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李敬泽谈,发端于我放在他手上的中篇《万物生长》。这个中篇写一个人杀死另一个人之后的心理变化,是一个心理小说。这是一个相当难写的东西,因为我们对“罪恶”这样的术语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要有也是法律上的,而不是灵魂上的。如果他向法律投诚,他势必坐监,甚至被枪毙,因而没有这样的勇气;他只能向另一种更神圣的东西投诚,而这个更神圣的东西,究竟是什么呢?西方有原罪,有上帝,我们有什么?我们有良心,有老天爷,可它们不是宗教意义上的,许多时候它是实用主义的,是可变的、模糊的。因此,杀人之后,他心理究竟该如何变化?变化肯定有,因为你把人杀了,不可能不在心里放着一件事,但他要掩盖,尽量装出人不是他杀的,他非常“正常”地生活着,只在黑夜里受着煎熬。后来,他发现,所有人都知道是他杀的,只是不说,因为指认一个人是杀人犯,同样会在自己心里搁着一件大事,同样会改变自己的日常生活,而这种日常性的、早就习惯了的生活,任何人都不愿意改变,所以才不说。这些人分明知道他杀了人,却不说,这在事实上成了他的同盟者,那些同盟者都很轻松——其实并不轻松,他们会在某一个时刻想到那个冤死鬼——而所有的重负却由他来担当,因而他想给出一些暗示,相当于挖出一条沟,让水流出来,让自己轻松一下。但大家都装出不懂他的暗示,他挖出的沟被堵死了;他随时提到那个死去的人,但大家都装出对死者不感兴趣的样子。他干脆想诉说,更没人听。他陷入尴尬,陷入孤独,一个人在旷野中,对天对地……而表面上,他依然“正常”地生活着。到最后,其实所有的问题都没有解决。
李敬泽认为,我们之所以不能把小说写大,是有我们天生的难度:我们在具体的人生之外,没有一个更加广袤宽阔的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