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科普文明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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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河姆渡人食婴之谜

人们经历了漫长的旧石器时代的几百万年的缓慢发展,到了距今一万年之前,终于进入了新石器时代。新石器时代是以出现长期定居的村落、在生产中使用磨光石器、烧制陶器、经营原始种植农业及饲养家畜为特征的。生产力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方式的变化,使新石器时代的整个社会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

人们一定要问:曾经长期存在于旧石器时代的“人吃人”现象,到了“安居乐业”地过定居生活和懂得豢养动物以后是不是绝灭了呢?

回答是否定的。

在河姆渡发现的陶釜煮婴现象使人心惊。

河姆渡第一期发掘报告称,在遗址第四文化层的居址内,发现一件陶釜,二件陶罐,釜、罐内各有一具婴儿骨架。婴儿骨骼零乱地与一堆鱼骨堆在釜、罐的底部,而且鱼骨和婴儿骨骼都被煮过。中国著名考古学家贾兰坡教授鉴定这一情况后,确证是经过煮过的出生不久的小孩遗骨,并认为:“这不用‘人吃人’是解释不通的。”

釜,古代的炊器,用以蒸煮食物。罐,盛物或蒸煮食物用具,主要用于盛物。可能的情形是:先把鱼和杀死的婴儿放在陶釜中蒸煮,煮熟以后,再倒入罐中盛放。罐中有煮过的鱼和婴儿尸骨,更说明这种“人吃人”现象并不是偶然的了。

我国有“釜底游鱼”的成语,可见以釜来蒸煮鱼类食品是常有的事。现在把鱼和人的婴儿放在一起蒸煮,一可能是求其味道之鲜美,二也说明人的婴儿的被食与食鱼一样是习以为常的事。

那么,同样是“人吃人”,旧石器时代的“人吃人”,同若千万年以后新石器时代的“煮婴”有什么不同呢?

显然,不能用食物不足来解释。河姆渡发掘中的食物是相当丰富的。在第四层居住区内,发现有大量的炭化稻谷、谷壳、稻秆、稻叶的堆积,厚约0.2~0.3米,最厚的地方超过1米,有的地方还发现了米粒。遗址中还发现了大量的橡子、茭白、酸枣、桃子、薏米仁、菌类、藻类、葫芦等,还有猪、狗、水牛的骨骼化石。这一切都告诉我们,此时的河姆渡人食物已相当丰富而充裕,用食物匮乏而食人来解释显然是难以服人的。

显然,也不能用不重视婴幼儿,或婴幼儿死亡率高来解释。与河姆渡属于同期文化的半坡氏族文化,显示了氏族成员对小孩的充分重视。在半坡,成年人葬于氏族公墓中,一般挖一个长方形的墓坑,埋掉就算了。而婴幼儿就不同。他们一般实行“瓮棺葬”,即用陶瓮作葬具来埋葬。须知,当时陶器是人类用自己的智慧和双手开发出来的最珍贵的创造物,以陶瓮葬婴幼儿,表示了人们对婴幼儿死亡的重视。小孩死后,也不葬入氏族公共墓地,而是埋在居民区内的住房周围,让他们陪伴在成年人一起。在半坡氏族居址中,有一个5岁左右的小女孩的墓很特殊,其埋葬方法犹如成年人,但不同的是她有简单的木制棺材,还有各种各样的随葬品。郭沫若访问半坡遗址时,看到无葬具的成年人墓和瓮葬、棺葬的小孩墓时,特别感慨半坡人对年幼孩子的关怀和体贴,曾作诗一首抒怀:

半坡小儿冢,瓮棺盛尸骸。

瓮盖有圆孔,气可通内外。

墓集居址旁,仿佛尤在怀。

大人则无棺,纵横陈荒隈。

可知爱子心,万劫永不灰。

处于同期的半坡人有如此的“爱子心”,那么,河姆渡人是决不会去随意地虐杀孩子的。只要人类跨进文明门槛一步,他们就会懂得孩子是自己的明天这样一个既简单又实在的道理。

那么,“陶釜煮婴”的谜底该是怎样的呢?

人类学家试图从某些古籍及其他民族的习俗中求得索解。

《墨子·鲁问》载:

鲁阳文君语子墨子曰:“楚之南,有啖人之国者桥,其国之长子生,则解而食之,谓之宜弟。美则以遗其君,君喜则赏其父。岂不恶俗哉?”子墨子曰:“虽中国之俗,亦犹是也。杀其父而赏其子,何以异食其子而赏其父哉?苟不用仁义,何以非夷人食其子也?”

这段文字翻译成现代白话文是:鲁阳文君告诉墨子说:“在楚国南面,有个有吃人风俗的国家叫‘桥’,在这个国度里,长子一出生就被杀了吃掉,称为‘宜弟’,如果味道鲜美的话就送给国君吃,国君高兴了就奖赏给孩子的父亲吃。难道这不是极为恶劣的风俗吗?”听了这话,墨子回答道:“即使是中原各国的风俗,也是这样的啊!杀死孩子的父亲而后赏给孩子吃,这与吃人家的孩子而后奖赏孩子的父亲,有什么不同呢?假如自己不行仁义,凭什么去非难夷人吃自己孩子的恶劣风俗呢?”

这一段文字,简直可以当作文明发展史来谈,它至少为我们透出了这样一些信息:其一,在人类社会发展到靠仁义道德支撑之前,吃人的恶俗是不足为奇的,也用不到人们去非难。其二,在远古时代,不但边远地区的夷人那里存在着人吃人的现象,就是中国(中原各地)也存在着人吃人的现象。其三,在“楚之南”一个叫“桥”的地方,这种人吃人的现象特别的严重,因此惹得鲁阳文君大惊小怪起来。

其实,我怀疑这个叫“桥”的地方就指的是远古时代的河姆渡或其他一些地方。河姆渡位于浙江余姚,是一个多水的江南水乡。多水必多桥,古人凭印象论事,统称之为“桥”也是不无道理的。只是《墨子》中的“楚之南”,看来是“楚之东”之误,不是笔误,便是方位上的错失。在墨子的回答中,不明明讲是“夷人食其子”吗?“夷”在东,又称为“桥”,不明明是讲河姆渡的食子之风吗?

这段文字很有史料的价值,它告诉我们,远古人有这样的一种迷信观念:以为长子往往是仇人、妖怪、恶魔转世投胎,不可留存于世间,如留存了会祸患无穷,因此必须“解而食之”。把长子分解成一块一块的放在釜里蒸煮,这样,仇人、妖怪、恶魔就不再会来,生下第二个孩子就平安无事了,即所谓“宜弟”。

如果我们面对河姆渡出土的一釜一罐中的婴儿骨架作一点想象的话,那情形完全可能是:几个原始人的成年人把自己的长子杀死煮熟后,将一具婴儿尸体放在釜内准备分而食之,而将另十具婴儿尸体盛入罐中,准备将此美味送给氏族首领食之,也就是《墨子》中所说的“美则以遗其君”,在原始社会,君即为首领。

当然一些人类学家也力图从一些较为原始的种族那里得到启示。位在印度尼西亚苏拉威西岛上的布晋人,他们有这样一种奇特的观念:以为吃了人的脑髓,尤其是吃了婴儿和孩童的脑髓和身体,可以得到更多的智慧,甚至可以从死者身上得到某种巫力,使自己收获好运气。河姆渡人是否也有这样一种精神需要,从而任愿牺牲自己的孩子呢?那就不得而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