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人一生要知道的博弈学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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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重复博弈:所有诚信都有利可图

在单独的一次博弈过程中,每个人都倾向于利用自身的优势为自己谋求最大的利益,而对方只要有机会也会这么做,于是双方都要采取措施来防范对方,这就是“囚徒困境”。但运用“重复博弈”,可以减少欺骗,增加相互的信任,因为上当受骗的人能够进行“一报还一报”的报复行动,从而走出“囚徒困境”。在重复博弈中,参与人存在着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均衡,有可能为了长远利益牺牲短期利益而选择不同的均衡策略。重复博弈的这个结果,为现实中的许多合作行为和社会规范提供了解释。

所谓重复博弈,是指将一个博弈重复进行下去。我们知道,在单个的“囚徒困境”博弈中,双方采取对抗的策略可使个人收益最大化。假设甲乙二人进行博弈,甲乙均采取合作态度,双方的收益均为50元;甲合作乙对抗,则甲的收益为0元,乙的收益为100元;乙合作甲对抗,则甲的收益为100元,乙的收益为0元;甲乙二人均对抗,则双方收益均为10元。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如果双方都合作,每个人都将得到50元,而如果双方都对抗,则各自只能得到10元。那么人们为什么还会选择对抗而不是合作呢?原因就在于这是一个一次性博弈的“囚徒困境”——无论对方选择什么,选择对抗总是我的最优策略,作为一个“理性经济人”,我自然就会选择对抗了。

的确,如果就一次性博弈来看,(对抗,对抗)是必然的结果。但是,如果甲乙具有长期关系(比如他们是生意上的长期合作者),那么情况则有所改观。因为我们可以作如下推理:如果双方一直对抗,那么大家每次都只能获得10元的收益;而如果合作,则每次都可得到50元。最重要的是,假定甲选择合作而乙选择对抗,那么乙虽然在这一次可以多得到50元(100-50=50),但从此甲不再与他合作,乙就将损失以后所有的得到50元的机会。因此从长远利益来看,选择对抗对双方而言并不聪明,合作反而是两人最好的选择。

这更真实地反映了日常生活中人们合作与对抗的关系。比如在公共汽车上,两个陌生人会为一个座位争吵,因为彼此知道,这是一次性博弈,吵过了谁也不会再见到谁,因此谁也不肯在嘴上吃亏;可如果他们相互认识,就会相互谦让,因为他们知道,以后还会有碰面甚至交往的可能。两个朋友因为什么事情发生了争吵,如果不想彻底决裂,通常都会在争吵中留有余地,因为二人日后还要重复博弈。

重复博弈同样可以用来解释商业行为。比如你到菜场去买菜,当你担心上当受骗而犹豫不决时,卖菜的摊主便会对你说:“你放心好了,我天天在这里卖菜,不会骗你的,如果菜不好你回来找我!”他强调自己“天天”在这里卖菜,你通常便会放下心来,与之成交。因为他的这句话翻译成经济学的语言就是“我跟你是重复博弈”。而一次性的买卖往往发生在双方以后不再有买卖机会的时候,特点是尽量谋取暴利并且带欺骗性,比如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的东西往往质次价高,其原因就在于买卖双方很少有重复博弈的机会。

诚信来自重复博弈。在现实生活中,人们交往的基础在于守信。如果一个人、一个社会没有信用基础,那么这个人、这个社会一定会陷于混乱的生活危机之中。孔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如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

诚信并不是一天就能形成的。实际上我们的社会并不是达不到一个高度的诚信水平,合理的博弈规则才是保证社会诚信的基本条件。而遏制诚信缺失的博弈规则就是将一次性博弈有效地转化为重复性博弈,同时加大对不诚信行为的惩罚力度,增加对不诚信行为处罚的可信性——通俗地讲,就是让每个参加博弈的人都清楚,彼此可以在长期合作中受益,一锤子买卖的结果是两败俱伤;同时,如果谁不遵守有利于长期合作的诚信规则,谁就将确定无疑地受到严惩。

诚信并非免费的午餐,诚信也是有价值的。在交易中,缺乏诚信会提高交易成本,妨碍交易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济学家威廉姆森认为,由于利己主义动机,商人在交易时会表现出机会主义倾向,总是想通过投机取巧获取私利,如故意不履行合约中规定的义务、曲解合约条款、以不对等信息欺骗对方等。这样一来,为了尽量使自己不吃亏,在交易时就得讨价还价、调查对方的信用、想方设法确保合约的履行。于是,商业谈判、征信、订立合约等活动的复杂程度越高,交易成本就越高,当交易成本过高时,就不值得交易了。可见,只有交易双方彼此诚信,才能降低交易费用和提高交易的效率。

博弈论小贴士

在重复博弈中,只要一方恪守诚信,对方也势必会用同样的方式来回报,从而达到共赢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