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大学·中庸·尚书·周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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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甘誓

【原文】

大战于甘,乃召六卿②。王曰③:“嗟!六事之人④,予誓告汝:有扈氏威侮五行⑤,怠弃三正⑥,天用剿绝其命⑦,今予惟恭行天之罚⑧。

“左不攻于左⑨,汝不恭命⑩;右不攻于右,汝不恭命;御非其马之正,汝不恭命。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予则孥戮汝。”

【注释】

①甘誓:这是夏王启讨伐有扈氏时在甘地对将士们所作的告诫之辞。甘,地名,当时为有扈氏国都南郊。誓,出征时告诫将士,宣示号令。

②六卿:六军将领。

③王:夏王启。

④六事:六军将士。

⑤有扈氏:夏的同姓部落。威侮:王引之认为,“威”是“烕”的误写,而“威”则为“烕”的借字。“蔑侮”义即“轻慢”。五行:指金、木、水、火、土相生相克的规律。

⑥怠:怠慢。弃:抛弃。三正:郑玄认为指天、地、人之正道。

⑦用:因此。剿:灭。

⑧恭行:奉行。恭,谨敬。行,实行,执行。

⑨左:车左。古时作战车左负责执弓射敌。攻:善。

⑩恭:敬奉,奉行。

右:车右。古时作战车右以力士充任,战则执矛杀敌。车陷或遇阻时则下车助推或排除障碍。

御:居中驾车的人。非:违背。

用命:服从命令。

赏于祖:古时天子亲征,载着祖庙的神主。有功的,就赏于神主之前,以示自己不敢专行。

戮:惩罚。戮于社:古时天子亲征,又载着社主。凡处罚,都在社主前执行,以示自己不敢专行。

孥:同“奴”。指罚作奴隶。戮:杀。

【译文】

将要在甘地进行一场大规模的战争,于是夏启便召集了六军的将领。王说:“啊!诸位将领和士兵,我向你们发出以下的命令:有扈氏轻慢洪范大法,废弃正德、利用、厚生三大政事。上帝要断绝他的国运,现在我奉行上帝的意志去惩罚他。

兵车左边的兵士,如果不熟悉用箭射杀敌人,便是不具备完成命令的本领;军车右边的兵士如果不善于用矛刺杀敌人,便是不具备完成命令的本领;驾驶战车的士兵,不懂得驾驭战马的技术,便是不具备完成命令的本领。努力完成命令的,便在先祖的神位面前颁发赏赐;不努力完成命令的,便在社神面前给他以惩罚,我要把那些不努力完成任务的人变为奴隶,以表示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