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愣,这不是糊弄人吗?
于是我理直气壮地指着自己的双眼:“这儿和这儿!两只眼睛都看见了!”
我看见身旁的大叔兴致盎然地看着我们,就跟看戏似的,于是赶紧充满期待地问他:“您也看见了吧?他刚才明明就是生我气了,是吧?”
我期盼着他赶紧点头,给予无助的少女一分力量与支持。
哪知道这位胡子拉碴的大叔笑眯眯地摇摇头:“我只看见了一对恩恩爱爱的小情侣。”
我倏地涨红了脸。
不帮我就算了,还趁机添油加醋煽风点火?这为老不尊的人可真是,真是没法说!
我红着脸转过头来对上陆瑾言饱含笑意的眼睛,正准备再辩解两句,下一秒却听见那位大叔慢悠悠地哼起歌来。
“妹妹你坐船头哦,哥哥我岸上走,恩恩爱爱,纤绳荡悠悠……”
我都快出口的话霎时堵在喉咙眼里,吐不出来咽不下去,直憋得我脸红脖子粗。
而我看见陆瑾言面上的笑意更浓,配合着全场刹那间暗下来的灯光,柔和又美妙,宛若万千星辉同时绽放。
我顿时愣住了。
明明音乐厅内的灯光都已经暗淡下来,只剩下台上微微发亮的舞台效果,可我眼里不知为何只看见了这个人的眼睛。
那双眼睛清澈明亮,似是传说里的夜明珠,在一片寂静的旷野之中散发着温柔的光。
而我的心也不知为何颤巍巍地摇晃起来,扑通,扑通,心跳声响彻胸腔。
我怔怔地望着他,一时之间竟然忘了挪开眼。
整场音乐会听下来,我都处于一种神游天外的状态。
原因之一是女歌手的声线柔和轻盈,让人情不自禁地放松了情绪,如同飘浮在云端一样;原因之二是我身旁坐着陆瑾言,每一个细微的动作都牵动了我的感官,叫我莫名其妙地分散了一半的注意力。
我眼前明明是闪亮夺目、遍布星光的舞台,可有的情景像是被烙在了视网膜上一样,挥之不去。
脑海深处不断浮现出一双眼睛,温柔明亮,充满了我所不熟悉的情感与力量。
就连音乐会结束时,我也没有回过神来。
还是陆瑾言出言提醒我:“散场了。”
我这才环顾四周,发现大家已经开始起身离去了。
慌慌忙忙地站起身来,我听见陆瑾言无奈地问我:“又在发什么呆?”
我面上一红,一边跟着人群慢慢往外面移动,一边勉力维持镇定:“听得太入迷了,没回过神来。”
这话就跟在安慰我自己似的。
我甚至开始相信这个理由了。
进场时天还亮着,散场时却已是夜幕低垂。
我们走出音乐厅的大门,对面的中心广场上已经亮起无数盏灯,音乐喷泉在鼓点节奏中摇曳生姿,一群跳舞的人将原本宁静的夜晚点缀得热闹非凡。
我的心情也在这样的场景下无端轻松愉快起来。
跟在陆瑾言身后,我稍稍放慢了脚步,却看见他停在几步开外,回过头来关切地叮嘱我:“这里人多,别走神,不然该走散了。”
他的表情始终维持在那种清浅怡人的状态,是我从第一次见他以来就熟悉的那一种。可是与过去一年半不一样的是,现在的我似乎能从一些细微的变化里分辨出他的情绪。
就好比现在,他的眉梢微微抬起,嘴唇稍微紧绷,眼神直直地定格在我身上。
这代表他有些担心。
我倏地笑了出来,走到他身旁抬头看着他。
“笑什么?”他问我。
“没什么,就是心情好。”我低下头去,心想,原来跟在心理医生旁边,我也不知不觉变得敏感细腻起来。
然而一切好像被剧本安排好一样,这个夜晚终究没有辜负我的精心打扮。
我们刚走到路口,还没来得及过街,身后就有一道熟悉的声音阻止了我们的脚步。
“祝嘉?”
我一顿,和陆瑾言一起回过头去。
几步开外,沈姿与陈寒并肩站在一起。
我下意识地就把目光投向了陈寒,他目光沉沉地看我一眼,然后毫不避讳地盯着我身旁的陆瑾言。
而这时候的我才后知后觉地注意到,这对金童玉女今天竟然都穿了件白色T恤,就连陈寒的牛仔裤和沈姿的牛仔裙也都是浅蓝色系。
我试图告诉自己这一定是个惊人的巧合,全世界那么多人,颜色却只有那么几种,撞衫的概率可比火山爆发的概率要大多了。
但我还是忍不住心一沉。
他们从来就没有对外宣布过他们在一起,可是那么多的巧合凑在一起,又有谁会相信他们没有在一起呢?
我甚至看见了沈姿面上的笑意,那么刺眼,充满了不友善的意味。
我想我大概善于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不然不会觉得她从头到脚都散发着浓浓的炫耀气息。
沈姿笑着问我:“呀,原来你也来听音乐会了,真巧啊!”
而陈寒看了我一眼,淡淡地问道:“这位是……”
陆瑾言没有说话。
于是我露出一抹没什么诚意的微笑,介绍道:“这是陆瑾言,我的——”
后半句卡住了,因为我发现我貌似真的不知道该怎么介绍他。
我的什么?我的叔叔?
估计我要真这么说了,明年今日就是我的忌日,我可忘不了刚才陆瑾言在音乐厅里忽然翻脸的那一幕。
何止是可怕两个字可以形容!
所以我干脆就这么戛然而止,不再往下介绍。
陈寒却抓住我的话不放,又冷着脸追问了一句:“你的什么?”
我憋了半天,没憋出一个字。
沈姿上前两步,当着陈寒的面似是故意说道:“肯定是嘉嘉的好朋友吧,不然不会一起来听两人音乐会!”
两人音乐会——非常意味深长的五个字。
说罢,她还笑盈盈地朝陆瑾言伸出手来,以示礼貌。
那只手修长纤细,莹莹如玉。
我盯着她的手,脑子里竟然不合时宜地冒出一个念头:这只手就是连续考出五次一等奖学金的手,也是撕掉我的演讲稿叫我为此奋斗了两天的手。
我神色复杂地看着它,事后想起来,总觉得这时候的我表情一定十分诡异,带着一种黄继光舍身堵抢眼、董存瑞舍命炸碉堡的大无畏精神,一副要与它同归于尽的意味。
我以为像陆瑾言这么懂礼貌的人,必定会温文尔雅地伸出手与她交握,然后用他那好听得随时令人心醉神迷的声音说句“你好”。
可是几秒钟后,我身侧的人却迟迟没有伸出手来。
我看见沈姿就这么神情尴尬地把手悬在半空,等待着陆瑾言。
陆瑾言却轻描淡写地对我说了句:“不是说好要去星巴克吃甜点吗?再不去就晚了。”
哎?
我疑惑地回过头去看着他,只看见他沉静温柔的容颜和漆黑透亮的眼珠子。
他把手递给我,而我顺从惯了,总是下意识地跟上他的节奏,于是也不假思索地把手放进他的手心。
下一刻,他带着我姿态闲适地过了街。
我从来没有像此刻这么清醒地认识到,陆瑾言他帅呆了!他的老谋深算、心机深沉,他对我那些小心思的了如指掌、准确判断——简直叫我由衷地想要顶礼膜拜。
他的手掌宽厚温暖,干燥清爽,不像思媛,每次碰我的时候总是带着凉凉的潮湿感,叫我略不适应。
走过宽阔的街道大概需要二十多秒的时间,而在这个过程里,我丝毫没有意识到我应该抽出手来,反而深思熟虑地想着一个问题:沈姿此刻是不是依旧维持着那个准备握手的姿势?
我忍不住弯起嘴角,直到我们已经踏上街边的台阶,走向半条街外的星巴克时,仍然没有合拢嘴。
经过路口时,转了个弯,陆瑾言才放开我的手。
他瞥了我一眼:“现在又是在笑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