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艺术欧洲音乐的发展与交响乐作品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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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交响音乐发展概况(1)

音乐可以由人声演唱,也可以由乐器演奏,由人声演唱的乐曲称为声乐曲,由乐器演奏的乐曲称为器乐曲。声乐曲中有独唱曲、重唱曲、合唱曲之分,器乐曲中也有独奏曲、重奏曲、合奏曲之别。交响音乐作品属于管弦乐合奏曲,是器乐合奏曲中音响色彩最为绚丽、表现力最丰富的一个种类。如果寻根求源,管弦乐合奏的发展历史可追溯到中世纪甚至更早,但一般讨论交响音乐的发展,都从17世纪开始。交响音乐的发展主要体现在音乐体裁的形成、演变和管弦乐队的确立与发展这两大方面,下面,分四个阶段加以概述。

一、发展初期

1.音乐体裁

(1)伴随歌剧发展而出现的序曲

17世纪初是管弦乐合奏的萌发阶段。1600年在意大利的佛罗伦萨第一部歌剧《优丽狄茜》诞生,其中出现了为声乐和戏剧进行伴奏的管弦乐合奏音乐,不久,随着歌剧在欧洲各国的兴起和发展,在意大利作曲家蒙特威尔第的歌剧中,第一次出现了由管弦乐队独立演奏的序曲(Overture)。17世纪70年代,在法国作曲家吕利的歌剧创作中,创立了由慢、快、慢三个段落构成的法国式序曲。17世纪80年代,意大利作曲家A.斯卡拉蒂经过歌剧创作实践,确立了由快、慢、快三个段落构成的意大利式序曲。此时的序曲仅作为歌剧开幕前演奏的一段序奏音乐,与歌剧剧情无任何联系。18世纪中叶,德国歌剧作曲家格鲁克(ChristophWillibaldGluck,1714-1787)对歌剧进行了改革,其中的一项内容就是使序曲成为歌剧的有机组成部分,起到暗示剧情的作用。

(2)独立发展的大协奏曲、独奏协奏曲、古典组曲16世纪末到17世纪初,在歌剧诞生的前后,独立的管弦乐合奏音乐也开始发展。

1597年,意大利作曲家G·加布里埃利(1557-1612)出版了《神圣交响乐集》(此时的交响乐一词是曲名泛称),同时“三重奏鸣曲”也在意大利盛行,这些都是萌芽状态的管弦乐合奏,这种合奏与重奏的区别不大,是介于重奏与小型合奏之间的演奏形式。17世纪下半叶,出现了一种由弦乐合奏的音乐体裁“大协奏曲”,这是由一组独奏乐器与乐队进行竞奏的乐曲,独奏乐器组一般由两把小提琴、一把大提琴组成(也有其他组合形式),乐队由弦乐器和羽管键琴组成。意大利作曲家阿尔坎杰罗·科雷利所作的大协奏曲十分出色,对后世产生重要影响。以后,“独奏协奏曲”出现,它是由一件乐器独奏,由弦乐器和羽管键琴组成乐队,两者进行竞奏的乐曲。最早开始写作独奏协奏曲的是意大利作曲家朱塞佩·托雷利(GiuseppeTorelli,1658-1709),写作的大多是小提琴协奏曲,其中已采用三乐章的格式。18世纪初,意大利作曲家维瓦尔第以大量小提琴协奏曲的创作,确立并发展了独奏协奏曲三个乐章的结构和写作原则,为近代各类独奏协奏曲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7世纪还出现了一种器乐音乐体裁“组曲”(Suite)。这时的组曲是由几首不同民族风格的舞曲组成,所有舞曲都用一种调性,各乐曲(或称乐章)之间只在拍子和速度上相互形成对比,性格上有所不同,大多用复调手法写成。这种组曲有德国组曲、法国组曲和英国组曲之分,这些不同的组曲都有自己特定的组合形式。最常见的是德国组曲,典型组合形式为:第一首,阿勒曼德舞曲(德国),中速、四拍子;第二首,库朗特舞曲(法国),快速、三拍子;第三首,萨拉班德舞曲(西班牙),慢速、三拍子;第四首,吉格舞曲(英国),快速、三拍子或六拍子。这个时期的组曲被称为古典组曲,以巴赫和亨德尔写的组曲为代表。古典组曲在18世纪中叶日趋衰落。

2.管弦乐队

17世纪初期管弦乐队所使用的乐器,是由少数的吹奏乐器、弹拨乐器、弦乐器和羽管键琴组成,羽管键琴在乐队中起着重要作用——担任低音与和声声部的演奏,乐队人数在10~20人之间,还没有出现乐器组的概念(如弦乐组、木管组、铜管组等)。17世纪中叶,弦乐已逐步成为合奏的基础,并且开始对高、中、低弦乐器进行了分类。17世纪末叶,由于以弦乐器为主的大协奏曲和独奏协奏曲的发展,弦乐组具备了比较完善的合奏机能:即有的演奏旋律,有的演奏和声,有的担任伴奏,有的演奏低音。这种较完备的弦乐组已经成为管弦乐队的基础,但此时的乐队仍采用羽管键琴作为通奏低音的键盘乐器。18世纪初期,在以弦乐为基础的管弦乐队中,对各种管乐器的运用也比较丰富,但不固定、没有规律,更没有形成木管组、铜管组的概念。

二、发展繁荣期

1.音乐体裁

(1)交响曲

18世纪中叶到19世纪初,是管弦乐合奏艺术蓬勃发展的繁荣时期。这一时期,在大协奏曲、古典组曲等音乐体裁的基础上,出现了一种在音乐会上独立演奏的、把意大利歌剧序曲快、慢、快三个段落扩展为三个乐章结构的管弦乐曲,这种管弦乐曲被视为初期的交响曲,由意大利作曲家萨玛蒂尼(GiovanniBattistaSammartini,1701-1775)创立。从18世纪40年代起,交响曲逐渐取代了协奏曲成为一种主要的器乐音乐体裁。18世纪中叶前后,德国曼海姆乐派中的捷克作曲家约翰·施塔米兹(JohannStamitz,1717-1757)在他的交响曲创作中,首次添加了小步舞曲作为第三乐章。这样,四个乐章的交响曲典型结构初步形成。约在同一时期,交响曲所采用的重要曲式“奏鸣曲式”,在柏林乐派作曲家C.P.E.巴赫的钢琴奏鸣曲创作中初步得到确立。18世纪下半叶到19世纪初,海顿以100多部交响曲的创作,逐渐固定了交响曲四个乐章的结构形式,并且进一步明确了各乐章的性质和曲式,以及乐曲中动机的控制与发展、段落间的转接、和声的运用、转调等作曲技法运用的基础。但在海顿所采用的奏鸣曲式中,主部与副部的对比并不强烈。比海顿小24岁的莫扎特在短促的36年中写下40多部交响曲,他的交响曲遵循了海顿所确立的交响曲创作原则,但更为成熟,表现内容更为丰富,表现手法也更有特点,尤其是交响曲中音乐主题所表现出的抒情性与歌唱性,以及配器织体反映出的歌唱线条的交叉。最典型的作品是《g小调第40交响曲》,几乎所有的主题都是歌唱性的。这种创作风格,对浪漫主义音乐产生重大影响。此外,在莫扎特的交响曲中还表现出一种交响发展的戏剧性,如在交响曲中去掉了引子部分,加强了主部与副部间的对比,在和声、调性上进行新的尝试,展开部的不稳定性有所增加等,这些在他后期的交响曲中较为突出。贝多芬一生写有9部交响曲,表现出资产阶级上升时期先进的时代精神和炽烈的革命热情。为了表现这样的内容,他对交响曲的结构、表现手段与技巧等很多方面都做了革新。在作品中,他采用了通俗的音乐语言,如主题具有德、奥、法等国家民间音乐与革命音乐的特点;将声乐引入交响曲中,如《第九交响曲(合唱)》第四乐章;一些交响曲虽然没有注明标题,但是却有“标题性”倾向,如《第三交响曲(英雄)》《第五交响曲(命运)》。他将奏鸣曲式的展开部扩大了规模,处理为戏剧矛盾发展的中心,加强了连接部与结束部的作用,并且在节奏、和声、复调等重要的音乐表现手段上也进行了革新与创造,同时把交响曲的第三乐章《小步舞曲》

改换为《谐谑曲》,使这一乐章增加了活力与生机。所有这些都使古典交响曲的创作达到顶峰,同时拉开了浪漫主义交响曲蓬勃发展的序幕。

(2)独奏协奏曲

18世纪下半叶,乐器组合比较随意的大协奏曲被淘汰,独奏协奏曲得到广泛发展,这一时期的协奏曲被称为古典协奏曲。莫扎特对古典协奏曲的成熟和定型作出重要贡献。

他为各种乐器都写有协奏曲,如钢琴、小提琴、长笛、单簧管、大管、圆号,等等。在创作中,他保留了过去快、慢、快三个乐章的结构,将用奏鸣曲式写成的第一乐章中的双呈示部和华彩乐段固定下来。以后,贝多芬在所作《第五钢琴协奏曲(皇帝)》中,为保持作品风格的统一,事先写好华彩乐段,这种做法一直沿用至今。

协奏曲(Concerto<意>):近代概念中的协奏曲,是指由独奏乐器和乐队协同演出、竞相演奏的技术艰深的大型乐曲。通常为三个乐章:第一乐章,快速,用奏鸣曲式写成,富于戏剧性;第二乐章,慢速,用三段式写成,具有抒情性、歌唱性;第三乐章,急速,用回旋曲式写成,具有欢乐性或舞曲性。在协奏曲中,音乐发展的交响性原则不仅在于乐队中轮番陈述各个主题及其各种展开,还在于独奏乐器与管弦乐队之间的对置与抗衡。

2.管弦乐队

从18世纪中叶开始,管弦乐队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以海顿、莫扎特、格鲁克三位作曲家为代表的管弦乐作品中。见图5-1,图5-2和图5-3。

从图5-3可以看到,18世纪90年代起,管弦乐队已形成初具规模的双管编制,但铜管乐器组中还缺少长号和大号,所用的自然圆号和自然小号(即无阀键、接管、键等设施,只能吹奏乐器本身的自然泛音的圆号和小号。),由于受到乐器本身的限制,在乐队中经常起着和声背景与持续音的作用。在弦乐组中,大提琴和低音提琴一般使用同一行乐谱,低音提琴只是大提琴低八度的重复。

19世纪早期,贝多芬以他成熟期的音乐创作,创立了后期双管乐队编制,这时小号和圆号有了阀键装置,吹奏很方便,音域和演奏技巧都得到扩展,但由于受到当时乐器制造的限制,缺少作为倍低音铜管乐器的大号(大号1835年问世)。在这一乐队编制中,最突出的是扩大了铜管乐器组的编制,使铜管组具备了高、中、低声部,从而音响丰满、嘹亮。

同时在音乐中强调了铜管乐器的作用,用铜管组浑厚、光辉的音响表现英雄的气势,增强辉煌灿烂的音响效果。在木管组中,加用短笛和低音大管;在弦乐组中,把大提琴和低音提琴各处理为比较独立的声部。见图5-4。

三、继承发展期

1.音乐体裁

19世纪初到20世纪初出现了浪漫主义音乐流派,浪漫派作曲家的交响音乐创作,以继承传统为基点,在内容表现、作曲技法、音乐体裁等诸多方面都进行了突破,做出创新。

(1)音乐会序曲这种序曲与歌剧、舞剧等各种剧目开场前演奏的音乐没有任何联系,是专门为音乐会演奏而创作,带有标题,标题的作用是明确作品所表达的内容。乐曲只有一个乐章,用奏鸣曲式写成。德国作曲家门德尔松是标题音乐会序曲的创立者,作有标题序曲5部,最有代表性的是他在1826年17岁时写出的序曲《仲夏夜之梦》。

(2)标题交响曲

标题交响曲大多表现文学与戏剧内容,乐曲有总的标题,各乐章还有小标题,每个乐章开始前都有详尽的文字注释,以释解音乐所表达的具体内容和形象,引导听者按照作曲家的思路和意图去理解、想像。法国作曲家柏辽兹是标题交响曲的创立者,1830年他写出的《幻想交响曲》是欧洲音乐史上标题交响曲的首次出现,也是他最具代表性的作品。

在这部交响曲中,他独创了用“主导主题”代表某个角色,用“主导主题”及其变形贯穿于各个乐章的表现手法。

(3)交响诗

19世纪中叶,匈牙利作曲家李斯特先后写出13部交响诗(Symphonicpoem),创立了标题交响诗这一音乐体裁。交响诗是依据文学、绘画、历史故事和民间传说等写成的大型管弦乐曲,带有标题,结构较为自由,只有一个乐章,常常体现出一种哲学思想,或表现出一种诗的意境,具有描写性和抒情性。文学性的交响诗亦称为“音诗”,描写性、绘画性的交响诗亦称“音画”,以童话故事为题材的交响诗,有时称为“交响童话”。此外,交响叙事曲、交响传奇曲、交响幻想曲等,也属于交响诗的范畴。

(4)新型组曲

19世纪以后的组曲被称为新型组曲或近代组曲,在本质上与古典组曲迥然相异。新型组曲大多是由歌剧、舞剧、戏剧音乐或电影音乐选编而成,也有由文学、戏剧、绘画、民俗风情或游记、特定标题内容等构思作成。这种组曲是在标题的统一构思下将几首不同性质的乐曲,按照互相对比的原则组织成一种器乐套曲,其中各首乐曲之间(通称:乐章)不一定表现出密切的联系,常常具有单独画面的意味,但有的乐曲也会在主题或其他方面显现出一定的紧密关系。

(5)乐剧

19世纪中下叶,德国作曲家瓦格纳对传统歌剧进行了改革,创立了一种戏剧和音乐(歌唱、器乐演奏)融为一体、连贯发展的歌剧——乐剧(Musicdrama)。在他的乐剧中,管弦乐队的交响性展开成为戏剧的重要支柱。瓦格纳认为,管弦乐应该把一切不能用唱词表达的内容全部表现出来。为表现剧情内容,他在音乐中频繁使用半音化和声,还创用了“主导动机”(即主导主题)写作手法,用特定的主导动机去代表剧中的各种人物、事件,甚至包括重要的物品、道具,等等。当乐队奏出有关的主导动机时,虽然主导动机所代表的人或事物并没有在舞台上出现,观众也可以想像到舞台上的人物在想什么、说什么,使音乐协同戏剧完成各种形象的塑造与各种内容的表述,同时也使音乐的表现范围大大拓展。瓦格纳乐剧中的管弦乐创作,是浪漫主义交响音乐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这一时期,一批年轻的作曲家多方面地丰富和发展了交响音乐的创作。德国作曲家勃拉姆斯是瓦格纳音乐的反对派,他强调古典音乐的美学原则,在所作的四部交响曲中,明显表现出古典主义的创作风格和古老的复调写作手法,但在他的很多交响音乐作品中,仍存有浪漫主义的某些特点。法国作曲家圣·桑也是古典交响音乐的崇拜者,他的创作风格与勃拉姆斯有相似之处,写有五部交响曲,只发表了三部,还写有很多交响诗,其中以《骷髅之舞》最着名,他在1886年为两架钢琴和管弦乐队写的组曲《动物狂欢节》,也经常在世界各国音乐会上演奏。这两位作曲家的交响音乐作品,既表现出古典主义的音乐风格,又含有浪漫主义的某些色彩,可谓别具一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