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能源结构的调整
关于在我国西部地区实施退耕还林还草战略,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的重大意义,目前西部各省区市的干部和群众的认识是明确的,态度也是积极的。但是,在具体落后过程中势必遇到这样的难题:广大贫困地区农村的农户由于退耕后粮食秸秆的收获量大幅度减少,致使农民有可能为解决柴薪的困难而有可能再度砍树或挖草皮。对此,我们应采取何种对策思路加以有效的解决呢?这个问题值得深入研究。
一、农村能源结构与生态环境的相关性
实际上,我国农村能源来源单一的问题也是个历史性的难题。一直未得到圆满的解决。几千年来,我国农村农户的烧薪主要靠粮食秸秆、树枝、树叶、干草、草根等。近代以来,虽然由于科学技术的发现,煤炭、石油、天然气等新型燃料资源丰富了燃料来源,有了调整农村能源结构的可能性,但由于资金困难等方面的原因。农村农户的烧薪结构并未发生大的改变,甚至到了21世纪在西部的许多贫困地区农村家庭燃料仍以柴薪为主。因此,迫于燃料来源单一,国家又无任何实质性资助措施,农民不得不自行上山砍树和挖草根。对农民的这种做法,我们也不能简单地用人为破坏生态环境来评价,因为,农民这样做在一定意义上也是迫不得已。是生存原则在起作用。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政府为解决农村的烧薪问题,由政府投资,积极在农村推广沼气技术和太阳能技术,但20多年过去了,沼气和太阳能技术的推广有一定成就,但效果并不大。
实践证明,农村能源结构的调整和变化与农村生态环境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从西部地区的实际情况看,农村能源结构的落后性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作用或负效应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1)为了满足能源需求,农民必须上山砍树,或者砍树枝,这就直接破坏了林木生态。(2)在能源特别困难的年景,农民还会大批的上山挖草皮和草根,这就直接破坏了植被生态。在这个问题上。70年代初全国学大寨,刮地皮积肥料的政策和做法更加剧了植被破坏的速度。(3)农民为了解决能源的严重不足而采取的砍树和挖草皮草根的做法,不仅直接破坏了林木生态和植被生态。而且产生了许多间接的对生态环境有负效应的因素。如人们越是砍树和挖草皮草根,自愿种树和维护植被的人就越少;人们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速度越快。由水土流失引起的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也就越大。(4)从西部有些地区的情况看,种树造林的速度甚至赶不上砍树的速度,由政府主管部门统计出来的种树造林数字完全可以将这一地区覆盖几遍,但实际上并不是那么回事。
二、西方发达国家农村能源结构的演变史及我们的差距
从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和规律看,家庭用烧薪的历史演变过程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过程是相对应的,在较低的社会生产力发展阶段,农户以烧粮食秸秆为主,辅助于树枝和草秆。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农户开始烧煤、烧油、烧液化气、烧天然气、用电等,同时辅之于沼气技术、风能发电和太阳能技术等。事实证明,西方国家的这种家庭烧薪资源演变过程非常有利于保护森林和植被,因为没有破坏的客观需要。相反,我国虽然近年来燃料资源结构及能源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城市居民用上了液化气、电炊、天然气等,但农村没有,仍旧是老的方式和结构。因此,我们可以说,我国农村农户的烧薪结构并不是与我国社会生产力,尤其是能源结构的变化发展相一致的。
那么,如何解决退耕还林还草重点地区农村农户的烧薪困难,以保证生态环境建设目标的实现呢?我们首先分析用液化气、天然气和电炊的可能性。液化气和天然气是理想的家用燃料,但成本太高。农民由于收入低而无力支付。同时,目前在农村发展液化气和天然气使用方式,也受到两方面客观因素的限制:一是我国工业能源总的供给状况是除煤之外,天然气和原油的供给仍大大不足,不可能用天然气和原油去解决农民的燃料问题;二是投资资金来源严重不足,许多更重要的建设项目都缺乏资金,政府无力向农村燃气管道投资。另外,电炊在农村也有发展前途,这不仅是因为西部的许多省区是电力资源富余地区,而且是因为用电的成本较低,但目前不可能在农村大面积推广使用电炊。这是因为,我国就电力资源而论,东、中、西之间是东部和中部欠缺,西部富余,“西电东送”就是要解决西部电力资源富余与东中部电力资源缺欠的矛盾,用西部的电支持东部的发展。在这种电力国情下,不可能用电炊技术彻底解决西部贫困地区农村农户的烧薪困难问题。当然了,大面积通过发展农村沼气和太阳能来解决烧薪困难的设想也是不现实的。
三、以煤代赈的可行性条件分析
这里我们来具体分析用煤炭解决西部生态在环境建设重点地区农民烧薪问题的可能性。据有关资料介绍,从世界范围来看,常规能源的探明可采储量,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及水能资源折合标煤14667亿吨。其中,煤炭7702亿吨,占53%;石油及天然气合计3805亿吨,占26%。目前实际消耗煤炭占30%,石油及天然气占62%。由此可见,石油及天然气将早于煤炭走向枯竭。中国是世界上少数几个一次能源以煤为主的国家,按世界统计标准(按350克/千瓦时标煤折算100年)计算,中国常规能源的探明可采储量折合标煤1918亿吨。其中,煤炭1186亿吨,占62%;石油及天然气50亿吨,占26%。目前实际消耗煤炭占75%,石油及天然气占20%。根据专家们的预测,2000年、2020年、2050年我国的原煤产量及占一次能源的比重,分别为14亿吨、21亿吨、26亿~28亿吨及70%、68%、50%左右。由此可见,煤炭替代石油的时期将比世界上其他国家更迟,而且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一次能源以煤为主的格局不会有大的改变,用低成本、低价格的煤来解决部分西部农民的烧薪问题,实施以煤代赈的政策,是完全有可能性的。
另外,我国西部的许多各省区都是煤炭富集地区,中国的煤炭储存分布也集中在西部,如山西、陕西、甘肃、内蒙、宁夏、贵州、新疆、云南等,都是我国的煤炭大省。1995年全国乡镇煤矿拥有表内储量880亿吨,多数分布在西部地区,其中,山西、贵州、内蒙古和新疆四省区约占全国的85%以上。西部煤炭资源的这种分布特点可引发出四点战略性思考:其一,我国西煤东运及出口量最大的是山西省的优质煤,而其他西部省区的煤由于质量问题,一般不会大量东运或出口,这就要求以内销为主,以当地开发当地使用为主。加之煤炭商品又具有运输半径高成本的劣势,所以就决定了西部的多数地区的煤炭产品必须采取就地生产,就地销售和消费的基本策略。其二。西部煤炭的开采主要分布在乡镇,且产量极高,如目前贵州、云南、四川、甘肃、陕西等省的乡镇原煤产量都超过本地煤总产量的50%。这是就地生产就地解决农民燃料困难的良好资源条件和地理条件。因为,煤炭本身价格就低,如果异地生产和异地使用,其运输成本的大量追加,将使以煤代赈的政策难以执行。其三,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煤炭仍是西部大多数省区的工业支柱,虽然从1999年开始,全国大面积关井压产,但煤炭业作为支柱产业的格局不会改变。实施以煤代赈,既有利于帮助煤炭企业走出困境,又有利于稳定地方的财政收入和经济增长。其四,我国实行“西气东输”、“西电东送”的政策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不会改变。这是因为,天然气和电都具有低成本、高效率和使用方便的特点,而煤炭虽是低成本能源,但效率并不高,使用也不方便,运输半径过短和成本过高。所以,西部煤炭资源的比较优势只能在区内发挥,即就地生产和加工,就地销售和消费,而以煤代赈正好是其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不仅如此,随着西部水电资源和天然气资源的大规模开发使用,相当多的企业和机关单位将改用煤为用电或用气。这又势必减少对煤炭的需求。为给煤炭企业的发展寻求新的销售领域和发展空间,以煤代赈无疑是一种有价值的选择。
从我国煤炭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看,从1996年到2000年,全国生产原煤在12亿~14亿吨之间,产值600亿元左右。2000年与1999年相比,全国压产12%,减少收入60多亿元,使许多煤矿企业处在难以为继的境地。对我国煤炭行业出现的这种局面,许多人认为是由供大于求造成的。这种看法是片面的,没有认识到问题的实质。我认为,我国煤炭行业困境的形成源于三方面的原因:一是煤炭行业的不规则竞争;二是我国能源使用结构的大转换,即用气代煤,用电代煤;三是在开辟新的煤炭使用途径上缺乏思考。
四、以煤代赈和其他国家扶持政策的配合
综上所述,由国家出台以煤代赈政策,支持西部生态环境建设重点地区的农民解决烧薪难的问题,是完全可行的。关于以煤代赈政策的具体内容和操作方法,本文提出下列基本的构想,供决策部门参考:(1)关于以煤代赈政策的定性问题。以煤代赈政策应与我国在扶贫开发中执行的以工代赈政策、退耕还林还草中执行的以粮代赈政策相同,统一纳入国家公共财政支出的范畴,作为一项重要的公共财政政策来对待,按照财政转移支付的渠道来处理。其二,关于以煤代赈的煤炭供应总量。西部现有总人口约3亿,其中农业人口2.4亿左右,折合农户(按户均5口人计算)约5000万至6000万户。按户均年供应煤炭2000公斤计算,全年需供应1亿吨左右。其三,关于以煤代赈的财政支出的总规模。按2000年国家平价供应煤炭价145.6元/吨计算,为150亿元左右,考虑到物价因素和关停小煤矿的因素,也可能在200亿到250亿元左右。这笔开支应由国家财政统包下来。其四,设立以煤代赈专项资金,制定专门的管理制度,资金可按先国有、后集体的原则,比较均衡地直接拨付给煤炭企业。其五,给农户配发煤炭供应票证,由农户就近自己拉煤。
以上政策构想仅仅是个大体的、基本的构思,真正运作起来还有许多问题需要研究解决,这里我们只着重提一下关于国家对落后地区扶持政策的体系完整构造问题。建国50多年来,我国政府对西部落后地区的经济扶持政策的制定和落实从未间断,从50年代到70年代中期以物代赈为主,从70年代中期到90年代是以以工代赈和以物代赈相结合为主,从2000年开始又实行以粮代赈的政策。由此可见,我国对落后地区的经济扶持政策体系正朝着系统化和完整化的方向发展。我们主张实行以煤代赈的政策,其实质也就是要把国家花钱买生态的战略思路落实到实处。不仅如此,我们如果选择以煤代赈的政策,不仅能促进西部落后地区农村能源结构的优化和调整,而且可以使以物代赈政策、以工代赈政策、以粮代赈政策和以煤代赈政策等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使四者之间产生相互补充、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作用。从政策效应的角度看,以工代赈政策主要解决西部落后地区农村的交通运输、供电用水和就学就医条件;以粮代赈政策主要解决西部落后地区农村的吃饭问题和饲料问题;而以煤代赈政策主要解决西部落后地区农村的能源供应问题。可见,这三者之间在政策效应上也是完全互补的。如果我们不考虑或不选择以煤代赈的政策,那么,以工代赈和以粮代赈的政策效应也会受到严重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