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农村公共道路发展过程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建成后的养护管理和养护资金问题。农村公路本来等级就低,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弱,如果缺乏及时有效的养护,路况必然会下降,用不了几年,好路就变成坏路了,政府的投资和农民的投入就会付诸东流。农村公共道路发展是“三分建,七分养”,建而不养,等于不建。各级交通主管部门一定要认识到“建设是发展,养护管理也是发展”,在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同时,要认真研究、统筹考虑农村公路的养护问题,切实做到建养并重。
在农村公共道路发展过程中,对已经养护的公路,要不断充实养护力量和及时安排养护资金;已经建成或即将建成的通乡公路和通村公路,要研究并建立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养护管理方式和模式,确保乡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的来源,实现农村公共道路的可持续发展。
要想解决乡村公路的养护管理问题,就必须改革现行的农村公共道路管理体制,把乡村公路管理纳入各级政府的职责,纳入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合理划分乡村公路的管理层次和管理权限,建立适宜的乡村公路管理的组织机构。要想确保乡村公路的养护经费,就必须建立由汽车养路费、拖拉机养路费与各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等多渠道组成的农村公共道路养护资金来源,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乡村公路特点的养护机制,提高养护水平。为推动农村公共道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目前尽快制定《甘肃省乡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是非常必要的。
五、甘肃省农村公共道路发展的对策建议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农村公共道路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农村公共道路作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日常生活的重要基础设施。必将成为今后公共交通事业发展的工作重点。农村公共道路的建设与管理是一项规模庞大和投入巨大的战略工程,只有采取积极的措施和科学的对策,才能顺利完成这一战略任务。
(一)树立科学发展观,推动农村公共道路健康发展
树立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在认识上的升华,是执政理念的重大转变,也是当前各项工作的根本方针。我们要解决农村公共道路发展中的难题,推动乡村公路健康快速发展,就要落实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农村公共道路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目前,各级政府从执政为民的思想观念出发,把乡村公路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目标,干部和群众的修路热情空前高涨,这是农村公共道路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对这种热情我们一定要保护好、引导好。同时,我们一定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在乡村公路建设中防止出现不顾实际情况,不考虑自身的经济实力和群众的承受能力,一哄而上,盲目发展,片面追求高标准和高速度的现象。
加快乡村公路建设,必须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按客观规律办事,综合考虑建设资金、技术、管理力量、设计、施工、监理能力以及实际交通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确定合适的发展速度和合理的建设规模,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坚决避免脱离实际的高速度、高标准,绝不能搞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更不能搞经不起考验的劣质工程。
为加强对乡村公路建设的指导,应该尽快制定甘肃省农村公共道路方面的法律法规,对乡村公路发展应坚持的建设原则、技术标准和施工规模等都要明确规定;对节约用地、保护环境、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等方面都要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和要求。
(二)坚持以政府投资为主体,筹集乡村公路的建设和管理资金
乡村公共道路是农村公共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作为社会公共事业发展的主导力量,应该成为乡村公路建设的投资主体,尤其是应该改变村级公共道路建设的投资主体,由现行的以村民为投资主体调整为以政府为投资主体。甘肃省的农民收入很低,尤其是甘肃省陇东地区的农民收入非常低下:2004年陇南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1252元,临夏州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1284元,天水市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1440元,甘南州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1433元,定西地区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1590元,庆阳市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1633元,平凉市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1715元。农民收入如此低下,再从农民手中集资修建乡村公路,对农民是非常不公平的,也是十分不合理的。
据我们调查了解,在税费改革后,乡镇政府已经没有财政收支权力,也就没有财力进行乡村公共道路的建设投资。甘肃省的陇东地区各县的财政能力又非常差,当前有很多县的财政甚至连行政干部的工资都不能按月发放,更没有财力投资于乡村公路建设。因此,目前甘肃省的乡村公路建设应该由中央、省、市(州)三级政府财政作为投资主体,尤其是中央财政投资的比重应该再大一些。
交通厅作为甘肃省乡村公路建设的主管部门,在用足用好国家现有财政支农资金和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加强农村“六小工程”建设等政策的同时,还应进一步争取国家扩大对甘肃省乡村公路项目建设资金的支持力度。另外,还要多渠道筹措资金,汽车养路费、拖拉机养路费、以工代赈、扶贫资金等多种资金捆绑使用。同时各级政府应积极争取单位、企业、个人等投资参与乡村公路建设,可以给筑路、建桥贡献突出的单位、个人树碑立传,或以企业、个人的名字冠名所投资的路、桥,力求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乡村公路建设投资体制。
(三)改革建设管理体制,形成乡村公共道路建设的新模式
目前,甘肃省正在进行的乡村公路发展事业是一项规模巨大的系统工程,必须在管理体制上进行重大改革,在管理模式上进行积极创新。我们认为,必须在建路项目管理、修路建设管理和养护道路管理等三个方面进行改革创新,探索乡村公共道路发展管理的新模式。
一是改革乡村公路建设的项目审批程序。
乡村公路建设是一项利民工程,也是一种耗资工程。修建一条路,可以富一方民,但是修建乡村公共道路需要巨额的建路资金。目前,在经济比较落后的西部地区,建设乡村公路的核心问题是资金问题。我们认为,只要筹集到了乡村道路发展的建设资金,各级政府的交通主管部门和规划部门就应该简化立项审批手续,加快审批速度。
尽管乡村公共道路的投资主体是各级政府,但是也需要依靠社会力量,筹资建设乡村公路。这就需要改革修路资金投入机制,为乡村公路建设筹资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优惠的政策条件。因此,各级政府应该积极制定发展农村公路的优惠政策,例如,中央、省政府在征地拆迁、各种税费、财政配套资金等方面要有相应的优惠政策;县、乡财政也要有相应的配套政策。只要筹集到一定数量的乡村公路建设资金,各级政府的各个部门就应该合力支持,为加快乡村公路建设开绿灯放行。
二是完善乡村公路建设的管理体制。
在乡村公路建设过程中,建设管理工作是交通部门的重点工作,要投入大量的精力、物力和财力,积极完善建设管理体制。交通部门要制定乡村公路建设的管理办法,使公路建设规范、有序地进行。对可招标的项目,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明确建设单位的责任,加强项目督促和检查,完善竣工验收制度;交通部门要建立与县、乡政府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集中研究解决乡村公路建设中的一些重大管理问题。
在乡村公路建设的管理工作中,重点工作是质量管理。如果公路建设的质量有问题,将来就有可能会危及到农民的生命安全。因此,质量管理是建设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头等大事,容不得半点马虎。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要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对质量标准做出明文规定,实行专业监理,层层落实质量责任制,健全质量监督保证体系。对乡村公路要制定质量管理办法,由市(州)县级交通部门派驻监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理,监理人员要进行严格的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确保质量不出问题,以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三是创造乡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新模式。
发挥乡村公路效益的关键,是要建立相适应的养护管理模式。乡村公路管理最突出的问题是养护管理与养护资金的问题。对甘肃省的各市(州)、县来说,发展乡村公路是一项新的农村社会公共事业任务,而未来的主要任务将是乡村道路的养护管理。因此,必须根据国家《公路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开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方式的探索,创造一些养护管理的新模式。
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大胆创新的同时,要积极借鉴其他省、市的一些乡村公共道路养护管理的成功经验。山东武城县将农村公路“路林产权”进行公开拍卖,由“路林产权”获得人,养护相应路段公路。路林成材后,路林收益归养护人员,镇村不再承担其费用。山西省右玉县制定《通村水泥(油)路养护管理办法》,规定通村联网路的养护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每公里补助1000元,各乡镇组织竞标确定每5公里1名管护人员负责养护;对仅通往一个村的通村路由乡镇组织受益村民以户包段管理养护,建立了责任追究和奖励制度。贵州遵义市在村道养护管理方面的做法是在各乡镇设立交通管理站,编制2人,经费纳入县级财政,负责辖区内村级道路的养护管理和交通管理。村道养护资金由县、乡镇和行政村分别承担。在养护方式上,采用由沿线村民竞标方式组织养护,由交管站负责检查考核。这些经验有效地解决了当地农村公路的养护问题,值得甘肃省各市(州)、县学习借鉴。
(四)建立专业化管理队伍,强化乡村公共道路养护管理
从农村公共事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说,建立乡村公共道路的专业化管理队伍,强化公路养护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甘肃农村公共道路发展需要人才,特别是复合型人才:既懂公路专业又懂工程地质专业的人才,既懂技术又懂管理的人才。通过乡村公路建设,培养、造就一批公路专业技术和管理专家队伍。
目前,农村公路的养路工主要要是来自当地乡村的农民,从扩大农民就业机会、增加农民经济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角度来看,这是非常必要的。尽管当地村民对乡村公路的地域环境比较熟悉,但是大多数农民缺少公路养护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因此,必须对农村公路的养路工进行专业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培训。通过专门的公路养护培训班或公路技校,对来自当地的农民进行专业培训教育,经过一定的专业知识考试和业务考核后,实行带证上岗,以此保证乡村公路的养护管理水准。
另外,要逐步建立统一的乡村公路养护技术管理制度。在目前农村公路发展的初级阶段,各地各级政府可以因地制宜搞一些乡村公路养护管理的临时性制度,但从长远发展来看,乡村公路的养护、技术、管理的标准必须逐渐统一、规范,以此保证农村公共事业的健康发展。
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上,不仅要对乡村公路的养路工实行统一、规范的管理,而且养路工的工资待遇也逐渐实现统一、规范的标准,这样,才有利于各地养路技术水平的提高和队伍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