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混沌状态的清晰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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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什么是混沌性思维(1)

从第一章开始叙述写到现在,我们对于什么叫做混沌,一切系统中都存在着混沌等这样一些问题应当说是了解清楚了。

然而,混沌理论并不只是告诉我们,这世界充满着混沌,这世界充满着不可知,你若想要彻底了解眼前这个世界是不可能的等等观念。因为我们的认识从清晰而进入混沌,不是代表我们的认识退步了,恰恰相反,表示的是我们的认识进步与深化了。而我们的目的是要了解宇宙、了解世界、了解人生,所以,当我们讲透了混沌以后,我们也还应当来说一说,什么样的思维是混沌性思维,面对混沌,我们应当如何清晰地思考。让我们还是从例子开始我们的研究。假设,有一个罪犯,在荒郊野岭之处,强奸了一位女子,并且还杀了她,将她掩埋了,在没有任何人知道的情况下逍遥离去。

然后是尸体被一位猎人与一只狗发现,报了警。警察到来了,又是拍照,又是寻找罪犯留下的痕迹,折腾了一气,找到了一些证据,他们还把这具女尸运了回去,去做解剖和一些化验分析。通过化验分析,法医便大约可以判断这个女子死于何时,是被大致什么样的人杀死的。但有了这些还不能做全面的有效的判断,破案人员还必须证明这女子姓甚名谁,再寻访她的亲人,没有亲人时寻访她离婚前的男人,根据谁与这位女子相好或有仇,有关她的其他各方面的线索做综合分析,看一看凶手是为财、为色、还是为仇,由此再收拢捕捉目标的网,最后找到那个凶手。

以上,是我们看到的所有凶杀、强暴的电影、电视片中都有的大同小异的情节。

不过,你若是再细心一些,观察近百年前刚有电影的那个时代的这方面影片和今天高技术时代的影片,同样的这样一桩案件,处理的方法就存在着明显的不同。

最早的时代我们可以称之为福尔摩斯破案的时代,在那个时代,可以从他的助手华生是个医生这一点说明医学在破案中已经起到了若干的作用。不过,在那时,即使福尔摩斯能够在犯罪的现场找到罪犯的一点血迹、一根头发,或者从死去的女子身上得知女子被强奸过,他也是没有更多的办法来直接证明什么。于是,福尔摩斯注定了要运用演绎法,经过思维逻辑的推理、演绎,把案情搞清楚。所以,那时影片的结局往往是这样的:那个福尔摩斯,或者另一位大侦探家波洛,最后把一切人员叫到一处,通过他的不断分析判断,让罪犯无可辨驳,这罪犯于是只得无奈地交待出动机、原委,使案件真相大白。

而那时的中国,也不例外,我们可以称那时为霍桑时代。

因为在民国初年,上海文坛上有一位家喻户晓的侦察小说家叫程小青。他创作了众多的侦探小说,集为《霍桑探案》,他还精心地翻译了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被称为中国侦探小说第一人。

这里面还有一个小小的故事。有一天,程小青去丽都电影院观看《故都春梦》,散场时自行车被盗,他也无心去找。这事被报界宣扬出去,挖苦他说:鼎鼎大名的侦探小说家竟被小偷戏弄,可见他的所谓侦探方法全是纸上谈兵,不可实用。程小青怒不可遏,决心自己调査,找出偷自行车的人。他早年进修过《犯罪心理字》和《侦探学》,对当时美、法、日的侦探理论都有些研究。他根据种种迹象推理:小偷熟悉门路,是城中人,且可能住在电影院一带,自行车也可能被人改换了头面。他便不露声色地在电影院附近侦察,天天乔装成散步或想看电影的样子。果然先是在某修车铺里发现了自行车的一块挡泥板,接着根据线索追到了车身,使小偷终于现了身。小偷很狡猾,见查者并非瞀察,就装疯卖傻地狡辩。正好路边的人认识程小青,告诉小偷道,你遇到的人是赫赫有名的霍桑,你还想抵赖?小偷被这个名字慑服,只得叩头求饶,承认自己是个偷儿。

我们不用讲很多那时的破案故事,因为其时侦探工具和化验手段的原始,只能大半靠推理分折,来对案情加以判断。而现在不同了。如果是用刀或钝器所杀,那么侦察部门可以研究是什么样的凶器,如果是被毒死的,则可以通过化验死者的肠胃存留物来加以断定。

只要在现场找到罪犯的一根头发、一点血迹,或某一些遗留物,就可以通过精密的仪器和工具加以分析,帮助侦察人员进行判断。这种仪器与试剂方式虽然是作为辅助性的手段,但比起福尔摩斯那个时代要科学得多了。

我们在前面曾经说到,克林顿与莱温斯基发生了性丑闻,由于有了基因检测技术,利用这项技术,化验了莱温斯基所交出的裙子的一块布片,就能确定这件事是不是克林顿干的了。于是,克林顿只得低头认罪。我们如果能把今天有关破案的许多检测证据都集中起来,那么就有:化验血迹的,化验头发的,化验精液的,鉴别鞋印、指纹、笔迹的,要是有录音机录下了凶手的声音,哪伯是伪了装的声音,也可以通过过滤器检测出来,要是有录相就更好了,录下了罪犯的形象,让他无法逃逸。

以上这些都不是我们所说的混沌性思维,但与混沌性思维有关,我们从这些分析化验作为起点,来说明我们混沌性思维。

是的,如果一个罪犯在野地里作了案,或者在死者的家里做了案,那么,他其实是全方位地留下了许多的证据,他留下了形象,留下了声音,留下了指纹,留下了脚印以及脚印上的泥土留下了精液,留下了血迹与毛发,还留下了身体的气味,以及特有的作案方法。甚至我们还可以说,他留下的更多更多,还有说不出来的东西,即今天的科学仪器还测不到的东西。这就是说,每个人都是这一个,都是绝不可能有与旁人相同的特征的这一个。而这一个又可能留下了几百个可以检测、证明他的证据。只要我们的仪器跟得上,只要我幻细心地观察与研究,就可能发现更多的踪迹,从能够发现的几种几十种痕迹中,我们就可能包围性地思考,找出罪犯的这一个来。

而如果从死者来分折,她是夜晚10点钟死的,还是凌展3时死的;搏斗中死的,还是没有搏斗就死了;是恐惧中死的,还是兴奋中死的;是死于当地,还是死于其他地方被运至这里的;……如此等等,每一点小小的不同都会留下不同的痕迹这种每一点细微的差异都是某一个证据的说明。

而以上两点,就构成了我们所说的混沌性思考。

让我们再引一条消息来加以进一步说明。

花粉破案德国的法医专家利用花粉孢子,解开了围绕几十年前一桩大规模谋杀案的疑团。

德国马格德堡市奥托冯居里克大学的菜因哈德西伯尔和同亊在对害4骸上发现的花粉进行分忻之后,确定了这34名男子的被害时间。人们在1994年发现了这些埋在一起的尸体。西伯尔今天从德国接受了电话采访。他诜我们相信这是第一次使用花粉分析来确定谋杀的时间。花粉分柝在其他科学领域已经十分成熟,但在法医方面用得不多。

在写给《自然》杂志的信中,西伯尔和他的同亊称,掩埋无者的地方在1945年苏军占领德国之前一直是由德国秘密螯察盖世太保所控制的。人们一直不清楚,这些人是不是在1945年春天二战快结束时被德国人杀害的,抑或是像有些报道推测那棒他们是因为拒绝镇压徒国人在1953年6月73的一次暴动而被苏联秘密螯察杀害的苏联士兵。他说:此案非常适用花粉分柝,因为所考虑的是一个亊件发生在夏天,另一个发生在早春。春天的时候有白桦花粉,夏天的时候则有各种花草、硬橡树和车前草的花粉。空气中总是含有花粉,人们在呼吸时会吸入这些花粉,但是,任何一种特定植物只有在其开花期内才释放花粉。花粉孢子一般不会腐烂,因此在被害者遣骸鼻腔发现的花粉类型可以显示死亡时间。

西伯尔和同亊从7具遣骸的鼻腔中洗出了沉积的花粉。他们发现其中夏天花粉的含量很高。这一证据,加上尸体持埋时的包裹方法以及脷绕查表明死者均为年轻人,使得法医专家得出结论,认为这些死者是1953年夏被处决的士兵。

在解开了这桩疑案之后,西伯尔和同亨们利用花粉分柝,又使另外一起谋杀案水落石出,并且为一起自杀案提供了线索。他说:我们认为这是一秤好方法,应该在法医部门得到广泛的应甩。

这个例子再清楚不过地告诉我们,死者是早春死的,还是夏天死的,就有许多的不同,花粉的不同只是其中之一项。自然,冬天与夏天的区别更大,冬天没有花粉,而夏天有花粉,只要测定有没有花粉,是什么样的花粉,就可以断定死者死于哪个季节。这些士兵是1953年死的,迄今已经年,尚能够检测出他们死去的时间,从而使一桩疑案真相大白。这就再明白不过地说明了这样两个问题:其一,死者或行凶者带着无数的全方位的又不同于他人的个性化的信息,只要我们有足够的条件和能耐把它们区别开来,就能够达到破案的目的;其二,不可能有绝对同样的两个人或两件事物(事件),一切的人与事都会随时随地而不同,这种个别性打入了每一个因素之中,只要侦察者有足够的细心,总可以区别这一事物与那一事物,这一个人与那一个人,这一件事与那一件事的。

以上我们讲的破案的例子,仅仅是混沌性思维的一个例证。其实,在任何方面,我们都可以做如是观。

假如,一个中国的暴发户(大款),西装革履,手提大哥大,带着一群朋友走到了一个餐厅,然后坐下来吃饭,而你则是一个在另一桌吃饭的偶尔做旁听的观众,那么,你冷静地观察好了。谈论生意,谈论汽车,谈论女人,甚至你还听到他们在吹牛一一你相不相信,我只要一个电话,让那位公安局长(或随便什么局长)15分钟赶到这里,他不敢16分钟到!这时,你只要仔细地望闻问切,对他的话语、做派,以及坐相、吃相进行抽样分折,那么,这位大款告诉你的就是一个全方位的信息:他的出身、他的经历、他的脾气个性、他的文化水平、他的思想素养、他在这一群人中和这一方土地上的地位,甚至更多更多的东西,你都了然于胸了。以此说开去,审讯一个罪犯,倾听一位官员的说话,以及与谈判对手谈生意,只要你能够仔细地倾听,然后选取20句话,再运用你的智慧去逐点分析,你就可以得到比粗枝大叶的观察更多的认识,我们可以暂时命名这种混沌性思维为球状思维。

球状思维的意思是,除非某人什么事也没有干过,某个事件从没有发生过,而只要发生了某一件事,那么这个事件就是一个混沌,它留给人的不只是一个要素,一个观察的突破口,也即不只是一个点,也不是一个面,而是一个立体的球。一个点表示一个原因、一个结果或如破案中的一个线索,这是由无数个点组合成的立体球。而且,这个球不是在三维空间中定了位的,永远不变的,它是随着时间与空间的变化,在五维空间中旋转着。每时每刻有不同的状态,每处每地也有不同的花样。所以,当你需要分析这个发生的事件时,你就得找出所有的点,或尽可能多的点,进行一次球状分析,而不是点性分析,你就可以运用包围性的思考去得出正确的结论。

一双干干净净的手,什么都没有干,当然找。不出它做什么事的证据来,这表示(这双手)是清清白白的,如果它做了一点事一真正一丁点儿的事,比如你下了厨房去做了一个菜,那么你的手上就可能沾上了一丁点儿的油或油气,你若是被溅出来的油点烫了一下,手上就会有一个小红点;要是它摸过一张钱币,那么它就沾上了钱币上的污垢和细菌。这时候,这双手和原来没有做事的手便有了微小的差异,这种差异可能很小很小,表面看起来,这双手依然干干净净,其实已经是略有不同了,因为手上沾了菜味或油味、污垢或细菌。这时候再用这双手去做其他的事,这些菜味与油味就可能沾在其他物体上,与没有下厨房前没有沙过菜的手是不一样的了。而且沾了油溃的手与不沾油渍的手之不一样,还可能非线性地放大,沾了油溃的手要是再去抓碗或茶杯,很可能拿不住而一时打滑,甚至把碗打碎了;没有油渍的手则不会使碗掉到地下。于是,你可以继续思考下去,同样的一双手,炒菜前与炒菜后就不一样,碰过香水的和没有碰过的不一样,刚提过重物的与刚写过字的又不一样。这种种不一样,就可以将这一双手与那一双手,做了某件事的手与没有做某件事的手区分开来。

我们这里仅举如此一点小小的事例来说明,每时每刻,每地每处,以及你的手是否做了某件事与没有做某件事的不同,这是对混沌性思维的一个因素的考虑,而将这许多因素汇集起来,再做综合性的思考,便成了整体上的混沌性思考。于是,我们就明白了,所谓混沌性思考,是一种整体性思维加上分解式(还原性)思维合在一起的思维方式。

这种思维方式,首先一点是必须把握整体性的思维特色,即从全面的完整的总体的角度去思考问题,考虑到这个事物的完整性,考虑到这事物与其他事物的关联,考虑到此时此地与彼时彼地的不同,考虑到此处此间与彼处彼间的相异,并把这些诸多因素全部加在一起,进行综合分析,而在分折时,又把其中的每一点做仔细的定量分析,有什么精密仪器就使用什么精密仪器,就像用狗(或类似嗅觉器)来鉴定气味,用基因方法来分折头发、血迹和精液,用指纹鉴定法来确认指纹,还有就是如前所说,用花粉鉴定方法来确定死亡的时间,以及用其他方法来确定其他特征。就是用还原方法,用十余种或几十种方法来分析十余个或几十个因素。利用还原法分折出各因素的个性特征后,再使用整体性的思维方法,把这诸多分支因素装配起来,得出一个综合性的结论。对于这种混沌性方法,我们可以概括如下:整体性思维方法一还原性思维方法一再回复到整体性的思维方法。现在我们仍然再回到罪犯杀人和法医鉴定这个问题上来。

一位女子被害身亡。要分析这样一个案件,可以把总体性的问题做如下几个方面的划分。即把所需研究的方面分解成几个大系统,每个大系统中再分解成若干个中系统,每个中系统中再分解成若干个小系统。空间系统:空间系统我们可以将它箅做一个大的系统,这里面包括:被害第一现场,移动到第二(第三)现场的状态,现场的环境,现场是否有物证人证等等。

就拿第一现场或第二现场这一问题来说,这又是一个中系统。死者是保持死时的原状态,还是已经被入移动过?是室内被害搬移到室外,还是杀害行为原本是在室外发生的?是在草地上还是在森林中,或者是废弃的厂矿里,都会各有不同。