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皇权祸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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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牛皮吹上了天的超级小人李斯

李斯是何许人也?这里不能不多说几句话。因为秦的许多暴政,名义上是秦始皇干的,实际上是李斯干的。从一件件已经落实的历史事件来看,秦始皇是李斯的傀儡,李斯是秦始皇的灵魂。要想研究秦始皇其人,要想研究秦的许多暴政,非先研究李斯不可。司马迁在《史记·李斯列传》中极为生动地描绘出了李斯的真实面目。请看:

李斯者,楚上蔡人也。年少时,为郡小吏,见吏舍厕中鼠食不洁,近人犬,数惊恐之。斯入仓,观仓中鼠,食积粟,居大庑之下,不见人犬之忧。于是李斯乃叹曰: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在于自己如何谋求)耳!

一般来说,人们只有希望自己或者子女成龙、成凤(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做牛(俯首甘为孺子牛)、做马(能够遇上伯乐的千里马),哪有人想当老鼠的!《李斯列传》一开头就写下了李斯羡慕仓鼠的小故事,绝非偶然。其用意十分明显,说明李斯其人品格低下,别人立志救国救民,他只想当一个坐食仓粟的大老鼠。后来他成了秦王朝的城狐社鼠,也算是如愿以偿。

司马迁不愧是文章高手,在《李斯列传》一开头的寥寥数语中,不仅扼要地说明李斯的出身与经历,还让他现身说法,说出自己的刻意追求富贵,乃受“仓鼠”的启发。文中虽无一字之褒贬,却把李斯这个鲜明的形象一下子就推到了读者面前。

为什么说李斯是敢吹敢拍的超级小人

本书在《前言》中就曾经说过:“皇帝制度是孳生小人的温床。”因为小人最欢喜依附特权,谁的特权越多越大,谁就越是小人依附的对象。《史记· 李斯列传》接着说:李斯告诉他的老师荀卿,他想西行入秦,谋取富贵。因为人生一世,最可怕的事莫过于贫贱(“诟莫大于卑贱,而悲莫甚于穷困”)。要想摆脱贫贱,只有拼命追求富贵。当时秦胜楚败,秦强楚弱,楚国残破,百业不振,留在楚地,富贵难求,只有到秦国去找机会。荀卿当时对此事表示态度没有记载,《李斯列传》中没有说明,但是据《盐铁论·毁学》中的记载,荀卿认为李斯此去不会有好结果。李斯到了秦国,一头钻进最有权势的丞相吕不韦的府中,又吹又拍,拼命钻营,不久,钻营果然见效,吕不韦引他见了秦王,“秦王乃拜斯为长史,听其计”。那么,他又献了哪些锦囊妙计?据《李斯列传》中说,这些“计”是:

阴遣谋士赍持金玉以游说诸侯,诸侯名士可下以财者(即可以用钱财收买的),厚遗(送重礼)结之;不肯者,利剑刺之(进行暗杀)。

原来李斯的治国之道,只不过是收买、暗杀这些歪门邪道(特务活动)而已。李斯究竟是个具有远见卓识的大政治家,还是一个只会搞阴谋诡计的政客、卑劣小人,也就一目了然,用不着多说了。

按一般常理来说,李斯在秦强楚弱,祖国残破,留在故乡,富贵难求的情况下,为了急于追求富贵,冒险入秦,采用一切小人的手段,拼命钻营,或有其不得已的苦衷;但是在他钻营有效,个人地位逐步上升之时,如果有心改弦易辙,放弃一些小人手段,渐渐学做一个正派人物,这样的机会并不难求,其实随时都是有的。

在他当了丞相之后,自己的言行举止原可以学得正派一点,不必老是跟小人赵高纠缠在一起。这时他如能和扶苏、蒙恬有所接触,遇事多少说几句公平话,一定能赢得秦国群臣的尊重,赵高对他也会心存畏惧,不敢随意指挥他。在与各国诸侯的交往中,他如能多少采用一些正常办法,不要老是使用鸡鸣狗盗的黑社会手段,也能逐渐减少外界对他的敌视与鄙视,改变对他的恶劣印象。可他不此之图,自从一开头通过小人手段尝到了甜头之后,就一头栽了进去,再也无法自拔。一般人对于自己的祖国,自己的故乡,多少总会有一些依恋之情。在秦灭六国的过程中,楚人受害最烈。李斯原是楚人,他在秦廷掌握大权之后,为了表示自己忠于秦国,多次组织秦军,血洗祖国,一点儿也不手软,当时心肠是狠毒的,手段是卑劣的。他若不是先被赵高陷害,腰斩于咸阳市,等到各路楚军攻入咸阳,大家绝不会饶过他。最可笑的,是李斯在秦享受了二三十年的荣华富贵,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的家乡上蔡。却在被赵高陷害,临刑之前,竟然想起家乡上蔡来了。《李斯列传》中说:

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斯出狱,与其中子俱执,顾谓其中子曰:“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我想和你再牵黄狗出上蔡东门去打兔子,还办得到吗?)!”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

在中国历史上,李斯以前早就有了小人;李斯以后,小人更是跟样学样,纷至沓来,可谓前有古人,后有来者。作者为什么要把李斯称为超级小人,这是因为在一大群小人之中,李斯确有不同凡响之处:

一、李斯是伪君子,真小人,还经常能够装出一副君子相、忠臣相,欺骗世人,欺骗后世。他在秦始皇时代当权二三十年,掌握宣传政绩的大权,先后在各地名山勒石纪功,既把秦始皇的功德吹上了天,也顺便把自己吹成了一个大政治家、大军事家、大学问家、文字学家,以讹传讹,流传了两千多年,至今还留下了大量假象需要我们花费时间去加以清除。

二、别的小人只会从主子已经得到的特权中去分享一杯羹,很难帮助主子再去扩大特权。李斯在他当权的二三十年中,不断地去吹、去捧,把秦始皇越吹越大,越捧越高,由此建立起一套前所未有的皇帝制度,使中国皇帝的特权跨越了中外古今所有的统治者,既超越中国三代的王,也超越外国的Emperor与King。无论是中国三代的王,还是外国的Emperor与King,在当权时总会上有神权或教权制约,下有一些民权产生,只有中国的皇帝登位以来,君权恶性膨胀,不仅民权无由产生,连神权、教权也成不了气候。君权既然全无制约,皇帝可以任意妄为。从此,依附皇权的小人李斯也就依附上了这个全世界唯一的“无限皇权”的超级秦帝国,当上了古今中外从未有过的超级小人。

没有李斯就没有“无限皇权”的秦帝国

过去我们总认为:中国特有的“无限皇权”的专制帝制,是秦始皇折腾出来的。经过层层分析,现在看来,它实际上是李斯折腾出来的。我们不妨作个假设,如果一切历史人物照样粉墨登场,只缺一个李斯,不知道秦国的发展会是什么样子?李斯是楚国布衣,他受仓鼠的启发西行入秦追求富贵只是一个偶然事件。如果没有李斯出现,没有李斯的蓄意中伤,投井下石,在秦国执掌大权的还是吕不韦,嫪毐的叛乱虽然使他懂得政治改革的利害关系,不会贸然走上极端专制之路。他在家里养着上千宾客,编成一部大书,署上自己的名字,称为《吕氏春秋》,内容160篇,包括儒、道、法、墨各家说法都有,而以儒家为主。书中有一句很重要的话是:“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乃天下人之天下也。”由此可见,他受儒家的影响不小。当时他虽执掌秦廷大权,却能兼收并蓄,稳重行事,不会像李斯那样,一再投秦始皇之所好,煽风点火,火上加油,贸然下达焚书之令,悍然全烧百家之书,造成天下大乱的局面。

李斯是外来客卿,出身卑微,在秦国没有任何靠山可以依赖,如不急于表现,哗众取宠,就怕被别人排挤,难以立足。他一到秦国,发现“商鞅之学”盛行,秦始皇也对“商君之学”深为爱好,为了容身固宠,迅速得到富贵,就不惜作出决定,追随风尚,违反本心,尽弃从老师荀卿那里学来的学问,锐意去学商君之学。但他终究只是个半罐水,要想拿出一套法家的治国之道是拿不出来的。只好事事迎合秦始皇,大吹大拍,言必称商君以表示自己的积极,时时不忘用小人手段顺着秦始皇的竿子往上爬。如果没有李斯,秦王有可能重用韩非,就会按真正的法家理论治国。形势的发展也许要慢一点,但是绝不会做出焚书这样激烈的事情来。矛盾不会过于激化,秦帝国也不会这么快就垮台。如果没有李斯,没有焚书坑儒的决策,秦始皇与扶苏父子之间冲突不会这么激烈,扶苏能够参与政事,许多矛盾都可以得到缓解,最后一次出巡的扈从人员也不会那么少,秦始皇被小人赵高一个人控制在手中的可能性比较小,被赵高、李斯两个小人共同谋害就更不可能。如果没有李斯,即或秦始皇因病早死,由扶苏继位也有利于稳定局势。陈胜起义之后,“诈称公子扶苏、项燕,从民欲也。”说明一般老百姓对扶苏的印象还是很不错的。

小人总是小人,小人只谋私利,不顾大局,最后必然坏事。而且,小人都是行险儌幸,以图一逞。李斯不是小人,不会冒险下焚书之令;赵高不是小人,不会想出处死李斯的险招。正因为小人聚会到一起来了,才会铤而走险,迭闯大祸,让天下大事烂到不可收拾的程度。小人本是要依附于权力才能生存的,赵高、李斯、胡亥共同谋害秦始皇就已经犯了小人的大忌。秦始皇既死,秦帝国已经失去了生存的条件,以后大权落在赵高手中,他们相继杀扶苏、杀蒙恬,胡亥被迫杀嬴氏的兄弟姊妹,赵高又诬李斯谋反,杀之于咸阳市。陈胜起义之后,秦兵大败,胡亥派人责备赵高,赵高情急,又派女婿阎乐入宫袭杀胡亥,并立始皇之弟子婴为秦王(据我的考证,子婴不是胡亥之侄,而是始皇之弟)。子婴又与其子谋杀赵高。他们这样一路杀过去,早已乱了套。最后只剩下一个子婴,先被刘邦所赦,后被项羽所杀,那个希望万世为帝的嬴家竟被杀得子孙绝灭,从此天下无嬴氏,确实传为笑话。

苏东坡和姚鼐争评李斯的罪恶

谈到暴秦的罪恶,绝不是司马迁“伐无道、诛暴秦”这六个字所能概括得了的。历代的有识之士都不忘把目光注视到李斯头上。《东坡志林》(又名《东坡手泽》)中说:“李斯以荀卿之学乱天下。”因为李斯是荀卿的学生,他既然是秦始皇晚年许多暴政的主谋,则这些主意就很可能是从荀卿那儿学来的。清代《古文辞类纂》的编者姚鼐对此不以为然,他在《李斯论》一文中说:

苏子瞻(苏东坡)谓李斯以荀卿之学乱天下,是不然。秦之乱天下之法,无待于李斯。斯亦未尝以其学事秦。当秦之中叶,孝公即位,得商鞅任之。商鞅教孝公燔诗书,明法令,设告坐之过,而禁游宦之民。因秦国地形便利,用其法富强数世,兼并诸侯,迄至始皇。始皇之时,一用商鞅成法而已。虽李斯助之,言其便利,益成秦乱,然使李斯不言其便,始皇固自为之而不厌。何也?秦之甘于刻薄而便于严法久矣,其后世所习以为善者也。斯逆探始皇、二世之心,非是不足以中侈君而张吾之宠,(迎合国君而表现自己的积极。)是以尽舍师荀卿之学,而为商鞅之学,扫去三代先王仁政,而一切取自恣肆以为治,焚诗书,禁学士,灭三代法而尚督责,斯非行其学也,趋时而已。”又说:“荀卿颂先王而颂言儒政,虽间有得失,而大体得治世之要。而苏氏以李斯之害天下,罪及于卿,不亦远乎??夫世言法术之学,足亡人国,固也。吾谓人臣善探其君之隐,一以委曲变化从世好者,其为人尤可畏哉,尤可畏哉!(这种小人太可怕了,太可怕了!)

商鞅变法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过去的工具书上解释“变法”,常说是对国家的法令制度作出重大变革,并且常和“维新”这样的褒义词连用在一起。因此,读者就会认为变法是件对老百姓有利的好事,至少要比保守好得多。历史书上记载“王安石变法”,随即就会指出,王安石是十一世纪的大改革家,肯定其改革的功绩。那么,谈到商鞅变法,也就会认为商鞅是战国时代的大改革家,对秦国的改革有功。其实,所谓“商鞅变法”是现代人的说法,古人、古代史学家对商鞅的所作所为并不看好,甚至看成一种罪恶。战国时代,好几个国家都想变法。变法的目的是在富国强兵。但是怎么变,应该变到什么程度,变法成功的可能性有多大,每个国家的情况又不一样。如果是靠本国的生产发展,百业兴旺,由富而强,那是正当的;如果只想依靠打仗,掠夺别人的财富,走由强致富的道路,那就成了歪门邪道。就得尽量采用严刑峻法,去约束自己的老百姓,走上古代军国主义的道路。当时的秦国就是这样发展起来的。他们除了自己种粮食之外,就只练兵、作战,杀人,一切财富通过掠夺得来。他们只重耕、战二字,国家靠战争发财。因此被关东各国称为虎狼之秦。要想建立这样的国家,也得有一些条件,那就是地方比较高寒,生活比较艰苦,民风比较强悍,近乎游牧民族。当时的秦国正是如此。

秦国本来就是一个边疆民族,强悍善战,文化落后,商鞅从魏国入秦提出了变法的建议,受到秦孝公的赏识,算是找对了地方。在秦孝公的支持之下,商鞅以严刑峻法为后盾,大刀阔斧地推行新法。新法的主要内容是:

一、首先把老百姓像军队一样组织起来,五家或十家为一组。一家犯法,诸家连坐,知情不告,一律腰斩(不只杀头,而是腰斩)。

二、勤于耕织的,豁免徭役;不务“正”业的,编为奴隶,强迫劳动。(老百姓全无选择职业的自由)。

三、鼓励军功,重视爵赏。这一条是古代军国主义的本色。即老百姓要想得到爵位,得到俸禄,唯一的出路就是打仗立功,别无他途。在别的社会里,要靠读书才能做官,要靠经商才能致富。在当时的秦国,一切做官发财的路都是堵死了的。老百姓要想富贵,只有去打仗,打胜仗,而且实行的是“首”功制,作战中以砍到敌人的首级的多寡来论功行赏,杀人越多,功劳越大。别的军队作战,以打胜仗为目的,秦军作战,以杀人为目的,为的是提着首级去报功。所以每次战役,动辄斩首十万、八万、数十万。这都不是吹牛,而是一五一十数出来的。经过严格培训的秦军,不是怕打仗,而是盼望打仗。只要能够再砍到几个脑袋,自己就可升到某种级别,以后的日子就好过多了。每次上战场之前,士兵都能喝到一点儿老酒,进入兴奋状态,只要看到眼前有人,也无论是敌人或者是老百姓,就会向对方的颈子上看,唯一考虑的事情是如何下刀,砍得最快。这并不是在训练军队,而是在把一批批善良的老百姓训练成为打仗的机器,杀人的魔鬼,请看这种“变法”有多么可怕!

这么严酷的规定,老百姓能接受么?那就要靠严刑峻法来驱迫了。一般说来,老百姓是怕死的。即使有人横下一条心,不怕死,但也希望死得痛快,也怕遭受酷刑。商鞅变法,刑法严酷,这在历史上是出了名的。《汉书·刑法志》上说:

秦用商鞅连相坐之法,造三夷之诛,增加肉刑,大辟有凿颠、抽胁、镬烹之刑。

在两千多年后的今天,我们还可以从陕西省临潼博物馆里看到商鞅变法后对秦国刑法的展览,知道如何叫做“髌”(抽掉犯人的膝盖骨),“劓”(割掉犯人的鼻子),“黥”(如何在犯人脸上刺字),“宫”(如何对犯人的生殖器官下手,消灭其生殖功能)??总之,每一种酷刑都会对犯人的生理上与心理上造成重大创伤,使人痛苦一辈子。与此相比,后代的杀头、枪毙,应该是最轻松的处理,是当时秦国的老百姓所无法享受到的优惠待遇。如果国家的富强要靠这种残酷的手段来取得,则这种富强对于生活在其中的小老百姓来说真不知道还有什么意义!商鞅变法的结果,受益者是极少数,包括国君秦孝公,执行变法的主持人商鞅,以及立了军功受了爵位的少数新贵族。受害者是一大片,包括一大批老贵族以及成为牺牲品的广大老百姓。秦孝公一死,风云突变,被人人仇恨的商鞅成了过街耗子,仓皇逃跑。一批老贵族也痛恨商鞅,他们抓到了商鞅,把他五马分尸。

秦孝公死后,商鞅逃跑时,遇到了一件很戏剧化的事情。当时他跑到一个小客店里,店老板问他要证件,说是没有证件,我们不敢收留,这是商君规定的,谁也不敢违犯!他只好仰天长叹:“这算是我自己害了自己!”于是以后就出现一条“作法自毙”的贬义成语。苏东坡在《东坡志林》一书中评论此事说:

秦之失道,自有来矣,岂独始皇之罪!自商鞅变法,以殊死为经典,以参夷为常法,人臣狼顾胁息,以得死为幸,何暇复请?方其法之行也,求无不获,禁无不止,鞅自以为轶禹、舜而驾汤、武矣,及其出亡而无所舍,然后知为法之弊。

很具有正义感的苏东坡老先生对于暴政虐民的无道之秦从来深恶痛绝,在提到商鞅的时候,他还不忘记说:“秦之失道”、“岂独始皇之罪”。比较而言,商鞅的罪恶更重。商鞅“方其法之行也,求无不获,禁无不止”,自以为功劳大得不得了,直到“作法自毙”之后,才知道自己有许多事是做过分了。清代的陈澧在《东塾读书记》一书中更是痛快地直接指斥商鞅说:“(商鞅),车裂不足以蔽其辜也!”

有些人在听了“商鞅变法”之说以后,在参观了“兵马俑”的阵式之后,还未来得及了解其具体内容,就迫不及待地想喊几声:“商鞅伟大!”“秦帝国伟大!”“秦始皇伟大!”??但是在你参观了陕西省临潼博物馆,知道商鞅变法的一些主要内容,初步了解当时秦帝国的老百姓过的是一种什么样的日子之后,再让你喊,恐怕你就喊不出来了。在喊口号之前,务请三思,以免上当。从商鞅变法开始,秦帝国就走上了暴政虐民的邪路。他们用严刑峻法驱迫老百姓大量杀人,拿到现代来说,应该说是犯了反人类罪与反文明罪;即使在当时,也是应该受到谴责的严重暴行。中国荒唐的皇帝制度绵延二千余年,正是从秦帝国开始形成的。明乎此,对于那种近乎嘲笑的“秦始皇伟大”的口号也就没有再喊的必要了。

商鞅与李斯这两个人生存的时代相差一百多年,商鞅在前,李斯在后。两人之间本有许多不同之处,很难相比,但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他们都是外来的客卿,都是为了追求富贵才跑到别的国家去效力的。为了向别的国君讨好卖乖,就尽量出馊主意,建议别的国君推行暴政,以收速效。反正倒霉的是别国的老百姓,抱的儿子当兵,不管怎么虐待,自己毫不心痛。当商鞅受到秦孝公的重用,二十年间,新法大行,秦国的老百姓因受酷刑致残痛苦终生的当有千百万人。李斯取代了吕不韦,先任廷尉,再任丞相,前后二三十年,经他核准而腰斩的更是不计其数。最后风云突变,商鞅车裂于秦,李斯腰斩于咸阳市,正如姚鼐的文章所说:‘其天之诛恶人,亦有时而信也邪!“(天之诛锄恶人,有时候好像也能说得准似的!)

李斯是个牛皮吹上了天的大骗子

李斯在秦廷掌权二三十年,当过廷尉,也当过丞相,但他最擅长的本领是吹牛,也就是鼓吹政绩,把牛皮吹上了天。在秦灭六国以后,秦始皇巡行天下,到处刻石纪功,自颂功德。这个主意是李斯出的,自颂功德的碑文也是李斯起的草。其碑文留存至今者,有峄山碑、泰山碑、之罘碑、琅玡碑、碣石碑与会稽碑;而原石保存至今者,只剩下琅玡碑的一小块残片。几篇碑文中以琅玡碑说得最为全面,我们不妨看看这块碑文的全文,以了解李斯的吹牛吹到了何种程度:

维二十八年,皇帝作始。端平法度,万物之纪。以明人事,合同父子。圣智仁义,显白道理。东抚东土,以省卒士。事已大毕,乃临于海。皇帝之功,勤劳本事。上农除末,黔首是富。普天之下,搏心揖志。器械一量,同书文字。日月所照,舟舆所载。皆终其命,莫不得意。应时动事,是维皇帝。匡饬异俗,陵水经地。忧恤黔首,朝夕不懈。除疑定法,咸知所辟。方伯分职,诸治经易。举措必当,莫不如画。皇帝之明,临察四方。尊卑贵贱,不逾次行。奸邪不容,皆务贞良。细大尽力,莫敢怠荒。远迩辟隐,专务肃庄。端直敦忠,事业有常。皇帝之德,存定四极。诛乱除害,兴利致福。节事以时,诸产繁殖。黔首安宁,不用兵革。六亲相保,终无寇贼。欢欣奉教,尽知法式。六合之内,皇帝之土。西涉流沙,南尽北户。东有东海,北过大夏。人迹所至,无不臣者。功盖五帝,泽及牛马。莫不受德,各安其宇。

维秦王兼有天下,立名为皇帝,乃抚东土,至于琅邪。列侯武城侯王离、列侯通武侯王贲、伦侯建成侯赵亥、伦侯昌武侯成、伦侯武信侯冯毋择、丞相隗林、丞相王绾、卿李斯、卿王戊、五大夫赵婴、五大夫杨樛从,与议于海上曰:“古之帝者,地不过千里,诸侯各守其封域,或朝或否,相侵暴乱,残伐不止,犹刻金石,以自为纪。古之五帝三王,知教不同,法度不明,假威鬼神,以欺远方,实不称名,故不久长。其身未殁,诸侯倍(背)叛,法令不行。今皇帝并一海内,以为郡县,天下和平。昭明宗庙,体道行德,尊号大成。群臣相与诵皇帝功德,刻于金石,以为表经。

单就这篇碑文来看,秦始皇真是一位亘古未有的圣君,他所统治的地方,真是一片人间乐土,太平盛世。好在历史事实俱在,秦灭六国,建立起一个大帝国之后的十余年中,刑罚之重,古所未有,“赭衣塞路,囹圄成市”,大量的老百姓因为犯了秦的苛法而被处死、致残,或者全家沦为奴隶。当时共有十几种刑名,如搒掠、谪、黥为城旦、籍没、连坐、戮、腰斩、车裂、坑、磔、凿颠、抽胁、镬烹、枭首、具五刑、族、夷三族等。普天之下都处于恐怖统治之中,老百姓过的一直是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日子,完全是人间地狱。这都是对历史知识并不丰富的人们所熟知的常识。李斯竟对之如此吹捧,把人间地狱说得比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还要好,真是睁着眼睛说瞎话。这种类似假药广告的骗人文字,竟然骗人骗了两千年,真是太不像话。

从这篇碑文吹牛的程度就可看出,过去史书上所说的秦始皇的许多功绩,例如“书同文”、“车同轨”、“行同伦”、“统一文字”、“统一货币”等,全是吹牛,无一不假。李斯当权二三十年,吹牛已成习惯。试想:在一个人口数百万、幅员数百万平方公里的大国家中要想推行一件大事哪有那么容易!秦灭六国之后,不久天下就大乱了,很多事情都还来不及做。李斯大概是把布告贴出去了,就连吹带骗地说是已经做到,立刻就记在自己的政绩上。至于究竟做到了没有,那就只有天晓得了。

揭穿“书同文”的真相

试以“统一文字”为例,李斯自吹自擂,在大吹秦始皇的政绩之时,也就顺便说自己是文字学家,小篆是他创造的。马非百在《秦集史》中说:

李斯增损大篆,异同籀文,作为小篆。

其实小篆这种字体在秦代之前早已产生,与李斯并无关系,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在山西侯马出土的公元前424年所作的侯马盟书就是用小篆写的。秦代的“书同文字”究竟是怎么个“同”法?许慎《说文解字·序》中解释说:是“罢其不与秦文合者。”也就是说,当时秦与六国文字不同,秦统一文字之后,一律要写秦的小篆字体,别的字体禁用。我们不禁要问:在各种不同的字体之中,小篆是不是最进步的,最好写的?如果是这样,统一于小篆当然是好事,会受到大家的欢迎。可惜事实并非如此。在七国中,简便的隶书在关东六国早已通行,只有在文化上最落后的秦国还在使用繁难的小篆,秦灭六国之后,本该顺应时势,采用简便的隶书。但是秦国为了保持征服者的尊严,竟然采纳李斯的主意,断然逆历史的潮流而动,下“书同文”之令,以早已过时的小篆作为标准字体强迫推行,并以严刑峻法作为后盾。接着又下令焚书,禁绝民间私学,规定民间欲学文字,必须“以吏为师”。这样除了官吏之外,民间对于小篆,既认不得,又不会写,秦王朝就通过各级政府垄断了文字的运用。文字不能普及,老百姓都是文盲,这就更有利于愚民政策的推行。秦亡之后,各级政府迅速改用隶书作为通行文字,足以说明秦的“书同文”非但不是功劳,而且是逆历史潮流而动的专制暴政。

李斯最大的罪恶,是他不顾后果,粗制滥造地吹出了一套不伦不类的极端专制的皇帝制度,祸害中国两千余年。此外还扯了不少弥天大谎,吹了许多至今说不清、道不明的牛皮,勒石“纪功”,留在茫茫大地上,长期欺骗世人,害得我们还得给他揩屁股,说明原委。面对这些牛皮吹上了天的碑文,作者有诗叹曰:

断碣残碑字依稀,

今人竟被古人欺;

揭穿钜骗明真相,

鉴往知来事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