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龙魂天子:千古流传的大清帝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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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理国有道,宽严互济

乾隆元年(1736年)二月,他下了一道诏书,阐述了他的治国之道,后来还多次下诏阐述。主要内容有三点:一是回顾了康熙、雍正两朝的历史经验;二是倡导执中之政策;三是主张宽严并济。

乾隆即位伊始,鉴于雍正之刻薄而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济之以宽”。

体恤皇室。对列祖、列宗钦定的冤案,或予以平反昭雪,或给予宽待。如恢复被雍正残酷处治的两个叔父胤禩、胤的原位,并将其名收入皇室谱牒内,二人子孙也同时收入。

增加官员俸禄。在京官员加添双俸,外省大小官员也都发给一定的“养廉银”。

蠲免租税。如免除江南漕项芦课及学租杂税等银,宽免芜湖杂办江夫河蓬钱粮,免除泰山进香税等。乾隆在位60年,蠲免租税,史不绝书,因为“爱民之道,以减赋蠲租为急务也”。

革除开荒加赋之弊端。鼓励农民开垦荒地,是康熙以来的一贯政策,但各地官吏往往为了加赋,而谎报开垦荒地。乾隆以开荒是为满足人民生计而不是为了增赋为由,令各省督抚,查明确实的开垦荒地数,据实上报。

此外,释放被雍正监禁的岳钟琪、陈泰等人,把因文字狱而发往边地为奴的罪人汪景祺、查嗣庭等的家属放回原籍等。都体现了乾隆为政宽厚的一面。

上述这些措施,颇得人心,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乾隆初政的十余年间,社会经济稳步发展,府库充实,兴隆超过汉唐,成为“康乾盛世”的顶峰。

乾隆为政也有严的一面。

严惩贪官污吏。乾隆四年(1739年),庄亲王胤禄等结党营私,乾隆下令将胤禄、弘哲、弘舁、弘昌、弘皎等革职或收监,将弘哲的死党安泰处死。乾隆五年(1740年)提督鄂善受贿银一万两,被赐死。山西学政喀尔钦接受考生的贿赂,纵仆营私,寻花问柳,被处死。乾隆还下谕告诫各大臣以后各加儆省,毋蹈前辙。

裁汰僧道。雍正笃信道教,乾隆上台伊始僧尼泛滥,于是他下令实行度牒制,裁汰僧道。情愿出家者,必须领取度牒,才能“披剃”受戒。“应付”僧人,不愿受戒者,勒令还俗。“火居道士”俱令还俗。妇女年过40岁,准出家。领到度牒之僧人,只准收生徒一人。有效地减少了僧尼数量。

严禁宦官弄权。乾隆对宦官管理十分严厉,不许宦官干预政事。为了堵塞宦官干预政事的道路,他下令废掉教宦官读书识字的内书堂,认为宦官识几个字就行了,有文化是宦官弄权的原因之一。乾隆还下令当差奏事的宦官一律都改姓王,这样,外廷官员就难以分辨,而无法相互勾结。对于违禁的宦官,乾隆一律严惩,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