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流光·青春糖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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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少年已故(2)

我让阿豪进来随便看看,我往储藏室走去,打开保险柜将这些天的收益放到包里。其实少得可怜,本来也不急于来拿,只是怕阿豪这几天住下来开销有些增加,以备需要。我取好钱出来的时候阿豪在旧书区正翻得起兴。他手里拿的是太宰治的《人间失格》。以前还读高中的时候我们两个都很迷他,阿豪表现得极狂热,而我虽然喜欢,但从不表现得那么极端。记得有阵子日本电影很盛行,大岛渚、北野武、岩井俊二这些大相径庭的导演一时间让我们相谈成趣。后来只知道阿豪玩起了音乐,从收购站那里捡来的一个录音机,自己改装修好后,整天播上beyond的《光辉岁月》,偶尔是唐朝极有爆发的嘶吼。他听得摇头晃脑。不过那时候已是高中的最后时期,我忙着应付高考,无暇理会他。他那时大概是到了崩溃的边缘,竟在宿舍的墙壁上用黑漆喷上“在没用的地方,过没用的生活!死亡的青春,痛苦的信仰!”这样的句子,颓废不堪。他用红墨水在“青春”两个字上画了大大的叉。也因为这样胡乱地涂鸦,他被学校记过处分,他不服,把教务主任打了一顿,被赶回家闭门思过。后来高考他也没考,只是因为吴倩碧的一句话,他又才拖着厚厚的书本坐在教室复读。那句话阿豪曾经不经意间同我提过,他说,就冲着那句话,他怎么也要做得像个男人样。我猜那句话大概是,要和他过一辈子之类吧。只是有些时候你郑重其事讲出来的盟誓,过后别人耿耿于怀,而自己却早已抛诸脑后,当别人忍不住问你你当时讲的是否为真,你却轻轻一笑,说那不过是戏言罢了,何必当真。

“我想和那些不愿受人尊敬的人同行。不过,那么好的人可不愿与我为伍。宇森,你还记不记得这句话?”我凑过去,目光落在他手指间的那行字上。

“我当然记得啊,当年你在作业本上抄下这行字,交给老师,老师气得把你拉出去训了一顿,还当着全班的面念出来。”

“不过都已经过去那么多年了。”阿豪说这话的时候是眯起眼睛笑的。

“是啊,那么多年了。”我感觉放在裤袋里的手机震动了一下,掏开,是詹飞发来的短信,他问我们在哪儿,要过来接我们。我回他在书店,让他过来。

阿豪看我发短信,问我是谁。我说:“詹飞要过来接我们了。晚上大家一起吃饭,我待会儿有点儿事,你们两个就先去逛逛吧。”

他一脸坏笑地看着我:“去找你马子?”

我含糊地笑笑。

詹飞来得很快,他那辆白色的雷克萨斯停在书店门口斜对面的巷口。因为路太窄开不进来,我向阿豪指了指,他走过去。我说:“晚上见咯。”

他不知道我待会儿要去见的人是谁。我当然不会告诉他。

昨天詹飞告诉我今晚大家要聚一聚的时候,我问他,大家包括谁。他说,罗杰、倩碧、阿豪和我们两个。我问他倩碧一定要过来吗,你又不是不知道她和阿豪的关系。他说都那么多年了,那些什么情情爱爱的早就淡得不得了了,十八九岁谈的恋爱,现在谁还会当真?我只当他说的话还算在理,便不再反驳什么。只是,昨天晚上我和阿豪提到吴倩碧时他的反应让我有些担心。再加上他早上的行为,我怕今晚会闹出什么事情来。

于是我自作主张把吴倩碧约了出来。地点在城南附近的咖啡厅。我关了灯把铁门拉上,挂上一块木头做的写着暂停营业的牌子,又从小径穿出去。

其实我也已经很多年没见着吴倩碧了,自从当年阿豪离开她哭哭啼啼地来找我们到现在,中间就见过一次,还是一个月前在她和罗杰的婚礼上。只是匆匆一瞥,没有目光的交汇,也没有肢体或者语言上的接触,这个人就仿佛一块玻璃,与空气同色,我从来都不察觉到她的存在。这个小城一点都不大,不过是步行两小时见端的距离,然而这些年我们却连个面也不曾见到,尽管彼此留有对方多年前的号码,不曾删去也不曾更换,但陌生人终究是陌生人,可能擦了肩也在我的视线中自觉忽略掉了吧。

中午我们按约定的时间见了面,两人坐在彼此的正对面。旁边是一扇落地窗子,可以看得清外面的行人往来匆匆。她一副冷清又不耐烦的样子问我什么事。空气凝滞得让人皮肤也紧绷起来。当我说到是因为阿豪才来找她的时候,她身上所有的装卸,包括她的表情全都如融冰一般瞬间融化掉。她的眼神很松散,游离不定。我刚想说,当初阿豪他究竟为什么要走,但话还没吐出,她就抢先压住了我的言语。

“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和罗杰结婚吗?”她没给我回答的机会就很快接下去,“我怀了他的孩子。这是第四次了,医生说如果再打掉以后就不可能怀上了。”

她的第一番话就把我镇住了,让我知道,怎么样试图挽回他们的关系都是徒劳,何况还要搭上一条未出生的生命。

“你知道当初阿豪为什么要走吗?呵,那时大家一定都以为是他抛弃了我而去。

“他总是这样从不解释,也不给别人解释的机会。

“他非得让我自责那么多年也到底不肯见我。

“我对不住他。”

她兀自说着。又说了很多。眼睛一下子就湿润了。

其实所有的话都不及她吞吐而出的那一句含糊的话震慑到我。她终于还是说出来了。

“我想那时候阿豪一定是看见了。那天他没告诉我就从学校逃出来给我送礼物。在那间我租来的小屋里,看到了我和其他男人躺在床上吧。”

沉默。

“其实我应该装作什么也不知道。”这是昨晚阿豪跟我吃饭的时候说的千百句话中的一句。它不经意就从我脑海中跳出来了。这便是,阿豪他最最卑微的悔意。他该装作什么也不知道的。我忽然一阵心酸。

“那个碎掉的礼物现在我还留着。是一个水晶玩偶。当年他为了给我买这个,在酒吧夜场整整唱了一个月的歌,嗓子都嘶哑了。”

我不肯接话,我怕我克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一张口就是劈头盖脸地骂下去。

“如果我告诉你,一直到现在我还爱着他你信吗?”她看着我,眼神里剔透得像易碎的玻璃,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

像她那样的人有什么资格说爱?我浑身的力气都使在脚下。脚掌狠狠地踩压着地板,膝盖和小腿的部分麻麻的,头皮要裂掉。我想着阿豪的模样,眼神里的抗拒,他一定翻来覆去一夜都没睡,为了这个女人。我无法想象他是经过了多久的犹豫,才那么决绝地离开我们这群兄弟一个人踏上了去北京的列车,又怎么在阴冷没有暖气的地下室熬过大雪的冬天。

“你说够了吧?”我理智地,肢节一顿一顿地,从桌上拿起那杯盛满水的杯子,克制着自己的力道往她脸上泼去。倾杯而出,像是凝结了很多年的怨念一瞬迸发。所有的从前,便是过去了。我没有再看她一眼,在桌上放下钱转身就走。

走到门口的时候,我清楚地听到了,她在哭。

詹飞把酒店定在宜兰居,主打上海菜。甜酱重,味道咸腻,就像是某些永远牵扯在一起的东西,无法分离。阿豪和詹飞先到了,我随后到的。还有两个人磨磨蹭蹭催了很久还说在路上。

“这两口子每次都这样,黏腻在一起,老让人等着。”詹飞有些不耐烦,他先开了一瓶白酒,起身帮我们斟满。三个人磕着几颗瓜子,碰了一下杯。刚抱怨着,罗杰和吴倩碧就来了。

“哎哟,你们总算是来了,少爷少奶奶,架势还真大啊。”詹飞戏谑着数落了他们俩。

“那我就先自罚一杯,行了吧?”说着罗杰主动从桌上拉过一只杯子,一饮而尽,豪爽地笑笑。吴倩碧的手一直紧张地钩着罗杰,两个人始终贴在一块儿。阿豪低着头不怎么说话,我为了圆场,也笑呵呵地说着:“赶紧坐下来,上菜吧。”

吴倩碧故意避开我的眼神,她想装作今天白天什么事情也没发生,不主动说话,只是慢慢细细地嚼。詹飞和阿豪聊起来,后来罗杰也加入进来,无非说说些在北京的见闻,那么些年,总有一两件事是难忘的。阿豪总是挑些别人的,而对自己,闭口不提。

这顿饭吃得相安无事,大家叙了点旧,说些无关紧要的琐碎事,说到阿豪和吴倩碧的时候大家都小心翼翼地回避,没人想捅破这层纸。阿豪喝得很尽兴,一整晚就数他喝得最多,脸泛红,嘴里不停地说:“今儿个我高兴,高兴。”罗杰因为要送吴倩碧,所以他们先走了。此时阿豪已醉醺醺,早已分不清谁是谁。他喊:“吴倩碧,你给我回来,谁准你走了!”挥舞着双臂。詹飞赶紧拦着他,冲罗杰他们讲:“他喝醉了,别管他……”

罗杰和吴倩碧匆匆走了。我知道这场饭终究没有弄成闹剧,这是我所庆幸的。但我心里替阿豪叫苦,他一整个晚上都尽力憋出这辈子最自然的微笑,为的是给兄弟面子。

晚上我把他拖回去,他大醉而眠,睡得像个三岁孩童。只是嘴里喃喃自语。我听不清楚他讲什么。

我把早上他摔断的吉他搬进了我的卧室里。我知道这吉他是永远也不可能修好了。坏了就是坏了。那把破木吉他就跟阿豪的心一样,漂泊天涯,早已破损不堪,结的痂多了,变得越来越厚,最后凝成了钢铁一般坚硬。但这么坚硬的心却是一摔就碎,碎得满地都是,怎么拼贴也拼不起来。

我不知道阿豪这小半生是理想给他撑下去的信念大还是爱情。但如今这两样东西都背弃他而去,或许他根本就从来没有得到过。我希望他这一眠是可以把什么都忘掉,睡得长久些才好。如果有那坛“醉生梦死”我一定会替他从黄药师那儿夺过来。

一整个晚上我都睡不着,我脑子闪现的尽是我们四个人在一起的那些年的日子。而从阿豪离开的那年到他前几天回来,这么多年仿佛一段空白的胶卷,播不出声音和影像,漫长的等待,什么都没有留下。我承认这些年我很少去想过去的人事,偶尔记起有阿豪这么个人了,也是一闪而过。我不担心他们生死,也不去想他是否过得好。我觉得像我这样做兄弟的,又何止是失败。可人情不也从来就是那么寡淡吗?

我每天过着麻木不堪的日子。在书店没顾客的时候就自己看些闲书,可那些字字句句却怎么也记不进脑子里,总是一晃而过。晚上一个人在空屋子里播电影,偶尔心血来潮自己也会写写剧本,可从来就没有一次结了尾。大学四年交到的可以称为熟悉的人五个手指可以数得完。没有女朋友,没有约会,一心扑在学习上却又一次奖学金也没有拿过。我嗤笑自己的浅薄。这二十几年来,根本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

那个时候,我、阿豪、罗杰和詹飞四个人坐在学校操场的单杠上,罗杰说自己以后要开家酒吧,像村上春树那样边写东西;詹飞就实际得多,要一大群女人和永远花不完的钱;阿豪说,他最想做的是逃离这个南方的小城,逃离。而我当时说,我想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他们都笑我幼稚。其实想想,阿豪这么多年都一直在逃,他从十五岁开始就想逃,偷了他爸的钱要出走,后来被抓回来,打得整个人趴在地上也嘴皮子死硬,不肯认错。最后一次逃是十九岁,他把复读要用的书一股脑儿全烧了,同过去做了个了断。那时他父亲已经老到没有力气再把他抓回来了,只得任由他在外面走。我不知道他父亲死的时候他心里头是个什么滋味,他那时是想着终于解脱了,再无后顾之忧了还是满心的歉意,我从他的表情中读不出来,我只知道他匆匆又走了。

世界上有一种鸟是没有脚的,它一生只有一次着陆,那便是它死的时候。这句话是《阿飞正传》里最广为流传的一句话。大家都懂,而却还是有很多人愿意做那种鸟。

阿豪没有在我家里住很久,那次小聚后第四天,阿豪说他把手续办好后就回乡下找他母亲了。我问他什么手续。“房屋转卖。”他答得很轻松。他说要一个见证人,问我愿不愿意,我却之不恭。

这屋子经过了那么些年,在城西弥散灰尘的大道边又总算换了一户人家,我想故事总会继续。我问他为什么急于卖掉。他说,这是他母亲决定好的,他只是回来走过场。

他要走的那天,只有我去送他。他让我别跟罗杰、詹飞讲了,怕麻烦他们,平时自己来来去去的一个人早就习惯了,没有什么舍不舍得的。

“你知道吗,宇森,我一直都羡慕你,能够一路那么顺顺利利地读完书,工作,以后结婚,过自己的生活。”

“说什么呢,我还抱怨不能像你一样什么都放得下四处走呢。”

“不,宇森,我说真的,像你这样,一辈子就够圆满的了。我这种烂人,走到哪里都是一摊烂泥,从出生到死就那么决定了的。”阿豪自嘲地笑笑,这笑苦涩得让我的心脏都同血管纠缠在一起,“你现在有一家自己的书店,在城里有房子。而我花了这么多年,才明白自己是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什么都没有。好了,不说了,车子也快来了。你自己保重。”

我站在那里很久,哽咽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他乘的车子在那条弯曲的公路上驰去。消失在满天的尘土里,仍是在城西,这个我们一块儿长大的地方。

我一路走回我在城南的小屋,想着阿豪刚刚说的那番话,并不难懂,只是字字句句都嵌在我心里。认识二十年了,我第一次听他这样讲。

其实阿豪临走前还有两件事瞒着我。一件是我在抽屉里发现了阿豪留下的纸条和一沓钱,那是之前他葬父亲的时候同我借的,但留下的数目要多得多;另一件是,他其实在这几天内背着我偷偷去同吴倩碧见面了,我不知道他们说了些什么,也不想知道了,一切都随风而去吧。

二零一二年的春天,北欧雪灾预警,南方干旱,阿豪将他在城西的房子卖了。在城东有罗杰,城北有詹飞,城南有我。我埋怨阿豪为什么没留下来,把小城的四个角凑齐。后来我才想到,原来,阿豪一直都是守着城西不肯挪动的那个人,他守了最久,可他最终还是放弃了那里。随后,城西满地的灰尘被一阵风掀起来,让什么东西都蒙上了一层厚厚的灰。

我们不属于那里了。

永远不属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