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国学泛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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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读史明鉴——中国史学简史(2)

秉笔直书,“不虚美,不隐恶”,有它深刻的历史根源。先秦史官多为世袭,这种情况到汉代尚未改变,司马谈死后,他的儿子司马迁继任太史令,便是明证。这和我们的“巫史”文化是分不开的。作为“巫”,必须要求掌握比较全面的天文、地理和人文知识。由于当时社会尚不发达,“巫史”文化往往通过“巫史”家族的世代积累,而其传承当然往往是通过在父子兄弟间的传授来实现的。这就使得“巫史”在统治集团中成了一个比较特殊而又自成一格的职官系统。加之当时统治者普遍具有的重视史鉴的意识,这就使得史官能受到朝廷和社会的极大尊重。再加上其几乎无法替代的知识和技能,因此往往不能被随意罢免。即使被罢免,其继任者往往也都是在“巫史”官员内部系统甚至是其家族内部选拔。种种这些,都使得他们往往敢于不畏强暴,敢于秉笔直书。

(第四节)史体

中国史籍,浩如烟海,渊如深洋,高过泰岳;体裁繁多,举世无双。《隋书·经籍志》,除《春秋》等列于经部外,将专属史部定为十五类。近代,学者们根据各自不同标准,分类又颇多。我国当代著名文史学家张舜徽先生主编的《中国史学名著题解》将我国历史典籍分为古史、编年、纪传、纪事本末、实录、制度史、学术史、传记、地理方志、杂史、史评史论、史考、金石甲骨考证、历史研究法、笔记、类书丛书、文编、书目、表谱、索引辞典等二十类,颇有代表性。

现选取其中常见的一些体例略作讲解。

一般来说,根据编排的线索,可以将史书分为编年体、纪传体、纪事本末体;根据编排的年代跨度长短的情况,又分为通史和断代史;也有以国家为单位来分别记叙历史的,称国别体。下面对史书的有关体例作简要说明。

(一)编年体

编年体以年代为线索编排有关历史事件。编年体史书以时间为中心,按年、月、日顺序记述史事。因为它以时间为经,以史事为纬,比较容易反映出同一时期各个历史事件的联系。著名的有《春秋》《左传》和《资治通鉴》。《春秋》,我国现存最早的一部编年体史书,相传为孔子依据鲁国史官所编的《春秋》加以整理修订而成的;《左传》,我国第一部较为完备的编年体史书,原名《左氏春秋》,相传为春秋末年的左丘明为解释孔子的《春秋》而作,名为《春秋左氏传》,简称《左传》;《资治通鉴》,是我国编年体通史的杰作,北宋司马光(1019—1086)主编,上起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403年),下至五代周世宗显德六年(公元959年),记载了1362年的历史。编年体虽便于考查历史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了解历史事件之间的联系,并可避免叙事重复。但它记事按年月分列杂陈,因此不能集中叙述每一历史事件的全过程,难以记载不能按年月编排的事件,往往详于政治事件而忽略经济文化。

(二)纪传体

纪传体通过记叙人物活动,反映历史事件。纪传体史书的突出特点是以大量人物传记为中心内容,是记言、记事的进一步结合。从体裁的形式上看,纪传体是本纪、世家、列传、书志、表的综合。本纪,基本上是编年体,兼述帝王本人事迹。世家,主要是记载诸侯和贵族的历史。列传,是各方面代表人物的传记。书志,是关于典章制度和有关自然、社会各方面的历史。表,是用来表示错综复杂的社会情况和无法一一写入列传的众多人物。优秀的纪传体史书把这些体裁配合起来,在一部史书里形成一个相辅相成的整体。它既有多种体裁的混合,又有自己特殊的规格。比如《史记》《汉书》等,西汉史学家司马迁首创纪传体史书之后,我国古代的“二十四史”都是这种体例。

(三)纪事本末体

纪事本末体以事件为主线,将有关专题材料集中在一起。首创者是南宋的袁枢,他的《通鉴纪事本末》就采用这种体例。纪事本末体,既不同于编年体之以纪年为主,也不同于纪传体之以传人为主,而是以记事为主,把历史上的大事,详其首尾,集中表述其过程。纪事本末体裁,每事一题,为一专篇,把分散的材料,按时间先后加以集中叙述,兼有编年体和纪传体的优点,详于记事,方便阅读。纪事本末类史书,以事为题,事与事之间缺乏联系,读者无法从中寻出历史发展的基本线索,是其缺点。

编年体、纪传体、纪事本末,合称为古代三大史体,是我国古代史体的“三大支柱”。

(四)国别体

国别体以国家为单位,分别记叙历史事件。《国语》是中国第一部国别体史记,又称国记,是一部分国记事的历史散文,起自西周穆王,讫于战国初年的鲁悼公,分载周、鲁、齐、晋、郑、楚、吴、越等八国的历史。它最初的记录者可能是各国的史官,在春秋战国之际由晋国的史官编纂成书。《国语》的记事比《春秋》详细生动得多,也保存了许多珍贵的史料。《战国策》是一部战国时期的史料汇编。西汉后期的刘向校理群书,加以整理,去其重复,得33篇,按国别分为东周、西周、秦、齐、楚、赵、魏、韩、燕、宋、卫、中山12国策,定名为《战国策》。晋陈寿《三国志》记载了魏、蜀、吴三国的历史。

(五)通史

通史主要特点是不间断地记叙自古及今的历史事件,如《史记》《资治通鉴》。

(六)断代史

断代史主要特点是只记录某一时期或某一朝代的历史,如《汉书》。《汉书》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分为12篇纪、8篇表、10篇志、70篇传,共100篇,80来万字。记事上起汉高祖元年,下至王莽地皇4年,共229年历史。从《史记》到《明史》的二十四史,除了《史记》以外,均为断代史。

此外,典制体、史注体和史评等也应当了解。

(七)典制体

典制体属典章制度的书,一般称为“政书”。它专讲我国古代典章制度的沿革和演变,保存历代的文化、政治、经济、军事诸方面的资料,使用价值很大。我国古代最早涉及典章制度的,当推典谟训诰一类的文字记载,以及“三礼”专著。到汉代,司马迁作《史记》,以八书——礼书、乐书、律书、历书、天官书、封禅书、河渠书、平准书的形式记述了汉武帝以前历代典章制度的原委;东汉班固写《汉书》则改《史记》中的“书”为“志”。此后,各代凡涉及典章制度的,修史者均依前例散记于有关史书的各“志”中。这自然不可能是很有系统的,也不可能完备。唐代,刘知几的儿子刘秩作《政典》,遂有典章制度的专著,但它叙述十分简陋,不被人重视。后来杜佑在“志”的基础上更详细地论述了历代典章制度,有《通典》问世,由于它编排得体,条理分明,记叙完备,“会通古今,观其沿革”,在史学界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成为发凡起例者。

《通典》之后,又有宋郑樵作的《通志》与清马端临作的《文献通考》,它们被合称为“三通”。“三通”所记我国古代典章制度内容全面,分类得当,源流分明,检索方便,深受后人欢迎。

(八)史注体

注体是中国古籍最为常用,并且成果众多的一种体式。“注”的本意是用水以此挹彼,即灌注、灌输的意思,引申之,是以今语释古语,以今事比喻古事。古代史书文义艰深,必须解释而后明,犹如水道阻塞,需灌注而后通。为了用浅近的语言或丰富的材料解决史书中的疑难,为时人和后人阅读史书提供便利,注体应运而生。注体始于西汉,成熟于东汉,主要集中于经注。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史注家借鉴经学家注经的方法注解史书,使这一体式的史书注释成果远远超过同期的经注。这一时期对纪传体史书所作的注数量众多,佳作迭出,主要有南朝宋时裴松之《三国志》注,南朝梁时刘昭《后汉书》注及《续汉书》注等。而《史记》“三家注”(南朝宋裴骃的《史记集解》、唐司马贞的《史记索隐》和唐张守节的《史记正义》)和裴松之《三国志注》当数其中最富代表性的杰作。

(九)史评

史评即史学评论、史学批评。我国的史评,最早可以追溯到战国。不过,那时的史评,是对历史的评论,而非后来对历史著作的评论。我国真正意义上的史评,始于司马迁。他认为《春秋》是“礼义之大宗”,“采善贬恶”,肯定了史书的教育作用和政治意义。堪称史评专篇的是班彪的《前史略论》,他在文中谈到古来的史官和史籍,着重评论了司马迁与《史记》,既肯定其有“良史之才”,又指责其“大敝伤道”。

两汉以后,史学评论渐多,梁刘勰《文心雕龙·史传篇》是史评专文,探讨了古代史官的建制与职守,叙述了史书的源流、派别及其得失,议论了撰史的功用、目的与态度。《隋书·经籍志》史部十三类,各类之序介绍了各类史书的源流,并加以评论。史部十三类的序,加在一起,就是对过往史籍的全面史学总结。唐代最重要的史评著作是刘知几的《史通》。宋人论史学中义理与史实孰重,明末学者评论明代史学与学风。明末清初,史学出现生气。李贽主张经史相为表里,以史经世,反对脱离现实而空言义理。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等明确提出了经世致用的治史方针。黄宗羲除《明儒学案》等学术史专著外,还著有史论专著《明夷待访录》。这部书尖锐地批判封建政体的腐败,抨击封建君主专制的缺点,主张对君权严加限制。顾炎武的文集中有一些出色的史论与政治结合的文章。其代表作《日知录》,考古而证今,目的仍在经世致用。王夫之提出了“理势合一”和“趋时更新”的进步历史观,又强调以史为鉴,以“求治之资”。他的代表作《读通鉴论》和《宋论》,以辩证的思想评论历史,史论中寓有政论。

清朝官修的《四库全书总目》,在史部评论古代各种史书体例和得失,提倡历史考证。史学理论家章学诚所著《文史通义》,对古代史学作了尖锐批评,提出了独到的史学见解。

(十)史考

考证,又称考据,是整理古籍和史料的一种方法,一般是通过本书的前后比较(本校),以彼书来校正此书(他校),以一种史料和他种史料对校(互校),来发现矛盾,分析归纳,得出结论。我国史长籍富,或因传抄翻刻,或因有意作伪,使不少古籍残缺讹传,考据就是适应整理校勘、注释考订古籍而产生的治学方法。

我国考据,早已有之,而真正的鼎盛,乃清乾嘉时期。其时文化专制,大兴文字狱,文人为躲避灾祸,纷纷躲进故纸堆,读经校书,不理世事。因此,考据空前兴盛。乾嘉史家,大多以考证的方法从事史学研究,或对旧史校勘注释,或对史籍甄别辨伪,或辑佚失传的史籍,成绩斐然。乾嘉考史著作甚丰,而以王鸣盛的《十七史商榷》、钱大昕的《廿二史考异》和赵翼的《廿二史札记》最为有名,代表了乾嘉考史的最高成就。三书各有特点,《考异》是清代史考的最高水平,《札记》在史料基础上发挥议论,《商榷》体裁则兼有二者,但精审却不及钱赵两家。

(第五节)二十四史

《二十四史》是由清代乾隆皇帝钦定,是中国古代二十四部正史的总称。它上起传说中的黄帝(公元前2550年),止于明朝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计3213卷,约4000万字,是中华民族祖先留给后人的一份宝贵遗产,堪称中华文明的百科全书。《二十四史》是一部以中国古代治乱兴亡为背景,追求“历史与人性”的著作。包括各历史时期的经济、政治、科技、军事、文化艺术、外交等多方面内容,是涵盖最广、记载最全、史料最详的一部鸿篇巨著。

“正史”之名,始见于《隋书·经籍志》:“世有著述,皆拟班、马,以为正史。”清代乾隆皇帝钦定“二十四史”,“正史”一称即专指“二十四史”。按《四库全书》的规定,正史类“凡未经宸断者,则悉不滥登。盖正史体尊,义与经配,非悬诸令典,莫敢私增”。即未经皇帝批准,不得列入正史。

1921年,“中华民国”总统徐世昌下令将《新元史》列入正史,与“二十四史”合称为“二十五史”。但也有人不将《新元史》列入,而改将《清史稿》(赵尔巽等编撰)列为二十五史之一。或者,如果将两书都列入正史,则形成了“二十六史”。但由于《新元史》观念过于陈旧,材料皆未做出处,其成就始终未得到学术界的公认。同样,由于《清史稿》一味颂扬清“德”,敌视晚清革命,疏略亦多,其地位一直也未得到承认。

《二十四史》含书如下表所示。

在此,由于篇幅有限我们仅简要介绍“四史”、《资治通鉴》和《通鉴纪事本末》。

(第六节)史书举要

(一)《史记》

《史记》最初没有固定书名,或称“太史公书”,或称“太史公记”,也简称“太史公”。“史记”本来是古代史书的通称,从三国开始,“史记”由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名。

作者司马迁,字子长,左冯翊夏阳人。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在汉中央政府做太史令,负责管理皇家图书和搜集史料,研究天文历法。司马谈打算编写一部通史,愿望没有实现就死了。临死的时候,嘱咐司马迁完成他未竟的事业。

司马迁幼年时就很刻苦,十岁开始学习当时的古文,后来跟着董仲舒、孔安国学过《公羊春秋》《古文尚书》。汉武帝元朔三年,司马迁二十岁,满怀求知的欲望,游遍了祖国的名山大川,到处考察古迹,采集传说。通过对历史遗迹和西汉建国前后的史实的实地调查,司马迁开阔了胸襟,增长了知识,为后来编写《史记》作了很好的准备。司马谈死后,司马迁承袭父职,做了太史令,有条件看到大量的图书文献和国家档案,这对司马迁编写《史记》是一个不可缺少的条件。

汉武帝太初元年,司马迁开始编写《史记》。天汉二年,李陵率兵随李广利出击匈奴,兵败投降。汉武帝向司马迁询问对李陵的看法,于是,司马迁说,李陵投降,是因为寡不敌众,又没有救兵,责任不全在李陵身上。汉武帝认为司马迁有意替李陵回护开脱,贬责汉武帝的爱姬李夫人的哥哥李广利。于是,把司马迁投进监狱,处以腐刑。三年后他被赦出狱,更加发奋写作《史记》。大约在征和二年,基本上完成了编撰工作。

《史记》是一部贯穿古今的通史,从传说中的黄帝开始,一直写到汉武帝元狩元年,叙述了我国三千年左右的历史。据司马迁说,全书有本纪12篇,表10篇,书8篇,世家30篇,列传70篇,共130篇,52万余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