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商品市场上,由于改革开放以来经济迅速发展,科技应用,向人们展示的商品日益繁多。以致许多顾客进商场后眼花缭乱,拿不准购买哪一种商品好。于是,一部分消费者便选择了一种简捷的办法,即认品牌购商品,哪个品牌名气大,牌子叫得响,在市场中有信誉,就认准哪个买。特别是名牌商品,由于其质量上乘,信誉可靠,在消费者心目中为首选的购买目标。对于那些因买杂牌货吃过亏、上过当的人更加注重名牌商品。商业企业在组织商品货源,做好商品销售中,应顺应这种消费动向,采用“名牌效应法”,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扩大商品销售。在商品经营中,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
(1)组织名牌商品专柜供应。大肆宣扬名牌商品特点,通过名牌商品吸引顾客,随之可带动其他商品销售。
(2)组织名牌商品系列化供应,如运动衣、运动鞋、运动袜等系列名牌商品,尽量满足顾客的追求名牌商品的购买欲望,同时扩大商品销售。
(3)不定期组织名牌商品展销等促销活动,推动名牌商品销售。
(4)为了防止假冒名牌商品混杂,采取一定的保护名牌措施,如对于名酒,加贴“名酒检测封签”后进行销售,使名牌商品有“防身符”,使消费者百分之百地放心购买。河南省焦作市糖酒部门从1992年5月1日起在全国率先对国家名酒一律经过检测,确认无误后贴上“名酒检测封签”,才能进入商场销售。这一绝招,当天销售额就突破百万元,是平时一个月的总和。
“名牌效应”在商品销售中,能产生轰动的特别效果。如1991年底上海市场上为了配合名牌运动鞋“奥迪斯”的销售,推出了“奥迪斯”牌纯羊毛线袜。21个商场同时进行展销,9天这种名牌袜子销售额高达60万元。商品销售中名牌效应法的促销效果来源于消费者对名牌商品的向往和追逐,而名牌商品必须是真正优质产品。特别要防止劣质产品滥竽充数,否则不仅伤害消费者利益,而且给商店带来极坏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