绢300匹。到东晋时,康帝纳褚皇后,孝武纳皇后,亦只有白雁、白羊、酒米、马、绢、钱等物,不用黄金。此因为产金量少之故。
魏晋南北朝时,黄金之主要用途,一是用于佛教方面。自东汉明帝时,佛教由印度传入中国后,至魏晋,民间信佛者众,至南北朝而极盛。因此耗金甚多,如修寺庙、铸佛像、修石窟、写佛经,在在需金。如《南齐书·萧颖冑传》:“长沙寺僧铸黄金为龙,数千两,埋土中。”又如《梁书》记:“都下佛寺五百余所,穷极宏丽,僧尼十余万,资产丰沃。所在郡县,不可胜言。”
当时用黄金铸佛像,耗金极多。如《魏书》记载用黄金600斤铸天宫寺释迦立像。一般佛像用鎏金或贴金,费金量亦巨大。如宋明帝造丈四金像;梁武帝造丈八铜像;魏孝明帝为河南洛阳永宁寺造丈八金像一座及普通金像十座。又如用泥金①写佛经。
如从《魏书·释老志》所记,自魏文成帝兴光年间至魏孝文帝,京城内新旧佛寺凡100所,僧尼2000余人。四方诸寺等6478所,僧尼77258人。20余年间,佛教即有如此之盛,其他朝代通算在内,其影响巨大可知。
此一时代黄金之另一主要用途是私人穿金戴玉的个人享受,如晋武帝时石崇之富有,连室内、台阶均贴以金箔。此时期之黄金已大量流入民间富豪及士大夫手上。如梁武帝时,临川王萧宏宅中,搜出藏金银之库房有30间之多。
4.两广地区金银使用情况
曹魏时期由中央政府的大司农和少府掌管金帛钱财。到魏晋南北朝时仍然沿袭旧制。梁代时,大司农改名为司农卿;少府改为少府卿,各官皆冠以“卿”字,以示划一。北齐时则由司农寺、太府寺卿及少卿等大臣掌管金帛府库。
魏晋南北朝时,朝中大臣占有山林水泽的极多。有多种措施如帝王的“赐田”;本身向朝廷请求的“求田”;或用放高利贷逼穷民用山泽抵押的“悬券”。当时刁协、萧宏、萧子良等都占有大量山泽的出产物,包括金银矿藏①。当时政府虽有禁令,但不能禁。
当时产金量虽较汉代为低,但黄金制成品却极为精致,此乃由于加工技艺有进步。同时由于此时期的人重享受,讲奢侈,求精巧。如《北史·薛灯传》记:“文帝又造二欹器②,一为二仙人共持一钵;同处一盘,钵盖有山,山有香气,一仙人又持金缾(缾同瓶)以临器上,倾水灌山,则出于缾而注乎器,烟气通发山中,谓之仙人欹器;一为二荷同处一盘,相去盈尺,中有莲,下垂器上,以水注荷,则出于莲而盈乎器,为凫雁蟾蜍以饰之……”文中说明金瓶是黄金制品,由于王室所用,可能全为金制,无疑是金制器皿的精品。此一时期的黄金制成饰物器具有三个特色:
一是可用金丝编缀成器物的手工业兴起;
二是用宝石、珍珠、琥珀等镶嵌在金饰中已增多;
三是造型比前朝更加优美。
但在南齐时,高帝却贱视黄金。他说:“使我临天下十年,当使黄金与土同价”,于是“器物免用黄金”①。
这一时期,由于丝绸之路上的一些国家如大月氏、安息、大秦、南天竺、扶南等国均重视使用金银,同中国的交、广地区②全用金银交易。
《隋书·食货志》记曰:“梁初惟京师及三吴、荆、郢、江、湘、梁、益用钱,其余州郡则杂以谷帛交易,交广之域则全以金银为货。”因而促成当时之开发黄金及黄金制品手工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