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陆俊文
陆俊文,1992年11月出生,获第十三、十四、十五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养有三只猫头鹰,一只蓝尾斗鱼,无不良嗜好。
一
我刚从糨糊一般黏人的大雨中逃脱出来,裤腿湿了一大截,鞋子里边积了厚厚的水,懒得烘干,一进门就脱了鞋裤和上衣径直往沙发走过去,扔得七零八落。
一边吹头发一边去摸搁在裤袋里的手机。十二个未接电话让我吃了一惊。雨声密密麻麻不休止,明明才春天,却一点小家碧玉的缠绵也没有,猛烈得像提早到来的夏雨。我懒得抱怨什么,回过神翻手机记录。
全部都是詹飞打来的,我有些莫名其妙。他一年到头忙得连个影儿都不见,怎么这会儿有工夫找我。还没等我缓过神,电话又打过来了。
“喂,宇森吗,你怎么现在才接电话。”
“刚才没听见,怎么了?”
“阿豪明天到火车站,我这边有事走不开,你去接一下他。”
“阿豪?那小子舍得回来了!”
“鬼懂他。还有,他不回家住,反正你那儿就一个人,看能不能给他安排一下。”
我犹豫了一下:“那……行吧。”
我不明白阿豪怎么突然回来了。他到北京七年,中间就回来过一次,还是因为他爸脑中风去世他才舍得回来。他一路骂骂咧咧地去医院签单,跟我们几个借了几千块钱,安葬了老人后叫我们出来喝酒。一直沉默,问他他也不答。后来等人都散了,天也快亮了,他晃悠悠地踏上去北国的火车,一溜烟似的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不明白他为什么现在会回来,就像我当初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走。复读半年后忽然回家收拾行李扛一把吉他跟一大群人上京。没人知道他日子过得怎样,但可以猜测一定过得不太好。
詹飞、阿豪和罗杰我们四个是一块儿在城西那区长大的,家离得不远,几岁就一块儿闹腾。彼此的性格虽然差得多,但什么话都能说到一块儿。阿豪他家境不怎么好,父亲是工厂工人,母亲本来在宾馆帮人打扫,后来因为一点纠纷被罢了职。阿豪不肯说,我们也就没怎么问。詹飞这人好面子,爸妈都是单位职工,说起话来也口无遮拦,但他心眼不坏。这几年混得不错,才二十好几,就挺着个大肚子四处应酬,又在城北买了房。至于罗杰,自从高中搬到城东那头之后,因为隔得远,联系就淡了。
我同阿豪的关系最好,但他这次回来没有事先通知我而是告诉了詹飞,我是猜得出原因的。他一直觉得欠我人情太多,不想麻烦我。
挂完电话,詹飞给我发来了阿豪现在的手机号。我在心里默念了一遍,想从这一连串的数字中拼凑出一点玄机,但是未果。我不禁为自己的猜想感到可笑。都过了那么多年了,谁还是当初那个自己呢?我又怎么可能猜得透。
我光着脚走在木地板上,之前身上带回来的雨水拖成几道痕。猫下腰捡起地上的几件衣裤,把这些天堆搭在一块儿的空酒罐和烟头清理好,桌上那些物什也摆放整齐。是为了迎接阿豪。
其实我心里一直埋怨他什么都不肯告诉我,凡事总自己扛着,而后我有所察觉了又已过去很久。他性子倔,固执,很多他周围的人都看不惯他,但我正是因为他的脾气才如此看重同他的这段感情。或许吧,他骨子里的叛逆是我永远无法企及的。我一直规规矩矩念书,不旷课,不晚归,连大学也是按照父母的想法在市里一所普通大学读了会计。而我唯一一次反抗,就是毕业后没有按父母给我找的路子进单位实习,而是执意在小城某个角落开了家书店直到今天。我是怕我再做出让步的话,这辈子就这样殆尽了。现在的日子在外人眼里又总是鄙夷的吧,开一家每天顾客不足百人的小店,扣去房租,收入微薄,没有女朋友,与父母隔绝,背地里这样说我的人不在少数,我不想辩解什么,因为总觉得自己理亏。我想我走的路子,总像是步入阿豪的后尘,只是他从来都是一副不顾一切的架势,而我是想得周全,仍有抽身的余地。这些不同,源自他是阿豪,而我是郑宇森吧。
二
到车站接阿豪的时候,他比我想象的要苍老得多。头发蓄得很长了,脸极瘦削,眼眸凹陷很深,只是笑起来仍旧让我感觉很熟悉。他背上背着他那把跟了他很多年的吉他。我走过去给他一个拥抱,停留的一瞬间我感觉到他满身的倦意,这么多年,或许是真的累了。我揽过他的肩,带他涌入翻覆的人群,又脱离出来。这过程我们一句话也不说,空气有些凝滞。
“那么久不见,我怎么觉得你小子变帅了?”上车的时候他撇过脸看我一眼,兀自说得起兴。
“我倒是觉得你越来越有艺术家的气质了。”我松了一口气。这场景我昨晚设想了很多回。
“这次回来我不打算走了。”他的这句话迅速让我溃散的注意力集中到一起。我看着他愣了好久。
“这次你为什么回来?”
他又沉默下去,不发一言。他这副样子总是能让我习以为常,尽管那么多年未见。我没有追问下去,我知道该说的时候他总是会说的。
一切安好地进了我家。
“你一个人住这儿?看起来不错嘛。”
“马马虎虎。”
对话戳不中要点,无关紧要地打照面。我从冰箱里拿出中午弄好的梅干烤鸭和豌豆肉片稍微热一下,这是他小时候最爱吃的两道菜。每次我家有做这两道菜我都会把他叫过来留在我家吃饭,或者留起来给他带过去。他家里常年吃稀饭配咸菜干,到了节气偶尔有些荤菜。但他不怎么愿意到我家来吃饭,原因是他觉得我母亲不喜欢他。事实也确实如此,我母亲常告诫我不要同阿豪待在一块儿太多,人家整天不念书,就知道玩,小心学了坏。我没有把我母亲的这番话讲给他听,但他一定是从我母亲的眼神中看到了端倪。若非我强制要求他过来,他一定是不肯的。
阿豪看到我端出这两个菜的时候显得尤其开心:“你还记得我喜欢吃啊。”他从桌下提出一打我预先准备的酒,顺手掰开拉环,递过来给我一罐:“我都好多年没吃这两道菜了,不知道你手艺跟你妈比起来怎么样。”说到我妈这个称谓的时候他明显顿了一下,语气柔弱不少。
“凑合着应该还是能吃的吧。”我接过酒,跟他碰了杯,两个人夹起菜,小酌起来。
那顿饭吃得很平静,喝酒,絮絮叨叨说了很多事情,从小学用爆竹炸男厕所扯到到竹林里砍竹子做竹筒饭,再讲到第一次因为打架被处分。
末了,我对他说:“吴倩碧结婚了。”
“哦。我知道。”他停顿了一下,很快地灌下一口酒,酒罐屁股从我视线出发的角度挡住了他的眼睛。他这一口喝了好久。等酒罐放下的一瞬,我看到他勉强笑了一下。
“嫁给罗杰了,上个月的事。”我尽量选择最平淡的语调,但还是看到他握酒罐的那只手有些颤抖。他抬起头同我对视,我不小心看到了他眼神里的空乏,那是一种深不见底的幽黑,没有映出什么影子,又像是无奈。我赶快转了另个话题:“詹飞让我们几个明天一块儿聚聚,他做东。”
“他们是一直在一起吗?”
我愣了一下,不知该怎么回答。
“其实你不说我也知道。她结婚的时候托人通知我了。”
我有些后悔提到吴倩碧了,这样一个没完没了牵扯出很多往事的人。尽管她并没有做错什么。当初阿豪离开的时候,吴倩碧找到我们几个哭了几天几夜。她那时已经不读书了,阿豪复读的时候她每天去给阿豪送饭,鼓励他撑下去。而阿豪一声不吭走掉留下她一个女的又算什么。我不知道这其中发生了什么,但大家都闭口不提,事情自然是不了了之。
因为刚刚的对话原来松懈的氛围忽地就拘谨起来,两人都没了兴致。阿豪说他困了。我把他送到房间,自己一个人回到卧室,翻看一些东西。是些老照片了,本来打算吃了饭,叙叙旧,再把这些拿出来送给阿豪的。其中有阿豪那时候在篮球队当队长时拿下校际比赛冠军的独照。那时他身上很多伤疤,不是打球时磕到的、碰到的,就是夜里同那群惹事的混混打架时伤到的。他就是那个时候认识的吴倩碧,一个从黑帮老大手上抢过来的女人。年少轻狂什么事没干过?他追吴倩碧的时候为她谱了一首曲子,天天跑到她宿舍楼下面给她弹唱。闹得教务主任把他抓起来罚。但也就是那个时候我才知道他原来会弹吉他,唱歌那么好,而且,对音乐偏执地追求了很多年。尽管跟阿豪在一起很久,但我从不知道他有那么热爱一样东西。我现在想想当初他父母在家整天闹个不休,为一点小事儿争执不休,而他关了房门一个人在灯光下拨弄琴弦的孤独。我以为我很了解他,但后来才发现原来我对他一无所知。
还记得几年前他在给我寄的明信片上写着:“理想这种东西早已被人丢进大久保的下水道,早已在新宿的路上被汗水冲得一干二净。”我找了很久,才知道这是伊藤高见《扔在八月的路上》里的一个句子。阿豪曾说过自己像是一个被剖开的人偶在烈日底下晒,然而却没有一点血腥的气味,没有焦灼的疼痛,因为他本就没有知觉,我当初不理解他的用意,那时年轻气盛,又怎么懂得委下身去听听、揣摩身边人的肺腑之言。他在北京,不知道过得怎么样,如果说那个日本作家的理想已经在新宿那里消失殆尽,那么我想,阿豪的理想是早已在北京阴暗地下室尘封着成霉渍了吧。我不知道他是怎么熬过那么多年的,也从不知道他逃离的初衷。
他说他累了想休息。恐怕是真的累了。
三
第二天早上我醒来的时候到隔壁房去叫阿豪,他已经醒了。但让我触目惊心的地上零落的尸骸,是一张张被撕碎的琴谱,还有折成两半的他的那把吉他。我冲过去制止他,抢过他手上的谱。他的笔迹渗染在纸上仿佛一只只蜷缩的尸条。他突然克制不住地大哭出来。他发了狂一般地撕心裂肺叫喊。我不知所措,只能待着看他难过。我心里又怎么会好受。
静止。后来他总算平静了下来。喘着的粗气渐渐平缓。他坐在地上,两眼充血,眼袋浮肿,很疲倦。我知道这个时候劝解他他是一定不会听的。更何况,我又根本不懂得发生了什么。
“你洗漱一下,我们出去吃个早饭吧。”我俯下身子拾起地上的碎片,他软塌塌地瘫坐在地上,像一只垂头丧气的老犬。我不敢多看他,只顾收着东西。感觉到他起身了,我才松了一口气。
出门的时候阳光大好。这里地处城南,比较偏僻,人、车都不很多,一路上少有漫天卷起的灰尘。以前住在城西,因为处在交通要道,车子多,每次出门回家衣服上都能抖下一大层灰。特别是九几年那个时候,我们几个经常站在路边无所事事闲得发慌。阿豪爱捡起石头朝路面上驶去的大卡车砸。他很注重抛出去的弧线以及掷落时发出的声音,最好是落在车头的铁皮盖上,咣当的声音会惹得司机探出头,骂两句狗娘养的。这时候,阿豪显得特别有成就感。当然也因为经常这样子惹事,他被打的次数远比我们其他三个人加起来要多得多。
“这地方挺清净啊,好多年没好好看看了,也不知道有什么改变。”阿豪同我并肩走在窄小的水泥石上,有些凹凸不平,他习惯性地点燃一支烟,又递过一支给我。我接过了,但放在上衣口袋里,没有马上抽。
“以前总是在城西走,其他地方都不怎么去。”我随口答道。
“对了,宇森,你现在做什么工作,大学毕业也有好几年了吧。”阿豪抽烟时的表情显得特别淡漠,但他转过脸问我的时候我看到了久违的亲切。
“开家小书店,混混日子。”我笑笑,忽地又想起了一件事,“阿豪,你不提我还忘了,我待会儿还要过去一趟呢,有东西落在里面了。”前天因为大雨走得匆忙,走的时候忘记把保险柜里的钱带回家了,昨天又因为去接了阿豪,没能过去,放在那儿,总觉得心里不踏实。
我带阿豪到桂子坊,简单吃了早点,便从斜巷穿过一路步行到书店。因为离我住的房子不远,所以平日里我都选择步行,何况这小城里没有地铁和电车,公车又只走宽敞的大道,要多绕几个弯,还不如我自己走过去。想起以前读书,小学、初中,每天都是阿豪过来叫我起床,然后两个人一块儿步行过去。后来我买了自行车,但我懒得骑,就让阿豪骑着我的自行车载我过去。其实那个时候他也想买一辆自己的自行车,但他家里死活不让,他爸给他一架很多年前的老式自行车,很大,中间还有一道横杠,他嫌丢人,就一直不肯骑,为这事他跟家里闹了很久的别扭。想想当初自己根本就不会意识到他的处境,而他每次周末过来跟我借自行车的时候,我母亲总是摆出不好的脸色。现在一晃就过去那么些年了,什么破自行车早就不知道被搁在哪个角落了。
到书店门口的时候,我插了钥匙把铁门拉上去,里面一片漆黑,我凭感觉摸着墙壁走过去按开了灯,屋子里亮了起来,但也很快让人感到窒息。空间很狭窄,东西堆得很满,与其说是店铺倒不如说是仓库比较合适,只是陈设也还算整齐,从各地收购来的旧书和经销商发来的新书分搁两边,界限明朗。中间隔着一大块空地,平时踏到那个地方都会有置身于两界之间的错觉,大概是光线的缘由--新书区的靠壁开了一个不大的窗子,把窗帘拉开的时候会有一些微弱的光线照过来。当然,其实有无阳光并不怎么必要,因为屋内会一直亮着白炽灯。对视良久,会刺得你眼珠子焦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