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仙侠奇缘红尘仙子
16983500000044

第44章 44何处何从

第三天上午,她正在大山上飞行的时候,忽然听到不远处隐隐传来刀剑相格的声音。于是悄悄飞过去查看。经过李青莲这两年苦口婆心的教育,她比以前谨慎多了,不仅练了辟谷法无需投店吃饭,更是尽量不让任何人发现她的行踪,除非她有意现身。当然这也是一番好意,她的身法实在太诡异了,不想无意中被误以为遇到鬼魅而吓坏别人。故此,她躲在树林里,悄悄地循声找去。

她看清楚了,没人打架,只是在一片白墙黑瓦的屋子前面的草坪上很多人在比剑练功,男男女女都有。四女五男,女的好似都很年轻,男的却有俩个年纪稍大。一男一女配合舞剑,再与另一对男女相互对练,招式竟然差不多,看上去都是男子负责进攻,女子负责防守。四对男女分成两处斗成一团,剑光闪闪、风声霍霍、叮叮当当响成一片。对于这些人,她只看了个大概,主要是落单的这个穿着蓝色劲装的汉子,激发了她的怜悯心。觉得只有他一个人孤零零地在草坪的边缘单独练剑,与其他人相比简直是太可怜了。于是忍不住留神细看,想知道他的本事到底如何。这人年纪偏大,又不与他们合练,难道是其他人的师父?

李素素躲在树上藏好自己的身体,轻轻拨开树叶,刚好露出眼睛偷看他练武。这剑法好熟悉。她终于看出来了,那个男子练的剑法居然就是白莲剑法。白莲剑法是她师父首创,而她又是师父的唯一传人,她只把剑法传给了赵广。“赵大哥一定在这里,或者至少认识他们。”她心里兴奋起来。但目前这个男子,应该不是赵广,虽然她不方便看清楚他的脸,但身材和年龄都与赵广不合。那么他在哪里呢?她没有判断错,此时单独练剑的人正是陈勇,不过李素素却并不认识他。

正当李素素心里嘀咕着,想要进一步看清楚其他人的容貌时。屋里传来一阵小孩子的哭声。左边的那一组,有个红衣女子言道:“不打了,孩子醒了。”说完,红影闪过,人已跃开一丈,奔向屋内。

“赵兄弟,我妹妹有事了,你用白云剑法陪我们对练好吗?”一男子的声音言道。

“行,我尽力而为吧。”赵广的声音!她忍不住循声望去,那个穿蓝色劲装的年轻男子,身材好熟悉,虽然没法看到他的面孔,但她也能够判断出他便是赵广了。李素素心里激动起来:“不是白莲剑法吗?什么时候变成白云剑法了。”趁着他们短暂的停留,她留意到站在赵广对面的女子居然是白衣白剑打扮和她师父何其相似。她手里用的居然是她那把白色精致的白莲剑。

见到自己日思夜想的朋友,见到自己曾经用过的宝剑,她本来应该很高兴,很激动,但是现在看来又似如此陌生而遥远。她明明听说是白云剑法,但她宁可相信,这只是别人的口误,因为赵广本来就已经把白莲剑法练得很纯熟,即便他后来又学了别的武功,也不可能把白莲剑法荒废掉。不过她还是忍不住关注着他们的对练,她武功远比赵广高,因此看清楚他的招数套路还是可以办到的。赵广手里厚重的宝剑舞动起来虽然是绵绵密密,却与白莲剑法的招数大不相同。“原来真有白云剑法,看来我猜错了。赵大哥,他难道真把我教的剑法忘了吗?”李素素实在看不出这白云剑法比白莲剑法能高明到哪里去。为何赵广要舍弃她的剑法不用非要用别的剑法代替,唯一可以解释的理由就是想忘掉她。而他身边刚才与他合练的那个红衣女子很可能就是他的妻子。

她彻底明白了:“既然赵大哥现在过的很好,而且想忘了我。我又何必跑出来多事,影响人家原本平静的生活呢?”她立即打消了与赵广找个时机见面的念头,心里七上八下,说不出的酸楚。他过的很好,很幸福,原本是她期盼的,却竟然知道这一切之后如此失望。她心里空荡荡的,什么都不再去想,只是躲好,偷偷地看他们练剑,听他们说话。她看出了鸳鸯剑法的精妙之处,料想这只有夫妻之间才能练得,否则便因为男女授受不亲,而影响甚至根本无法修炼。

在接下来的好几天,她都一直在侠义庄潜伏着,观察杨家上下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她只是想要证实一下,赵广是不是真的很想忘掉她,或者已经忘了她。她不会去埋怨什么,只是在想自己有没有必要在他眼前“复活”。

事实已经很明显,在这里的所有人都过的很开心。他们团结融洽,相互关照,他们爱情甜蜜,家庭幸福。而赵广杨慧更是有了一个可爱的小女儿。他们当中,除了陈勇在练习白莲剑法之外,其他人都练的是鸳鸯剑法和其他一些不为李素素所知的剑法和武功。赵广手里拿的并不是明月剑,也不是白莲剑,而是颇为大气的无悔剑。他口口声声提到的都是“慧慧”二字,却只字不提“素素”。她很确定,“李素素”这个名字已经完全没有必要出现在这里了。“也真是的,我要修真,正愁难兼顾爱情,这本就是最完美的结局。我又何必对此耿耿于怀呢?”

她终于决定,再也不使用李素素这个名字出现在这里。虽然赵广过的很幸福,但她依然会常来看他们的。只是她再也不想把自己还活着的消息告诉任何人。赌气也好,伤心也好,还是善意的不想打搅他们也好,总之她就愿意这样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她可以继续想念他,关心他,甚至悄悄地来看望他,而他却完全不受她的影响,可以彻底忘了她去享受自己的幸福人生,因为她已经“死了”。他再见到她的时候,她不会是李素素,而叫桃花仙子。

她依然没有找到可以让她躲避风雨的岩洞,也懒得去找了。她想好了,凭借自己高超的武艺和仙法,倘若是遇到风雨随便找个屋檐下躲避便是。只是她忽然觉得好孤独,这里没了师父,又没有朋友相伴,她就像孤魂野鬼般到处游荡。她决定到五莲县城去买匹坐骑,有了这可爱的畜生作陪,也不至于那么冷清。她曾经骑过马,那种有所依托的感觉十分美好。虽然它只是一匹马,但是它属于她自己,为她尽职尽责,任劳任怨。

她的身影出现在县城的长街之时,依然引发不少关注。尽管她用纱巾遮住了自己惹祸的脸,但她的打扮过于反常,如此娇好的身段,精致的宝剑,鲜艳的衣裳,却又不以真面目示人,让人觉得十分诡异。只是,没人敢惹她,除了聚义帮的,普通人都没那么狂妄,毕竟不知道她身手如何,单看那把剑就很不简单。

她顺利地在集市挑选了一匹温顺的白马,买下来。支付用的是十颗西瓜子大小的黄金,她不知道这黄金到底能值多少银子,更不了解马的行情。不过,她会察言观色,看到卖家比较满意的表情就知道钱付够了。

牵着马,茫然走在大街上,她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这县城太平的很,她想管闲事也管不到。

忽然,她注意到了街边一个衣衫破烂,邋遢的乞丐。大约四五十岁年纪的汉子,头发蓬乱肮脏,骨瘦如柴,有气没力地坐在那里,模样十分可怜。面前摆着一个空荡荡的瓷碗,里面好像只有一两个铜钱。在他的左边还有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也同样是肮脏,破烂的衣服,瘦弱的身子紧挨着这个汉子,大有相依为命的感觉。在他右边,半躺着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妪,她穿着一件破旧的棉袄,身边还放着一条拐杖。面前的瓷碗里面,铜钱还是比其他两乞丐多一点点,但也不过十来个。

“一共三个乞丐,他们是一家人吗?”李素素心里嘀咕着。这世道,这样的可怜人实在太多了,她真的帮不过来的。不过既然看到了,就不可以不管,否则她与那些冷漠的人相比就没有区别了。“哎,尽力而为吧,能帮几个算几个,能帮多少算多少。”这下,她倒觉得自己的马反而成了累赘,这家伙,不仅要吃东西,而且个头还那么大,真不好怎么安排它。只好重新把它牵回集市,找到了那个卖马的人,要求以六颗瓜子金的价钱退回。卖主不敢惹她,何况自己也不吃亏,这一来一往,白赚四颗瓜子金,于是欣然答应。只是他想不到,这姑娘衣着光鲜,宝剑精致,却竟然如此笨。

李素素回到长街,买了一些包子,送到那三个乞丐手里,又朝他们的碗里各丢了十颗瓜子金。那三个乞丐慌忙收好金子向她拜谢,连那个小男孩也是很懂事地收好黄金,规规矩矩致谢。看来,他们并不是一家子,否则东西就不需要各自保管了,毕竟那孩子年纪那么小。李素素当然不敢接受他们的跪谢,至少有两个属于她的长辈,叫她如何受得起?赶忙弯腰扶起他们:“几位乡亲,请别这样。我是晚辈,尽点微薄之力是分内的。’”

她心里很乱,所以招呼他们起来以后,自己便挨着那个老婆婆坐下,一言不发。反正她也不知道该到哪里去,还不如先留下来,看看还能不能再帮他们做点什么。她知道自己对他们的帮助微不足道,真正要解决问题就必须让他们找到可以持续生存下去的一片安生之地。否则,如此长期风餐露宿,即便是金子够用一段时间,身体也会生出各种疾病来。更可怕的是,他们只是天下无数流浪者的一份子。连年战乱,谁知道有多少人流离失所,真要解决所有人的问题,恐怕是神仙都没那个能力了。

但愿早息干戈,回复太平,让百姓安居乐业!

这三个乞丐来自淮南。当年袁术与曹操一番恶战,使他们家里的年轻男子都在战争中丧生,家里失去经济来源。后来袁术更是一败不可收拾,使得淮南百姓跟着遭殃。当地豪绅趁机勾结聚义帮,抢夺田地,终于使得很多人无家可归,四处流浪,沦为乞丐。这个四十多岁的汉子叫田福,那个老婆婆叫张英兰,小男孩叫田勇。

李素素把包子分给他们的时候,田福得到了五个,张英兰和田勇各分得四个。但是他们却都只吃了一个,剩下的用一块白布包起来了。李素素自己平常也吃的很少,所以并没有太在意,不过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你们都不喜欢吃包子吗?要不我去给你们买点别的东西来吃好吗?”她自己确实不喜欢吃这类东西。

张英兰:“我们喜欢吃呢。这包子是那些有钱人都吃的惯的东西,我们又怎么会挑剔呢。谢谢你啦。”

李素素本来就够引人注意的了,还居然跟乞丐呆在一起,早就引来不少人围观。

田福看到她竟然坐在这里不走,也很觉得奇怪,于是趁机说道:“谢谢你的好意,不过我们已经吃饱了,你可以走了。”

李素素:“其实,我也是个无家可归的人,就顺便陪陪你们吧。”

田福感到很惊讶,竟然不知道怎么说才好。本来嘛,她看上去很有钱,能动恻隐之心给他们一些施舍也合符常理。只是,哪个年轻女子不爱干净,竟然和他们这些脏兮兮的人在一起,还称自己无家可归,这就实在有些费解。

田勇:“好姐姐,既然你无家可归就到我们家去吧,我们家里很多人呢。”

李素素:“你们家?好呀,带我去看看。”她先是感到很吃惊,没想到自己无家可归,他们反倒有家。不过转念一想,他们家要是宽裕,又怎么需要放下尊严出来乞讨,所以真想去看看,看是否能帮得上忙。

田福:“姑娘真要去吗?”

李素素:“是的,我真的想去看看。反正我也没地方去嘛。”

其实,田福他们早就想回去了,只是李素素不走,他们也不方便离开。既然她一定要去看看,他们倒像是求之不得。当下就起身领着她穿过大街,出了城门,朝郊外走去。剩下那些围观者在凌乱中百思不得其解。他们实在弄不清楚一个衣着光鲜的年轻女子为何要和乞丐混到一起。但是,顾忌她是练武之人,也不方便问,不敢议论。毕竟祸从口出,谁知道她好惹不好惹呢。终于有个书生模样的青衣汉子追过去壮着胆子喊道:“那位红衣姑娘请留步。”

李素素转过身来,看到对方大约四十多岁年纪,于是问道:“这位叔叔,请问有何赐教?”

青衣汉子:“赐教不敢当,只是看到姑娘这么善良,好生佩服,想认识一下。我叫成善,是个不成器的读书人。如果方便的话,极想知道姑娘芳名。”他显然也是强烈的好奇心驱使下,才鼓足勇气问的,说话时紧张得脸都红了。万一李素素给他一个冷脸,那就让旁边的人看笑话了,但是眼下他如果再不问,恐怕就没有机会了,他们很快就要离开。

李素素犹豫了一下:“我只是个孤儿,后来跟师父学了一点点本事,朋友们称我为‘桃花仙子’哎,其实是有名无实,惭愧的很。”

成善等人虽然早就料想她一定不是普通人,却怎么也没想到有个这么神奇的外号,敢以仙子自称的人,他们第一次见到。成善好奇心更大了,眼见李素素好似也很好说话,于是又问道:“姑娘既然有那么大名气,想必武功、仙法都很高明吧。”

李素素:“我的那一点点本事根本不足挂齿。”

成善:“不知仙子肯否让我等开开眼界,长长见识。”

李素素:“如果成叔叔能答应我一件事,我便不怕各位见笑,斗胆露出雕虫小技。否则的话,我就先走一步,还请成叔叔见谅。小女实在是唯恐学艺不精怡人笑柄,师父知道了免不得又要责罚一番。”她本来就没心思跟他纠缠下去,不过倘若能趁机规劝他一番,倒是另当别论。她只需世人知道她是桃花仙子便够了,至于有没有本事,人们以后自然会知道。

成善:“仙子有何想法还请明示,成某一定尽力而为。”

李素素:“当今乱世,民不聊生,很多人流离失所,无处安身。然,上苍有好生之德,心善者必有福报,子孙后代有了祖上功德也自然荣华富贵享之不尽。因此,还请成叔叔转告各位父老乡亲,务必善待贫穷落难之人。我不忍心看到有人活不下去,却又力不从心无法解决诸多困难,因此极需要大家的帮助。若能如我所愿,小女便是感激不尽。”说着恭恭敬敬地跟成善行了一礼。

成善:“仙子请放心,本地民风淳朴,乐善好施者大有人在。成某也当竭尽全力帮仙子广为宣传,弘扬正气。”

李素素:“如此,小女先行谢过。接下来,我便要献丑了。小女愚笨,学艺不精,还请成叔叔以及各位父老乡亲见谅。”说完,对着成善以及众多围观者,甚至包括那三个乞丐各施一礼,表示尊敬。她尽量低调谦卑,想在人们心里留个好印象,这样,将来有人再要抹黑她就更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