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又重新坐在酒吧中间唱他的歌了。我远远的看着他,觉得那天开始我才和他真正接近了许多。
认识伶完全是一个意外。
那天的体坛周报居然一上市就被抢得精光!而我,只不过是晚了一会儿!
那天下午没课。房东老太喜滋滋地整理对面那套带大落地窗的房子,我就顺便帮她搬了点东西。
走进离家不远的报亭,桌上就剩一份报纸了。报亭的老伯正向一个男孩拼命报歉,说最后那份是为我留的。
那是自然。 从我考进这所大学,我就一直在这里租房住。 也就是说,我向他买了整整两年的《体坛》、《足球》还有《童话大王》。就凭这,他就应该为我留下;或者也可以这样解释,两年来,没课的时候,我常常陪老伯聊天,有时也和他下下围棋象棋什么的。所以,我不假思索地拿起报纸就走。 男孩急急转身来抢。我看见他的眼睛忽然亮了一下,说你先看吧,看完了给我! 很久以后,他才解释说居然有个小小的女生喜欢足球让他在惊讶之后大为感动,马上就妥协了。
这个男孩就是伶。那一年,我念大二,伶大三。
送报纸给他的时候,我才发现,他居然就是我的新邻居!
其实在学校里稍一留意总可以见到伶。一米八五的身高很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尤其在我们这种南方的大学里。伶是属于那种出类拔萃的学生,无论他做什么都可以做得很出色,所以,在校内与校外他都很活跃。他在篮球场上生龙活虎;在绿茵场院挥洒激情;他写的文章清新亮丽;他画的水墨气吞山河。伶是校电台主持人,也常客串其他社团的事务,同时还兼着一家报社的责编,可伶的成绩仍独占鳌头,他那一头飞扬的长发也引得许多校园女生“我心飞扬”。伶是一个优秀的男孩。据说他进校不久就成了全校的焦点。的确,伶身上散发出来的特殊气质让他在人群中十分惹眼,常有人来问你们系的那个伶如何如何……
我就诧异怎么老天对他如此宠爱有加,便在回“家”的路上问他。他也不生气,有时笑笑,而更多的时候,他的眼睛会黯淡下来,不说话。我那时其实没有发现他情绪的变化,低着头还以为他得意得噎住了,再想想自己过得也不坏,就不再追问。过一会儿,伶就会继续前面的话题,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日子过得很快也很平淡。考英语考计算机考托福忙得团团转,而球报是要买的球赛是要看的牢骚也是偶尔要发的,我们就常因为支持不同俱乐部的球队而争论不休。只有中国足球是至爱,可改革后的它带给我们的忧远胜过带来的喜,每次全力的冲击者以最后的失败告终,而我们也从最初的失望渐渐心痛。于是伶就总在敲破脸盆喊破嗓子喝醉酒以后大声发誓要带中国足球冲出亚洲走向世界让大力神杯也来感受一下中国五千年的传统文化向世人展示我们也一样有马拉多纳有贝利有巴乔巴斯滕……
闲下来的时候,伶会沏一壶茶,懒懒地坐在大大的落地窗后沐浴午后暖暖的阳光,然后在体坛周报上勾划出他觉得重要的消息;和伶聊天的时候找个话题并不难,随便说什么他都能顺着掰下去,只是他从不提他的父母他的家庭,好像之前的一切都是空白;只是他偶尔的沉思会使眼底那抹蓝流露无遗……
伶开始写他的毕业论文了,我看他“家”里东一团西一团的纸丢得到处都是,和我一样。唯一不同的是他在挣学分我在挣稿费。
冬天到了,好像也不是怎么冷。似乎转眼间,圣诞节就来了。
那一年的圣诞节热闹极了,伶很用心地做着他在校的最后一台晚会。很精彩,我听见许多新生在旁边兴奋地议论着。 互赠礼物的时候,我收到一颗苹果。长得很好,在昏暗的灯光下泛着红宝石般的光彩,那样的鲜艳欲滴让我捧着它许久不忍下口。 伶悄悄地来到我身后。他拉着我离开化装舞会,那是晚会最后的高潮。在学生自己开的酒吧里。伶看上去好像下了很大的决心,他转动着手中盛着美丽薄荷酒的高脚杯,第一次开口讲他的故事。
伶的家里有很多钱,他从小就拥有许多同龄人望尘莫及的东西,包括他的优秀。只是他从未拥有过亲情和爱。伶一直都是和保姆住在家里那所阴暗的大房子里。他的母亲在他出生时死于心脏病。父亲太忙了,母亲还是背着他生下了伶,而他终于没能见到她最后一面。
伶的诞生并没有给父亲带来初为人父的喜悦,有的只是失去爱人的痛楚。因此伶的父亲从小就不喜欢他,只是尽责似的请来保姆和家教,伶很小的时候就学会演奏各种乐器,可是他没有玩伴,只有日复一日地弹那些冷冰冰的东西;即使之后他上了学,也只有站在一边看别人玩。直到有一天,他看到了足球,它就成了他生命里唯一的依恃与心灵停靠的港湾。
“你恨他吗?”话一出口我就发现问得很蠢。
伶摇了摇头,说:“毕竟他是我的父亲。”
伶在吧台边沉默了很久,昏暗的灯下,我忽然发现有一种晶莹的物体从人的脸上滑落。直到那一刻,我才明白其实伶是脆弱的;我也才明白伶为什么不愿意住在本市的家里而宁可在外面租房子,并且他住的那套是我们这一带里最亮的。
这时候人潮开始慢慢涌进来。每次晚会结束,总会有一大堆人拥到酒吧里燃烧未尽的热情。伶一口喝掉杯里的酒,脸上的阴霾也一扫而空,他又重新坐在酒吧中间唱他的歌了。我远远的看着他,觉得那天开始我才和他真正接近了许多。
春节的时候,伶打来电话说他已经开始在市里最大的外企上班了,一年或两年以后可以出国,远赴加拿大。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他说,带着点兴高采烈的无奈。
我坐在阳台上仔细地涂紫色的指甲油,然后等它们慢慢风干。举起手来,十个指甲在北方冬天的阳光下亮得让人觉得头晕。
我以为,在南方那种不清不楚的季节里不会有故事,即便是优秀的伶。可是,为什么在他说完那句话以后,我会感到莫名的心痛?
回校以后,学校变得更热闹了一些。校园里到处都是招聘的信息,大四的学生开始为自己的前途奔波,而伶也搬到离公司不远的地方。
我又开始一个人去报亭买报纸了。伶有时也会打来电话,说说他的一些高兴或者不高兴的事情,我也就随着开心和不开心。
我开始学会上网。在网上那种虚拟的世界里面,我显得很冷静,并且我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那些小男孩小女孩会对它如此痴迷。
直到有一天,我被网上一个故事所打动。 我才明白,其实,我根本不是冷静,只不过对伶的痴迷已经让我不可能再对别的事情感兴趣。 于是,我通霄达旦的打机,玩泥巴……我知道,在寂寞如潮地袭来的时候,我其实根本无法躲避对伶的思念。也许我太习惯于有伶一起看球吧? 只是倔强地不肯拨那串烂熟于心的号码。
时间就这样慢慢地流过。吃完中秋月饼,又过了圣诞,转眼间我也拿着一大堆的证书和奖状奔走在众多单位之间。我已经没有闲暇去想别的什么了。
我似乎也已经彻底地忘了和伶在一起的那些日子。
毕业以后,我回到了北方的家。家里只有我一个孩子,我不能伤父母的心执意留在南方去等我做完我的那个美丽的梦。
工作是自己找的,在一个网站上班。我在体育沙龙里做斑竹。我很喜欢那里面自由的空气。
在我渐渐习惯这种生活的时候,我接到一个电话。 伶终于要离开他的城市,而且是永不再回来。
那几天正是北方最冷的时候,雪飘得厉害,地上积了厚厚一层,在阳光下面白得耀眼。
“我是来出差的,顺便过来看看你,也说声再会。”伶依然喝着美丽的薄荷酒。伶的声音依旧,只是我的心里却无论如何也没有往日的那种感觉了。难道我真的已经彻底忘怀了?我悲哀地看着他。
我们在马路中间说了再见,然后就像莉香和完治一样同时转身向前走。忽然我意识到从此以后我也许就再也不能看到伶了,转过身来想把他的背影记住。
伶走得很轻松。我叹了口气,低头看看表,下午该上班了。
手机又响了,是伶。他说这次来主要是为了有个礼物要送给我,却忘了。
我回过头,看到伶笑着从对面的马路走过来。——许多年以前,我第一次见到伶,他就是这么笑着。
恍惚间,我看见伶的身体轻飘飘地飞了起来,雪地上立刻就盛开几朵美丽的花,凄艳绝伦。
刚才有一辆车呼啸而过。
“我记得你喜欢我们那里的花茶。”伶无力地笑着,脸色苍白。他的声音似乎是从很远的地方传过来的。
伶走了,他终于离开了他的城市,他终于带着他的理想去了最遥远的天边。只是,我甚至还没来得及告诉他,其实是因为那是他常常泡给我喝的缘故。
不久以后,我也背着行李离开了家,离开了那个令我悲痛欲绝的地方。
现在,我一个人过得很好,只是偶尔,我会想起逝去的伶,想起那晚他脸上晶莹的物体,和那个逝去了的遥远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