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明末清初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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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万历年间农民起义

王二起义

明朝末年,陕北连年发生灾荒。天启末和崇祯初(1625—1628年)尤为严重。久旱不雨,草木枯焦,乡民外逃,饿殍载道。明王朝不但不减免租税,拯民生死,反而不断加派赋役,严令官吏督责税赋。农民“皮骨已尽,救死不赡”。

天启五年(1625年),饥民迫急,人人迁怒,欲反富豪剥削,抗击官吏索征,以求生路。

天启七年(1627年)七月,饥荒愈加严重,加之疫疾肆流,死民甚多,“草木尽、人相食”。而官吏搜刮、催征更甚。时白水农民王二、种光道等聚集灾民数百,插旗起义于白水县,揭开了明末农民起义的序幕。起义军操刀械,以墨涂面为志。起义军首战于灾荒严重的澄城。至澄城县城下,王二疾呼:“谁敢杀知县?”众齐声应道:“我敢杀!”连呼三次,众皆同厉声。王二知军众齐心,即率众攻入县城,诛杀了知县张斗耀。开仓济民后,恐官军合围,退至白水县洛河以北。在洛河北,随军饥民渐多,声势日大,遂转战渭北各地,攻城夺寨,处斩恶吏,劫富济贫,百姓拥戴。王二起义军迅速壮大,使明王朝惊恐,派官兵围剿。王二义军打败了官军。此时,很多饥民和明王朝的一些逃兵,也纷纷加入起义队伍,起义军扩充到数千人,活动于韩城、蒲城、宜君、洛川、白水等地。

王二揭旗起义之后,农民起义即成原燃之势。崇祯元年(1628年),陕北府谷农民王嘉胤集结一群饥民造反,王二即率队北上与之汇合,起义军扩展到五六千人。不久,王二、王嘉胤率众南进,驻军于黄龙。起义军所经之处,杀贪官,破监牢,开粮仓,济饥民,风靡渭北。同时,陕北的高迎祥在安塞,王左挂、飞山虎、大红狼在宜川,王虎、黑煞神在洛川,王和尚在延川,王大梁在汉中南部,韩朝宰在甘肃庆阳,周大旺在武都也插旗举反。一两年间,农民起义遍及陕西全境及甘肃东部,并有川北一部,许多官兵也参加了起义军,《明史·列传》载:“山西巡抚耿如杞勤王兵哗而西,延绥总兵吴自勉、甘肃巡抚梅之焕勤王兵亦溃,与众盗合。”

崇祯二年(1629年),明王朝诏令杨鹤为三边总督,围剿农民起义军,在战斗中,王二被俘,为陕西兵备商洛道刘应遇杀害。王二死后,王二余部继续战斗。崇祯九年(1636年)丙子,王二余众屠洛川县的菩提镇、李家庄,死者以万数。

明末,西北地区的破产农民很多被迫当兵或驿卒,士兵同样受统治阶级的压迫。明万历以来,明廷因对付满洲,军费激增。但军费多为宦官和大臣、将领所吞没,因此西北各镇军队缺饷情形非常严重。至崇祯元年(1628年),欠饷有至36个月的。士兵还替将领们做苦工、服杂役,并受种种虐待。天启末年,兵卒每人月领兵饷银5钱,不足买米一斗,衣不遮体,甚至当卖盔甲器械、卖妻鬻子。故民众起而反抗。

苏州民变

明朝万历、天启年间(1573—1627年)广大城镇市民、生员、乡绅反对矿监税使与封建权贵的斗争。参加者主要是城镇商人、业主、工匠、生员和御史言官、州县长吏及乡绅等。民变多起因于矿监税使的疯狂掠夺。最有代表性的是发生在苏州、临清、武昌等东南沿海和运河沿岸地区以及北京的民变。

苏州工商业发达,纺织业举世闻名。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因税监孙隆大张榷网,妄议每张织机税银3钱,机户皆闭门罢织,机工在葛成的倡导下发动反孙隆斗争。他们用乱石击毙孙隆爪牙黄建节等数人,火烧税棍汤萃及支持加税的富豪之家,孙隆逃命杭州。事后,葛成被下狱后,送酒食慰劳者不绝,深得群众之赞佩。

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六月,苏州人民赶杀织造官孙隆等恶役6人,孙隆逃往杭州。这是诸多民变中组织程度最高的。万历十年(1582年),张居正去世。明神宗时年已20岁,于是亲掌国政,但他宠信宦官和贵妃,深居后宫,不理朝政。他生活上日益腐败,且好色贪财,从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起,他开始派出大批的亲信宦官,分赴全国各地充当矿盐税使,肆意搜刮老百姓的财富。当时著名的手工业和商业发达的苏州城,自然也是在劫难逃。

当时的苏州,西城是商业区,店铺林立,十分繁华;东城是丝织业集中的地区,设有很多的工场,每日均有数以千计的手工业者聚集于这里,他们有的有固定工作,有的则每天早晨聚集在桥头,等待雇主的临时雇佣。城市的繁华更加引发了税使的贪婪。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秉承神宗的旨意,苏杭织造太监孙隆来到苏州征收赋税,从此开始了对苏州人民的搜刮、勒索。

原来,当时的税制规定,征税的对象只限于从事贩运的商人,但税署的吏卒和当地的棍痞要求机户每张织机交3钱税银,新织的缯帛,要在每匹纳银3分之后,才允许出售。又分别在水陆枢纽设置关卡,向过往的商旅滥征赋税。甚至于“只鸡束菜”皆不能免。致使商贩数目日渐减少,机户则被迫歇业关门,许多机工因而失业,贫民无以为生,后多饿殍者。又加上这年苏州发生水灾,农业歉收,百姓失业,往日繁华的苏州城竟是一片凄凉。一首当时流传的民谣是这样唱的:“四月水杀麦,五月水杀禾,茫茫阡陌殚为河。杀禾杀麦犹自可,更有税官来杀我。”可见,与天灾比起来,税吏更为可怕。

六月三日,靠以织缯为生的葛成不甘饿死,被无以为生的织工推为领袖,发动民变。葛成首先聚众在织工和机户经常集会的玄妙观内“誓神”,要求大家听其指挥,视其手中“芭蕉扇所指”。参加者分为六队,每队由一小队长手摇芭蕉扇为号,走在前面担任指挥,后面的人手持棍棒随之而行。斗争矛头直指孙隆及其爪牙。见民变队伍逼近衙署,孙隆赶紧连夜逃往杭州躲藏起来。但民变队伍纪律严明,既不动刀枪,也不抢掠财物,甚至也不反对官府,只是对地痞税使加以打击,迫使官府拘捕地痞汤莘以平民愤。这次民变共持续了3天。第四天由于地痞税官或死或逃,或被拘捕,民变者于是便贴出榜文,声称“危害百姓之税使既已清除,事情已定,百姓渊各安生理,不得借口为乱。”第五天,道府下令感念葛成舍己为人的精神,苏州人将他的名字改为葛贤,在他死后,又将他葬在风景优美的虎丘山畔。

民众反抗矿监税使斗争

明朝统治者为了摆脱财政危机的另一做法是对城市工商业者大肆掠夺。从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起,明神宗派遣大批宦官充当矿监税监(使),分往各地开矿、征税。这些宦官在各大城市中莫不疯狂掠夺,或借口开矿强占土地,或巧立商税名目横征暴敛,甚至随意捕杀人民,处置地方官吏。这就引起一系列城市居民反抗矿监税使的斗争。

矿监税使在各地狐假虎威,为非作歹,对人民残酷地进行敲骨吸髓般的压榨,深深地激怒了广大城乡人民。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反抗税使的民变首先在山东临清发生了,这一民变的矛头所指就是神宗派去的税使马堂。马堂当时是天津税使,并兼辖临清。他纵容手下爪牙对民户肆意进行敲诈抄掠、籍没田产等非法活动,致使临清有中等以上家产的人家破产,商旅小贩不入临清城,平民百姓无力维持生计。终于在四月的一天,在商贩王朝佐带领下,万余名愤怒的民众纵火焚烧马堂的衙署,打死其爪牙30余人。虽然事后王朝佐被处死,但马堂的嚣张气焰也因此受到了打击。

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在湖广士民中享有威望的佥事冯应京因反对税使陈奉的强征暴敛而被捕入狱,当时士民“相率痛哭”,陈奉却贴出历数冯应京的罪过的布告,被激怒的数万民众将陈奉的官衙包围并焚烧,陈奉仓皇出逃,民众将其平日为虎作伥的爪牙陈文登等16人抓住绑起来扔入了长江。同年,江西上饶、景德镇出现反抗税使潘相的民变,苏州发生反抗苏杭织造孙隆、刘成的民变。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辽东掀起反对矿监高淮的民变和兵变,参加的士兵达万人之多。万历四十二年(1614年),福建爆发了有近万名手工业工人参加的反对税使高案的民变。除了上述大规模反税使矿监的民变和兵变外,小规模斗争更是数不胜数,先后有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仪真税使因抽税激寓民变;二十八年(1600年)广东新会民变,山西蔚州平民毕旷等殴伤太监王虎的参随;三十一年(1603年)北京西山熏户之变;三十二年(1604年)易州矿徒之变,等等。这些斗争所涉及的人员范围遍及城镇中的工商业者和由诸生、举人、乡官组成的乡绅以及士兵等,其中在多次民变中,工商业者起到了较大的作用,这是商品经济在当时又取得了相当发展的具体反映。

自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开始,明神宗逐渐对开矿收税政策进行改变。首先,在这一年的十二月,以“得不偿费”为由,正式下达了停止开矿的谕旨。同时规定税务的征收工作由地方有司负责,征收的税款分为两个部分:一份归宫廷内库,一份归工、户两部主管的国库。税银的解送由税监负责。税额和这之前比起来也有所减轻,间或也会被用在赈济等公益事业上。对于税使,如其死去或被撤回北京,原由其负责的事宜一般都交与附近的矿监代管,而不再另派宦官接任,湖广、仪真、陕西、辽东、山西等地区的税使就先后被撤职,这使得被派往全国各地的税使的总数呈下降趋势。

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明神宗驾崩。遗诏将一切矿税以及新增的烧造、织造等名目都予以罢除;对那些因进言停罢矿税而遭罢黜的官员,酌量起用;同时将张哗、胡滨、马堂、潘相、丘乘云等税使即行撤回北京。而到这时,这场流毒全国的矿课悲剧已持续了近30年,“斯当时也,瓦解土崩,民流政散”,社会经济日渐凋敝,吏治败坏,政局紊乱,暴乱迭生,大危机正在被酝酿之中。这样的斗争在中国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出现。这说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城市居民形成了一定的力量,开始展开了反封建的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