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是什么过渡?是财富的转移过渡,是权力的分配过渡,是社会的结构过渡。这些都不可避免,因为其余国家或地区,像日本、台湾也都经历过经济由坏变好时的特殊过程。人们的虚荣心极度膨胀,有钱人也习惯在国外买昂贵的名牌,像个土包子一般炫耀自己。这些在商业世界里也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如果没有这帮暴富的豪举,似乎对于经济的拉动也不利。
纵然如此,道德上的过渡却是十分危险的。因为我们不知道过渡的结局是好是坏,而且一个民族的道德应该是从古至今所遵循的正气观念,有些传统的美德不应该随着时间的推移或者经济的发展而有所变化。况且,当今中国道德的变换方向着实令人担忧。
尤其是商业世界里,有人把商场比做战场。那么既然是战场,必定是无所不用其极。对于那些为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商人面前,没有绝对的法律和一定的道德,只有以利益为目的,以奸诈和阴险狡猾为手段的来打“擦边球”。“擦边球”就是指那些人利用法律的漏洞和社会道德的沦丧来达到自己的商业目的,有时候这种行为被称之为“触摸灰色地带”。有次看到一个香港的一篇报道就是如此: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壹本便利》去年因刊登十四岁女歌手李蕴的湿身性感照,被控触犯《防止儿童色情物品条例》,杂志、总编辑及印刷商昨(十六日)全被裁定罪名不成立。有关注团体指,法庭刑事举证一向较严谨,脱罪是可以理解,但希望此事对传媒起警惕作用,不要再“踩界”试法,并呼吁读者、广告商以停购、抵制等方式惩罚违规的刊物。
被控一项“发布儿童色情物品”罪名的《壹本便利》有限公司、其杂志总编辑袁彩玉(三十四岁)及百乐门印刷服务有限公司,被指于去年六月出版的第七百五十二期《壹本便利》,当中对李蕴的报道涉触犯《防止儿童色情物品条例》。获悉脱罪的袁彩玉,与代表律师及同僚深情拥抱后离开法庭。控方则表示会研究判词后,才决定是否提出复核案件。
裁判官林嘉欣在判词中指出,有关法例仅针对有关视觉描述有否展示下体及乳房等性器官,但涉案四张湿身照片中,仅有一张李蕴的左胸呈现阴影,控方却未能证实阴影属于隐形胸围还是乳晕,故裁定将疑点利益归于被告。
林官又称已阅读过整篇报道内容,认为报道仅讲述少女李蕴进入娱乐圈过程及其演艺生活,可用美国女歌手BritneySpears的名曲《Iamnotagirl,notyetawoman》作概括,难以断言文中有涉及性的内容,至于大众是否接受一位十四岁歌手拍摄这类照片,纯属个人品位及触觉问题;有人或许会质疑以湿身营造效果是否属必要,但认为这仅是新闻判断及编辑取向问题。
明光社总干事蔡志森表示,事件问题症结不是能否将有关杂志定罪,而是传媒操守,反映出有传媒为“踩界”,测试法律灰色地带而“中招”,但认为传媒始终对儿童色情报道较克制,毋须修改法例
无论是大陆还是香港,只要说到生意,那便是每个商人共同的主题。但是他们似乎忘记了自己也是这个社会的一员,他们针对的对象是我们广大的民众。而民众的道德风气败落时,他们不但不用一个正面积极的观念来引导人们,反而迎合民众的一些下流口味。更有许多商家,他们有钱聘请律师,所以每次都能给予最为专业的法律意见来逃避法律的惩罚。但他们的所作所为,却是站在违法的边缘。
所以说,就是这样的侥幸心理导致了商家唯利是图,毫无社会责任感。如果长此以往,不仅社会的精神世界将会崩塌,就连他们自己的商业王国也有可能为品尝恶果。那么,只有用贵族精神敲醒那些良心和思想上被利欲冲昏头脑的商贩。
我经过光顾的一家水果店,因为这个老板老实,从来都不缺斤少两,于是经常去那光顾。有一次过节我买了一箱水果去奶奶家。奶奶说我浪费钱,而且这中箱子水果肯定上面一层好的,下面全是个小,有些还是烂的。
奶奶根据每次买到这个箱子水果的经验,大多数情况下的确如此。我当时也没多想,只是图省事。当奶奶把箱子打开时,发现上层和下层的水果既然都是个大饱满的水果,而且没有一个是烂的。
我感到很惊讶,因为这种箱子水果,一般是用来送礼的,自己吃都没散装的。于是很多商家都把坏的水果塞在下面。后来我再次到他的店里买水果时,很好奇地问他说:“我上次买的那箱水果里下面都是好的,你是不是看我熟客才故意弄箱好的给我啊?”
老板笑着说:“熟客也好,生客也好,都一样。我不想搞那么多名堂,做生意就做生意,少赚点不会死,但昧着良心赚钱,钻空子我心理不舒服。”
当时听到这个老板的话时,我被深深的震撼了。一个乡下朴实的水果商贩居然拥有这样高尚的道德品质。他把良心放在第一位,做生意赚钱是第二位。这个平凡的小商人,却拥有那些上千万甚至是过亿身价的大商人所不具备的贵族精神。
商业社会已经处在一个非常道德畸形和赚钱畸形的时间段,只有用贵族精神的良心和责任不断的警示自己,告诫自己不要去钻法律的空子,不要去钻行业的空子,不要去钻消费者大意的空子,不要存在任何的侥幸心理。因为只有维护好商业世界的正常秩序和合理规则,社会经济的发展才能拥有更持久的战斗力。
§§§第8节 散失界限的利欲心——用贵族精神守住底线
商业世界有自身的游戏规则,当然就会有不能触碰的底线。但是现在的许多企业,却不顾及底线的存在。他们认为,只要能获得利益,不会被查处,不被曝光,再过分的手段也可以使用。那么,在道德和法律面前,是否就可以任意胡为呢?很多企业认为遵循商业社会的大流,不管是正确的还是错误,便没有良心的谴责。但这种行为,对于企业本身和整个行业都有着不可估量的危害。
在中国商界,政商之间不正常关系的例子层出不穷。
在中国富豪创富的过程中,靠行政垄断、贿赂官员的方式创富的人群比例相当可观。2004年,国美就曾设法对商务部相关人士进行公关,以确保国美以红筹股的身份在香港上市。
万科董事长王石经常去北大光华管理学院讲企业伦理道德课,当讲到万科不行贿时,主持人都会当场测验在场的学生,请相信王石的人请举手,结果数百人中举手的不超过1/3。这些未来的精英们对不行贿在现实中能否行得通普遍持怀疑态度。
企业主动或是被动贿赂官员,获得商业上的生存或额外利益,确实能在短时间内有助于事业发展。问题是,一旦东窗事发,扯出萝卜带出泥,企业的经营就会受到牵连,甚至决策者面临牢狱之灾。
行贿是企业自律性差和侥幸心理所导致的。但为达目的便可以无所顾及。这样一来,不仅败坏了行规,形成一股行贿之风;也破坏了官场上的风气,这正是腐败滋生的温床。
行贿只是触碰底线的一种,还有些人为了私家利益可以罔顾他人生命安全。甚至勾结黑帮,欺压群众。这是人性的沦丧啊!只有禽兽才会因为抢夺“食物”对同类下毒手。从这个意义上,反应着当今社会对生命的漠视。
在《蜗居》的电视剧里曾看到这样一个画面,因为开发商老板陈寺福为了能够顺利的抢夺土地进行商品房的开发,偷偷的将老婆婆砸死,将房屋推倒。也许你会说这只是电视的行为,但我却亲耳听说了一个事实:
有个同学在某地的工地上做质检,当天下午在查验时发现有些地方并不符合标准。于是不肯在合格书上面签字。工地的老板几次找个这位同学,想用红包贿赂他,但他却一直不同意,因为他从小就十分正直。心想着这房屋是用来住人的,如此的偷工减料,是对住户生命的不负责。
可是就在当天晚上,这位同学在工地的那种模版房里休息。突然冲进一伙人,然后将其活生生的打死。警察赶到时,一伙人早已没踪影。
对于这帮人来说,只要妨碍他们发财,就是死路一条。这种行为是畜生行径,但也正是因为利益的关系。有些官商结合,导致了一幕幕的“黑色电影”在人间悲剧的上映了。
用贵族精神守住你的底线,是为商之道的本分,也是做为一个人的基本道德与约束。贵族精神中的底线表现在守规则和尊重他人。在《乔家大院》这部剧中,主人公乔致庸和邱天骏的商战时,原本表现得狡诈的邱天骏却保持着了商人的底线:
邱天骏是一个做事有底线的人。当他听说手下人还要派蒙古武师杀乔致庸时,便厉声阻止:“乔致庸是商人,我邱天骏也是商人,你这么干,是不是觉得我这个商人斗不过他那个商人?眼下全中国的晋商都知道我邱家与乔家恶斗,也都知道乔致庸拉着银子到了包头,我们是商家还是杀手?你给我记好了,乔致庸不但不能死,而且还要保证他好好活着?如果乔致庸不明不白的死在包头,哪怕不是我干的,外人也会认为是我干的!达盛昌干了这种事,天下的商人哪一家还敢和我做生意,我达盛昌的信誉何在?没有了信誉,我还做什么商人?”
虽然邱天骏思维的落脚点还是自己,但却守住了为商的底线。所谓的“在商言商”,一是不要涉足“黑道”,二是不要介入政治。因为社会是有分工的,不同的行当有不同的规则。一旦生意不成,就要跟人玩命,那就进了“黑道”;如果要玩政治,追求的就不是商业利润的最大化,而是政治集团利益最大化。所以,不论是借助政治力量还是借助“黑道”来处理商业上的竞争,向来都是被商界不耻的行为。
守住“底线”不容易,但由思想到商人应该追求的是境界,即“智”、“勇”、“仁”:靠创新的智慧、靠过人的胆识、靠仁爱之心来战胜竞争对手,这正是贵族精神的精义所在。因此,商业世界是想要和谐健康的发展,就必须用贵族精神来守住那应有的底线。这也是商家能够生生不息的发展所必备的基本道德和职业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