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文学如果不曾遇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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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和下午三点钟一起逃走的暗恋(1)

文/王巧琳

1、

已经离开洛城三年了,陆锦急匆匆地赶到火车站,这里到洛城只有三个小时的火车车程,但车次极少,下午三点钟准时发车,过期不候。

出发之前,跟室友肖睫讨论了半天的搭配,换上的花裙子又脱了下来,心情因为过于期待,后反而沮丧起来。

是高二那年尾声离开了洛中,尔后再也没有回去过,但关于林帆的生活,她却是一点不落地在他自己的blog上,旁人的叙述里,以及自己的揣测和幻想里,好像他还是活在她身边的人。知道他分了手,再交了女朋友,又再分了手。会有一丝不太真切的绞痛,一波一波地,像是牙疼一样地袭击她的神经。毕业两年后的同学会,是林帆亲自通知的,因此她心中慌张,慌着慌着,竟又镇定下来。

打扮得再漂亮又能怎么样,她黯淡地想,如果有故事,早该发生了。

这样的自我安慰奏效,在肖睫恨铁不成钢的目光下,换上衬衫和牛仔裤,套上大一码的球鞋就出了门。

那时候,大家都知道陆锦喜欢林帆,她那时还是个不太擅长掩饰情绪的小女孩,喜怒总形于色,骄傲得像孔雀似的,因此一旦温柔,瞎子都能看出分别来。只是林帆从没回应,就那样张弛有度地跟她打着游击战,不拒绝,也不捅破,那时候误认为是友情的东西,用如今的话来说,便是暧昧。就这样暧昧着暧昧着,直到他跟班里的另外一个女生出双入对。分明是有种受屈感,可陆锦也不知道为何,就这么执拗地,继续喜欢着,后来的三年遇见过林林总总的男生,总觉得,缺了点什么。

这就是天时地利,人不和一点,就只能是暗恋了。

一个恍惚,售票员已经不耐烦了。

“喂喂,下一个。下一个你干嘛呢。”

她反应过来,匆匆忙忙上前,却被一个男生给挤到一边去。

“去哪里。”没留意到两人都挤在售票窗口的售票小姐垂着眼睑,一脸被工作折磨得精疲力尽的不悦。

“洛城!”几乎是异口同声,陆锦看向旁边的男生,与自己年纪相仿,个子很高,皮肤好得令人嫉妒,如果平时见到,她可能会凑到肖睫旁边咬耳朵,挺帅的啊。可此番他弯着身子跟她挤在一个狭小的窗口,她却有点被冒犯领地的屈辱感,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待到同样喊出洛城的目的地时,有半分诧异。

“只有最后一张票了。”那售票小姐终于抬起头来,看着两人,竟露出点戏谑的笑容来。

关键时刻到了,陆锦跳起来,用手肘把没有防备地正把手递过去接票的男生给撞开,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票夺了过来,迅速地塞进了胸前的口袋,回过头看着恼羞成怒的男生,得意地挑挑眉头。

跟我斗?

陆锦向来强悍,虽人长得娇小,却从小霸道,一言不合即翻脸,男生们,却大多因为她长得漂亮成绩又好,买她的账,因此,就这么被惯下来,惯出一副天使容颜魔鬼性格来。

“喂喂喂!”那家伙追上来,“那个我有急事,能把票让给我不?”

做你的美梦去吧!她将眉复又一挑,毫不理会地径直向前。

似乎能听到那家伙气得牙痒痒的样子,陆锦有种胜利的喜悦,大战告捷,今晚一定要跟老同学多喝两杯!

到洛城的车,还是旧式的绿皮慢火车,外皮斑斑驳驳,历史和路程统统被镌刻在上头,这是最后一年运营了,很快要改革,换上全新的子弹头装备,从此到洛城,会快上一半的路程。

陆锦却觉得惋惜。于自己而言,这绿皮火车是有特别意义的,那是她通往自己青春岁月的班车,穿过城市,河水,丛林,牧场,灯火,一闪而过的野生动物,然后抵达多年前的时光,抵达那个墙壁是灰黄色的简陋的洛城车站,抵达她内心狂热,却最柔软的地方。虽然这些年,她乘坐它的机会是太少太少了,可总觉得它在那,哪天她想出发了,去便是,去见那个回忆里的人,去拾起记忆里枯萎的花枝,总会再度开放的。可是她的勇气一直都没有来过,而今,它竟也要消失了。

坐在窗口时,望着已经难以清洗的像布满尘埃的车窗,沉重地叹了口气。

陆锦心肠其实并不坏,爬上绿皮火车后,她有想到方才那个家伙,他不会真的有急事吧?她有些后悔,想象力十足地思考,他或许在洛城有个女朋友在跟他闹分手,不出现就再也不见……再或者,朋友在那边进了医院……呸呸呸,乌鸦嘴。她骂自己。

既来之则安之,她抚慰自己,一切都是命运。她只是把命运抓在手里罢了。于是索性不去想了,心中因为对晚上的同学会聚餐充满了纷呈的幻想,悲喜交加,心烦意乱。

“不好意思……让一下……”最后一个上车的男生,便是程翰,他拿着那张被揉旧的车票,伫立在陆锦身边的位置上,这是他从一个临时退票的客人手里买到的,他定睛再看看座位号,没错,就是这里了。忍不住皱了下眉头,怎么这么不巧……

陆锦回头看到他,吓了一跳,警惕地瞪起眼睛:“喂,你干嘛跟踪我!”

“得了被害妄想症,就得治。不如,你跟对面的那个美女换下位置?”他狡黠地冲她挤挤眼睛。

对面坐着一个20多岁的妙龄少女,唇红齿白地穿一条白色的裙子。真巧,与她今天早上试穿的那一条如出一辙,也是蕾丝滚边,女人味儿十足的剪裁。结果自己穿得跟个去菜场买菜的似的就出了门,不知怎的,陆锦忽然因悔恨而有些恼怒。少女旁边便是一个身材臃肿的大叔,将那可怜的姑娘挤在半个位置里,车厢里什么味儿都有,令人顿感逼仄。

虽然很不情愿跟这个家伙坐一块,可好歹他受,不会侵占自己的领地,于是她回过头来,对他巧笑嫣然:“还是算了,为了让您能在三个小时的车厢里秀色可餐,省下饭钱,我还是牺牲我自己,跟你这个讨厌鬼坐一起好了。”

望着她的后脑勺上扎起的乱晃的马尾,程翰忍俊不禁,忽觉得这女生实在有意思。

火车驶出了这个城市,匀速地向洛城开去。放眼车窗外,绿色扑围过来,下午三点钟的阳光照进玻璃窗,被分割成一小块一小块地,在她的牛仔裤上投下阴影。

最依恋的就是这种时光,有一种流逝感,只不过流逝的却是成年后的岁月,就这样一点点地倒转,仿佛有回到原点的势头。

曾经跟林帆也坐过车,只不过是普通大巴,那时候是夏天,窗边没有蓝色窗帘,阳光尽数地灼烫了里头的座椅和林帆的身体,她怕他炎热,于是谎称她想坐在窗边看风景,淋了一个小时的太阳,她光荣地中暑,在微烫的身体里,竟有种爱恋的喜悦。

可惜转瞬即逝。

记忆最独到的地方,是她可以擅自修改剧情,将一切杂碎的剔除,像是修剪花枝,留下了好的那一部分,就是完美的形象。

而今日,她终究是要去跟旧日的现实去撞个满怀,是悲是喜,尚且不知。

窗外绿影憧憧,阳光如同糖水一样温柔甜腻,只是邻座的家伙把一本足球杂志翻来翻去,声音嘈杂地令她心烦意乱,于是恶狠狠地回头,瞪着他。

“喂,你可不可以轻点啊?”

程翰愣了一下,尔后眼梢浮上一缕笑意,指了指对面酣然入睡呼噜声震天的大叔:“你是指桑骂槐吗?”

隔三个座位的孩子大声哭闹,有售货员在推着车叫卖着神奇毛巾和儿童玩具。几个年轻人大声地玩牌,谈天的谈天,哭的哭,闹的闹,整个车厢分明像是一个集市,她却在对旁边默不作声只是翻书的少年发飙。

总是注意一些过于细微的声音,而有时外头惊天动地,她却浑然不觉。面上发窘,却不愿承认,只是将目光坚定了又坚定:“就是你。讨厌鬼。”

程翰的笑意蔓延到了嘴角,把杂志合上,忽然没头没脑地问她一句:“你有伯伯吗?”

她愣了一下,不爽地回答:“没有。不过关你什么事?”

男生将杂志放在膝头,双手抱住脑袋后仰,一副闲散的样子:“没有啦,幸好没有,否则他性命堪忧。”

莫名其妙。她气恼地扭过头去,直到半个小时后,她才反应过来,那个家伙,是在暗骂她刻薄。

真是混蛋!

2、

下车后,人潮拥挤,邻座的男生却始终都在视野里。个头太高,在一群老少妇孺里,实在抢眼。

总算坐上了出租车,那个家伙终于消失了。早些年悉数深绿色的老旧式桑塔纳已经换成一路草绿色的现代轿车,价格也已经涨了一番,洛城新建的高楼耸立,必胜客,屈臣氏统统入住,听说马上要开lv和chanel的旗舰店,潮流和金钱,滚动似的朝着这座她曾熟悉的小桥流水的城市注入了新的血液,但脱胎换骨后,她却更加怀念那曾经澄澈平凡的洛城。

唯有她似乎没有什么变化,大多数高中女同学,都已经开始化妆,踩着高跟鞋,有几次,几乎难以辨认出竟是当年那清汤挂面脸色土黄的旧面孔。排除外在的,内里也修整了一番,孩子气剔除,开始八面玲珑,圆滑而世故,当年那些不爱夸人,总是酸溜溜的气场,早就已经被收了起来,奉承话,一句接着一句滚动式广告般地跳跃。没有一句是真心的。她便不爱讲那些话,她便收不起她那些看似锋芒其实很幼稚的脾性,不过幸好,人们总是原谅长相漂亮无辜的女生,纵使她锋芒毕露,实在耿直,大家也怪不起她来。

没有变的,还有心里的那个人。

高二期末考的时候,母亲忽然提出让她转学,那时候哭得几乎是肝肠寸断。往日里看不顺眼的一切,都变得可爱起来,而在去了新的环境,更加觉得旧日里的一切都是难以忘怀。林帆,是那难以忘怀里,最珍贵的,最壮大的一部分。

聚餐的地点,定在毕业晚会时的举办地点。她那时候在别处庆祝,自然没有来过。这一次从出租车里下来,举目皆新。

唯有……

当陆锦看到程翰从紧跟着自己的那辆出租车里下来的时候,她神经质般地跳起来:“喂,你跟踪我!”

程翰方来不及回应她的污蔑,身后响起了班长的声音。

“陆锦,程翰!”

杯盏交错的瞬间有点晃神,客套的话像是打包赠送,那些昔日里熟悉的脸,都已有了各自的生活。林帆依旧是从前的样子,闷闷的,不爱说话,笑容也带着一点无奈,无时无刻都在走神,就是他的这一份漫不经心和无法融入,让陆锦觉得,这才是她的同道中人。

而坐在对面的林帆的前女友郁恬,竟携带了家属。一个满身都是名牌长相却并不出众的高个男生,跟一桌的人碰杯。

陆锦心生一种心疼,偷偷去看林帆,他看起来闷闷不乐。也是,昔日旧爱在人前秀着新恋情。她是理解这样的苦楚的,自己曾亲尝过那种味道,实在不好受。

这时候喝酒打通关到了林帆的位置,郁恬投过来一个意义不明的眼神,林帆有些慌乱,举杯将酒洒了半杯,众人愣了一下,相互交换了一个眼神。而陆锦几杯酒下肚,胆量也稍撞,竟径直隔着一个人将林帆的酒杯抢了过来,剩下的半杯酒,悉数倒在了他们中间的程翰的腿上。

其实她压根不愿跟程翰坐,可是班长是个明事理的人,将所有有故事,没过节的人安排在一块,有过节有故事的,一定必须得隔得远远的。却殊不知,在下午三点钟,这两个原本陌生相安无事的家伙,业已结下了梁子。

陆锦才不管那无辜受害者,在众目睽睽下就倒了满杯。

“哥们,我来敬你!”

这举动背后的情意和委屈,所有人都明白的,就连程翰也已猜中了七分。

3、

尔后在ktv,参加的二十多个同学挤在一个小包厢里,总算卸下了成长的伪装,脸红红心跳跳地重回了高中时代,胡言乱语,插科打诨,缅怀之间有三分伤感,竟催得几个情绪化的姑娘哭了起来。

程翰坐在一边,高三的时候临时转学到这个班里,短短一年,其实并未与多少人结下情谊,但众人大多都挺喜欢他。与陆锦的看法相反,程翰随和,好看,极包容人,并且擅长黑色幽默。他是听说过这个叫陆锦的女孩的,命运的擦肩而过让他觉得很有趣,反而是曾注意过她留下的痕迹。上学期没发放完的考卷和遗留在同学那里的漫画书,用来打草稿的纸还丢在抽屉里,上面写了很多乱七八糟的漂亮文字,字很坚定漂亮,他当时猜想是怎样一个女生呢?虽然他们都说她很漂亮,可是他才不信,否则林帆那个混蛋,会不对这么喜欢自己的漂亮女生下手?肯定长得很丑,顶多气质出众,林帆那种家伙,是看不来气质这种灵魂派的东西的。

结果他错了,他不得不承认,陆锦很漂亮,看似很自信,却带着一股心虚。他看着陆锦在有人替林帆点了那首《天下有情人》后,众人怂恿她来对唱,她却摆手说,我不会,郁恬这首歌不是唱得蛮好吗?嘿,哥们,你不会介意你女朋友跟老同学合唱个歌吧!对嘛,你最大方了。

她竭力地忍,装作大方,然后跑过去跟落单的郁恬男友玩骰子。她可真是个骰子高手,十把有九把是对方得一头闷着喝酒。

这样的女生,往往太聪明,聪明得令人觉得有距离感。

酒精和昏暗灯光,把众人的狂热都折磨得疲了。程翰看着瘫坐在自己旁边的红沙发上的陆锦道:“你眼光,也不怎么样嘛。”

陆锦瞪起眼睛,看着这个时时刻刻都在发挥着讨厌风格的家伙,真是越看他越像电影里的大反派,那种长得贼眉鼠眼还能骗一大堆纯情小姑娘的恶魔,她咬牙切齿:“关你屁事。”

4、

林帆不是傻瓜,在陆锦充当心理情感咨询师安慰了他大半个月后,林帆告诉陆锦,他会来看她。

本该欣喜若狂的一件事,她却多了几分慌张,而林帆临时告诉她,会喊上跟她隔壁大学的程翰一起吃饭,更是让她抓心纠结。

陆锦无法理解林帆为什么会叫上程翰,所谓一山不容二虎,他是哪根筋搭错了!可是自己总不能去面对他们俩吧,只要有程翰在场,她就不能保证自己仪态大方,不刻薄成性,跟他翻白眼,于是她苦求肖睫同行。

5、

林帆来了。

穿这一身的黑色衬衫,眼神忧郁,笑起来,带着点无可奈何的忧伤。

而这个时候,在他身旁站着的那个比林帆还高出半个头的家伙简直像个迥异的二缺,二缺似的笑容,没心没肺地意味深长地看着她和肖睫。

先前帮着陆锦分析林帆的反应并得出“林帆肯定是好马想吃回头草,一眼看去,还是你最好”的结论的肖睫,却倏然发现,眼前这个好友的心上人,分明就是为自己打造的。那赤裸裸的忧郁气质,那俨然受过伤的有故事的眼神,那形象,那谈吐……肖睫顿时忘记了自己此行的目的,她把全部的气力和辞藻都用来跟林帆说话,语气之间,崇拜爱慕,哗然而出。至于陆锦说的那个讨厌鬼,长得真是挺好看的,可是这年头脸算什么?一看就是个花心大萝卜爱招惹女生的主儿,还是眼前的林帆,靠谱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