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薯,又称红薯、白薯。原产地南美洲,发现“新大陆”后,被殖民者带到欧洲,又被西班牙人带到菲律宾。再从菲律宾传入我国。这里应叙一段传奇,就是陈振龙的“神农之功”。
陈振龙,福建长乐青桥村人(今鹤上镇青桥村),生于明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自幼饱读经书,中秀才后乡试不第,于是弃儒从商,往菲律宾吕宋岛经商,发现当地种有“朱薯”,食用生、熟两便,种植容易。他联想到家乡“土瘠民贫,赐雨少愆,饥馑存至,偶遭歉岁,待食嗷嗷”,若把朱薯引种乡土,将造福万民。于是,潜心学会种植之法,于明朝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农历五月份,冒着被当地西班牙殖民者杀头之危险,历尽曲折,将红薯带回国内。同年六月初一,由其子陈经纶以其“六益八利”、“功同五谷”,禀报时任福建巡抚金学曾,请求推广。金批示“夷国朱薯”可试种。十一月,陈经纶试种成功,呈验巡抚,金巡抚批示:“准饬各属依法栽种”。适逢当年福建冬麦歉收,春天大旱。金巡抚饬令“教民种之,赖以度荒”,随后推广至八闽大地。金学曾在陈经纶《种薯传授法则》的基础上,写了第一部薯类专著《海外新传》。于是,红薯得以广泛种植,遍及全国。
陈振龙的后代子孙“克承世业”, 一家七代积极努力,将红薯引种、推广到全国各地,乾隆年间(1768年),陈振龙五世孙汇辑出版了著名的红薯专著《金薯传习录》(现收藏于福建省图书馆)。
为纪念侨胞陈振龙、陈经纶父子引进红薯和巡抚金学曾推广种植之功德,何道甫于清道光年间(1821~1850年),在福州于山上建祠纪念,名“先薯祠”。后于1950年重建,名“先薯亭”。
陈振龙之所以“功比神农”,在于红薯为我国粮食安全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红薯产量高,耐旱耐瘠,容易种植,近四百多年来,每遇旱涝歉收之时,红薯便是百姓度荒解饥之重要食物。从明朝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番薯传入我国,到清朝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政府下令全国推广番薯,近二百年,自然灾害频仍,百姓常受饥荒之苦,但却是中国历史上人口增长的高峰期,可见番薯有效地解决了粮食短缺问题,在灾荒之年,百姓常常“赖之存活者十之六七”。
著名历史学家夏鼐专门写了一篇《略谈番薯》,全面考证“红苕”自陈振龙引入中国之后的国计民生之影响。文章最后总结说道:
“我国的人口,在西汉末年便已接近六千万,到明代极盛时仍只有六千万有零,清初以战乱有所减少,但是到乾隆六年(即1741年),便达一万万四千余万,道光十五年便增至四万万以上。这样的人口激增,虽然与版图的扩大、田地的开辟,及赋税的改变都有关系,但是与明朝晚年输入原产于美洲的番薯,恐关系更大。由这一角度来看,考证番薯在我国出现的历史,是有它的重要意义的。”——简而言之,没有红薯的贱养代粮之功,中国就绝成不了亿民之众的泱泱大国。
建国之初,我国受三年灾害之苦,饿死者众,于是人们广种红薯,以缓解粮食短缺,至1963年种植面积达到历史最高的1亿4千多万亩,一批高产良种被育成并推广应用。红薯成为重要的粮食作物,在粮食总产排列第四位,仅次于水稻、小麦、玉米。进入八十年代,红薯由单一粮食转为粮食、饲料和工业原料兼用。之后,红薯品种更是向多样化和各种专用型发展。据农科专家测算,“今日的中国是全世界最大的红薯生产国,产量占全世界的百分之八十三”。现在,红薯被精加工成苕粉、苕糖等,不再是代粮之物,更多的成为改换口味的休闲食品。
由于红薯容易种植,价格低廉,在受灾或贫困时常做为重要辅粮甚至主食,因此长期以来在人们心目中形成了“贫贱食品”的印象。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观念的改变,红薯的“身份和地位”得到提升。由于其丰富的营养价值和保健功能,红薯倍受人们的青睐。
自陈振龙从菲律宾引进红薯后,中国历史上再也没有发生过“易子而食”的大饥荒了,人口繁衍,一派繁荣,皆陈振龙引进之力也。之所以说他“功比神农”,也大概指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