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8、19世纪,东南亚加里曼丹(印尼人对婆罗洲的称呼)西部,曾经诞生过一个由华人所建立的国家——“兰芳共和国”。建于清乾隆四十二年,立国110年,于清光绪十一年,为荷兰人所灭,其开国元首是祖籍广东梅县的华侨罗芳伯。
很早之前,中国东南沿海地区有许多华人,前往东南亚的加里曼丹岛谋生。他们大部分人都集中在该岛西部的一座沿海城市——坤甸一带打工。从事贸易的占大多数,他们往往组成自己的公司,以罗芳伯为首的南方公司就是其中之一。也有一部分人选择在农村种植水稻、椰子、咖啡和胡椒等作物,还有一部分则在山区从事石油和煤炭的开采。
19世纪的东南亚,自然条件非常恶劣,居民的生活条件也非常艰苦。因为出洋,他们被乾隆皇帝称之为“天朝弃民”。也由于荷兰等西方殖民者对南洋的侵略加剧,为了维持生计,他们必须依靠自己的力量进行自助,一些“同乡会”之类的组织也就应运而生。到了后来,当地华人以及落后民族为保护自己生存权利的要求,便自发地联合起来,成立了东南亚史上第一个由华人组建的以东津为首都的兰芳共和国。罗芳伯由于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以及出众的组织管理才能,在坤甸一带的华人圈中享有很高的威信,因此被推举为领袖(大总制),于1776年,建立了“兰芳大统制共和国”。按照中国的传统,这一年被定为兰芳元年。
他仿效西方当时才出现的民主制,规定国家的大小事情都必须咨询人民之后,才能施行。“国之大事,皆咨决众议而行”,有点类似于今天西方国家的议会制。最难能可贵的两点是:他没有帝制自为。兰芳共和国建立不久,他就派人赶到北京向中央政府汇报相关情况,并进贡方物。又拒绝了人们要他称王的请求,而是称总制、大唐总长,并且规定,他及后世领导人,都不能把兰芳共和国变为一姓人的“家天下”。
在国家机构的设置中,罗芳伯参照并借鉴了西方国家的一些法制,设置了一套完备可行的行政、立法和司法机构。国家设有国防部,但并没有常设军队,而是全民皆兵,平时都是分散各地搞生产,战时集中起来御敌。地方又划分省、府、县三级,这些行政机关的负责人,由各级公民投票选举产生。
“兰芳”政权的运转经费,来自其成员们的纳税,比如开金矿的,要交“脚仿金”,种田的,交“鸦息米烟户钱”,做生意的也抽税。
兰芳的官员们除了抵御外敌和征税,日常的另一件主要工作,是断案。如果有人犯了重罪,比如杀了人,要斩首示众;如果是打架斗殴,就抽藤条;如果只是口角是非,就判赔红绸大烛赔礼。他们做的这些事,实际与农村的宗族长老解决纠纷的方式差不多,在罗芳伯时代,荷兰人的势力还没有进来。罗芳伯本人当了19年的国家元首,于1795年病逝。之后,由全国公民共同推选出江戊伯继任国家元首(太哥)。之后,兰芳共和国先后民选了12任领导人,其中有两任都是重新当选,从第六任刘台二开始,太哥被改称“甲太”。“甲太”,这是荷兰人授予的官称,也就是说,从这时起,兰芳的首领,除了要本族人推举,还要经荷兰人的批准。而副首领,也改称为“甲必丹”。从这时起,荷兰人的势力越来越大了,兰芳公司要向荷兰人纳税——当然税率是可以谈的,荷兰人会留下一部分给兰芳公司。而就是这位刘台二,一度曾因为被指勾结荷兰人,被族人关起来并免职。
在100多年时间里,华人以及归附的落后民族,改进农业技术、扩大矿业生产、发展文化教育、组织军事训练,使兰芳共和国的实力和影响大增,更多落后民族前来归附,兰芳共和国的版图迅速扩展到整个婆罗洲。
兰芳共和国的发展壮大遭到了西方殖民者和依附于他们的南洋落后民族的嫉恨。随着大陆的日益沉沦,1886年,失去了支持的这个在异域建立起来的华人国家,遭到荷兰殖民主义侵略军的进攻。兰芳共和国全体民众进行了顽强的抵抗,最终因武器太差而遭到失败,这个华人国家也不幸灭亡。“兰芳”共存在了110年。后婆罗洲由荷兰转给印度尼西亚,改名为加里曼丹岛。
因为史料的缺乏,我们无法得知罗芳伯建立的共和国,推行的是自由平等的现代政治,还是帮会统治,或者是二者兼而有之,就如同20世纪初期的芝加哥那样。无论如何,如果单纯从中国人的社会来研究共和体制,结论是很难得出的。但历史理应为罗芳伯等人写上一笔。据说,当时的荷兰人就一直有所顾虑,不敢全面予以占领,怕同文同种的中国政府进行干预。但清廷统治下的中国当时自顾不瑕,本身已是捉襟见肘,压根顾不上,也从未将他们视为自己人。荷兰人直到后来,才敢放大胆子,把这个国家彻底灭掉。这件事对后来南洋华人的微妙心态,可能也有一定程度的影响。
在兰芳的一百多年历史中,始终也没见到过当时的中国政府对他们表示过什么。
倒是当时亲身接触中国华人的荷兰学者高廷,在他的书中这样写道:“涌入婆罗洲西部的移民,大部分是客家人。他们在炎热的赤道,日复一日起早摸黑在金矿里从事一种连当地人也难以忍受的苦工……有这样一个民族,在完全没有祖国的战舰、士兵或大炮支持的条件下,让自己的人民离开美好的家园,到炎热的热带和遥远的海洋去谋生。那里极少有同胞、祭坛和神明,有的只是陌生而敌视他们的异族人。他们并非以成千上万的集体,以强力或全付武装去开创自己的事业,而是一个接一个或以小组的形式前进,最勇敢的人当先锋,每人凭借自身的力量、机智与道义自力更生。难道这不是值得称道的勇气以及肉体、道义上的力量吗?”
兰芳共和国是中国新兴的市民阶级(资产阶级)在国内发展受阻的情况下,在国外建立的一个资产阶级性质的共和国。当时在东南亚建立的华人国家不仅是“兰芳共和国”一个,还有其他几个国家:
吴元盛,广东人,在婆罗洲北部建立了戴燕王国,并自任国王,实行王位世袭制,立国百余年,十九世纪亡于荷兰殖民者入侵;
张杰绪,广东潮州人,在安波那岛建立未有特定名号的王国,自任国王,张杰绪逝世后,内部发生纷争,王国随之瓦解;
吴阳,福建省人,在马来半岛建立另一个未有特定名称的王国,于十九世纪被英国消灭;
此外还有广东饶平人张琏建立的三佛齐、婆罗国王某(福建人)和爪哇顺塔国王某(广东潮州人)建立的国家。
以上由华人建立的国家,均在十九世纪亡于西方殖民者对东南亚的入侵狂潮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