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员。宁夏现居住着630多万各民族人民,其中回族约219万人,约占总人口的1/3,是我国回族最多的省区,也是国内唯一的省级回族自治地方。宁夏为全国最大的回族聚居区,回族人口最多(占全国回族总人数的1/5),密度最大,号称“中国的穆斯林省”。宁夏回族在宗教生活和风俗习惯方面严格和完整地恪守伊斯兰教规,具有独特的宗教习俗,心理状态和民族意识。
回族信仰伊斯兰教,并由此形成了独特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伊斯兰教也称清真,“清”字的含义是清净、清洁、远离秽物及不良思想行为和恶劣品行;“真”则指真实、真理、真知。“清真”一词准确概括了伊斯兰教的精髓,反映了回族的审美标准和价值取向。安拉是伊斯兰教信奉的唯一神的名称,即“神”之意。在伊斯兰教创立前,是麦加居民所奉诸神中的创造神。穆罕默德创立伊斯兰教后,摒诸神而独崇安拉。通用波斯语的穆斯林称安拉为“胡达”。中国穆斯林也有称安拉为“胡达”的。但通用汉语的穆斯林多称安拉为“真主”。《古兰经》是伊斯兰教的根本经典。《古兰经》共三十卷,一百一十四章,六千二百余节。分“麦加篇章”和“麦地那篇章”两大部分。内容包括:伊斯兰教的基本信仰和基本功课;对阿拉伯半岛社会的种种主张和伦理规范;为政教合一的宗教公社确立的宗教、政治、经济、社会、军事和法律制度;与多神教徒、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进行辩论的记述;根据传教的需要引用的一些流行于阿拉伯半岛的故事、传说和谚语等。中国自明清以来,开始有选本(即“赫听”)并对经文进行翻译,随后又有阿汉对照的选译文本和汉文对音本,二十世纪二十年代起出现通译本。
在宁夏,回民按照其宗教信仰和民族传统,每当迁居新区,要做的第一件事情是建造本地区的清真寺,以便于做礼拜,进行各种宗教活动、沐浴、交流信息和商讨重大事情等。每逢纪念日,清真寺便成了穆斯林聚会的场所,届时会有《古兰经》教义、教律、教史及宗教故事的演讲。凡大一点的回族居住点,都有清真寺,寺之大小不一,但都必须有礼拜堂、经堂、水房(沐浴房)。穆斯林的五大功课是:念功(念清真言)、礼功(礼拜)、斋功(每年封斋一个月)、课功(拿出1/40的余财施散给贫穷者或清真寺,以调剂贫富)、朝功(凡经济和身体条件允许者,每人一生要到麦加朝觐一次)。每天分时辰作五次礼拜,每礼拜五为主麻日。
一、回族的来源
宁夏回族历史渊源流长,但由于地域偏僻与文化传统的关系,关于宁夏回族较早的历史资料十分缺乏,仅存一些尚待实证的传说和史籍中零星的记载,可供我们追溯宁夏回族先民的历史足迹。著名的“丝绸之路”从西汉始、成为连接欧亚陆路的交通大动脉,宁夏正处在这条商路的必经地区。唐代盛世使丝路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活跃,而当时同样强大且与唐接壤的大食国辖民包括当地波斯人及已经改信伊斯兰教的中亚各族穆斯林,在这支异常活跃的丝路商业大军中占有很大的比重。他们从西域经河西走廊,入凉州(今甘肃武威)、景泰之后,过黄河到靖远,越过盐池、西安州到海原县城,穿贾塘、郑旗、苋麻河到黑城、三营及固原城,而后过开城、瓦亭、三关口出宁夏境,又经甘肃东部进入陕西,最后到达唐都长安,居留贸易,有些人还娶妻生子,长住中国。这些人中的一部分因种种原因在宁夏长期逗留,成为宁夏最早先民。唐代中叶以前,“丝绸之路”只经过宁夏的南部(主要指今天的固原、海原),而唐末、五代及宋初的丝路则要穿过宁夏中部数县(以灵武为中心出青铜峡、石空、中卫而进入甘肃)。这期间,往来于东西商道日益增多的穆斯林商人为后来回回民族在宁夏以及中国大地上的形成创造了条件。这部分最先定居宁夏的回回穆斯林,与后来大量进入中国的各族穆斯林一道,为宁夏回族的形成奠定了历史人口与社会基础。
关于唐代居留宁夏的大食人,有“灵州回回”的传说可以参证。唐代天宝年间,中原发生叛乱,玄宗皇帝避难四川,太子来到宁夏灵州,投奔朔方节度使郭子仪,并借大食兵平定叛乱,太子在灵州即皇帝位,为肃宗。叛乱平息后,西来的大食兵被作为贵客留在长安,时间长了,有点想家,整天嚷嚷“回(家)、回(家)”,故被民间称作“回回”。为留住这些有功客军,肃宗皇帝接受大臣建议,允许他们娶汉女为妻,但由于他们长相特异,没有人肯将女儿嫁给他们。肃宗无奈,又巧设龙灯会,使大食兵抢亲成家,从此安心留在长安。后来肃宗死后了,大食兵受到冷落,便纷纷离开长安,来到灵州。郭子仪不忘旧情,诚心邀请他们在灵州住下,并给以优厚待遇。这样大食兵才安心留在中国,繁衍生息,于是有了“灵州回回”。传说是否真实,难以考证。但《资治通鉴》等中国史书却明确记载着唐天宝末年(756年)及贞元初年(787年)大食兵两次助唐平乱的事实。而且据史书记载,唐代中叶“朔方劲兵甲天下”,肃宗李亨的确在宁夏灵州登基,并以灵州为根据地,借助朔方节度使郭子仪军队、安西兵、回纥兵、大食兵等收复两京,平定叛乱。平乱后大食兵的去向史书没有记载,却在回回民间留下了许多千古流传的佳话,只能作为历史的注脚,供后人猜测了。
北宋、西夏时期,作为西夏王朝中心地带的宁夏北部地区已有确切记述回回人足迹的相关史料。《册府元龟》卷999明确记载,1019年以前,大食国的路线是经沙洲(今敦煌)过西夏而抵秦州(今天水)。西夏为大食“入贡”及西域诸国来贡的回回贡使、商人必经之地,作为西夏国都所在地的宁夏银川等地一定有不少穆斯林商人停留。《多桑蒙古史》中记述了成吉思汗于1219年西征花刺子模前,曾派3个穆斯林携带“重价白毛毡袍”等礼物去劝降该国国王摩诃末之事,而此种“白毛毡袍”就产于今日的银川。同时,西夏时期,因与中原王朝及辽、金等少数民族政权分廷抗礼和战争的需要,大批物资的采用包括马匹的来源,同样要仰仗于东西交通线上十分活跃的商人,而大食、波斯、回鹘商人为这些人中的很大部分,其中一定不乏长期居留者。据史料记载,11世纪至13世纪初叶,蒙古人西征前,喀喇汗王朝、西辽王朝辖下的穆斯林与中亚、阿拉伯地区的穆斯林,就以官方或个人身份大批东来,经由沙州或吐蕃东行,与西夏、北宋、辽、金贸易,这些回回足迹遍布甘肃、青海、宁夏、陕西、内蒙古、山西、河南、河北、北京。在陕西—宁夏—甘肃—青海—西域一线,一度有西域各国回回先民的“岁贡班次,道常不绝”,也有滞留在这一地区十余年者,“其所赍番货,散入诸路……民间私相交易,远商物货厚利,尽归于牙侩”。据考古材料证实,在西夏的哈拉浩特城(今黑城遗址)西南隅,有座穹窿顶建筑,就是清真寺的残迹。黑城遗址离宁夏不远,同为西夏属地,宁夏境内应该也有此类建筑,只是历史久远,人事变迁,未能像黑城遗址那样得以保存而已。《甘宁青史略》是肯定西夏时期宁夏境内已居有回回的。有的学者也认为:“唐兀(即西夏)地方未被元人征服之先已有回回的存在。”
另外,文学体裁中也有西夏回回人活动的记载。如元曲中记西夏与北宋交战事情的杂剧《狄青复夺衣袄车》《十探子大闹延安府》中,都涉及到回回官兵的事,元曲写作时间距北宋并不远,即使是取材于传闻,也必有一定事实根据,这也间接说明北宋时期西夏国境内已有回族穆斯林先民的分布。
宁夏从唐代发端即有回族先民的足迹,元、明、清三代,宁夏逐步成为回族的主要聚居区之一。回回先民自从入居宁夏以来,便与当地的其他各民族人民并肩开发这块宝地,为宁夏历史作出了应有的历史贡献。表现在:宁夏回族为宁夏增添了新的民族成员、宁夏回族以其勤劳和智慧,加速了宁夏地区开发的历史过程、宁夏回族丰富了宁夏地区的文化内容、宁夏回族的开拓精神和逆境求生的坚韧精神,充实了宁夏地区的精神面貌。
二、回族服饰
(一)回族男子服饰
1、回族帽:
从颜色上看,通常有白、灰、蓝、绿、红、黑等颜色,有的是纯色,也有很多带西域民族风格花边或图案、文字的,如花草图案、各种花纹等,可根据季节和场合的不同而选择戴不同的帽子。一般春夏秋季戴花色和浅色帽较多,冬季戴灰色、蓝色或黑色,结婚的新郎多戴红色帽子,以示喜庆。此还有用牛羊皮革制作的帽子也很受人欢迎。
2、戴斯他勒
波斯语音译,意为头上缠的布。回族除了戴各种样式花色的帽子外,有些也用白、黄色毛巾或布料缠头,俗有“缠头回回”之称。戴斯他勒长度一般为9尺或12尺。缠头时有许多讲究,前面只能缠到前额发际处,不能把前额缠到里面,缠巾的一端要留出一肘长吊在背心后,另一端缠完后压至后脑勺缠巾层里。
3、麦赛海袜
亦称麦赛袜子,是北方回族老人冬天穿的一种皮制袜子。“麦赛海”意为“皮袜子”,一般用近似皮夹克软、薄的牛皮制成,洁净光亮,结实耐用。过去麦赛袜子都是自己缝制,现在有些地方有专门加工麦赛袜子的工厂。
4、准白
阿拉伯语音译,意即“袍子”、“长大衣”。这是回族满拉、阿訇和回族老人喜爱的服装。准白一般选用黑、白、灰等颜色的棉布、化纤料或毛料制作,有单、夹、棉、皮四种。其款式近似现代的长大衣,但领子一般都是制服领口。回族男子还喜欢穿白衬衫、白高筒布袜、白布大裆宽松裤等。
5、坎肩
是回族男子服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表现了回族简朴、大方的民族特点。坎肩是回族男女都可穿着的服饰,特别是回族男子在各种颜色的衬衫上套一件适体的对襟青坎肩,显得清新、干净、文雅,也有很多带有精美花纹图案和坎肩,穿在身上给人感觉很利索、干练。根据不同的季节,穿不同的坎肩,有夹的、棉的,还有皮的。既可当外套,又可穿在里面。回族有尚武习俗,穿上坎肩,挽袖子洗手洗脸、干活、习武既方便又保暖。
6、其他
传统回族男子的鞋,一般都是自制的方口或圆口布鞋,也有用麻和线自制的凉鞋。随着社会的发展;大多数回族现在到商店购置各种布鞋和牛皮鞋、凉鞋等,但忌穿猪皮鞋。农村男子的袜跟、鞋垫一般都是绣花的。回族老人有扎绑裤腿的习惯。一些地方的回族男子还喜欢随身佩带一把小刀,俗称腰刀。回族挂腰刀,一是为了装饰,二是为了随时宰牲、救牲。这种习俗与唐代杜环记载的大食“系银带,佩腰刀”的习俗是一样的。
(二)回族妇女服饰
1、回族妇女盖头
回族妇女的衣着打扮也是很有特点的。一般头戴盖头(也叫搭盖头)。戴盖头的习俗是受波斯、阿拉伯等国家的影响。在中西亚地区,风沙很大,水源较少,人们平时难以及时沐浴净身。为了防风沙、讲卫生,妇女们自己缝制了能遮面护发的头巾。后来许多回回商人把这种习俗带到中国。盖头一般通常有绿、青、白三种颜色,上嵌有金边,绣风格素雅的花草图案,看上去清新、秀丽、明快、悦目。如今随着时代的发展,有些青年回族女性的盖头也有了一些样式、色彩上的变化,显得更加活泼和大方。
2、回族妇女的传统服饰
回族妇女的传统衣服一般都是大襟为主,装饰内容却很丰富。少女和媳妇很喜欢在衣服上嵌线、镶色、滚边等,有的还在衣服的前胸、前襟处绣花,色彩鲜艳,形象逼真,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回族女装都是右边扣扣子,扣子是自己用料子制作的。传统回族女子的鞋喜欢在鞋头上绣花。袜子主要讲究遛跟和袜底,遛跟袜大都绣花,袜底多制成各种几何图案,也有绣花的。
3、其它习俗
大部分回族女子从小就要扎耳朵眼,七八岁时要戴耳环;同时,还喜欢戴戒指、手镯,有的还点额、染指甲等等。已婚妇女还要经常开脸,显得清秀、干净。回族戴戒指的讲究与波斯、中亚等国家的民族以及中国汉族的讲究基本相同:戴无名指上表示已婚,戴中指上表示没有对象,戴小拇指上表示已有对象还未结婚。除此以外,回族妇女还喜欢戴手镯与耳环。传说是在很早以前,有位回族媳妇儿养活着一个老婆婆,因为家里很穷,连饭都吃不饱,她就到一个商人家去打短工,给人做饭。每次和完面,这位媳妇两手都舍不得洗手,沾两手面偷偷回来洗掉给婆婆做面糊糊吃,这样可以勉强果腹。过了一段时间后,突然有一天天空中电闪雷鸣、乌云翻滚,婆婆和媳妇都很害怕,媳妇不禁忏悔不应该吃人家的东西,于是把手伸出去,把两眼一闭,想让雷劈掉算了。一声巨雷响过后,媳妇睁开双眼,发现自己的双手不但丝毫未损,而且两个手上都戴上了金手镯。从此,回族媳妇戴手镯也成了孝顺老人的象征。现在有的回族女性没金手镯的,也可以用其他材质的代替,如银手镯、玉手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